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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813-09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0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下属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具体业务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授权实施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保障和促进全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提供管理和服务。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州有关道路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对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实施行政管理。

  2.按照法规、规章授权,承担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引导全州道路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3.受州交通运输局委托,承担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的指导工作。

  4.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州道路运输站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建设协调工作。

  5.维护全州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6.承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安全管理职责,负责道路运输市场应急处突工作,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稳定,按照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抢险救灾、军运等紧急运输任务。

  7.负责全州道路运输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全州道路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化引导,负责道路运输新科技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各县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河口、金水河口岸运输管理站业务工作。

  (二)单位内部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及车辆情况

  1.单位内部组织机构。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是红河州交通运输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现有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科、计划财务科、客运管理科、货运管理科、车辆技术维修管理科、驾驶员培训管理科、稽查支队、证件管理科、安全监督管理科、人事劳资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科、道路运输职业资格管理科、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科、信息科共15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2.人员情况。

  红河州编委核定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事业人员编制65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62人(含工勤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21人(含离休人员1人),另聘用编外人员7人;核定局长1名(副处级)、政委1名(副处级)、副局长3名(正科级)、内设机构正职15名(正科级)、内设机构副职8名(副科级),现实配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正职11名,内设机构副职6名。

  3.车辆编制和实有情况。

  核定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租用稽查用车2辆。

  (三)总体绩效目标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

  3.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考核、换发、补办、转籍。

  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

  5.指导全州各县市认真贯彻落实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战略。

  6.指导全州各县市不断推进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

  (四)部门整体收支收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年初预算收入1,06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8.11万元、项目支出35.00万元;预算调整后收入1,338.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94万元、项目支出65.45万元。

  2.收入支出情况。

  本年收入1,345.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94万元、项目支出72.45万元(含省运管局拨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经费补助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96.05万元,本年支出1,582.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1.10万元、项目支出330.9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2.38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万元,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试经费补助。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全面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0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1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6〕1055号)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运管部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分别制定了《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通过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建立有效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利用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提高工作效。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组织、领导下着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为保障和促进红河州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建立长效机制,同道路运输日常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截至2019年年底,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完成2019年度一、二、三、四季度安全督查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

  2.为深入推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监管,对全州11户应考核企业开展201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2.为加强全州道路运输市场监管,严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状况关,对全州381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开展2019年度审验工作。

  4.受理全州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经营许可备案及教练员、考核员培训的备案;

  5.驾培业户质量信誉考核复核工作。

  6.推动全州“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五小工程”安装。

  7.做好全州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督查检查。

  8.开展安全监管业务培训。

  9.对全州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进行指导。

  10.组织开展全州出租汽车企业质量信誉复核工作。

  11.指导维护全州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调查处理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来信来访。

  12.指导建水运管局相应的从业资格考试考点建设工作。

  13.推动昆明—河内—海防经济走廊货物贸易健康发展。

  14.进一步扩大跨境直达运输,降低货物运输成本。

  15.进一步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

  16.规范全州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工作,促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7.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治理交通运输行业的涉黑涉恶势力,保障红河州道路运输市场的和谐稳定发展,在全州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18.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全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2019年根据我单位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按照要求改进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用有限的资金履行好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工作职责,确实为运管工作贡献力量。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019年我单位科学有效地使用项目资金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车辆技术管理、扫黑除恶、打非治违等道路运输监管工作,推进依法治理,打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确保全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努力创建综合交通、平安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

  (二)存在的问题

  1.我单位离休干部王靖于1984年6月23日办理离休,同年异地安置到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委老干部局托管。由于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预算管理体制下划,我单位经费纳入红河州财政预算管理,人员工资纳入州级财政统发。我单位于2018年12月26日向宣州区委老干部局发了《关于不再对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王靖同志进行托管的函》,要求于当年年底前与我单位进行财务清算结清王靖经费。2018年12月28日,宣州区委老干部局财务发来《2018年离休干部王靖财务收支情况报表》,与我单位财务核对相符,并承诺及时将余额10357.11元退还我单位。2019年6月11日,我单位再次向宣州区委老干部局发了《关于结清异地安置离休干部王靖同志托管经费的函》,并多次打电话催收无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宣州区委老干部局的相关款项,导致往来款项无法结清,占用的项目资金无法执行完毕。

  2.“打非治违”是一项长期持续的中心工作,成效需要长时间的累积才能显著。

  3.由于人员不足需要聘用协管人员配合完成各项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无法保障。

  4.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所产生的超出基本支出保障范围的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法保障。

  (三)措施及建议

  1.措施: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同日常监督执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继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抓落实,重实效。

  2.建议:增加项目资金的拨付及适当增加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

  红河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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