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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533-69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2)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推进全州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负责制定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4)指导、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5)负责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7)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8)负责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9)组织制定全州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10)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州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11)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情况

  州广播电视局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及4个下属单位(3个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1个独立编制并独立核算),内设机构为:

  (1)办公室。

  (2)传媒机构管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

  (3)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4)人事规划财务科。

  下属事业单位为:

  (1)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科技事业发展中心(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

  (2)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

  (3)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宣传指导中心(独立编制不独立核算)

  (4)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独立编制并独立核算)

  3.人员情况

  在职实有47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47人。行政人员17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0人。离休人员3人。2020年行政人员调出1人,退休2人,调入1人;事业人员调出2人。

  4.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0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之年。全州广播电视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广播电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守正创新、砥砺奋进,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结合省局“12345”发展思路,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全州广播电视不断强起来,为加快美丽红河建设、高质量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度、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深入学习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宣传工作条例》。

  (2)着力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广电工作的重要论述,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武装和实践成果,把主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奋斗精神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强化党建“主业”意识,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真正发挥好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持续正风肃纪,以正视问题的勇气和刀刃向内的自觉,经常进行思想政治体检,不断增强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存戒惧、守规矩,不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

  (5)认真开展广播电视行业扶贫工作,紧紧围绕“广播电视信号覆盖率达99%”的行业标准,不断巩固和完善全州广播电视覆盖项目建设,不断提升行业扶贫和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质量。

  (6)完善元阳、红河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后续工作,做好省局挂钩元阳应急广播试点工作,落实《红河州广播电视局应急广播运行维护管理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应急广播的功能作用,总结经验,推进金平、绿春、屏边应急广播工程体系建设工作,提升建设质量。

  (7)进一步提升全州“村村通”、“户户通”、“村村响”及149个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站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水平,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长期有效服务群众。抓好全州109个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后续收尾,加强对18座高山台站改造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督查,指导石屏县按期高质量完成“自治州工程”广播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黑广播”打击治理,加强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深入宣传设施安全保护法律法规,维护广播电视舆论阵地意识形态安全。

  (8)坚持不懈抓好安全播出工作,严格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信号源监听监看,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对各县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日常管理、行业指导、应急演练和安全播出大检查,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业务培训和技术“大比武”活动,确保重大活动、重要时间、关键节点的安全播出“零事故”。

  (9)加强宣传创新,在牢牢把握正确导向的前提下,说群众想说的话、讲群众能懂的话、传群众关心的话,向受众提供更多个性化、接地气、有乡味的菜单式报道。充分发挥我州在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成的应急广播和“村村响”大喇叭功能作用,运用好本次疫情防控期间的成功做法,创新宣传手段,进一步巩固应急广播和“村村响”大喇叭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的全覆盖、无死角。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坚持聚焦主题主线,做大做强舆论引导,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根基。着重开展好季度优秀新闻评选推优活动,进一步强化全州广播电视宣传统筹协调指导力度。加大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完成优秀公益广告扶持项目推荐申报。

  (10)抢抓创新发展机遇,把“智慧广电”建设作为战略引领,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广播电视与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总体发展规划(2019年—2025年)》要求,加快智慧广电建设进程,启动州级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视听节目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促进我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视听节目智慧化监管手段的创新。以“智慧化引领、结构化升级”推动提升农村边境地区广播电视综合服务能力,围绕乡村振兴和数字乡村战略,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传输覆盖优势,落实好无线数字覆盖相关工作,统筹推动我州广电5G网络建设。

  (11)进一步梳理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完善办事指南,落实《州广电局党组关于印发向州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事项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紧盯职责,严格遵循政治导向、权责明晰、客观真实、规范有序等5个方面的措施,细化落实好局《2020年重要事项报告责任清单》中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等12个方面的重大事项报告内容。

  (12)健全完善《红河州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视听节目传(送)业务管理工作制度(试行)》,加强对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网络四大运营商对涉及广播电视节目和视听节目传(送)业务的监管。督促指导四大运营商建立和完善安全传输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每年召开2次安全播出联席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安全传输和新媒体视听节目业务投送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督查报告,促进新媒体视听节目业务传送安全有序发展。

