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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21-07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2-2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州本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目标及指标体系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2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了预算绩效目标任务。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与州级财政直接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有: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管理全州粮食、棉花、食糖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负责州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根据全州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至2019年12月在职在编人数为36人,其中:公务员21人,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2人,离退休人员5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1人)。

  二、2019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一)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69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89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红政发〔2016〕74号)精神,设立部门绩效目标: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构建我州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意识,严格保护耕地,巩固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抓好粮食收购,切实保护种粮积极性,创新管理机制;落实和管好地方粮食储备;推进粮食市场体系建设,繁荣城乡经济、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部门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1.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1)补助下级项目资金情况

  2019年《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19〕15号)文件下达“原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2019年州级承担部分”专项资金200万元已全部下拨市县到位,未发现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情况。

  (2)州本级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州本级收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收入 2,086,876.00元,其中“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192,100.00元;“退休人员护理费”2,936.00元;“退休人员死亡抚恤丧葬费”175,640.00元;“2019大县奖励质量安全监测建设资金”800,000.00元;“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工作经费”150,000.00元;“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150000元;“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200000元;“2019年粮食工作会议费”16,200.00元;“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400,000.00元。

  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项目共支出11,129,076.89元(含上年结余11,670,948.11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038,494.66元(办公费59,851.65元、印刷费86,507.6元、电费1,752.87元、邮电费7,133.7元、差旅费226,648.00元、维修(护)费32,792.5元、会议费82,026.00元、培训费4,032.00元、专用材料费66,795.80元、委托业务费66,86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979.54元、其他交通费用9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为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支付市县粮食局及粮食企业经费382,149.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死亡抚恤金175,640.00元)、其他对企业补助(市县企业粮食智能库升级改造项目资金8,162,886.08元)。年末项目资金结余2,628,747.22元,其中:2019年第一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经费64,407.82元;退休人员护理费2,936.00元;2019大县奖励质量安全监测建设资金800,000.00元;2018年中央补助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76,900.00元(专用设备采购质保金);2019年粮食流通监督监测经费9,145.48元;2017年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补助资金1,337,113.92元;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338,244.00元。

  (二)项目执行情况及综合评价结论

  1.项目实施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原县市级储备粮食风险基金2019年州级承担部分(补助下级)200万元。

  2019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本年度粮油储备任务。粮食是人民生活的基本生活必需品,粮食稳,人心定。这就要求实行粮食储备,国家通过专储粮的合理吞吐,保证市场粮价的基本稳定,消除不平衡,从而为社会稳定提供基本的物质保证。我州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储备粮任务,州级补助200万资金已全部下拨13市县补助粮食风险基金到位已,未发现专项资金截留、挪用情况,县市完成了5050万公斤粮食储备任务,保障粮食安全。

  (2)红河州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及价格监测工作经费(州本级)15万元。

  2019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切实抓好粮食流通统计,为社会粮食安全管理发挥粮食统计职责职能。在全州已将139户粮食企业纳入国家粮食流通直报系统的进行按月填报,在7个县市建立了城镇和乡村居民粮油收支存情况调查473户,其中城镇居民135户,乡村居民调查338户,并将调查结果纳入国家直报。积极开展粮食流通专项调查,1至3月开展了全州粮食和食用植物油供需平衡调查,4月份开展全州乡村居民存在粮调查,10月份开展了粮食经纪人情况调查,9至11月开展了饲料用粮专项调查,目前正在开展玉米产销情况专项调查。同时抓好粮食流通产业统计,对粮食产业经济、粮食流通企业仓储设施、粮食从业人员、粮油科技、粮食产业投资、粮食企业购销存等分类进行年度统计和分析。12月份开展了国家粮食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规范统计工作。通过对粮食流通全面统计,把握了解粮食流通状况,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国家和各级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和制定政策提供统计信息,发挥粮食统计积极职能作用。

  在全州各县市设35个点定期监测粮食价格,每个月收集汇总小麦、中晚灿稻谷、粳稻、优质中晚灿稻谷、玉米等收购价格和大豆、标一中晚灿米、特等中晚灿米、四级菜籽油、面粉、标一粳米、玉米销售价格,分析价格变动和走势。通过粮油价格监测国家直报系统上报了12期、省局直报系统上报了12期、粮油价格分析上报了12期,每个月在州政府网站上公布,方便粮食企业、种粮农户了解粮食市场价格情况,为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提供了依据。

  (3)红河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经费(州本级)15万元。

  2019年,根据2018年11月7日下发《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18〕51号);认真做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于3月10日制定了红河州政策性粮食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流程安排表,3月12日下发《关于召开红河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于3月13日—15日在开远召开红河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培训会议,参训人员有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成员、推进组成员、红粮集团、中储粮红河公司、各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军粮站相关领导和业务人员共计120余人。

