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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531-513
  • 发布机构: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2-25
  • 时效性: 有效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民建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民建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培训、课题调研、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民建会员做好服务工作。

  民建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数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现有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1.机关建设与宣传方面:着力加强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召开民建红河州委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学习了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红河州“两会”精神;召开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民建省委九届十次常委会暨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精神;召开宣传工作会议暨新聘任通讯员培训会,强化宣传思想工作政治责任,提高通讯员能力和水平,充分挖掘先进典型事迹,扩大会内会外宣传,大力宣传优秀会员先进事迹。组织会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培训班;参加由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与民建云南省委联合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培训班;参加民建省委举办的云南民建骨干会员培训班和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民建红河州委常委及骨干会员共14人参加红河州2020年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培训班。2020年,民建红河州委被民建中央,民建省委采用稿件25篇,云南省政协报采用13篇,省委统战部微信客户端采用1篇,州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平台采用20篇,州政协采用6篇,红河周讯采用2篇。红河民建微信公众号刊登通讯稿80余篇,电子杂志出刊2期,《红河民建》年刊1期。

  2.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方面:在2020年红河州各级“两会”上,民建红河州委各级组织和会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向红河州各级“两会”提交参政议政材料共62件,其中提交《关于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建议》等5篇集体大会发言材料,提交《关于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红河州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等20件集体提案,《关于尽快设立云南自贸区红河片区政法机关的建议》等27件委员个人提案,《关于在个旧市区老住宅区加装电梯建议》等10件人大建议案。同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2个课题调研报告均转化为集体提案提交州政协。在州政协表彰的十二届三次会议优秀提案中,民建红河州委集体提案《关于促进红河州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建议》、凃王敬委员联名提案《关于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检验检疫技术交流中心建设的建议》获优秀提案奖。

  3.组织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建设工作方面完成民建红河州委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相关工作;积极考察调研基层组织,指导各级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三个文件”精神,做好组织工作,全面推进“五好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向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会内优秀干部,2020年红河民建1名副处级会员被提拔为正处级,1名会员提拔为正科级,1名会员提拔为副科级;指导民建个旧市委做好专职副主委补选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加强民建个旧市委班子队伍建设,指导开远市总支部换届筹备工作。

  形成合力,助力脱贫攻坚。一是全力做好2020年“挂包帮”帮扶工作计划。在春节、疫情期间、灾害时刻,民建红河州委无时无刻不挂念贫困群众,积极向贫困群众送温暖,帮助贫困群众渡难关,拨付垇嘎村委会2万元扶贫工作经费支持,全年累计开展走访8次。二是加强驻村扶贫工作。民建红河州委全力支持、保障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工作,何民主委协调项目资金15万元拨付松树坡村用于机耕道路项目建设,州委会机关拨付1.6万元扶贫工作经费支持,按时发放生活补助费和安排驻村队员体检,购买人身意外险,关心关爱驻村工作队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3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2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编印《红河民建》1期,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103.63万元(含2019年结余5.37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03.6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02.04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02.0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94.04万元,占总支出的92.16%;项目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7.84%。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4.94万元,占本年支出73.44%;商品和服务支出23.09万元,占本年支出22.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万元,占本年支出1.19%;资本性支出2.81万元,占本年支出2.75%。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建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建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执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财务工作机制,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民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民建红河州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0.64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民建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8件,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开展社会服务2次,受益人数200多人,编印《红河民建》1期,到扶贫点8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0.64分,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单位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单位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建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民建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附件【附件:民建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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