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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748-0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5-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彻执行国家、省及上级部门关于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

  参加州内主持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工作,审查设计、施工招标单位资格;参加施工图设计会审;审核《开工报告》,对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不是指全委托监理);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鉴定;

  审核本地区施工企业检测人员及项目监理工程师资质;

  参与本地区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秀工程的评审及报省“三优”项目的评选工作;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意见应报省交通厅质量监督站审查;

  总结质监工作经验,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主管局及上级质监站报告。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人数较少,无内部机构设置。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19年我站监督在建高速公路项目10个,鸡羊高速公路17.5公里,投资11.59亿元;泸弥高速公路一期63.241公里,投资52.57亿元;泸弥高速公路二期22.57公里,总投资19.93亿元;新鸡高速公路38.11公里,投资39.2348亿元;元蔓高速141.57公里,投资208.5978亿元;元绿高速公路57.25公里高速、24.22公里一级公路,总投资143.83亿元;蔓金高速公路50.57公里,总投资78.17亿元;石泸高速公路24.11公里,总投资34.36亿元;建个元高速公路124.797公里,总投资224.16亿元;蒙屏高速公路40.5公里,总投资61.2亿元;4个国道改造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总里程70.39公里,总投资7.7亿元;一级公路1个,1.525公里,投资1.0133亿元;

  2.10个高速公路项目除了泸弥高速公路一期、新鸡高速公路、鸡羊高速公路完成了交工验收以外,其余7个项目工程还在进行有序施工。

  3.2019年我站共组织2次高速公路综合督查,配合省交通厅进行了2次桥隧专项检查,其间我站又组织1次桥隧专项检查。

  4.完成了元绿高速公路、石泸高速公路、弥泸二期高速公路,蔓金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考核工作。

  5.对全州13个县市农村公路进行定期综合督查。

  6.积极配合参加州局组织的全州农村公路项目每月督查工作。

  7.参加红河州公路建设的有关参建单位办理信用评价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如元蔓高速公路11-2项目部的6月11日发生的质量问题举报调查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截至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总体绩效目标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80%以上。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要求,一是梳理我站在高速公路建设质量监管方面的责任边际和清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二是梳理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促使其落实责任;在日常管理和督查时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从业单位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要求;三是按照“计划制定、实施组织、检查督办、持续改进”的方式履行质量监督管理职责。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1.概述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9年,质监站在州交通运输局正确领导下,在省质监局的指导帮助下,我站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计划工作的通知》(红交发〔2019〕135号)的要求,分别对监督的项目质量开展了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巡视检查、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及信用评价检查,安全开展了综合督查及专项督查,针对现场监督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均下发了《存在问题清单》,对《存在问题清单》参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均有了整改回复,我站对整改回复进行了复查,确保了受监督的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四、质量督查情况

  1.综合督查:3月份督查石林至泸西(红河段),4月份督查元江至蔓耗(红河段),5月份督查泸弥二期,6月份配合省局督查蒙自至屏边,6月份督查蔓耗至金平,7—8月份督查元阳至绿春,计划11月底督查建水(个旧)至元阳。

  2.专项督查:5月份对建水(个旧)至元阳开展桥隧专项督查,9月份对石林至泸西(红河段)开展路面、交安专项督查;10月份对蒙自至屏边开展桥隧专项督查,计划11月份对泸弥二期开展路面、交安专项督查。

  3.巡视检查(督查整改情况复查):5月份石林至泸西(红河段)综合督查整改复查,7月份元江至蔓耗(红河段)、泸弥二期综合督查整改复查,7月份建水(个旧)至元阳开展桥隧专项督查整改复查,10月份元阳至绿春、蔓耗至金平综合督查整改复查。

  4.督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督查共发现775条存在问题(其中质量管理行为232条,外业543条),整改率为88.57%。

  (1)各项目公司对以往的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整改力度不足。

  (2)项目公司对施工单位未约定具体合同人员,以及进出场计划,人员变动频繁,导致现场管理工作不能有序衔接,无法有效管控现场施工质量,对监理、检测单位合同约定具体人员,但是人员履约能力太差,无法达到监理、检测人员应有的作用。

  (3)部分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质量责任人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登记,没有进行动态管理;监理工程师岗位登记制度未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执行不严,无首件认可验收相关资料;技术交底未按要求交底到一线施工班组;各合同段岗前培训制度未落实,一线工人无岗前培训相关资料和记录。

  (4)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设计文件使用执行不严,如:部分项目存在支挡工程钢筋没有按设计数量施工的问题;锚索位置、角度和预留长度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桥梁工程所有受检分部均存在个别桩、柱结合部位与设计不一致或偏位等情况;桥梁工程存在清凿桩顶混凝土不规范,桩基主筋未按设计位置校正,严重的还导致钢筋受损、桩柱结合部位箍筋未按设计施工的情况;方柱空心墩钢筋安装不规范,钢筋机械连接方式与设计不一致,劲性骨架角钢连接焊缝不饱满的情况;部分正在施工的预制场中T梁负弯矩和简支端正弯矩钢束齿块封锚端型式与设计不符的情况;钢束波纹管定位钢筋结构与设计不符的情况;T梁端预埋钢板以上锚筋,采用单面焊接,焊缝不饱满的情况;隧道掌子面到仰拱安全步距超标的情况;隧道仰拱初期支护、仰拱砼、仰拱填充砼未按强制性要点要求采取分层施作的情况;初期支护喷射砼未按设计采用湿喷工艺的情况。

