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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30-8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处级单位。核定编制61名(行政编制29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制29名),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6名。纳入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独立核算)、红河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红河州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中心(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 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一是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全面推动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企业劳动组织管理和现场安全管理。

  二是加强重大隐患治理和事故预防。对矿山、危化、建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进行督办治理和跟踪监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综合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建立常态化排查机制。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定期、专项、重点监督检查。加大协调和督促指导公路设施、城市轨道铁路设施、城市危化品输送管网、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火灾等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城区内安全距离不达标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实施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示范工程。

  三是企业安全生产支撑能力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技术和装备,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建设。加强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班组安全培训力度,加强企业法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的培训。

  2.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行业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建立分类分级监管监察机制,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落实各级政府部门、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二是提升安全监管保障能力。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与联合执法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干部和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培训,完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开展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全员培训。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2020年我局年初预算1977.76 万元(基本支出1069.72万元,项目支出908.04 万元)。本年财政拨款1977.76 万元,财政拨款中基本收入1069.72万元,占收入的54.09 %;项目收入908.04 万元,占收入的45.91%。

  2020年总支出1786.31万元,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5万元,占总支出的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2万元,占总支出的23.54%,住房保障支出55.90万元,占总支出的3.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8.34万元,占总支出的72.68%;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187.55万元,占总支出的66.48%,项目支出598.76万元,占总支出的33.52%;按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003.20万元,占总支出56.16%,商品和服务支出741.46万元,占总支出41.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资本性支出31.96万元,占总支出0.5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面衡量资金使用情况,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检验资金使用效果,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设置科学、系统的指标体系,是衡量、监测和评价财政支出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揭示财政支出存在问题的重要量化手段。本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分三级,一级指标分产出、效益、满意度三类,产出指标共24个,其中:数量指标13个,质量指标6个,时效指标5个;效益指标共6个,其中: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3个,可持续影响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共1个。各级指标关系及详见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本次评价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方法,对定性考核指标采用分析,对定量考核指标采用量化打分,总分百分制。

  绩效评价得分及计算公式:

  绩效评价总分=∑一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得分;

  二级指标得分=∑三级指标得分。

  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档次,根据评价分值,确定评价对象对应的档次。具体分值与档次见下表: 

等级 

优 

良 

中 

差 

分值 

90(含)—100分 

80(含)—90分 

60(含)—80分 

60分以下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 前期准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要求,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价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布置、审查核实、总结评价本部门及所有项目单位的自评情况,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目标、范围、自评内容,并对绩效评价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2. 组织实施。各项目实施科室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梳理、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填报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预算编制、预算收支及预算资金进行管理。财务管理参照《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并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红河州应急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红河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各处室经费使用均按照上述制度的规定执行。

  2.资金使用合规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和我局财务管理规定,严格审批程序,严把财务审核关,其中,大额资金需提交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支付。没有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

  3.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我局按照规定内容、规定时限在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预决算信息。

  4.资产管理情况

  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制定了《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55.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64万元,非流动资产75.05万元(固定资产74.09万元、无形资产0.96万元)。负债总额33.75万元(其他应交税费0.29万元、应缴财政款29.82万元、其他应付款3.64万元),资产处置均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和备案。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 基本支出

  我局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包含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包含有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劳务、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含公积金等。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包含有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等。 资金的支出按照财务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权限,实行层层审批。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03.20万元,占总支出56.16%,商品和服务支出741.46万元,占总支出41.5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9万元,占总支出的1.79%,资本性支出31.96万元,占总支出0.54%。接待费1.82万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17.43万元。 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本部门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良好。一是对各项支出按照预算额度进行控制,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努力节约经费,严格控制日常办公水、电、办公用品等节能消耗。三是各项工作就能够及时完成,且质量较高。四是部门整体支出使用效果达到了预期。

  2.项目支出

  2020年,州政府与我局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我局2020年度工作目标及方向。同时,我局还下发了2020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908.04万元,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项目12万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经费项目12万元,安全生产大检查购买专家技术服务经费项目100万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经费项目35万元,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经费项目30万元,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宣传教育项目46万元,红河州森林消防员招录经费项目1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及应急救灾项目70万元,灾害应急预备金资金项目20万元,避难场所建设补助经费项目20万元,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项目553.04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主要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定及执行情况。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我局内部制定了《红河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从生产专项资金立项、论证、使用范围、使用程序、评审验收,认真把关,完全杜绝了跑冒滴漏和浪费现象。我局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及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使用出台了规章制度及流程示意图,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严格管理项目资金,不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和收受贿赂情况。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加强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全部用于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专项工作的开展。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自然灾害防治中,全州地质地貌复杂、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强度大、救灾难度大,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较为严峻,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风险逐步增加,从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层面减少事故总量、防止事故反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艰巨。

  (二)整改情况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设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提高局各内设科室预算编制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形成“编制全面参与、成果全面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3.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追加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减存量遏增量,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4.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进度跟踪与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经济效益

  强化了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促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从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同时,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准备,提高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能力水平。

  (二)社会效益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上级安委会下达我州的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通过行政许可、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等措施,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关闭淘汰安全保障水平低的落后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实现安全生产提供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生态效益

  通过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淘汰关闭生产技术落后的设备,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事故发生,避免对生产环境、地理环境(如:水源、空气、土地等)带来的污染。

  (四)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全州应急管理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以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任务,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灾害风险防范应对等重点工作,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州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提供了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三是结合工作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规范评审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2021年2月9日

附件【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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