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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31-516
  • 发布机构: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民革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民革红河州委为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二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的职能作用。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学习、社会联谊、社会服务工作。根据形势需要,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为全州民革党员做好服务工作。

  民革红河州委属州级民主党派,是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数4个(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社会服务部),三部为兼职,办公室为专职。现有在职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5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1、机关建设与宣传方面:着力加强机关建设,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干部职工无违法违纪行为。召开民革红河州委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学习了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红河州两会精神。举行宣传工作暨党员培训会,传达民革十三届十一次中常会和《民革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传达学习了民革云南省委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民革红河州委近年来思想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会上表彰了民革红河州委宣传思想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民法典》两个培训,并向参会人员发放40册《民法典》手册,进一步加强民革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民革党员的法治意识。组织民革党员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民革省委杨保建主委在民革云南省十二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民革个旧市委、民革开远市总支作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交流发言,并向所有参会人员及各支部共发放了50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

  2、参政议政与民主监督方面: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篇,提案建议11件,其中:集体提案6件,个人提案5件。集体提案《关于重塑乡村文化增强乡村自信实现乡村振兴的建议》以及党员白茵个人提案《关于抓好红河州“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的建议》和向宁个人提案《关于在蒙自兴盛路和文萃路交叉口设置行人通行信号灯的建议》被评为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优秀提案。

  3、组织和社会服务工作:组织发展稳步推进,开展了示范支部创建活动、关心慰问老党员,有7位同志加入民革,为民革注入活力;协调联系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革上海市税务局支部向锡城镇人民政府捐赠电脑共37套。

  形成合力,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机关干部共到村委会开展10次扶贫走访工作。听取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探讨新农村扶贫工作。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及时掌握村民所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同时宣传扶贫政策,鼓励扶贫户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认真核对、填写了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的相关信息和明白卡。划拨2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共进行三次消费扶贫活动,共计0.45万元。挂钩的22户贫困户,均脱贫。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3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二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编印《红河民革》4期,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本年收入115.41万元(含2019年结余2.81万元),按收入结构分: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15.4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2)本年支出112.64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2.6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3.86万元,占总支出的92.2%;项目支出8.78万元,占总支出的7.8%。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9.82万元,占本年支出79.74%;商品和服务支出21.46万元,占本年支出19.05%;资本性支出1.36万元,占本年支出1.21%。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革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民革红河州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3.42分,自评等级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6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开展社会服务二次,受益人数210多人,编印《红河民革》4期,到扶贫点10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3.42分,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革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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