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47-5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0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州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州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州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州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全州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州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州报废汽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州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推进全州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全州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全州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承担全州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州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7)参与拟订全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全州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8)指导全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9)负责全州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州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州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10)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州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负责全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拟订全州军民融合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全州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相关规划计划有机衔接;研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负责国防动员中民航、交通战备、战区恢复工作。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与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并监督指导信息化工作。
2.部门机构设置及在职人员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设1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综合研究与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投资管理科、经济运行科、物流与盐业管理科(州盐务管理局)、原材料工业科(州黄金管理局)、装备工业科、消费品与食品药品工业科、工业园区科、技术创新科、节约能源科(州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服务科、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无线电监督检查科、军民融合科、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设五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州散装水泥办公室(州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无线电监测站、州盐业监管支队、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州节能监察支队。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机关行政编制55人,行政工勤编制11人,事业编制26人,2019年12月在职人数行政46人,行政工勤6人,事业25人。
(二)2019年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放管服”、“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见效,以政策落实促进全州工业经济企稳向好,为全州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夯实基础。同时,完善工业经济发展考核评价,强化责任担当落实,强化生产要素保障,强化对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等重点县市协调服务,确保全州工业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持续向好。其次,按照“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二季度时间任务过半,三季度查缺补漏,四季度圆满收官”的工作目标,强化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2.全力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坚定不移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借力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东风”,全面摸清全州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底数。对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条件的,督促县市指定人员负责指导企业尽快纳规入统;对尚未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条件的,建立企业数据库,筛选一批经过培育后能够纳入规模以上企业统计的对象工业企业,逐户制定培育计划,加大政策扶持、支持力度,加快培育壮大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大规模以上工业总量。同时,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双陪双优”行动,不断完善成长型中小企业监测平台,对新建投产并达到入统条件的,尽快实现应统尽统。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户以上。
3.全力加快工业项目建设。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有项目就有抓手,有抓手就不放手”要求,全面落实“五个一”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抓实“三个100”工业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列入2019年必须竣工的工业项目,建立和完善项目分包责任制和时间表,以目标倒逼时间、以时间倒逼进度,高效有序推进项目建设,以期形成增量拉动工业增长。重点加快惠科年产4万吨锂电铜箔项目达产、个旧云锡铅改锡异地技改搬迁、云锡铜业12.5万吨/年升级改造、建水涌顺铝业15万端中高端铝合金新材料、源鑫碳素阳级二期项目、红河时骏年产20万辆多功能皮卡(商用)车项目、红河卷烟厂易地技改搬迁项目、云南俊港中药饮片项目等重大项目的服务力度,做好各类要素保障,使之尽早建成投产成为经济增长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力争全年组织实施不少于80个重点新建、在建工业项目。
4.全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继续强化州、县市党委和政府抓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组织实施“红河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行动”,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实,增强民营企业的政策获得感。同时,坚持“两型三化”为方向,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产品提升、产业链延伸,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会同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加快建立和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成长性好的企业,扩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和比重,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全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1%。
5.全力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坚定不移加快“三区”项目建设,强化“三区”联动发展,充分发挥“三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深入持久打好“园区经济”攻坚战,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功能,增强园区吸引力,培育园区主导产业,推动产业聚集发展,提升产业链水平。重点推进经开区扶贫产业园,河口高新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园,个旧北部选矿园区,开远小龙潭热电汽循环二期项目、弥勒食品工业园区,石屏豆制品产业园、建水紫陶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争园区工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60%。