  (5)施工标准化落实不到位,如:部分项目存在预制场、钢筋加工厂和拌合站进行了统一建设,但没有履行建设规划审批和验收程序,施工中标准化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场站建设不规范、数控设备不到位或到位不能使用(机器坏了),施工不符合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的情况。

  (6)实体检测数据分析情况:从实体检测数据情况分析,混凝土强度合格率为100%,分析原因各个项目均统一规划建设拌合站统一供应混凝土,质量控制比较到位的。桥梁工程保护层、钢筋间距合格率都处于偏低水平,需要加强控制,其主要原因是钢筋加工场标准建设不到位,数控设备投入不足,有部分钢筋加工场基本未使用。隧道工程保护层合、钢筋间距合格率控制比较差,主要是二衬钢筋加工特别是环向钢筋未进行预弯加工,由于拱顶预留变形量控制不准和钢筋安装定位不准、保护层垫块安装不规范或没有安装保护层垫块等原因,同时隧道工程钢筋加工场基本达不到标准化建设要求。原材料的钢筋焊接质量抽检合格率偏低,机制砂筛分合格率比较偏低,需要加强焊接技术工人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对机制砂加大原材料进场抽检的频率。

  5.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情况

  (1)元江至蔓耗(红河段)路基中间交工从4月到现在开展4次,共检测34.57km,全线路基累计单幅147.13km(含互通);

  (2)泸弥二期路基中间交工5月到现在开展4次,共检测19.94km,全线路基累计单幅24.75km(含互通);桥梁中间交工9月开展一次,检测12座,全线共35座(单幅);

  (3)石林至泸西(红河段)路基中间交工2019年5月到现在开展4次,共检测31.42km,全线路基累计单幅38.05km(含互通);桥梁中间交工5月到现在开展一次,检测51座,全线共53座(单幅)。

  6.交工验收情况

  (1)2019年12月15日,石林至泸西(红河段)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完成。

  (2)2019年12月25日,弥勒至泸西(二期)高速公路交工验收完成。

  7.竣工验收质量鉴定情况

  鸡羊高速公路竣工鉴定检测工作3—7月份开展,8月份鉴定报告编制完成。

  五、安全生产监督情况

  红河州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零容忍”的理念。在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采取政府监管、行业监督、第三方服务机构辅助的管理模式。各在建地方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运转正常,截至2019年10月底,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建章立制、明确职责、保安全。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明确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安全职责,设置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同时,按国家、省、州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规章和制度,及时下发安全生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安全检查部署要求,以制度、工作职责双管安全,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情况

  (1)综合督查。按照年初制定的安全监督计划,每个项目开展一次综合督查,截至2019年10月底,对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共开展7次综合督查,共发现存在问题2841条(其中,基础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721条,现场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120条),经督查、整改、复查,存在问题整改率100%。

  (2)专项督查。按省厅相关专项督查文件和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部署要求,结合《红河州地方高速公路建设领域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专项工作方案》,截至2019年10月底,对7条在建地方高速公路共开展5次专项督查,共发现存在问题1902条,经督查、整改、复查,存在问题整改率100%。

  3.“平安工地”创建考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43号)要求,我站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考评工作,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2019年上半年各在建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并报备厅质监局,下半年“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各项目正有序开展,同时将根据各项目报送的平安工地建设考核评价情况,抽查不少于10%的施工、监理合同段。

  六、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全面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共性的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根据《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系统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0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5〕1041号)、《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红河州交通运输局预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红交发〔2016〕1055号)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责,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基础上分别制定有效的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有效利用单位财政预算资金,提高工作效率。

  七、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2019年整体支出预算进行绩效自评,将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各个环节,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提高我单位财政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的履职能力。

  (二)自评组织过程

  我单位在红河州交通运输局的组织、领导下着手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收集数据,开展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八、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九、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关于下达2019年交通建设项目州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19〕17号安排农村公路质量监督专项补助15万元,资金当年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关于检查的相关费用。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项目资金使用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属于州级补助资金,资金及时到位。为保证资金安全,按照项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管理,无挪用、截留等违纪现象。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年度资金总额15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万,截至2019年12 月30日使用资金11.02万元,剩余3.98万元于2020年1月支出。未超预算。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100%,对所监督项目进行质量综合、专项、巡查中抽检路基、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实体及原材料等关键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合格率90%以上。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项目年度目标完成率100%。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对全州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安全检查,使群众农产品运输、安全便捷出行;促进社会稳定,运输通畅,保证社会经济发展。

  十、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通过项目实施,我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高速,隧道,桥梁以及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使道路客运和货运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总之,项目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效益是十分巨大的。

  十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以后年度预算安排、评价结果公开等)。

  对于项目的绩效结果,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单位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绩效,经常性对照检查项目建设效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十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我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我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按照要求改进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

  十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项目实施,我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通过高速,隧道,桥梁以及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使道路客运和货运安全便捷出行;保障了群众出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

  十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对于项目的绩效结果,单位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改正。单位为了保证项目建设的绩效,经常性对照检查项目建设效果,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十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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