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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6-074
  • 发布机构: 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3-02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8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以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发2019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考评细则的补充通知》的要求,我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调查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我队调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主要涉及以下调查工作: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进程监测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退耕还林(草)调查、时间利用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新设立小微企业、采购经理调查等。为确保以上17项调查工作任务的完成,红河州财政设立项目调查工作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经费管理。根据《红财预指〔2019〕181号和红财预指〔2019〕316号,预算项目资金下达150万元,用于红河调查队完成2019年项目调查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了解全州国民经济的基本情况,为党委、政府制定政策、进行经济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我队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统计口径、填报要求和统计报表制度的内容开展项目调查工作,调查结果为州委、州政府及有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统计信息和决策咨询建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资金安排流程:单位编报预算报州人大常委会审核、财政下达预算批复文件、按工作计划和安排向州财政局提报直接支付申请、资金下达。

  2019年项目调查工作专项经费根据红财预指〔2019〕181号和红财预指〔2019〕316号下达年初预算项目经费150万元,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综合考虑各专业调查工作开展实际,根据年度计划预算,我队严格按照调查工作经费开支范围,本着专款专用、厉行节约、严格管理的原则,实际支出150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实施和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队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方法制度,不断提高调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组织完成了全国月度劳动力调查、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动态进程监测调查、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流通消费价格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贫困监测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退耕还林(草)调查、时间利用调查、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服务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新设立小微企业、采购经理调查等项目调查工作。项目调查工作涉及红河州13个县市,调查样本量14802个,涉及调查指标12543个。

  为加强绩效目标的过程管理,及时纠正偏差,我队成立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项目跟踪、数据核查和序时反映的工作机制。定期采集绩效信息并汇总分析,通过随时跟踪、督查,检查相关文件和票据等方式,实时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动态地掌握与反馈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进程和资金支出进度。并对重大调查项目的实施进行重点检查和专项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合法合规。

  (三)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50万元项目调查经费为我队扎实开展项目调查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2019年实际支出150万,资金使用率100%。2019年度我队项目的效率性分析如下:

  1. 投入

  (1)项目立项

  ——绩效目标合理性。我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服务党委、政府决策开展项目调查工作。项目调查工作属于统计调查范畴,与我队工作职责密切相关。项目调查工作是衡量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民生指标,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

  ——绩效指标明确性。我队将项目调查工作目标按月、按季细化分解为具体的指标,按月、按季向云南调查总队上报调查数据,向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提供数据信息服务;项目绩效能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出。

  (2)资金落实

  2019年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到位及时率100%。

  2.过程

  (1)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队从实际出发,制定《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数据质量评估分析会议制度》,各专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辅助调查员管理办法》《专业调查工作考核办法》等具体规定。从内部管理、机关建设、业务管理及统计法制四个方面着手,全面规范我队工作,强化内部控制,为做好统计调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执行有效性。开展城乡住户类抽样调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工作规则》等统计调查有关条例和规定。工作开展中,为项目落实提供了必要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通过抓实“三个记录本”的记录工作,完善项目痕迹资料管理。

  ——档案管理规范性。各科室明确责任,认真做好本科室项目的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资料完整、齐全、规范。

  (3)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具有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资金使用合规性。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我队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项目支出管理。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预算控制数内支出。所有项目支出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挪用等现象发生,发挥了财政资金有力保障各项统计调查项目完成绩效作用。

  ——会计核算规范性。在项目资金使用中,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账管理,资金使用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记账、报账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存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监控有效性。具有相应的监控机制,采取了相应的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

  3.产出

  ——实际完成率。按照相关调查方法制度规定,按调查频率要求完成了项目调查工作。计划完成调查样本量14802个,实际完成调查样本量14802个,项目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样本量率为100%。计划完成调查指标12543个,实际完成调查指标12543个,项目调查工作完成调查指标率为100%。

  ——资金使用率。2019年州财政拨付项目调查工作专项经费150万元,实际支出15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四)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2019年,我队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做好统计调查服务,充分发挥信息、咨询、监督、预警作用,不断强化统计调查的职能作用。