6.全力加大工业项目招商引资。坚定不移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举扩大对外开放,紧紧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发展计划、“红河制造2025”行动和“新型工业强州”行动计划,按照州委姚书记“大抓产业,大干工业”的要求,持续加大“定向招商、补位招商、配套招商”工作力度,全力打好“三张牌”,着力推进工业经济实现更高质量发展。重点围绕绿色能源水电铝(硅)材、电子信息、绿色食品、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汽车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招商引资。通过实施与大集团、大企业的政企合作,储备优质工业投资项目,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力争全年引进州外工业项目不少于20个。
(三)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根据部门工作重点,结合部门职责,整理归纳出2019年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整体绩效目标如下:
1.全州非电工业投资完成增长率≥0%;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50户;
3.全州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770亿元;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
5.举办红河州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业和信息化专业)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安排任务;
6.完成《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编制;
7.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10%;
8.确保贫困村实现宽带网络通达;
9.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数200人;
10.党支部规范建设达标率100%。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预算批复及收支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2019年3月5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15号)下达我局2019年整体部门支出预算3068.32万元(部门预算数23068.32元,其中产业发展基金20000万元不属于我局支配资金),其中:本级1565.32,州对下转移支付1503万元。
年度中调整追加人员经费预算72.78万元,调整驻村扶贫队员工作经费9万元,驻村队员生活补助14.4万元,年终算账追加养老保险6.29万元,人员支出11.58万元,全年州本级调增基本支出114.05万元,调增本级零星项目支出76.42万元,调减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纳规升规奖励补助206.5万元,总数调减16.03万元。
2.部门整体支出及年终决算情况:
(1)基本支出经费使用情况
①基本支出的主要用途、范围及资金管理情况
2019年我局的基本支出预算数1555.32万元,决算数1597.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62.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5.43元(主要用于发放在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6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离休费、遗属补助、驻村人员生活补助、建国初参加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公用经费支出135.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开支,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等。
②“三公”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23.16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34.53万元减少11.37万元,同比减少3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5.79万元减少5.79万元,同比减少100%,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我局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7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17.56万元增加1.51万元,同比增加8.6%,主要原因本年工业攻坚任务艰巨,公务用车出车数量增加,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4.09万元较2018年决算数11.18万元减少7.09万元,同比减少63.42%。
总体上看,我局严格遵守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相关要求,合理控制基本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基本实现了年初预期目标。
(2)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执行情况
2019年本级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数1513万元;中央、省级转移支付14622.33万元。
①项目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513万元(不含追加及调整),其中:本级资金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503万元,用于开展我州节能降耗、工业转型升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中小企扶持专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工作。包括:
一是节能降耗专项30万元,其中:州本级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0万元,专项用于节能降耗工作。
二是工业转型升级5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转型升级。
三是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783万元,用于兑现纳规升规企业奖励补助。
四是中小企扶持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2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
除上述项目以外,2019年追加州补散办工作经费1.6万元,州补大抓工业暨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经费1.67万元,2019年第二季度抚恤丧葬经费28.16元,州补工信局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前期工作经费45万元,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小计76.42万元;
非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州盐务局拨盐务执法经费9万元,省节能监察中心拨工作经费12万元,州委组织部拨好教材开发费1.5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4万元,小计24.14万元。
年末调减项目经费纳规升规奖励补助206.5万元。
其中:本级财政拨款项目经费调增76.42万元,非财政拨款项目24.1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调减206.35万元。
州本级财政拨款项目收入86.42万元,非财政拨款项目收入24.14万元,州级对下转移支付1296.5万元。
②上级转移支付我州项目资金情况(14624万元)
一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7884.33万元,建设基站341个,拨付中标企业:云南省移动公司、云南省电信公司、云南省联通公司,本级项目。
二是2019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对接服务补助)10万元。
三是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9万元。
四是2019年省级无线电管理经费535.67万元,本级项目。
五是2019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中央)310万元。
六是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617万元。
七是2019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88万元。
上级补助州级项目8418.33万元,上级补助下级项目经费6204万元。
③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15926.34万元)