  (13)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视听网站,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核查处理,进一步理顺广告监听监看工作制度流程,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加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进行常态化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加强对广播电视频率频道管理,对辖区内的星级酒店,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检工作,推动工作常态化开展。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节目内容导向审查、电视剧播出、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播出监管,不断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14)按照省局“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美丽台站试点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拓展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统筹全州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发射台站,特别是建水、弥勒2个县级试点台站;绿春、河口2个边境线试点台站;蒙自、屏边2个乡镇级试点台站的美丽台站建设任务,推进广播电视发射台站深化细化管理,促进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建设管理使用水平的逐步有效提升,不断拓展工作成效,巩固广播电视意识形态阵地。

  (15)突出政治标准,坚持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将政治标准贯穿到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全过程。拓宽培养途径,紧跟新形势新任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素质能力。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在实干中练就过硬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健全广播电视、网络视听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加大广播电视中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讲政治、善管理、懂技术队伍。

  (16)全力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制度建设,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法,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科室和具体承办人的责任,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考评机制,注重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确保办理工作实效,提高办结率。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我局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的设立依据:

  (1)我局的部门职责职能。

  (2)我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3)我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为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要求,我局在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行政工作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部门整体支出类绩效指标体系》 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建立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并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作了绩效自评,把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工作的自评结果应用到了2020年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立工作中,调整了2019年绩效自评中存在的“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等问题。

  (1)2020年总体绩效目标

  通过对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对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管理审查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制定全州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保障广大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的基本权益。

  (2)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2020年我局将总体绩效目标、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在内的3个一级指标,并进一步细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6个二级指标及15个三级指标的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

  15个三级指标具体细化后的指标值为:自动化监测无线台站个数109个;全州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9%以上;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年检工作的星级酒店个数4个;完成第一批应急广播建设县的个数1个、做好在建应急广播建设县个数1个;加强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安全隐患;做好全州已建成的32.2万户“村村通”、 23.1万户“户户通”、 5609个村的“村村响”及149个地方节目地面数字站点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成对全州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节目的审查工作;完成中央无线数字化覆盖项目州级自动化系统平台建设;完成对IPTV和网络视听节目监管和广播电视节目监听监看,严厉整治违法违规视听网站工作;部门年度工作开始时间2019年1月1日、部门年度工作结束时间2019年12月31日;做好广电工作产生的社会效益,保障公共服务体系长期有效服务群众;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长期稳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广电工作的满意度大于等于90%。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我局纳入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的部门总收入为1392.14万元(含年初结转、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部门总支出 1319.18万元(含年初结转、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其中,基本支出978.37万元,占总支出的74%;项目支出340.81万元,占总支出的26%。年初结转72.96万元,年末结转34.70万元。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872.69万元,主要包含工资福利支出812.14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0.5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5.68万元,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项目支出304.81万元,执行率99.5%。其中: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及村村响运维费45万元是州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红财教发〔2019〕163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180.3万元,执行率100%;

  2、红财教发〔2020〕28号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72万元,执行率100%;

  3、红财教发〔2018〕135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0.05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4、红财社指本级〔2020〕10号文件下达伤残抚恤金支出5.08万元,执行率100%;

  5、红财预指〔2019〕126号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专项业务费支出2.77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6、红财教发〔2020〕28号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专项业务费支出17.42万元,执行率92%;

  7、红财预发〔2020〕15号事业公用经费支出1.12万元,执行率100%;

  8、红财教发〔2020〕78号云南省农村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经费7.31万元,执行率100%;

  9、红财预指〔2019〕530号抚恤丧葬费3.08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10、红财综发〔2019〕39号体育彩票公益金6.69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11、红财教发〔2020〕28号地方广播电视节目及村村响运维费45万元,执行率100%。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全面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社会稳定工作全面开展和特定目标任务的完成,我局制定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和《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

