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534-935
- 发布机构: 民盟红河州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6
- 时效性: 有效
民盟红河州委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民盟红河州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盟红河州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项目经费是民盟红河州委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特色和优势,积极履行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的重要保障。
1.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资金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文件,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性质、用途、内容及范围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属财政全额拨款,年初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本年项目预算调减2万元,上年结余2.43万元,实际拨付到位10.43万元。项目经费用途为:一是办公经费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盟红河州委机关日常工作的开展;二是会议费2万元,主要用于会务支出。三是培训费2万元,主要用于盟员骨干培训、新盟员培训。四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调研、社会服务等工作以及兼职领导工资补差、外聘会计劳务费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组织建设工作:成员发展率达到2%,实现新成员培训率达100%,开展组织活动1次以上。分别于5月、10月完成。
2.思想宣传工作:编印《红河民盟》2期,信息刊载量30篇以上。分别于6月、12月编印完成。
3.参政议政工作: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重点课题2个,完成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民盟红河州委课题调研形成的提案,州政协全会提案采用率达90%以上。1月至2月完成调研报告及集体提案起草上报。
4.社会服务工作:组织科技专家下乡活动,举办1期科技培训班,受训200人次以上;医疗专家下乡义诊及咨询活动1次,受惠人数300人次以上;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2次以上;完成对定点帮扶村的帮扶任务。分别于3月、5月、11月完成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州扶贫办工作进度完成帮扶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项目的组织管理使用均由本单位完成。民盟红河州委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盟红河州委主要领导作为项目责任人对项目支出进行审批,经费的使用过程严格按照《民盟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执行。为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加强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自评原则、依据
严格执行预算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制定《民盟红河州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确定了评价组成员,制定了《民盟红河州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评价组成员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最终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评价经过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核实了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考评设定分值100分,计分采用量化指标,本项目自评得分96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组织建设工作:本年成员发展率2.03%,新成员培训率达100%,组织开展活动3次。
2.思想宣传工作:本年编印《红河民盟》2期,信息刊载量36篇。
3.参政议政工作:本年完成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重点课题调研2个,完成选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工作;向州政协提交提案3个,州政协全会提案采用率达100%,答复率100%。
4.社会服务工作:组织科技专家下乡活动,举办1期科技培训班,受益人数280人次;医疗专家下乡义诊及咨询活动1次,受惠人数达380人次;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2次;完成对定点帮扶村的帮扶任务,拨付扶贫经费3万元。
5.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100%。
本单位绩效目标均已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是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主要用于提案调研、干部学习培训、开展义诊、科技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以及机关正常运转的各项支出。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落实情况
年初预算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当年调减预算2万元,上年结转2.43万元。实际拨付10.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其中,州本级项目资金10.43万元。
2.资金安排程序
(1)预算编制、审核;(2)预算批复、下达;(3)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请示;(4)财政批复;(5)用款申请;(6)资金下达;(7)实施项目。
3.项目实施情况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属历年延续项目,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及日常工作需要逐步实施。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使用。本年项目经费支出10.4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本年度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干部培训、提案调研、社会服务、机关办公等各项开支,按照年初预定的进度完成了各项工作。通过项目的实施,红河州民盟各级组织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更好地履行了民主党派职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的实施使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一是参政议政有成效。组织盟内专家对滇越铁路及个碧石铁路保护利用、中草药种植发展、工业固体废弃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课题进行实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送民盟云南省委和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在州“两会”期间,民盟红河州委提交提案3件,1件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二是政党协商有作为。一年来,民盟红河州委围绕政党协商工作、旅游、生态、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方面的内容建言献策30条。三是发挥优势,积极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组织盟员专家深入农村开展义诊活动,以及水稻栽培技术和马铃薯种植技术培训,到小龙潭监狱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中心工作。一年来,共投入扶贫经费3万元、个人捐款0.54万元、消费扶贫0.45万元,共计3.99万元支持脱贫攻坚工作。组织盟员为新冠疫情防控进行爱心捐款共计65583元。全州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立足双岗建功,积极建言献策,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五、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二是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三是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不均衡的现象。
以上问题的存在原因主要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预见性不够,工作计划的制定统筹性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产生新的任务需求,随着实际工作的调整,导致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不同步,进而影响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同时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选定熟悉自身发展、行业特点和经费使用状况,具备丰富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督,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的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二是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新的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预算项目资金合法合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民盟红河州委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民盟红河州委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