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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8-97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我局对2019年州级财政整体资金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等工作。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我局2019年行政单位1个,与上年一致。 

  (三)人员情况及车辆编制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4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11辆,实有4辆。 

  (四)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9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全州各级农业部门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和州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关键措施落实,克服了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带来的种种困难,积极应对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全面完成各项农业工作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1)质量效益不断提升。坚持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板块”建设为载体,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依托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六大抓手”,推动红河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州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0.57亿元,增长5.7%。 

  (2)调结构转方式进展显著。一是种植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年玉米种植204.87万亩、小麦40.76万亩,马铃薯32.98万亩。二是节粮型畜牧业发展步伐加快。全年全州出栏肉牛39.62万头、肉羊89.6万只,生猪出栏397.79万头,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分别与上年同比稍有下降。三是渔业减量增效难题逐步破解。坚决取缔南沙马堵山电站库区及其他江河湖水库网箱养殖,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模式,推广面积46万亩,总产量18.6万吨,实现稻渔共生、一水多用。四是农产品加工业高速发展。全州农产品加工业呈现“产量总体增加、盈利能力提升”的态势,现有龙头企业424户,销售收入180.23万元,农村专业合作社3769个,家庭农场185个,家庭农场经营面积2.65万亩,家庭农场销售农产品总值5052万元。五是绿色创建成效显著。1、有机农产品认证78个。2、有机农产品企业认证数43户。3、绿色食品认证个数103个。4、绿色食品认证企业数57户。5、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个数9个。 

  (3)米袋子总体平衡。在种植面积总体稳定基础上,大规模推广应用良种良法,粮食土地产出率提高,单产基本保持上年水平,粮食生产水平平稳。全年全州粮食播种面积576.98万亩,同比下降1.4%;预计全州粮食总产量182.85万吨,同比增长1.19%;单产316.9公斤/亩,同比下降1.99%。 

  (4)菜篮子更加丰富。一是蔬菜产量保持稳步增长。预计全年全州蔬菜总产量359.12万吨,同比增长1.13%。二是肉蛋奶产量持续稳步增长,预计全州肉类总产量56.04万吨,其中猪肉产量34.4万吨,禽蛋产量9.22万吨,奶类产量5.97万吨。三是水果产量持续增长。预计全年全州水果总产量260.18万吨,同比增长2.32%。 

  (5)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一是中药材产业量效齐增。预计全年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127.61万亩,同比增长10.73%;预计实现农业产量12.46万吨。二是花卉产业提速发展。预计全年全州花卉园艺总种植面积26.88万亩,同比增长7.6%;预计实现综合总产值29亿,同比增长6.5%。 

  (6)农村居民钱袋子更加殷实。在扶贫攻坚、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农村改革等步伐加快利好因素“多轮驱动”下,农村居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2019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70元,增长10.95%。 

  (7)农业农村改革取得新突破。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农村土地确权攻坚会议精神,尽职履责、真抓实干。截止至2019年9月,全州共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80.2万本,颁证率达98.1%;确认家庭承包耕地面积994.6万亩,占二轮承包耕地面积274.1%,占国土二调耕地面积的99.3%;按时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主体工作。全州13县市数据库成果已全部汇交至农业农村部并通过汇交检查,农村承包地“回头看”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正按中央、省级安排部署开展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档案归档等后续工作。 

  二是积极引导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近年来,我州各级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严格依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和推进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至2019年9月,全州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96.1万亩,占农村土地总承包面积的26.5%。其中:流转入农户的有42.1万亩、流转入合作社的有8.3万亩、流转入企业的有28万亩、流转入其他主体的有17.7万亩,全州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步伐不断加快,形成了土地向产业园区集中、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的良好态势。 

