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30-167
- 发布机构: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项目经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革红河州委是接受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项目经费是保障团结和带领我州民革党员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三大职能。积极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革红河州委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义诊、科技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为红河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作出努力和贡献。
1、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资金依据:《红河州财政局下达预算支出指标通知书》红财行指(2020)24号文件,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性质、用途、内容及范围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民革红河州委员会机关办公经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的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体目标: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财政总投入10万元,以保障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3个以上,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以上,开展社会服务二次以上,受益人数200人以上,编印《红河民革》4期,到扶贫点4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以上。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1季度完成提案6个,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3次;2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3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3季度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1次,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130多人,举办培训1次;4季度完成课题调研2个,6个提案的答复,开展社会服务1次,受益人数80多人,编印《红河民革》1期,到扶贫点3次,划拨扶贫经费1万元。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工作经费,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均为民革红河州委。在经费的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民革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执行。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和管理水平,采取单位自评的方式,对民革红河州委2020年度项目经费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1、前期准备。成立部门绩效评价小组,学习评价指标体系和绩效相关文件精神。
2.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组织绩效评价自评,注重评价质量,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整改,充分运用分析评价改进单位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本次评价经过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核实了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考评设定分值100分,计分采用量化指标,本项目自评得分96.5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民革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完成课题调研2个,提案6个,提案答复100%,举办培训1次,开展社会服务二次,受益人数210多人,编印《红河民革》4期,到扶贫点10次及划拨扶贫经费2万元。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实际是民革红河州委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为认真履行三大职能,关注民生,深入调查,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革的特色和优势,开展义诊、科技咨询、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
资金情况:一是资金落实情况。年初预算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全年实际安排资金10万元,实际申请8万元,财政收回2万元,年内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80%。其中州本级专项资金8万元,实际支出8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二是资金安排程序。(1)预算编制、审核;(2)预算批复、下达;(3)按项目进度和工作计划安排,向州财政提报用款请示;(4)财政批复;(5)用款申请;(6)资金下达;(7)实施项目。三是资金管理情况。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加强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民革红河州委项目经费中:工作经费10万元属历年延续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均严格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管理制度来执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民革红河州委员会项目经费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每一笔经济业务都按照程序进行审批,项目专项管理。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是按照日常工作的需求逐步进行,根据年度计划抓好各项项目涉及的工作。年初预算批复后,资金逐步下达,财政收回2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州本级项目资金执行率均为80%。
2.项目完成质量
工作经费10万元:按照年初预定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完成各项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我单位2020年共实施州级财政项目1个,项目按预算投资财政项目资金10万元,财政收回2万元,按8万元执行,并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组织实施,及时完成项目的工作,规范资金使用。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通过项目的实施,对外展示了民革红河州委的良好形象。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二届三次会议上,共提交大会发言材料3篇,提案建议11件,其中:集体提案6件,个人提案5件,内容涉及精准扶贫、农业、教育、旅游、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等方面。
确定了《切实解决“一地多证”问题 助力乡村振兴》等调研课题。组成调研组到绿春县、红河县、石屏县、泸西县和开远市就红河州“一地多证”问题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相关村镇,同时在5个县市分别召开座谈会,与统战部、农林水土和有关乡镇等相关部门就“一地多证”问题展开讨论,提出相应意见建议,最终形成调研报告。
召开民革红河州委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上学习了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红河州两会精神。举行宣传工作暨党员培训会,传达民革十三届十一次中常会和《民革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传达学习了民革云南省委2020年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并对民革红河州委近年来思想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会上表彰了民革红河州委宣传思想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到云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两个培训,并向参会人员发放4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手册。进一步加强民革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民革党员的法治意识。组织民革党员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民革省委杨保建主委在民革云南省十二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民革个旧市委、民革开远市总支作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交流发言,并向所有参会人员及各支部共发放了50册《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积极向各级媒体投稿,及时报道每次活动,编印《红河民革》4期。全年征订《团结报》53份。
协调联系上海博为峰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民革上海市税务局支部向锡城镇人民政府捐赠电脑共37套。
形成合力,助力脱贫攻坚。今年机关干部共到村委会开展10次扶贫走访工作。听取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村子村情、经济收入等基本情况进一步了解,探讨新农村扶贫工作。了解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收入情况,及时掌握村民所面临的问题和诉求,同时宣传扶贫政策,鼓励扶贫户树立信心,克服困难,发展产业,早日脱贫致富。认真核对、填写了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的相关信息和明白卡。向每一位挂包贫困户发放了碗筷等厨具以及扫帚、垃圾桶等10件生活用品;划拨2万元工作经费给村委会,共进行三次消费扶贫活动,共计0.45万元。4月13日-23日,响应红河州扶贫办号召,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开展为期10天的走访工作,通过到挂联贫困户家做工作、参与村委会大扫除等方式,经过10天的努力,整个村委会变得更加干净、有序,贫困户也变得更加注重房屋卫生。挂钩的22户贫困户,已脱贫。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要保障项目规范有效地实施,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为项目预期目标与实际支出会有微小出入,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会产生新的任务需求,进而会影响到支出需求:如支出进度缓慢,项目经费少,但支出范围过广。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选定熟悉自身发展、行业特点和经费使用状况,具备丰富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督,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的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二是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新的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预算项目资金合法合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民革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民革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