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903-09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州级民族宗教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和安排,州民族宗教委成立了2019年度州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简称:红河州民族宗教委,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归口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机关行政编制3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0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设8个内设机构和红河州民族宗教工作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一科、宗教业务二科、宗教业务三科(朝觐事务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负责拟订示范州创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州创建工作。
12.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组织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4.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县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单位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19年绩效目标共设三级,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
(四)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州民族宗教委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额1975.51万元,其中:2012301款民族事务行政运行532.50万元,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1200.00万元,2013404款宗教事务70.00万元,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70.55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62.29万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2.80万元, 2210201款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7.37万元。
州伊斯兰教协会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总额22.96万元,其中:2012901款群众团体行政运行18.37万元,20805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2.87万元,2210201款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2万元。
2.收入支出结算数。2019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20.74万元,本年收入1282.13万元,本年支出1526.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6.28万元(其中:2012301款行政运行结余34.29万元;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结余73.97万元;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结余50.00万元;2012901款群众团体行政运行结余2.90万元,2013404款宗教事务结余14.92万元,2080506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结余0.20万元)。基本支出结余37.39万元主要是留存2019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结余138.89万元,主要是:民族团结进步及示范州建设经费、哈尼族口传文化译注全集编译经费、2019年州级宗教工作经费等。
3.三公经费共支出21.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费支出7.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支出8.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80万元。总支出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41.58万元的51.52%。会议费支出2.68万元,培训费支出14.61万元。
(五)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州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切实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工作。自《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实施以来,在坚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原则的前提下,州民族宗教委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并于2017年4月已制定了《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和《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规则》,已包含以下九个方面的内控管理制度:预算内部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项目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内部监督制度。通过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有章可行,有据可依。在内控的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以问题为导向,有效实现了权力制衡,使单位领导从源头上规避了经济责任风险。单位内控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工作涉及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内外监督等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内部各科室的协作和配合。州民族宗教委在工作中意识到单位领导重视是推动实施内控的关键,工作中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使单位领导树立起风险防控意识,为内控工作的推进奠定了基础。州民族宗教委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规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内控工作办公室,其中办公室牵头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各科室为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机构,积极配合内控工作办公室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纪检部门牵头内控评估,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指出委内部控制管理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科室落实内部控制的整改计划和措施,确保委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支出责任,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规模,提高工作效率、责任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使民族宗教工作部门更好履行职责,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协调落实民族宗教工作目标、规划、任务,实施好省级安排的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主要包括基础工作、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结果应用管理五个方面,满分为100分。一是基础工作(25分)。主要评价绩效管理机制、制度建设、指标体系、宣传培训等。二是绩效目标管理(20分)。主要评价绩效目标的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和是否按要求开展中央和省、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等。三是绩效运行监控管理(15分)。主要评价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民族团结稳定工作、宗教事务管理、夯实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传承等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规模及各项项目是否采取必要措施来保证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实施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四是绩效评价管理(14分)。主要评价绩效自评的部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五是结果应用管理(26分)。主要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本部门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或项目绩效目标公开情况等。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委党组书记、主任张喆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张俊伟、孙少铃、林灿良和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达顿怀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张喆同志为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的总负责人,副组长张俊伟牵头具体抓落实,其他副组长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州财政局协调联系;收集整理州民研所和委机关各科室相关业务经费使用的绩效情况,撰写委机关整体绩效支出自评报告;州民研所及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绩效评价管理的要求,积极提供资金管理使用的资料台账和绩效报告,共同配合完成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二是明确单位联络员,负责与州财政局联系,推进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与州财政局联系,积极配合州财政局工作,认真按要求提供台账资料。四是开展自评,对照2019年度申报的部门整体绩效指标,逐项对照完成情况,形成部门自评报告。
三、自评指标分析情况
(一)总体投入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收入448.50万元,其中: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收入278.00万元,占项目收入的61.99%;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收入115.50万元,占项目收入的25.75%;2013404款宗教事务收入55.00万元,占项目收入的12.26%。
(二)过程管理情况分析
2019年度项目支出697.86万元,2012304款民族工作专项支出477.7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45%;2012399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51.4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1.69%;2013199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2%;2013404款宗教事务支出50.4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23%;2080801款死亡抚恤支出14.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01%。
(三)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全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宣传,各级各类媒体共刊载、播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信息1019余条。2019年,我州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红河州民族师范学校被命名为国家级示范单位。同时还创建州级示范县市5个;省级示范单位110个,州级示范单位438个,县市级示范单位1300个;州级示范家庭1320户、县市级示范家庭1528户。
2.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稳定。先后深入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开展了国家“12.4宪法宣传日”、“4.15国家安全日”、“2019年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等宣传活动,全年共印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小物品17130份(册、件)。加强并指导县市开展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化解率达100%。2019年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推进民族宗教领域行业扶贫,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一是扎实推进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全年协调各级各部门整合投入沿边地区资金12.83亿元,围绕“五通八有三达到”目标,积极推进抵边城镇建设、改善基础设施、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沿边开发开放和稳边固边6大任务38项子工程。二是把“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摆在突出位置。全年投入“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资金1350万元,以“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为契机,着力改善“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着力发展民族地区产业,投入资金300万元,安排产业项目3个,扶持发展野生三七、洋合果、雷竹笋及生猪养殖;组织全州“直过民族”聚居地区村组干部、明白人、带头人共50名到蒙自举办了一期脱贫攻坚技能培训班;为2个布朗族(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全体村民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补助10元,共投保5100人。
4.加强宗教工作,促进宗教和谐和顺。高度重视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培育工程,组织各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41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培训101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5个,开展宗教界人士慰问和宗教节日慰问,完成2019年度朝觐工作任务,5个宗教团体完成换届。
5.有效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完成哈尼族口传文化目录普查采录600条(600页),拍照征集图片2400幅。主持完成《红河州彝族志》书稿20章,主编出版了《建水彝族志》《弥勒彝族志》,参与审定出版《彝医理论溯源》,出版《彝族文化考察探索》。圆满完成2019年云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哈尼语、彝语口语测试工作。做好全州规范使用哈尼、彝、汉三种文字标牌的翻译审定工作,完成翻译涉及行政体制改革单位“三种文字”标牌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3610条。组织我州71名运动员、编导、教练和领队,随云南省代表团前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在体育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获得多个奖项。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优秀。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建议
我州既是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又是边境地州,稳边固边工作任务艰巨。建议州级财政每年在上一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10%的预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主要经验:一是资金下达后严格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分配方案;二是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委党组研究同意;三是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序;四是促进了全州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维护了全州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存在问题:一是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立还不够科学;二是数量指标细化不够。
存在问题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部门内部监督机制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针对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