  三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基本精神,以维护稳定为出发点,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为契机,分类指导,民主协商,积极探索处理纠纷的方式方法,妥善化解矛盾。至2019年9月,全州共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516起,调处纠纷445起,调处办结率达86.2%,其中:州级调解11起,县市、乡镇、村组调解431起,仲裁委员会仲裁3起,2019年没有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重大群体事件。在2018年省农业农村厅对州级的仲裁工作考评中,我州名列全省第一。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控制数为85.5万元,实际支出27.59万元,较上年减少0.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年初预算控制数为9.5万元,实际支出2.4万元,较上年减少0.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控制数为47.5万元 ,实际支出22.45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公务接待年初预算控制数为28.5万元,实际支出2.74万元,较上年减少0.02万元。 

  三、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 

  我局2019年会议费年初预算为6.65万元,实际支出7.93万元,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支出5.21万元;培训费年初预算数为37.01万元,实际支出20.40万元,使用本级财政资金支出20.15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和负债情况 

  (一)总体情况 

  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资产总额1889.02万元,较上年增长-30.09%。负债总额86.45万元,较上年增长3.13%。净资产1802.57万元,较上年增长-31.16%。 

  1.按单位性质资产情况。我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1889.02万元,占1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640.23万元,较上年增长-3.55%,占资产总额33.89%;固定资产1,246.27万元,较上年增长-38.83%,占资产总额65.97%;无形资产2.51万元,较上年增长324.1%,占资产总额0.13%。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我局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2041.49万元,累计折旧795.22万元,净值1246.2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074.91万元,占固定资产的86.25%;通用设备127.37万元,占10.22%;专用设备5.32万元,占0.43%;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68万元,占3.10%。 

  (二)具体管理情况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我局制定了《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财务支出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局机关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内部控制运行机制,压实财务及业务主管科室的监管职责,重点强化了分散采购和购买服务方面的制度建设。建立了财务部门管账、办公室管理实物资产的工作机制,借助财政“一体化”平台,建立了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加强了固定资产动态和明细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在资产配置方面,坚持厉行节约,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科室办公设备,没有超标准配置资产。在资产采购方面,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属自行采购范围的资产采购,严格按内控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做到货比三家,严控采购成本。在资产处置方面,涉及报废报损的,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使用年限按程序报批处理。涉及出租的资产,严格按规定报批后公开招标。 

  1.资产配置情况 

  2019年度,我单位配置固定资产55.04万元。其中通用设备53.08万元,占96.4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96万元,占3.56%。配置无形资产1.9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使用固定资产价值总计2041.49万元,其中自用1963.91万元;出租铺面77.58万元。无形资产总计6.87万元,自用6.87万元。 

  3.资产收益情况 

  2019年,我局出租出借资产收益35.42万元。 

  (三)重点资产管理情况 

  1、房屋:为充分发挥局系统现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局采取统一调配安排办公及业务用房的管理方式。将产权属州农业农村局、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州农机监理所所有的5幢办公楼由局机关统一调配安排,纳入调配安排单位13家。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局房屋账面面积11,235.94平方米,账面原值1382.83万元,账面净值1074.91万元,使用其他单位(州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房屋面积4132.43平方米。 

  2、车辆:我局车辆存量为4辆,均为自用车辆,其中执勤执法车辆3辆,机要通信车辆1辆,总价值为142.85万元。在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定点维修和加油制度。车辆使用,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规定使用。 

  五、非税收入征缴情况 

  2019年完成非税收入52.58万元,其中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7.05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5.42万元、利息收入0.11万元。为年度计划任务20万元的263%。 

  非税收入当年缴库52.57万元,其中其他一般罚没收入17.05万元、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35.42万元、利息收入0.11万元,非税收入切实做到应缴尽缴。 

  六、往来款情况、单位扶贫资金投入情况 

  (一)往来款项。截止2019年末,我局有其他应收款1500.39元,主要是暂付蒙自市邮政局的业务押金1500元、暂付财务通支付公司微信公众号开通留言菜单栏账户验证费0.39元;其他应付款86.45万元,主要包括农业信息采集费0.15万元、基建账户利息0.62万元、原畜牧局职工建房减免款2.71万元、昆明鹏元科技有限公司工程质保金9万元、商铺承租方押金6.5万元、代收代付职工养老保险13.54万元、代收代付职工职业年金8.38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0.85万元、办公区维修维护质保金2.16万元、代收职工生育保险0.2万元、区域公用品牌规划编制履约保证金29.40万元、代收各县市“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4.8万元、原畜牧局职工建房加收车库款5.14万元、原畜牧局扣押安全门押金3万元。 

