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29-5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情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正科级):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机关行政编制7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负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3、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机构改革入正轨,统筹布局优空间,打好“三调”工作收官战,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下坚实基础,主动服务保发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项目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已储备土地的出让,推动储备土地从“净地”向“优地”转变。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用地“增存挂钩”“增违挂钩”“增减挂钩”机制。生态优先护资源。积极申报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两条主线助脱贫。坚持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两条主线,落实好用地保障、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扶贫政策措施和控辍保学、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执法,常态化抓好执法工作,严格开展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发现、查处、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强党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我局对本单位的预算配置、预算执行情况、预算管理、职责改履行、履职效益和各部门新增财政支出、一般性支出、会议支出、办公经费支出、机构编制和工资管理、厉行节约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自评,形成评价结论。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年初预算数366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7.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0.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包括退休人员工资,2020年没有包括退休人员工资;项目支出164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3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和红河展览馆工程款。收入年初预算3661.30万元,决算9118.31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5457.02万元,增长149.05%,支出年初预算3661.30万元,决算7196.07万元,增加3534.77万元,增长了96.54%,2020年实际收入与年初预算收入相比增加5457.01万元,实际支出与年初预算支出相比增加3534.77万元。主要原因是:红财预指〔2020〕014号调整增加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220万元、红财预发〔2020〕16号调整增加永久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整改工作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80万元、红财资环发〔2020〕50号地质灾害普适型监测项目经费1215万元、红财预指〔2020〕188号调整增加红河城乡展览馆工程款专项经费1670.14万元、红财资环发〔2020〕59号调整增加2020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技术指导站专项资金193.36万元、红财建发〔2020〕169号调整2020年度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00万元等。
2020年总支出7196.07万元,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55万元,占总支出的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61万元,占总支出的2.72%,卫生健康支出1.59万元,占总支出的0.02%,城乡社区支出2168.86万元,占总支出的30.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697.62万元,占总支出的65.28%,住房保障支出102.84万元,占总支出的1.43%;按支出情况看:基本支出2266.54万元,占总支出的68.50%,项目支出4929.53万元,占总支出的31.50%;按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932.97万元,占总支出26.86%,商品和服务支出5196.23万元,占总支出72.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84万元,占总支出的0.57%,资本性支出26.03万元,占总支出0.3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资金管理机构
在资金的使用管理方面,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会计账簿,设立会计科目,专人管理,保证了项目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相应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2、建立资金管理制度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能按照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流程进行资金管理,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执行经费审批制度,落实工程款拨付审批手续,项目资金支付符合合同约定,能做到专款专用,财务管理有效,财务信息全面,能积极配合各级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整改。
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制订了《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规则》《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制度》《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文制度》《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保障公务活动车辆使用的通知》《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文稿起草与审核程序的通知》,规范了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上述制度规定得到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目标是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计划达到的产出和结果。绩效目标管理是指以绩效目标为对象,以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和批复为内容所开展的管理活动;主要包括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和批复三个环节,和部门预算一同进行。绩效目标编制原则上应覆盖单位所申请的全部财政性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具体编制范围由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预算时予以明确。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绩效目标由申请财政性资金的本单位进行申报;单位年初申报预算时,应当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预期产出,包括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2、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4、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5、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相关绩效指标。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部门预算申报材料、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年度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和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和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3、绩效评价技术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
4、标准:计划标准,是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准备阶段(9月16日-10月26日)
按照州财政局绩效科要求,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部署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同步统计财务数据和准备佐证材料,
2、自评阶段(10月27日-11月29日)
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针对评价项目,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严格评分,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财务科负责将自评报告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州财政绩效科。
3、结果应用
本次财政审核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以及下一年度项目预算申报的重要依据。
4、结果公开
办公室在2021年3月2日前负责将绩效自评报告正文和附件在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共计安排项目4个,总投资1644万元,分别是:1、国土空间规划1000万元,2、矿产资源核查经费180万元,3、规划展览馆运行经费164万元,4、规划展览馆工程款300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按时完成国土空间规划并上报省人民政府;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是要用于第四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方案经费,编制非金属矿山(小型)储量报告,编制金属矿山(小型)储量报告个,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
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储量规模(小型)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是一座融专业性、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艺术性、科技性于一体的绿色智慧主题展览馆,是全面展示红河州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愿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展馆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
红河展览馆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建筑造型磅礴大气,特色鲜明;室内空间装饰设计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简洁大方又不失美感。2017年2月15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5日投入试运行,整个工程历时9个月。
展览馆包含规划展厅、城建档案馆、报告厅和综合会议室、其他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等,共三层。一层为城市序厅、历史人文展区及红河州60周年庆成就展,具体包括领导关怀、历史沿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保护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总规沙盘等15个展区;二层为建设成果展区和规划展区,具体包括奔腾红河、红河州城镇体系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数字沙盘等13个展区,还有能量单车、飞行影院等互动体验项目。三层主要为县市规划展区和互动体验区,具体包括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科普教育、13县市规划、4D影院及VR等多项互动体验项目。
展览馆以“云上梯田,梦想红河”为展示主题,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丰富多彩的展示内容,生动形象的展示手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详尽展示了红河州独特的历史民族文化、规划建设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已成为提升和展示红河州形象的新名片,被称为红河州的"城市会客厅"。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的权威性,执行预算的刚性有待提升;
二是由于我局履职覆盖范围大,临时性专项工作较多,影响了预算编制及资金的安排。
三是项目支出使用过程中统筹不够,与新农村、新社区建设不协调;
(二)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预算的管理,抓好预算的编制和执行,使预算更科学、合理、更切合实际。
二是对于涉农资金实施统筹,最大限度的发挥涉农资金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监控结果应用主要是根据绩效监控报告所提供的管理信息,采取针对性的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对预算执行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减少不合理支出,情况严重的,停止预算支出的执行。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云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包括可能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