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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59-41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责

  红河州总工会(以下简称“州总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正处级。

  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州委、州政府联系全州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职责为:(一)在州委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红河州的社会事务管理,参与政府有关职工工资、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法律和政策实施方案的制定,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二)做好全州工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工作,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中,根据中央和全国总工会的要求,抓好外商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新型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组织的工作,最大限度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来。(三)加强和做好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完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民主监督机制,搞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四)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党在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按照州委、上级工会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工作。(五)负责对全州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改革中企业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职工的思想、愿望和要求,职工中发生的群体事件以及侵犯职工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研究,并积极协助州委、州政府做好对问题的处理工作。(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基层工会和县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收缴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奖励工作,搞好全州工会财务互审工作,履行审查审计监督职责,维护财务制度和财务纪律。(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全州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组织动员全州女职工参加改革和建设,在现代化建设中建功立业,成长成才,关爱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对困难女职工实施有效帮扶。(八)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年度主要目标及工作重点

  2019年州总工会工作的主要目标是:

  (1)夯实基层基础,持之以恒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2)履行维权职责,促进劳动关系和职工队伍和谐稳定;(3)弘扬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为推动红河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4)加大服务力度,广大职工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5)聚焦精准帮扶,工会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2019年重点工作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2)继续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3)深入实施工青妇组织“四季”品牌活动;(4)开展困难职工子女援助活动;(5)开展劳模和职工职业健康关爱行动。

  2.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2019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一是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二是继续开展节日送温暖活动;三是深入实施工青妇组织“四季”品牌活动;四是开展困难职工子女援助活动;五是开展劳模和职工职业健康关爱行动。

  (2)2019年度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的相符性情况

  2019年州总工会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相符。

  (3)绩效指标明确性

  一是根据《红河州稳增长州级领导挂钩帮扶100户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二是春节和国庆、中秋节开展送温暖活动;三是开展“夏日阳光就业行动”;四是举办困难职工子女就业前培训班;五是组织一线职工、劳模疗养和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

  3.经费投入、经费支出、结余情况

  (1)部门2019年度的收入情况

  2019年州总工会年初预算收入为747.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2018年的718.51万元增加29.42万元,增长4.09%;2019年州总工会收入决算数为603.27万元,比2018年的594.90万元增加8.37万元,增长1.41%。

  (2)2019年部门支出情况

  2019年州总工会部门支出合计596.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基本支出479.2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项目支出117.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州总工会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的主要特点有:一是足额保证基本运行。2019年州总工会基本支出47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1.83万元,公用经费57.3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保障州总工会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二是加强自己使用效益,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州总工会于2019年春节、国庆和中秋节前向州财政局提交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送温暖经费,切实加强了全州困难职工帮扶力度。

  (3)2019年项目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州总工会项目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24.00万元,其中:红河州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100.00万元(含补助下级70.00万元),送温暖经费170.00万元(含补助下级140.00万元),劳模经费40.00万元,工会专项经费14.00万元。

  (4)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

  2019年州总工会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和公开制度,有效地控制了“三公”经费支出。实际支出没有超出预算规模、范围和标准,没有挤占、摊派、乱收费和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行为。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6.00万元,比2018年减少5.00万元,下降16.13%,2019年“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2.74万元,比预算节约89.46%。一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州总工会公务接待工作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按照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明确招待用餐档次和限额。要求出具接待函、介绍信和参加人员等明细清单方可报销接待费。2019年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为预算数的8.60%,节约81.40%。二是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按照《红河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管理好本单位在编车辆,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为预算数的20.74%,节约79.26%。三是严控出国经费。严格控制公务人员出国人数和次数,审批手续规范完整。2019年出国费用预算为4.00万元,实际支出为0万 元,节约100%。

  4.部门整体运行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控制。重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监督,加强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增强法纪观念和遵守规章制度。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总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18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坚持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以制度规范工会的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对各项收支活动的财务监督和控制,做到制度管事、制度管人。二是加强预决算管理。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科目,确保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自觉接受上级和同级经审会对本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确保工会经费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严格资产管理。严格按照“管理资产和管收入、管事相结合”的要求,加强了对工会资产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管理机构和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固定资产台账,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基本摸清了工会资产的“底数”,为加强工会资产管理奠定了基础。严格按照省总规定的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审批和处置,确保工会资产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按省总要求将县市总工会本级所属事业的“两证”收到州总保管,而州总本级的交到省总。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全面落实五项管理制度要求,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限额把关、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一事一公函、一事一审批、一事一结账,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在财政部门批复20日内,在州总门户网站公开了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5.2019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1)积极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一是围绕问题整改做实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制定了《红河州总工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核查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4月18日在泸西县召开了红河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管理第二阶段整改工作会议,会议安排部署了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动态管理第三方核查评估发现问题第二阶段整改工作和下一阶段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建立长效帮扶机制实施精准帮扶。会同州级相关部门转发了《云南省总工会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相关政策的通知》;转发了《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的意见〉等8个文件的通知》。二是建立退出审核机制精准退出。在全州范围开展了2019年全国级困难职工脱困注销申报工作,全国级困难职工脱困686户,注销103户,现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1,014户。