  (二)单位扶贫资金投入情况。2019年,我局投入扶贫资金共33万元。其中:单位挂钩扶贫点工作经费10万元、绿证乡村环境整治工程款13万元、付元阳金平产业扶贫工作经费10万元。 

  七、资金结余结转情况 

  截止2019年末,我局有结余结转资金547.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3.01万元,主要是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结转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结转21.14万元、年终奖结转22.86万元。项目支出结转494.49万元,主要包含2019年省农业生产发展专项30.83万元、2019年农业主导产业科研推广项目67.41万元、2019年草地贪夜蛾防控经费3.25万元、2019年非洲猪瘟防控经费44.57万元、2019年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33.19万元、追加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4.88万元、“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固定观测点工作经费1.1万元、“好教材”开发经费0.20万元、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点农业产业培育项目4.96万元、2019年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90.27万元、2019年上海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13.83万元。 

  八、重大投资项目及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绩效 

  (一)重大项目管理情况 

  1、抓建章立制、规范资金管理。为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我局会同州财政局先后出台了《红河州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百万亩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产业培植资金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300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基地”项目合作家庭农场贷款贴息资金实施细则》。从资金分配、支出使用、资金监管等方面规范了项目资金管理,做到有章可循,遵章办事。 

  2、抓机制建设、严格项目评审。为确保项目立项公平、公正、公开,扶持项目符合要求,程序合规。我局建立并不断健全“县市(单位)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排序——党组决策——财政审核——项目公示”项目立项评审机制。强化了项目评审工作,从项目立项源头抓起,规范了项目资金支持重点,明确了项目绩效目标。 

  3、抓内控管理,压实主体责任。为落实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职责,执行好“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在项目资金支出使用方面,特别是涉及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的事项,明确项目资金内部控制运行机制,严格按“组建评标机构—确定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评审—党组集体决策—主管科室组织实施—验收备案”的程序组织实施。压实财务及业务主管科室的监管职责,规范了资金支出行为。 

  4、抓任务分解,强化绩效管理。为确保立项实施的项目达到预期目标,确保各市县及项目实施单位在组织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建设任务明确、绩效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明确,我们对省下达的项目绩效目标任务进行了认真细化分解,在充分征求相关业务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将项目绩效目标以州农业局文件分解下达到十三县市及州级项目单位。要求各县市将绩效目标,随同项目资金和目标任务同步分解下达,明确到乡镇和县市项目单位,将绩效目标与工作职责紧密衔接,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抓手,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控制节约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资金使用绩效 

  1、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19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托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打高原牌、走特色路,立足北部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南部山区综合开发、红河谷经济开发开放带“三大板块”建设,聚焦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六大产业”,依托规模化布局、园区化推进、标准化生产、组织化引领、品牌化打造、融合化发展“六大抓手”,推动全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总体目标。 

  (1)抓牢抓实产业扶贫斩穷根 

  按照“重大项目带动、特色产业富民,龙头带动、长短结合、务实脱贫”的思路,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头戏,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大会战”提供重要支撑。一是不折不扣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切实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坚持天天抓实、月月抓紧,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加强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监管,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二是强化责任抓落实。实行局领导挂联贫困县产业扶贫分片包干责任制,组建9个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选聘产业指导员2532名,实现对798个贫困村全覆盖。三是抓牢产业覆盖带动。全州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713个,投入资金18.02亿元,项目覆盖17.79万户、78.09万人贫困人口。四是抓实新型经营主体覆盖带动。全州1954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9.66万户、86.26万人。五是深化南北对口帮扶。以蒙自经开区为主,以弥勒市、泸西县和建水县绿色食品加工区为两翼,以北部县市工业园区为多点,构建南北对口帮扶机制,打造红河州产业扶贫园,带动南部贫困县产业升级、转移就业、稳定脱贫,园区现落地项目7个,总投资23.56亿元。六是创新易地扶贫。整合南部5个贫困县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3520万元投入到泸西云南牛牛牧业和花卉产业园进行产业易地扶贫,带动南部县10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实现稳定增收。七是强化科技支撑。基本实现每个主导产业均有专家团队支撑,建有袁隆平、朱有勇等8个院士专家工作站和18个技术试验站;扎实开展百名农业专家下基层助推产业扶贫行动,着力解决在产业选择、项目库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技术指导、贫困村集体经济和人居环境等突出问题。 