  2019年4月19日下发《红河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州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州认真做好州级普查和迎接省级抽查工作普查时间为5月6日—10日,普查组分为三个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州纳入普查范围的承储企业库存粮食逐货位进行检查,5月13日在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议室召开局务会议,专题听取大清查普查工作汇报; 5月20日,将普查结果进行汇总并形成工作报告提交省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5月27日州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抽调业务人员配合省级第五抽查组开展抽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抽调业务人员配合省级抽查组;省级第五抽查组于5月26日—6月1日,对我州五个县市的粮食库存进行了数量和质量的抽查。2019年5月20日上报《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标志着我州大清查任务圆满完成。这次大清查对我州15家企业31个库点库存粮食实物数量质量情况、账务情况、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粮食库贷挂钩情况进行了自查、普查、抽查等工作,查清了粮食库存实物数量、品种和粮权归属,以及不同年份、不同性质、不同品种粮食分仓(货位)储存管理情况;查清了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台账的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核实了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储备粮轮换管理、政策性粮食库贷挂钩、财政补贴拨付等情况,使政府胸中有数,规范了管理。

  (5)红河州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经费(州本级)20万元。

  2019年,全州认真贯彻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卫生标准;指导基层粮食行业的检验技术工作和培训检测人员;承担全州粮油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工作;承担储备粮、军供粮的质量检测。完成区域内收获粮食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开展了市场粮油、库存粮油、学校粮油、生产地粮食质量等抽样监测工作,加大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化学农药等污染监测力度,充分发挥粮油质量监测在粮油食品安全管理中质量把关和技术支撑作用,有效防止不合格粮油产品流入市场,为消费者提供优质、放心的粮油产品。2019年,州粮油质量监测所共完成粮食样品监测476 份,代表数量12万吨,样品合格率达98.3%。

  (6)“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经费”(省级)40万。

  2019年进一步规范省、州救灾物资的管理和使用,提高我州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的紧急救助能力。做好州级重要物资和救灾物资储备和日常管理工作,加强救灾物资日常管理,做到专库存储,专人负责,专账管理,采取代储库房避光、通风良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安全。目前,州本级共储备救灾物资种类3种,价值100万元,其中:州本级储备有5000床棉被、2500床毛巾被、2000件衣服。2019年12月27日,调运5000床棉被、2500床毛巾被、2000套衣服给13县市,用于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和受灾情况的生活保障。

  做好省级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工作,落实动用计划和指令,确保救灾物资规范管理、快速调运、高效使用,积极配合省、州应急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动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备的凭证手续,确保救灾物资规范管理、快速调运、高效使用。我州代储管理省级救灾物资帐篷、棉被、大衣、衣服、彩条布、折叠床、床垫、床上用品、折叠桌凳、应急灯、十字镐、发电机等15种,价值2000余万元,共计96092件,其中州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代储63770件,其余省级救灾物资由开远市、弥勒市、石屏县、建水县代储。2019年7月25日,调运省级代储救灾物资150顶帐篷,用于金平县金河镇马鹿塘新寨村山体滑坡救灾工作。

  (7)红河州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项目中央补助资金2773万元。

  2019年,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顺利完成红河州驻州部队军粮供应后勤保障任务。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对全州军供粮油实施统筹协调安排,统一组织、调度、管理和筹措,按时、按质、按量、按品种保证供应,并对军供粮油质量和全州粮食部门军粮财务实施管理与监督。红河州军粮供应管理服务中心还负责全州军粮供应网点统筹规划、军粮供应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全州军粮特供人员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项目资金已按《云南省军民融合军粮供应工程中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拨付到项目单位:云南省红河军粮区域配送中心项目2265万元;建水军粮供应站、绿春军粮供应站、金平军粮供应站、河口军粮供应站和屏边军粮供应站5家骨干军粮供应站各10.5万元,一共52.5万元。

  2.项目绩效自我评价

  项目资金下达:主要是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及年初下达给各县市的目标任务为基础,并会同财政局分管科室共同研究制定分配方案报经州人民政府审批同意下达项目资金。

  预算执行: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法》、《红河州粮食和物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预算管理制度,无随意调整预算情况,各项收支均纳入预算管理。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财政局的支持指导下,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了2019年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达到预期目标,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为“优秀”。

  三、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管理体系需要逐渐健全。绩效管理是一个完整系统,由绩效计划、绩效实施、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四部分组成,四者紧密相连,缺一不可,但从目前管理现状看,绩效管理的整体性上还有差距,管理体系需要进一步健全。

  (二)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步伐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与角色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经验,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产生各种错误,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将绩效自评结果应用于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对于年度执行率高,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对于执行率不高,绩效目标实现不好的项目,减少资金安排。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建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预算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协调预算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制度管理对预算支出工作。三是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预算项目执行时间表,按照工作进度支出预算资金。

  附件: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2月21日

附件【2019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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