一是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共计8425.84万元,其中:2018年州补工业转型升级经费11.48万元,2018年州补离退休人员修养护理费1.60万元,2018年省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经费74.96万元,2018年省补中药饮片招商引资及其他经费12.66万元,2018年州补盐业市场监管经费4.53万元,2019年州补节能降耗专项经费6万元,2018年州补散办工作经费0.74万元,2019年州补会议费2.66万元,2019年州补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4万元,2019年州补死亡抚恤金28.16万元,2019年省拨节能监察工作经费11.14万元,2019年盐务执法经费9万元,2019年好教材开发费0.19万元,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7095.90万元(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拨付中标企业项目资金90%,计7095.9万元,剩余10%待竣工验收完成后根据省级文件通知再行拨付),无线电监管经费1142.82万元。
二是州级对下转移支付1296.5万元,包括:节能降耗专项20万元;工业转型升级5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转型升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576.5万元,用于兑现纳规升规企业奖励补助;中小企扶持专项200万元,主要用于20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补助。
三是上级对下转移支付6204万元,主要包括:2019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对接服务补助)10万元,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9万元,2019年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中央)310万元,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617万元,2019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88万元。
3.预算管理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州本级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9年—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绩效预算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质量,为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打好基础,我局积极采取措施,扎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是制定中期财政规划。以办公室牵头,组织各科室及时根据我局职能职责,依照工信局发展规划和局机关各科室的三年发展计划,在科学预判局机关未来三年财政形势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资金收支规划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二是认真编制年度收支预算。各业务科室在中期财政规划的框架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实际、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认真编制项目支出预算。三是为了提高数据质量,同时减轻预算集中编制的工作量,加快审核速度,提高工作效率,采取事前组织相关科室召开预算布置工作会,将共性问题在会议上统一布置解决,对个别问题进行讨论协商采取最优方案处理的工作方式。四是提高预算编报严谨性。要求各科室及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现行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实事求是编列经费支出,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列支范围,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反映经费支出情况。五是加强部门预算公示工作。我局严格按要求开展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公开责任。六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我局积极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细化绩效指标、绩效目标任务分解等方面着手,强化绩效意识,逐步建立适应于预算管理,符合本局实际工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我局整体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我局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体系与评分方法
1.评价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内容,评价指标体系按照职责履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五个方面分成十一个任务设置年初整体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31),依据该体系可对红河州财政局部门支出绩效给出一个相对客观、准确的评价。
3.评价方法
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介绍、核对财务账目、检查档案资料、实地抽查、问卷调查等方式,主要采用目标评价法、询问查证法、公众评议法等方法,现场评价与资料评价相结合,重点查看账目,账实对照,对资金使用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性评价。
(三)自评指标体系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及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我们将部门的整体支出从投入、过程、产出及效益四个方面逐一细化,构建了包括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32个三级指标的自评指标体系。分别从绩效目标设定的明确性、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配置的合理性、预算执行效率、预算管理的合规性及制度措施的保障程度、资产管理的有效性、部门职责职能的履行效果、效益等方面对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四)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预算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我局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和《关于下发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的补充通知》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2019年预算绩效自评相关工作。整体绩效自评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各相关科室提供佐证材料;项目绩效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财务人员协助,并由技术创新科负责汇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综合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局2019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整体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2019年全州非电工业投资完成增长率0.4%;
2.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62户,超年初50户计划;
3.全州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1187亿元,超年初770亿计划;
4.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8%,超年初10%计划;
5.举办红河州干部专业化能力提升培训班(工业和信息化专业)按州委组织部和州委党校安排任务,上半年每月1次,下半年每2月1次,全年共举办9次培训,完成培训任务;
6.完成《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编制;
7.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10%,超年初计划;
8.完成427个拟出列贫困村宽带网络通达,完成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指标;
9.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人数492人,超额完成年初任务。
10.党支部规范建设达标率100%,我局2个在职支部,1个离退休支部,全部完成规范建设达标。
综上所述,我局2019年10项整体绩效指标中,10项完全实现预期目标。结合绩效自评指标体系,分别从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预算管理的有效性以及部门履职效果、履职效益方面对2019年度主要工作效益进行量化评分,自评得分为98.23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具体评价情况