  (2)“绿色食品牌”打造有力推进 

  突出优势产业,抓绿色、促跨越,强化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建平台、占市场、解难题六大举措,努力在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工作中走在全省前列、作出示范。一是突出绿色有机创品牌。依托“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中药材、规模养殖”六大产业,打牢产业发展基础,做好绿色有机品牌文章。全年水果、蔬菜、梯田红米、中药材种植面积分别达293.9万亩、236.69万亩、15.76万亩、127.61万亩,产量分别达300.14万吨、451.27万吨、5.14万吨、12.46万吨;花卉种植面积26.88万亩,实现肉类总产48.79万吨、禽蛋产量9.26万吨、牛奶产量5.97万吨。新制订个旧柠檬、石屏杨梅等4个地方生产技术规程,全州“三品一标”认证累计182家332个产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98.89%以上。开远市获批创建全国第一个以花卉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弥勒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绿春县骑马坝乡被认定为第九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农业农村部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蒙自市、开远市分别以水果和花卉产业进入全省20个“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名单,泸西县以蔬菜产业进入全省20个“一县一业”特色县创建名单,建水鸿辉种养殖产业有限公司评为省绿色食品“20佳创新企业”,“蒙生”石榴、阳光果业早香蜜桃、“晨滇滇”牌红阳猕猴桃评为省绿色食品“10大名果”。全州55家企业98个产品获有效绿色食品认证, 43家企业78个产品获有机产品认证,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值达1.74:1。二是突出龙头培育拓市场。持续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做到每个特色优势产业都有龙头带动,海升集团、佳沃集团、中昆投资公司、北京惠润等一批大企业大项目稳步推进,新希望、金锣集团、牧原集团、猫屎咖啡连锁有限公司等大集团到我州考察、洽谈合作,全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80.23亿元。组织企业参加第三届中国国际茶博会、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展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云台绿色食品产业合作对接会、第十五届昆明农博会、云南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上海)推介活动等展会推介。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7个县获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成弥勒、蒙自、元阳电商产业园3个,建成村淘服务站134个,培育电商企业683户、网店5000余家。2019年,全州实现农产品销售量585万吨,实现销售额238亿元。省级核算红河州2019年“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茶叶、蔬菜、花卉、水果、坚果、咖啡、中药材、肉牛)现价综合产值529.39亿元,排名全省第三,增速30.79%,排名全省第一。 

  (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县县有示范、乡乡有试点,北部要率先、南部要衔接脱贫攻坚”的原则,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扎实苦干,推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规划先行落实到位。印发了《红河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总体设计和阶段谋划,部署了111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搞建设。二是示范带动落实到位。2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加快建设,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等方面探索新路子、创造新经验、作出新示范,打造乡村振兴的亮点和招牌,引领全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三是督导考评落实到位。实地调研、书面调研、入户走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9个县市18个示范点,对全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进行全面督查调研,有力地促进各县市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印发了《红河州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评办法》,考核结果纳入州委、州政府对县市党委政府综合考评成绩,层层压实责任,推动县级党委、政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指挥部”。四是激发内生动力。加强带头人培训,遴选265名村组干部、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参加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组织123名青年农场主参加乡村振兴领头雁培训、推荐10名优秀学员到清华大学交流学习;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全州13238个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和农村家庭承包耕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462.34万亩。 

