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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50-3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水利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要求,为加强部门预算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类管理、绩效相关”的原则,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方法,对本单位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33号)文件规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为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保障全州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市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二)机构人员设置情况

  红河州水利局机关设置10个内设机构(正科)和机关党委(人事科)。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资源科、农村水利水电科、水土保持科、河(湖)长制工作科、水旱灾害防御科、建设运行管理科、监督科、机关党委(人事科),机关行政编制2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同时负责管理红河州水政监察支队、红河州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红河州水利档案馆、州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云南省红河州蒙开个大型灌区管理局、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红河州水利水电勘察设计研究院、红河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红河州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咨询规划研究院。

  红河州水利局机关在职人员编制数共5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29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在职实有45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事业人员13人,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二、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前期工作方面

  加快推进全国“十三五”规划内新建大型灌区前期工作,争取弥泸大型灌区、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可研批复;加快推进“十三五”规划内中型水库工程前期工作,争取马鞍山、苏租、跑马庄、龙泉、三角龙塘、天生桥、大屯海清淤扩建等7件工程可研批复,争取长桥海水库扩建、泸江、大屯海清淤扩容等3件工程初设批复。

  (二)工程建设方面

  争取新开工长桥海扩建、泸江、大屯海清淤扩容等3件中型水库工程,新开工建水施家寨水库等3件小(1)型水库工程,全面加快续建的金平县铜厂等5件中型和个旧市石洞坝等13件小(1)型水库建设;年底完成屏边县云洞水库、红河县阿扎河等2件中型水库及屏边县营盘等4件小(1)型水库建设任务。

  (三)防汛工作方面

  加强防汛应急管理,规范防汛应急处置程序,做好各类水毁设施修复,督促各县市尽早准备,主动防范,科学应对,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减灾与库塘蓄水工作。加快跨界河流治理工程建设,新启动规划内主要支流—红河干流河口县新街集镇段治理工程。

  (四)河长制工作方面

  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治水兴水系列重要论述及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保护优先、发展优化、治污有效”工作思路,突出“一长一事、一长一效”,致力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从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州、县、乡、村四级“一河(湖)一策”编制和“一河(湖)一档”台账建设已全面完成并实行动态管理;如期完成13条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3个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全面推广使用红河州河(湖)长制手机APP,启动河(湖)长管理信息系统二期(PC端)开发,不断提升河(湖)长制信息化工作水平。

  三、部门主要收支情况

  2019年度,全年收入合计44,251,926.92元(本年收入40,754,647.60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497,279.32元)。本年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9年度支出合计27,634,633.32元,具体支出项目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等方面。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121,096.5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00,213.79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332,173.00元、资本性支出81,150.00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6,900.80元,“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17,3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7,004.8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12,596.00元。

  2019年末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16,617,293.60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项目(按支出性质和经济分类)

年初预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5,275,400.00

40,754,647.60

支出性质分类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基本支出

8,165,400.00

9,430,062.42

二、上级补助收入

   

人员经费

6,872,200.00

8,193,616.53

三、事业收入

   

日常公用经费

1,293,200.00

1,236,445.89

四、经营收入

   

二、项目支出

7,110,000.00

18,204,570.9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基本建设类项目

   

六、其他收入

   

行政事业类项目

7,110,000.00

18,204,570.90

     

支出经济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

8,121,096.53

     

商品和服务支出

9,100,213.7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32,173.00

     

资本性支出

81,150.00

本年收入合计

15,275,400.00

40,754,647.60

本年支出合计

15,275,400.00

27,634,633.32

年初结转和结余

 

3,497,279.32

年末结转和结余

 

16,617,293.60

基本支出结转

249,136.15

基本支出结转

281,470.33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3,248,143.17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6,335,823.27

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

 

总计

15,275,400.00

44,251,926.92

总计

15,275,400.00

44,251,926.92

  四、部门资产管理运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红河州水利局资产总额为17,252,320.83元,其中:流动资产16,686,556.34元,固定资产363件560,823.49元,无形资产2件4,941.00元。固定资产主要是保障单位正常工作开展的家具用具及电子电器设备等。坐落于蒙自市天竺路61号的水利局业务用房面占地面积295.67平方米,建筑面积784.21平方米,有临街商铺9间,其中自用4间,经州财政局批准,通过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租出租5间,2019年房租税后收入76,861.67元按规定已缴入州国库专户,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五、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在全体水利工作人员努力下,州水利局圆满完成了2019年州委州政府及省水利厅交办的事项,同时也协助州级有关部门完成了与水利有关的其他工作。2019年全年累计入统水利项目160个,支撑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2亿元,全年争取到位上级资金14.64亿元,与省水投公司签订协议资金6.55亿元,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6.1亿元,落实烟草工程援建资金0.39亿元,落实州县配套1.22亿元,引入社会资本1.9亿元。弥泸大型灌区工程可研获得水规总院审查意见,石屏大型灌区工程可研通过初审;完成重点水源工程可研审查7件、可研批复2件、初设批复3件,规划内界河、主要支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全面完成。新开工弥泸大型灌区试验工程和1件中型水库、4件小(1)型水库、14件河道治理、3件水系连通、11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重点水利工程。在建23件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屏边云洞、泸西杨家寨、屏边营盘等水库工程实现竣工验收,红河阿扎河水库工程即将竣工验收,区域“水网”加速构建。JH治理完成河口、金平两县8个项目共计19.1公里;主要支流完成藤条江金平县老勐段、泸江建水段共计5.2公里;完成中小河流31.6公里,总计完成江河治理55.9公里。

  六、履职效益情况

  河(湖)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全州3107名河(湖)长累计巡河1.95万次,全年州县两级督察暗访215次,累计办结处理河(湖)长交办问题1604个;防汛抗旱有力有效,累计解决11.96万人、3.1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问题,有序处置了金平县“6.24”山洪泥石流、绿春县黄连山水库超汛等灾情险情,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水利扶贫排查出的1221户4981人未脱贫户饮水安全不达标问题如期清零,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成巩固提升工程1097件,受益人口55.21万人(含贫困人口18.61万人),超额完成47.23万人的目标任务,提前一年如期完成“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任务。扎实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整改196件运行不正常的集中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工程县级运行管护机制全面落实;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70平方公里。全年征收水土保持费225.67万元,上缴州财政203.11万元,上缴中央财政22.56万元。征收水资源费6658.25万元,其中上缴州财政1331.65万元。

  七、自评价情况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与州水利局签订的《云南省2019年水利工作目标任务责任书》及考核确认结果,州水利局为全省水利工作良好单位。

  结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考量,州水利局自评结论为:2019年度预算编制基本全面、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和执行较为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日愈规范,“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

  部门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自评为“良好”等次。

  八、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编制质量不高

  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科学合理,项目预算编制质量总体不高,主要原因是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科室间信息沟通协调不够顺畅。

  (二)结转结余资金较大

  2019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较大,年末结余资金16,617,293.60元,占全年总收入44,251,926.92元的37.55%,主要原因是项目当年支出难以准确预算,项目资金下达晚、实施进度偏慢。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绩效目标设置

  编制年度预算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规范做好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编制工作。

  (二)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加快预算资金支付进度

  加强单位预算年度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加快项目实施及年度预算执行进度,形成实际支出,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抓好2019年7月8日下发的《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水利局机关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试行)等7项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水发〔2019〕34号文件)的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收支、项目、合同、政府采购、资产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务核算工作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附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红河州水利局

  2020年2月17日

附件【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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