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43-292
- 发布机构: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15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民革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民革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社会联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民革党员做好服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民革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数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
2.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3.重点工作概述
1、机关建设与宣传方面:年初圆满完成民革红河州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议程和换届选举任务。着力加强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参加民革云南省委举办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演讲比赛,荣获组织奖,参赛党员荣获二等奖。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演讲比赛,用演讲比赛的形式共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民革红河州党员中的台胞台属等部分党员和机关干部共二十余人到红河州综合保税区、西南联大蒙自分校纪念馆调研、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自身素质,增强民革组织凝聚力。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积极组织党员撰写“回眸七十年·阔步新时代——庆祝人民政协成立70周年”征文,被选用9篇。全年征订《团结报》84份。
2、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方面: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二届二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篇,提案建议16件,其中:集体提案4件,个人提案12件,内容涉及精准扶贫、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确定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等调研课题。组成调研组到元阳县、建水县、泸西县和弥勒市就红河州乡村旅游发展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元阳阿者科、建水团山、泸西城子古村、弥勒可邑小镇等相关村镇,同时在4个县市分别召开座谈会,与统战部、文旅局、有关乡镇等相关部门以及村民代表就如何推动红河州乡村旅游发展展开热烈讨论,提出相应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
3、社会服务方面:协调民革上海市徐汇区委到屏边县宋庆龄希望小学开展爱心捐赠活动,捐赠棉被110套、三件套110套。参与协助了“2019第四届个旧戈贾森林公园国际ITRA越野跑”赛事。助力红河州旅游业发展,充分利用自有资源和市场机制做好旅游扶贫,邀请诺仕达企业(集团)总裁任剑媚女士到个旧市蔓耗镇调研考察红河谷旅游。
形成合力,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机关干部共到村委会开展10次扶贫走访工作。听取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探讨新农村扶贫工作。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及时掌握村民所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同时宣传扶贫政策,鼓励扶贫户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认真核对、填写了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的相关信息和明白卡。划拨2.6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挂钩的22户贫困户,除1户因病返贫外,其余均脱贫。
4.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5.9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5.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04万元,占总支出的85.45%;项目支出1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4.55%。
二、部门整体收支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118.75万元(含2018年结余10.07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18.7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15.91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5.91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9.04万元,占总支出的85.45%;项目支出1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4.55%。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0.21万元,占本年支出69.2%;商品和服务支出30.29万元,占本年支出26.13%;资本性支出5.41万元,占本年支出4.6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项目资金17.65万元,其中:2.4万为2018年结余,10万为年初预算,5.25万为追加换届会议费。到年底支出16.87万元,结余0.78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办公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各项支出。商品服务支出14.47万元,(其中: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1.78万元、租赁费0.07万元、会议费4.82万元、培训费1.02万元、劳务费1.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8万元等)。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2.4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总额今年决算数为0.21万元,与年初预算数6.9万元相比,减少6.69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为0.39万元比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减幅45.4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革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民革红河州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19〕3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19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等级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9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7.5分,2020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革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附件: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2020年2月11日
附件【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19整体绩效目标.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