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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7-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述 

  1.基本职能 

  (1)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州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州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 

  2.人员及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146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5人。纳入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预算管理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机关)、红河州农业机械研究所、红河州科学技术院、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所、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二)部门目标设立情况 

  1、实现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占GDP比重达0.8%以上。 

  2、力争2019年7月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生产线项目试生产。力争2019年年底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升格为浙江大学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 

  3、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前期工作启动,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到科技部对接示范区创建工作。 

  4、深入实施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及三年行动计划,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5%以上。 

  5、年内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户、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户、院士专家工作站6个、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3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47%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0.2万元,其中基本拨款收入2415.4万元,项目拨款收1244.8万元,年初财政结转结余708.2万元,归集上缴2018年额度171.6万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2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9.8万元(人员支出228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9.7万元),占总支出的74.2%;项目支出850.7万元,占总支出的25.8%,年末财政结转结余1077.9万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评价目的。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各单位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二)评价方式。由被评价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体系提供部门自评情况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评价单位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核实、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核实及评价。 

  (三)评价对象。州科技局机关及下属的4家事业单位,做到绩效评价全覆盖。 

  三、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根据全省R&D经费投入工作要求,对全州各县市进行了任务分解,明确了州级各责任部门。根据省、州年度综合考核的相关要求,州科技局制定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考评的通知》(红科发〔2019〕2号),对全州各县市2017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进行了严格考核。 

  (二)抓紧推进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建设。2019年草拟了《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2018—2021四年建设规划》,根据协议文本内容,提出了研究院将按“一院、一园、一楼”建设的四年规划。 “数字化金属彩印中试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3月通过了环评。目前,在所有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项目建设已进入收尾阶段,预计 11月底进行总体联调,12月上旬实现试生产。“柔性化智能制造中试与示范线项目”已完成了设备安装和调试。省科技厅等部门认定在红河创新研究院成立谭建荣院士工作站。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认定成立傅建中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三)推进生物医药种植业发展。根据《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关于红河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州科技局研究并制定了办理方案,提出了“要高度重视”“要科学谋划”“要着力优化营商环境”“要切实促进”等四条办理措施。为充分发挥当地资源优势,2019年我州大力发展灯盏花、三七、葛根、重楼、白芨等中药材种植产业。 

  (四)2019年,组织申报科技部农业类科技项目:根据省科技厅要求,完成了河口、金平、绿春三个边境县的“科技兴边富民”,元阳、红河两个深度贫困县的“产业扶贫科技示范”,绿春、金平、红河、元阳、泸西、屏边六个贫困县的“科技特派员科技扶贫示范”三个专项的核准备案上报工作。配合其他部门认真做好绿色品牌、产业扶贫、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河谷开发、河长制等工作。 

  (五)认真做好创新创业工作。加强省级众创空间的管理与服务,明确工作任务及经费使用要求。组织云科红民师众创空间和云科梯田云众创空间,2家签订2019年度省级众创空间项目任务书;组织云南认真食品有限公司、红河谷辣木产业有限公司、开远市滇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金平大山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4家2018年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签订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任务书。组织云南锡业机械公司和鑫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参加云南省创新型试点企业验收工作,2家企业均通过专家评审,最终结果以省厅公布结果为准。 

  四、评价情况分析及评价结论 

  红河州科技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科技局2019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红河州科技局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五、绩效自评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意识普遍不足。自评单位的绩效意识不强,认识和重视程度都不够,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的认识,不利于切实提高绩效管理水平。主要表现为:各部门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配备严重不足,业务水平不高;部门内部没有明确职责分工,项目相关科室参与指标设立、绩效监控与评价较少,自评报告质量不高。 

  (二)绩效自评目标不够规范。项目绩效目标指标设定的合理性不够。财政支出项目具有多样性、专业性,目前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标又没有现成的指标可参考,各单位在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上普遍存在着与项目总体目标的关联度不够,对项目预期产出和效果描述不够充分。 

  (三)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够完善。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专项预算执行进度偏慢,资金管理欠规范,配套资金不及时,项目监管不到位,实施效果不理想。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优化项目日常管理、注重项目后期维护。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绩效管理意识。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工作机制,统筹安排,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部门推进财政资金管理的重要抓手,抓好抓早抓细。 

  (二)加快项目执行进度。项目执行单位要落实责任,做好项目前期基础工作,督促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实际支出进度,形成有效支出,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要解决好财政支出进度快而实际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做到资金和项目进度相匹配。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要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和前置评价,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四)总结经验,提高整改。请各有关单位参照评价体系、综合评价得分、分项得分等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得分较高的指标应总结经验,继续保持并进一步提高;得分较低的指标,尤其是针对本单位项目支出管理的薄弱环节,查找原因,及时改进和调整,不断加强监督和管理,迅速提高财政支出管理绩效水平。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科技局 

  2020年1月20日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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