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55-0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及《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州级部门试行)》文件要求,结合州能源局实际,认真开展了2019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管理自检自查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机构人员情况
红河州能源局为此次机构改革新组建的州政府工作部门,于2019年1月23日挂牌成立,主要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及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等。州委批准的“三定”规定中,州能源局有行政编制1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规划科、电力科、水电新能源科、石油天然气科、煤炭科、能源安全督导科,1个事业单位:安全技术中心。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18人,事业编制6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实有人员19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实有17人,事业编制2人。财政全供养19人。
2、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州能源发展和改革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拟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能源、能源行业节能固定资产项目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3)负责全州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
(4)负责电力运行和电力行政执法。
(5)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全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
(6)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全州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提出州级石油、天然气储备和动用建议。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有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7)负责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参与能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事故查处工作。组织推进能源对外交流合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能源对外开放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协调对外能源合作。参与拟订与能源有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产品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8)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加快南盘江大桥等17座水电站建设,蒙自老寨、石屏发白冲山风电场,110千伏蒙自文澜、蒙自水田、弥勒吉山、2019年农网升级改造等输变电工程的建设,新增电力装机41万千瓦,完成电力总装机达700万千瓦以上,发电量200亿千瓦时左右,用电量235亿千瓦时左右,送电量12亿千瓦时左右的年度目标。
2、做好拟保留的15个30万吨以下煤矿向30万吨升级改造的项目审批工作,推进已经审批的3个30万吨和1个500万吨项目的建设和验收,引导关闭退出2个煤矿,退出产能8万吨,完成原煤产量1300万吨,同比增长10%的年度目标任务。
3、全力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建设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的“模范机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年内完成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安排资金304.2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7.62万元。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基本支出决算金额为289.47万元,资金执行率为95.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4.6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2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55万元。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基本工资71.06万元、津贴补贴96.30万元、奖金37.25万元、事业人员的绩效工资1.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缴费17.9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37万元、工伤生育保险1.16万元、住房公积金15.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红河州能源局的办公费1.89万元、印刷费0.13万元、手续费0.04万元、邮电费0.41万元、差旅费10.92万元、会议费0.49万元、培训费4.03万元、工会经费2.71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其他交通费19.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0.0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办公设备0.55万元。
2019年度基本支出决算结余资金14.80万元,主要是年终个人考核需发放工资奖金津补贴8.50万元,扶贫驻村工作队员的补助经费3.15万元,办公经费2.28万元及其他经费0.87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预算安排本级项目资金3个,州财政拨入州能源局本级项目预算经费共计30万元,其中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资金10万元,州能源局开办费10万元,总预备费10万元。省对下转移项目1个:省对下转移支付红河州2017-2018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金额503.92万元。
红河州能源局2019年本级项目支出27.83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2.77%。(1)煤矿安全监管执法专项资金支出9.39万元,主要用于在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购买家服务劳务费支出7.20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19万元。(2)州能源局开办费支出8.4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支出1.77万元、差旅费支出2.3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0.54万元、补助工会活动费1.49万元、办公室搬迁劳务费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7万元。(3)总预备费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征订报刊杂志支出0.96万元、差旅费2.39万元、公务用车租用费2.4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4.23万元。
省对下转移支付红河州2017-2018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经费484.1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96.07%。核减补助19.78万元,是因为经核实,部分县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企业不符合发放条件,不予发放。
2019年州本级财政拨入州能源局本级项目预算经费结余2.17万元,主要是办公经费1.56万元、委托业务费0.61万元。
3、“三公”经费情况
“三公”经费支出总额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万元的47%,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万元的47%,本年接待来访人员4批次38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管理预算各项工作,编制了《红河州能源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建立了系列红河州能源局内部控制体系制度,包括部门预算内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提醒函询诫勉制度等制度,对规范各项工作作出了相应的明确规定。各项内部制度的建立,使局机关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进行。
严控资金的拨付使用,每一笔支出都有完整的审批程序与手续,项目支出经过评估论证,各项支出符合预算批复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情况,各项基础数据与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整体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二)自评指标体系(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各科室认真总结2019年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明确绩效自评的范围和内容,开展绩效自评,并将自评情况报办公室财务汇总。
