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551-59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2020年,红河州信访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信访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抓实日常业务,推动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
2. 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2020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信访经费为91万元,其中,劝返经费24万元,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4万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经费2万元,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3万元,州委信访联席会议经费3万元,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43万元,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1万元,更新信息化设备经费1万元。按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 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到2020年12月31日,我局年初预算的信访专项工作经费已全部列支完毕,共支出97.18万元,其中,包括当年预算的91万元和2019年底结转的劝返经费6.1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0年,红河州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导向,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全力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 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长、负责人和办公室财务人员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
2. 管理流程和组织实施: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州的要求,我局认真受理、交办、督办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组织实施。
3. 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信访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了《红河州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信访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信访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信访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是掌握我局2020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对象是州信访局本级。范围是2020年度使用的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包括去年底结转项目支出资金。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方法
1. 原则:按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2. 依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红河州信访局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 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等实际,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50%、30%、5%,执行率权重为15%。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绩效自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4. 绩效自评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专项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信访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运行管理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2. 组织实施:一是收集、整理资料;二是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三是报送州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0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照州信访局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6.5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 产出指标。全年群众进京上访为54批63人次,同比批次下降25%、人数下降26.7%;进京到非接待场有关人员为1批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90%、人数下降83.3%。
2. 社会效益。做好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排查、梳理、交办、督办群众反映的涉疫情信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梳理涉疫情信访问题,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访风险分析研判预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对疫情防控信访事项,当日受理,当日交办转办,做到日日清。
3. 可持续影响。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别于年初和下半年两次召开全体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中联办、省联办的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齐抓共管信访工作的要求。州委联席办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突出信访隐患及时交办,与公安维稳专班形成合力。
4. 满意度。2020年信访工作未接到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厅字〔2020〕15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云办通〔2020〕33号)精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分析当前信访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对中央、省《通知》部署的信访工作分解任务,由州信访局班子成员分项督促联系,各县市、各部门按职责具体抓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0年度信访工作考核。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支出控制较好。我局完善了单位内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将目标责任纳入机关工作目标之一进行考核。签订了局内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2020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91万元,个数为8个(州级领导接访工作经费,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经费,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经费,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劝返经费,群众来访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经费,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经费,更新信息化设备经费),信访专项资金落实及实际支出绩效均达到优良,覆盖率100%,有效保障了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和“红河模范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州、县市信访局人人到接访窗口和基层一线参与接访接待、参与业务办理、参与问题解决,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办结,减少重复信访。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加大信访部门软、硬件建设力度,利用信访专项资金投资72万元完成州视频接访系统升级改造,推进信访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了信访部门对外形象。持续抓好党建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推进信访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精准扶贫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和参与蒙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全面建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信访制度自信,更好地发挥新时代信访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
(二)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准确研判疫情可能对信访工作带来的影响。
(三)积极开展涉疫情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按照省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在全州开展了涉疫情信访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四)完善劝返机制,做好应急准备。州委、州政府和县市成立全国两会期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预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全州信访系统开展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专项治理工作。
(五)继续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工作。州委书记、州长带头接访下访群众,为全州各级干部作表率。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印发《红河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绩效目标设定还需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做相应调整和优化。二是运用信访大数据分析研判信访预警信息,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服务的工作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附件: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1月26日
附件【(接待场所标准化建设)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领导接访)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人民调解参与信访问题化解)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州委信访工作联席)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专线租用)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附件【(劝返经费)红河州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