  (2)“送温暖”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开展了以“进万家门·访万家情·结万家亲”为主题的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全州各级工会共走访困难家庭、劳模、一线职工7,550户,发放款物930.89万元,其中:困难职工慰问金571.19万元,困难劳模慰问金9.13万元,困难农民工慰问金16.10万元,一线职工慰问金334.47万元。中秋、国庆期间,全州各级工会共走访慰问困难职工4,832户,发放慰问金442.42万元。积极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各级工会共筹集资金211.50万元,发放大专以上助学金199.40万元,资助530名大专以上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开展了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三个项目的专项救助行动,共慰问全国级在档困难职工545户,发放慰问金199.75万元。积极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走访慰问劳模活动。国庆节期间共走访慰问劳模98人,发放慰问金9.80万元。

  (3)开展好工青妇“四季品牌活动”。牵头组织开展了“爱满红河 助推脱贫”2019年红河州工青妇组织“夏日阳光就业行动”集中示范活动暨招聘会,参加现场招聘会进场企业近95家,提供就业岗位283个,共有6,107人求职者进场,达成就业意向751人。在活动期间,全州共举办招聘会29场,共有506家企业进场招聘,提供8,963个就业岗位,进场求职人员共计17,175人次,达成就业意向3,983人。

  (4)启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项目。自云南省总工会《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于3月7日正式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工会广泛宣传,扎实做好扶贫一线干部慰问项目申报工作。2019年,全州共向省总工会申报慰问29人,因工身故3人,非因工身故4人,重大疾病7人,意外伤害致残9人,意外伤害住院6人,发放慰问金3.94万元。同时,出台了《红河州乡镇脱贫攻坚一线工作人员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慰问办法》,共慰问34人,其中:因工身故4人,非因工身故12人,重大疾病9人,意外伤害致残8人,意外伤害住院治疗1人,共发放慰问金51.20万元。

  (5)全面提升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质量。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的意见》,完善创新和激励机制促进产业工人队伍的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的开展,组织全州部分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及工会干部等共30人赴上海、南京学习考察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充分发挥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新引领作用,为促进红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2019年新建劳模创新工作室11个。积极推荐云南省第二届“云岭工匠”肖春魁参与申报云南省云岭工匠工作室,最终被命名为第二批云岭工匠创新工作室。组织3,900名职工(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

  (6)坚持不懈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2019年,组织300名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前往个旧工人疗养院开展职业健康疗休养,在卫生监督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辟了职业病防治新途径,有力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完成省总安排的200名一线职工、38名石屏、泸西脱贫攻坚乡镇书记、镇长和28名贫困县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分别到云南省工人疗养院、腾冲市清水乡云南省职工和劳模疗休养基地,以及北京、上海疗休养的任务。

  (7)进一步推进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及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制发《关于加强红河州两新组织“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的意见》《2019年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及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方案》,建立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及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调度汇报制度,在蒙自市召开百人以上企业建会及货车司机等群体入会工作推进会,及时总结提炼入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事例,坚持典型引路、示范带动。2019年,百人以上企业建会率达96.61%,货车司机八大群体(含出租车司机)入会率达81.49%。

  (8)积极组织广大职工参与互助医疗。全州共组织3,021个单位303,440名职工参加第十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共汇集互助金3,670.53万元。2019年,全州补助了41,619名职工,补助金额2,450.29万元。

  (9)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2019年,全州贷免扶补共放贷121人,放贷金额1,611.00万元,带动367人就业;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贷款100人,放贷金额1,465万元,带动300人就业。

  (10)深入推进定点扶贫工作。制定了《红河州总工会2019年定点帮扶工作计划》《红河州总工会干部职工包村包户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健全了“全面覆盖、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定点扶贫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2019年以来,结合州总工会实际,开展春节慰问、助学、为白沟村购垃圾桶和衣架及扫帚、临时救助、帮助白乐寨村委会修建厨房、白沟村建爱心超市、沙普村购垃圾车、修新发寨卫生路、建田房活动室挡墙、马撒斯村小组滑坡点挡墙建设、发展百香果种植、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劳动竞赛、为贫困户购买人身财产综合保险等投入资金达145.60万元。