  为确保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我局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局实际出台了《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和《红河州广播电视局项目绩效管理试行办法》,确保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号)要求,就我局2020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果、绩效自评等及时、全面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本年度部门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衡量,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本次项目绩效自评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

  2.本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1)《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物 绩发〔2021〕1号);

  (2)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3)红河州广播电视局三定方案部门职责职能;

  (4)广播电视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省、州对发射台站运维资金的管理规定、财务和会计资料;

  (6)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7)其他相关资料。

  3、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项目绩效自评根据我局已设定的整体评价指标体系,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的逻辑模型,设定一级指标四个,一级指标下各设定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见《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4、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为部门自评。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我局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

  我局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政府行政单位,单位组建后,我局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在总结本局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验与借鉴其他部门的先进经验后,我局2020年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一是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每年对科室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所有预算项目必须全部制定绩效目标,由科室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扩大“因素法”编审范围,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财政部门批复下达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预算执行主体,预算执行主体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为保证我局新增项目的绩效目标的合理性,我局积极组织开展新增项目入库及年初预算绩效评估工作,针对2020年新增项目(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与运维经费)积极邀请项目相关领域专家对项目技术方案进行了论证。各专家从各自行业和专业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专家组在整合各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共识,形成正式专家论证报告,切实确保了新增项目绩效评估的质量。

  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项目申报科室及项目下达县市局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组织实现项目绩效目标。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2)积极推进项目绩效评价

  在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基础上,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和执行结果评价,把财政监督及单位主动监控渗透到预算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一方面,对预算执行结果开展检查。按财政预算执行检查工作的要求,在预算年度,由人事规划财务科牵头,各支出管理科室参加,开展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活动。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目标,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另一方面,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按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范围实现全覆盖。并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相关支出管理科室及相关县市局,促进加强支出管理和下年度预算编审工作。

  2020年我局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的项目支出金额295.81万元,所有项目纳入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具体包括:

  1、红财教发〔2019〕163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180.3万元,执行率100%;

  2、红财教发〔2020〕28号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72万元,执行率100%;

  3、红财教发〔2018〕135号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出0.05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4、红财社指本级〔2020〕10号文件下达伤残抚恤金支出5.08万元,执行率100%;

  5、红财预指〔2019〕126号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专项业务费支出2.77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6、红财教发〔2020〕28号红河州广播电视转播台专项业务费支出17.42万元,执行率92%;

  7、红财预发〔2020〕15号事业公用经费支出1.12万元,执行率100%;

  8、红财教发〔2020〕78号云南省农村省级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运行维护经费7.31万元,执行率100%;

  9、红财预指〔2019〕530号抚恤丧葬费3.08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10、红财综发〔2019〕39号体育彩票公益金6.69万元,是上年项目结转。

  2020年我局州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为“地方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及村村响运行维护经费”,预算金额45万元,我局全年主动开展了两次绩效运行监控管理,该项目为我局2020年唯一归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经过事中监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良好,项目资金执行率高,将作为2021年的预算项目继续申报。

  从近几年情况看,通过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的方式效果还是比较好的,2020年年底,我局委托了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对我局预算绩效开展绩效考核,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有力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此次合作中,我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有关建议准备完善了相关资料,同时补强了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弱项和短板,让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深层次了解和学习。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0年11月,按红河州财政局《2020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经过第三方中介机构对我局预算绩效进行评价,除“问题整改”事项不涉及评分,需取该事项州级部门平均分外,自评分94分。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号)要求,我局于2021年1月开始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果、绩效自评等及时、全面的开展又一次的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结果与第三方中介机构的2020年年底的评价结果一致。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归纳我部门职责职能;根据职责职能部门职责,中长期规划,各级党委、各级政府要求归纳要求归纳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并将部门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要求进行细化分解。