  1.自加压力,全面推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主动适应新时代住户调查信息化发展新需求,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克服“怕”的思想,在全州13个县(市)全面推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工作。在全省确定的年底电子记账覆盖率达50%的目标基础上自加压力,提高标准。通过召开推进培训动员会、协调州政府下发推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通知、按月通报进度、加大考核力度等方式大力推广电子记账。截至12月底,红河州分市县住户调查电子记账注册户数1428户,注册率为70.0%,注册户数和注册率分别位居全省第2位和第6位,比 2018年12月底增加了960户,提高了47.1个百分点;全州住户调查电子记覆盖户数1329户,覆盖率为65.1%,户数和覆盖率分别位居全省第2位和第6位,比2018年12月底增加了923户,提高了45.2个百分点。比全省确定的年底电子记账覆盖率达50%的目标高出15.1个百分点。

  2.深入一线,保质保量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自实施新样本、新方案后,通过增加劳动力调查辅调员工作补贴、进一步提升辅调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陪访制度和数据审核办法,增强调查严肃性,较好地防止了数据失真。

  3.夯实基础,全面提升价格调查数据质量。调查工作开展中,坚持工价调查网上直报和消价调查手持终端采价要求,规范取数报数流程、加强月度审核评估力度,强化采价网点和调查样本的维护管理,全年替换更新工价企业7户,更换消价网点5个、调查规格品386个,确保价格调查各环节风险点得到有效防控,为提高数据质量做好基础保障。

  4.创先争优,其他各类调查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国家现行的统计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认真组织开展了农业生产调查,畜禽检查调查,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农户固定资产投资调查,农民工监测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退耕还林(草)监测调查,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查,零售商品价格调查,采购经理调查,小微企业跟踪调查,服务消费调查及其他企业类统计调查。按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工作安排部署实施了红河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红河州特色小镇建设发展情况、红河州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服务零售结构情况、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等8个专项调查工作。调查项目涉及经济社会多个方面,调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领域不断延伸。

  5.助力地方发展做好服务。发挥国家调查的职能优势作用,举全州调查队系统之力完成2018年度州级部门服务基层质量满意度测评工作,为全州综合考评提供服务。完成了3家国有企业和250户城镇住户参与的全面从严治党民意调查工作。积极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全年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9次,选派1名科室负责人作为驻村工作队员脱岗参与扶贫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走访帮扶8次,投入扶贫资金17.53万元,协调州交通局投入项目资金200余万元为帮扶挂联村修建一座连心桥,解决周边6个村民小组生产、生活、上学、就业、出行交通不便问题。结合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总体部署安排,积极参与蒙自市创城网格化联创工作,通过派业务骨干到蒙自创城工作培训会议上作指导,组织蒙自创城模拟测评等方式为蒙自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助力添彩。

  6.加强分析研究。调查信息分析近年来被上级采用率明显提升,在总队目标管理考核中,工作信息被国家局采用篇数位列16个州市队第一,调查信息考核得分居全省第二、人均得分居全省第一。1—11月,全队共撰写工作信息172篇,调查信息65篇,调查分析57篇,约稿信息40余篇。共有4篇调查分析被《每日调查》综合采用,2篇工作信息被《中国信息报》采用,24篇信息分析被国家局内网采用,8篇调查信息被省委办公厅综合采用,7篇调查信息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微信信息被“云南调查”微信公众号采用9篇,调查信息被《红河政务信息》采用15条,完成全年任务分值的160%,两幅保密作品入选红河州保密文化作品集,11篇分析报告受到上级领导批示,其中4篇调查报告综合采编后受到省领导批示,2篇调查报告被州委领导批转到农业、扶贫部门研处。州委书记姚国华在《红河州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分析报告》上作出批示:“此分析报告全面深入详实,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红河调查队认真负责扎实的工作成果。对于存在的调查任务重、经费保障低、人员配备少、配合支撑差等问题,应予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反应快、判断准、分析透、建议实的调查分析,及时有效地为各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7.认真编辑综合性调查服务资料。通过编印《红河调查》4期,发布《价格运行联合通报》12期,发布《红河州分县市城乡居民调查结果通报》4期,延伸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为党政领导及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

附件【国家统计局红河调查队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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