  (11)做好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根据机构改革的新变化,进一步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动态管理,对结对帮扶信息作了相应的调整,下发《关于调整州级机关领导干部联系职工生活困难户工作的通知》,使结对帮扶工作顺利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州级35位厅级领导干部通过“六送”,即送观念、送政策、送技能、送信息、送岗位、送资金,切实为帮扶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困难职工35户,帮助解决物资和资金4.55万元。

  6.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2019〕3号)和《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州级部门试行)》,州总工会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1)基础工作。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州总工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根据工作情况,细化财政绩效指标体系,并严格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州总工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预算资金审批手续和拨付程序、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规范了收支行为,保证了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绩效目标管理。2019年州总工会预算项目共6个,已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围,并按照财政部门要求编制了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绩效运行监控管理。为强化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在2019年预算执行过程中,州总工会将财政批复的6个项目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运行监管,项目资金的每笔开支都严格按照支出范围进行列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红河日报及内部刊物,及时将工会的重点工作向社会公众通报。

  (4)绩效评价管理。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2019〕3号)和《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州级部门试行)》积极做好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5)结果运用管理。①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的自评,发现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方面涉及的协调机制、制度建设、指标体系还不够健全。二是宣传方面,宣传内容侧重于工作开展情况,绩效管理工作方面较少。三是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有待加强。②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局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三是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四是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二、工会专项项目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州总工会主要开展的项目:

  送温暖经费(含本级及补助下级经费),州总工会通过节日送温暖和组织全州一线职工疗休养的方式,帮扶困难职工群体,项目由全州各级工会承担,2019年春节开展农民工慰问活动,年末组织一线职工疗休养。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

  劳模专项经费:州总工会通过定期走访慰问劳模,安排劳模体检和疗休养,掌握劳模生活、身体和工作情况,听取劳模意见和建议,及时为劳模提供有效服务。项目由州总工会承担,2016年组织劳模疗休养。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用劳模的先进事迹、崇高思想和优秀品质感召职工群众,激励广大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为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积极贡献力量。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

  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含本级及补助下级经费):州总工会的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得到州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的高度重视,按照州委办、州政府办下达《红河州稳增长州级领导挂钩帮扶100户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州总工会积极开展好职工(农民工)2019年职业介绍、职工培训等工作。

  工会专项经费:红河州工青妇组织“四季品牌”活动夏日阳光就业活动,举办夏日阳光就业行动集中示范活动暨招聘会。

  (二)项目资金情况

  送温暖活动:2019年州总工会年初预算安排送温暖活动经费170.00万元,其中,州本级30.00万元,补助县市140.00万元。执行情况为:2019年7月30日,红河州财政局通过红财预〔2019〕284号下达“送温暖(州本级)”活动经费30.00万元,州总工会及时拨付,已用于支付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费用。补助县市140.00万元经费,已于2019年9月拟文报州财政局下拨各县市。

  劳模工作经费:2019年5月30日红河州财政局通过红财预指〔2019〕216号下达劳模工作经费40.00万元,已用于支付劳模疗休养经费34.20万元、劳模创新工作室经费5.80万元。

  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2019年州总工会年初预算安排送温暖活动经费100.00万元,其中:州本级30.00万元,补助县市70.00万元。执行情况为:2019年7月30日,红河州财政局通过红财预〔2019〕284号下达停产半停产(州本级)经费30.00万元,已用于支付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费。补助县市70.00万元经费,已于2019年9月函报州财政局下拨各县市。

  工会专项经费:2019年7月30日,红河州财政局通过红财预〔2019〕284号下达工会专项经费14.00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夏日阳光就业行动现场招聘会承办费和电视专题片摄制费。

  (三)项目绩效情况

  1.项目实施进度

  2019年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已于当年实施完毕。

  2.项目效益

  (1)经济效益

  1、本年预算安排控制较好,项目支出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项目支出无结余。

  (1)行政效益

  行政效能方面,州总工会切实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精简纸质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规范行文程序,严格行文规则,控制文件规格。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控制会议规模,创新会议形式。节约会议成本,严肃会议纪律。推动OA办公,降低提交资料的时间及成本。

  (2)项目产出及社会效益评价

  2019年,州总工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得到了省总和州委、州政府的充分肯定,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牢固树立法规、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标准、程序,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二是领导重视,科学统筹,合理安排。把项目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管理,大力推进财务支付制度改革,推行公务卡使用,提高了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务制度的落实和财政资金的安全。三是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计划走、计划跟着规划走,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四是规范财务管理。结合州总工作实际,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红河州总工会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总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差旅费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会议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五)项目自评价情况

  2019年度州总工会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地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按时报送材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及工作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集中在下半年。下一步我们将优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切实提高支出进度。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加快项目资金的下达进度。

  (七)意见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部门整体绩效水平,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过程中,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财政部门要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统计系统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考核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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