  2020年我局对本级及下属单位开展了绩效运行监控自查工作,经自查,整体监控情况良好,虽疫情原因,绩效目标执行受到影响,但绩效目标偏离不大。我局经过对2020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自查,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我局各项工作正在按年初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有序推进,与绩效目标对比未出现偏差,实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2020年我局围绕高质量建设广电为目标,聚焦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聚焦广播电视、网络视听阵地建设和管理,聚焦高质量创新性发展,着力打造智慧广电,通过对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的管理、对全州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制定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对产业发展指导协调推动、对全州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指导监督管理审查全州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指导协调全州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推进全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组织制定全州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州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高,保障了广大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观赏电影、进行文化鉴赏的基本权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总的来看,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还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完善,其中既有面上普遍存在的,也有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个性问题。

  一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虽然我局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开展,评价项目涉及县市广电局的,虽然对县市局提出明确项目绩效监控工作要求,但县市局在进行自主绩效监控方面欠缺主动。

  二是评价指标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评价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目前我局虽然已经发布普遍适用性指标,但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由于设置细化量化程序不够,还不能完全满足目前工作开展需要。

  三是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到位、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了解、不熟悉,对工作重点把握不到位,由此造成我局绩效管理工作一定的被动局面。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2019年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对2019年实施的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经过我局绩效自评,项目绩效目标圆满完成,我局在2019年圆满完成既定监测监管绩效目标的前提下,2020年的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的申报充分运用2019年监测监管工作中绩效目标的设定经验,我局2020年年初预算申报了4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是上年延续项目,并增加了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平台建设的新元素,2020年的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平台建设是2019年监测监管目标的升级和拓展,并在原来申报的绩效目标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细化量化,2020年申报的绩效目标更明确、更匹配、更合理可行。

  “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与运维经费”项目是在总局提出的“属地管理、建管并重、分级负责”的要求和背景之下,为了尽快解决好我州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实现有效监测监管的要求新增的一个州级财政预算项目,该项目按财政要求在预算编制系统上进行了申报,财政对绩效目标设定的评审意见是: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充分、项目实施方案不健全,项目财政评分为79.25分。

  后来在申报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时,我局又再一次申报了这个项目,编制该项目绩效目标时我局根据之前申报州级项目预算时的评审意见进行了如下修改完善:

  1、针对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充分的评审意见,我局组织了一次“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新媒体监测监管平台建设技术方案论证会”,邀请州委网信办、州工信局、蒙自市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各1名专家,在听取设计单位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技术方案的阐述后,请各位专家从各自行业和专业角度就方案进行初步评审,并提出各自意见和建议,之后由专家组组长当场宣读评审最终意见,并形成结论报告。这次论证会弥补了绩效目标申报项目前期评估论证不充分的缺点,让绩效目标的设定有了更专业的技术依据,应用程度为优。

  2、针对项目方案不健全的评审意见,我局针对项目先后出台了《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建议书》《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建设项目配置清单》《红河州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智慧化监测监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并上传了广电总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智慧广电发展的指导意见》,让项目方案更丰富,立项依据更充分。

  经过对项目绩效目标的修改完善,该项目绩效目标的财政评分从原先的79.25分提高到95.5分。

  (二)2020年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我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0年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进行自查,经过自查,红河州广播电视局2020年整体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我局各项工作正在按年初设定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项目绩效目标有序推进,与绩效目标对比未出现偏差,实现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目前,2021年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完成,我局根据2020年预算绩效的完成情况对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2021年部门预算及整体目标更具合理性。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逐步扩大绩效管理范围。加强在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对有预算项目的县市广电局的预算绩效管理。

  (二)加强评价指标体系建设。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行业管理特点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组织人员搜集整理先进地州制定出台的指标,进一步充实完善个性指标库;三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三)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按要求将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项目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四)加强培训和指导。采取集中学习、讲座、专题会议等方式,加大对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统一认识,充实业务知识。

  (五)从近几年情况看,通过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评价的方式效果还是比较好的,2020年底,我局委托了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作为第三方,对我局预算绩效开展绩效考核,打出评价分数,形成评价报告,成为编制下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有力的促进部门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此次合作中,我局根据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有关建议准备完善了相关资料,同时补强了我局在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弱项和短板,让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和学习。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红河州广播电视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州广播电视局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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