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 索引号: 20240913-203239-2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4-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召开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总体要求和全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2023年工作,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着力打造一流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4月12日,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在州政务服务局510会议室召开,州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联席会议22家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业务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3月11日、4月1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专题视频会和4月8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23年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情况,通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分析研判了红河州当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形势,并就做好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会议指出,2023年,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围绕服务全州大局,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完成交易项目1653个,预算\起始金额562.03亿元,交易金额551.25亿元,节约资金12.42亿元,增值资金1.11亿万元,营造了公共资源交易更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营商环境,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会议强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全力做好今年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认识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是贯彻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有力举措,是预防和遏制招标投标腐败,打造廉洁政府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二是准确把握2024年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全省“大循环”。常态化做好清除隐性壁垒工作,持续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电子见证服务,规范场内交易秩序,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效。三是要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招标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引导和监督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避免出现隐性壁垒的情况。继续推行“两禁止、一取消”、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持续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减免50%的规定。鼓励招标人运用企业信用评价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四是要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要以“清廉云南”建设红河实践营商环境“暖心行动”为统领,打造阳光、透明、清廉、高效公共资源交易环境。要持续提升履职尽责能力水平,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要深入推进“应进必进”,做到“平台之外无交易”。要将评标专家管理作为清廉云南暖心行动的重要突破点,进一步加强专家管理。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主动性和覆盖面。要严肃查处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同向发力、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