2、组织实施
预算绩效自评小组按照预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对照2019年度工作开展、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产生的效益等情况,认真开展了自查、自评,并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和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督查到位。自评过程中,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材料准备详实、分析评价完整,较好地完成了评价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红河州能源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一)全力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全力抓好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建设讲政治、守规矩、严纪律的“模范机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2019年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创建已达标。2019年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
(二)能源行业安全检查工作取得成效
1、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为增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科学性、实效性,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通过购买专家服务,重点对生产建设煤矿进行检查,增强日常监管实效性。2019年州能源局及各产煤县市共检查煤矿450矿次,发现隐患1946条,整改1935条,整改率99.43%,下达执法文书343份,行政处罚(罚款)122.915万元。其中,购买专家服务16矿次,其中安全生产标准化认定2次,安全检查14次,查出隐患145条,已督促整改。
2、切实加强2019 年汛期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至12月底,先后6次对州内5户油气管道企业进行了督促检查,发现的4处隐患,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针对识别出的25处高后果区,制定了针对性强的“一区一策”的应急预案和整改方案。
3、2019年完成2035户各类用电客户的用电检查工作,累计发现客户用电设备安全隐患共94项,均向存在隐患的客户下发了用电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督促用户进行整改,整改完成率100%。切实消除用户涉电公共安全隐患,杜绝因电气火灾隐患、触电隐患引发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重大事故发生。
4、加强水电新能源企业的安全监管。2019年制定印发了10份关于做好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全州水电新能源项目开展了8次安全检查,检查已建及在建项目数40个,检查发现问题隐患50处,已督促业主整改完成。
(三)全州用电量、送电量、发电量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红河州全社会用电量累计为226.3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的240.83亿千瓦时减少14.53亿千瓦时, 同比降低6%,完成年度绩效指标的96.29%。造成红河州全社会用电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5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到大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部分电解槽停产检修。
2019年累计对越送电量14.18亿千瓦时,比去年同期的11.62亿千瓦时增加2.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01%。
2019年,红河州各类型电厂合计发电量179.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0%,完成年度绩效指标的89.85%。发电量减少的原因:气候原因,因为降雨量减少,影响水电站发电量,所以比预计指标减少。
(四)全面实施全州农网改造工程
2019年累计完成电网建设投资70631万元,完成年度投资任务的107.7%。完成项目1309项,其中:220千伏项目3项,110千伏9项,35千伏17项,10千伏及以下1280项。建成500千伏变电站3座,即红河变、通宝变、惠历变,220千伏变电站18座,主变33台,110千伏变电站45座,供电可靠率达到99.83%,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电压合格率提高到99.3%,比上年提高0.21个百分点;户均配变容量可达2.15千伏安,超国家指标0.15千伏安。全州所有自然村均已通380伏动力电。
(五)煤炭去产能工作及结构优化取得成效
2019年关闭退出煤矿3个,退出产能23万吨,上报验收煤矿4个、退出产能29万吨(2018年列入关闭未验收1个、产能6万吨);2019年底辖区内保留煤矿22个,生产煤矿6个(小龙潭煤矿、布沼坝煤矿、建水红田煤矿、弥勒山心村煤矿、吉田煤矿、脚落沼煤矿)、核定产能1735万吨/年(地方煤矿530万吨/年)、完成生产能力核定进入公告阶段2个(石屏普古模煤矿、泸西县顺鸿煤矿)、产能36万吨/年。2019年全州辖区内生产原煤1400.9万吨,同比增长18.89%,完成年度绩效指标的107.76%。其中:省属企业生产煤炭918.98万吨,同比下降8.82%,地方煤矿生产煤炭481.92万吨,同比增长182.7%;全州销售产值23.4亿元,同比增长14.1%。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煤炭能源保障。
(六)做好改造升级项目指导服务工作
目前,省属国有3个煤矿中小龙潭煤矿1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布沼坝煤矿由1000万吨/年扩建到1300万吨/年项目积极推进,建水羊街红田煤矿9扩15万吨/年转型升级项目已经完成,正常生产;对2019年拟保留的19个合法合规产能839万吨的地方煤矿转型升级项目在2018年底完成项目审批工作基础上,按照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提出30万吨以下分类处置方案,切实抓好项目验收和改造升级工作推进。
(七)打好“绿色能源牌”,加快以水电、光伏、风电为主的清洁能源项目建设
截至2019年12月,全州建成电力总装机容量711.16万千瓦,完成年度绩效指标的101.59%,其中:燃煤公用火电及综合利用电厂233.27万千瓦、水电站(208座)280.93万千瓦、风电136.18万千瓦(居全省第三)、光伏60.78万千瓦(居全省第一),清洁能源占总电力装机的67.24%,同比增长1.93%。2019年新增电力装机38.6万千瓦,其中:水电项目投产9个,新增装机14.4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投产5个,新增装机5.12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增装机19.08万千瓦。
(八)落实“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任务
2019年,州能源局干部职工挂钩帮扶97户,在2019年底脱贫出列96户,1户暂定为预脱贫,计划在2020年脱贫出列。2019年开展进村入户走访19批次。全年总计协调57万元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其中5万元用于购买逢春岭村委会办公用品,46万元用于改善3个自然村群众饮水条件; 6万元用于“爱心超市”建设。
(九)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面商率和答复率达到百分之百
州能源局负责主办的 2019年州人大代表建议4件,州政协提案1件。在规定时限内于8月26日前全部建议和提案按时按质办结,办结率100%,面商率和答复率达到了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通过此次自评工作,州能源局对整体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做了定性定量的分析,对预算和决算资金进行了审核,通过对绩效情况的分析,未发现专项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今后我单位进一步加强资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严把资金支出关,厉行节约,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进行反馈,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实行跟踪检查,督促各相关科室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制度办法,全面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同时将绩效自评结果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红河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财政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栏目下进行了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在部门绩效管理推进方面,一是建立了细化项目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二是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州财政局要求开展各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二)在主要措施方面,红河州能源局健全制度规范,明确了各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抓工作落实来强有力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重视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能源局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