评价组对年初州级预算安排4个项目、年中追加8个零星项目和上级对下转移支付7个项目进行了评价,项目金额共16031.06万元。各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指标具体如下:(1)节能降耗专项30万元,其中:州本级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0万元,项目已实施,指标已下达,指标文件为红财产业发〔2019〕10号;(2)工业转型升级500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建发〔2019〕151号;(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576.5万元,其中:红财建发〔2019〕133号351.5万元,红财建发〔2019〕150号225万元;(4)中小企扶持专项200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建发〔2019〕132号;(5)2019年追加州补散办工作经费1.6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438号; (6)州补大抓工业暨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经费1.67万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144号;(7)2019年第二季度抚恤丧葬经费28.16元,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272号;(8)州补工信局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前期工作经费45万,指标文件为红财预指〔2019〕56号;(9)州盐务局拨盐务执法经费9万元,(10)省节能监察中心拨工作经费12万元,(11)州委组织部拨好教材开发费1.5万元;(12)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4万元;(13)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7884.33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2019〕160号;(14)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对接服务补助)10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2019〕134号;(15)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9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2019〕126号;(16)省级无线电管理经费535.67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发〔2019〕67号;(17)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中央)310万元,红财金发(2019)62号;(18)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617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发〔2019〕149号;(19)2019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88万元,指标文号为红财建发〔2019〕142号。
1.资金安排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申请下达程序如下:单位编制年初预算报州财政→报州人大审核→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文件→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申请→财政批准并下达预算指标→单位提交用款计划→资金下达。
资金使用情况: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2019﹞15号),项目经费总投入16031.06万元(其中:州本级8530.5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7500.5),完成支出15926.34万元(其中:州本级8425.84万元,对下转移支付7500.5),预算执行率99.35%。
2.资金管理情况。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每笔项目开支都做到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对于项目的重大资金安排或重要事项,能及时召开局务会议或者局党组会的方式作出决定,实行集体决策确定,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审批。
3.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
(1)节能降耗专项30万元,其中:州本级1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0万元;州本级完成支付6万元,剩余4万元,结转下年使用;对下转移支付20万元已下达县市使用,达预期目标。
(2)工业转型升级50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达预期目标。
(3)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576.5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达预期目标;
(4)中小企扶持专项20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达预期目标;
(5)2019年追加州补散办工作经费1.6万元,该指标已下达使用;
(6)州补大抓工业暨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会议经费1.67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完成了预期目标;
(7)2019年第二季度抚恤丧葬经费28.16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使用,无结余资金,完成了预期目标;
(8)州补工信局红河州扶贫产业园重点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前期工作经费45万,该项目资金已使用24万元,结转结余21万元,结转下年支付规划编制经费。
(9)州盐务局拨盐务执法经费9万元,无结余资金,实现了预期目标;
(10)省节能监察中心拨工作经费12万元,该资金已使用11.41万元,结转结余0.59万元,结转2020年使用;
(11)州委组织部拨好教材开发费1.5万元,无结余资金,实现预期目标;
(12)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4万元,未支付,结转入贷款担保基金,待发生坏账时按规定支付;
(13)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7884.33万元,按规定支付90%,剩余10%待工程完工后支付;
(14)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对接服务补助)10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使用,实现预期目标;
(15)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79万元,该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使用,达预期目标。
(16)省级无线电管理经费535.67万元,已下达使用,实现预期目标;
(17)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中央)310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使用,实现预期目标;
(18)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5617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使用,实现预期目标;
(19)2019年省级节能降耗专项资金88万元,项目资金已下达县市使用,实现预期目标。
4.资产管理。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未超标准,固定资产卡片与账面相符,固定资产购置资料完整并及时归档,资产使用率为10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资金安排拨付较晚。一是由于州本级工业和信息专项资金需求与实际安排数差距大,故在安排州本级项目资金时,我们需统筹考虑与省级项目的平衡,避免同一项目得到省州重复扶持。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只有待省级确定扶持项目并进行公示(2019年省级公示时间是9月)后,州级才能安排本级扶持项目,导致资金安排拨付较晚,如工业转型升级经费。
2.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二)整改情况
我局将结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自身绩效意识,逐步形成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绩效自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此外,在下一年专项资金分配中,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重要分配因素。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局结合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自身绩效意识,逐步形成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体系化绩效自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重要分配因素,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或不予安排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时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局州本级部门预算中产业发展基金20000万元,不属于我局支配资金,经与州财政局沟通后,不纳入本次自评范围。
附件1: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附件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哈尼族彝族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5日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