  (4)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开好头、起好步,坚决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这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仗,建设美丽乡村。一是强化措施。学习借鉴浙江经验,制定出台具有红河特色的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提升落实推进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落实。着力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州1170个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开展宣传教育46.41万人次,清理村内水塘4142个、村内沟渠6821.1公里,清理生活垃圾、淤泥、畜禽养殖废弃物等40.6万吨,发动农民群众投工投劳120万人次。着力推进“厕所革命”, 全州累计改建行政村所在地公厕418座,改建卫生户厕138980座(其中:无害化卫生户厕127733座)。着力推进“美丽铁路线”建设,深入开展内昆玉蒙河铁路红河段沿线村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加强蒙自、个旧、建水辖区内铁路沿线的规划管控、风貌整治、环境提升、增绿补绿及桉树替换种植、产业优化布局。 

  (5)防控重大动植物疫情,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充分认识非洲猪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动植物疫病严重危害性,准确把握疫情形势,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科学防控,为粮食丰产、生猪市场有效供给、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一是严防死守非洲猪瘟。以落实《全面加强非洲猪瘟防控》为主线,压实防控责任,切实综合防控措施落实落地落细,全州非洲猪瘟疫情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强化监测排查,累计排查场点248.2万个次、排查生猪3120.3万头次。强化餐厨剩余物监管,累计排查50.2万次、餐馆100%告知并签订承诺书,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剩余物1.27万吨,2063户养殖场户全部禁喂。强化流通监管,累计检查运输车辆9.7万辆、检查生猪92万头、检查猪肉5.57万吨、查处案件96件,无害化处理生猪1581头、猪肉255.6公斤。强化群防群控,开展新闻宣传7384次、张贴宣传挂图2.9万份,张贴告知书、指南116.9万份,实现所有村民小组、规模养殖场、屠宰场全覆盖。强化生猪屠宰监管,坚决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坚决关停“三证”不齐全生猪屠宰企业15家,在现有21家生猪定点屠宰场派驻官方兽医133名,并全部建有PCR实验室,非洲猪瘟企业自检“批批检、全覆盖”,严防未经检疫和非洲猪瘟检测不合格的肉品流入市场。二是严密防控草地贪夜蛾。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分区治理”的原则,压实属地责任,科学制定防控对策措施,早监测、早预警、早防控,适时统防统治、联防联控,最大限度降低损失。全州累计发生面积76万亩次,防治97.1万亩次,防治率127%;设立监测点348个,统防面积22.5万亩次,州域内虫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连片大面积暴发成灾。2019年全州粮食总产180.6万吨,出栏生猪397.9万头,始终牢牢把饭碗端在自己手上、牢牢把“菜篮子”握在自己手中。 

  (6)着力打好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展高效绿色生态农业,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重大行动,切实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大力推动农业资源养护,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问题。一是着力实施农药化肥负增长行动。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有机肥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农药化肥利用率不断提高、使用量稳步下降,全州化肥施用量(折纯)21万吨、同比减少1.2万吨,农药使用量7570.8吨、同比减少157.2吨。二是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全州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28.1万户、省柴节煤炉灶74.7万户、太阳能热水器15.72万台,在有效节约柴火、煤炭等常规能源消耗的同时,减少了对生态环境的污染。三是着力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试点。在石屏、建水2个试点县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分类清单,整县推进,现已完成430个点位核实和采样工作。四是强力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稳步提升,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实施整县推进项目6个,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4%、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高效利用,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全州农作物秸秆产生量350万吨、利用量270万吨,综合利用率达77%;引导地膜残留捡拾回收,全州累计农膜使用量1.5万吨,回收量1.1万吨,回收率达73%。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自评的项目共19个,涉及项目资金 2520.4万元。项目自评总分1786分,平均得分94分。自评优秀16个项目、良2个项目、中1个项目。总体自评等级为“良”。 

  2020年2月10日 

附件【2019年红河州农业农村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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