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26-634
- 发布机构: 民进红河州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民进红河州委员会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民进红河州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财政预算资金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民进红河州委员会是接受中共红河州委领导的州级民主党派,其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
财政拨款是保障团结和带领我州民进会员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秉承爱国、民主的优良传统,认真履行三大职能。以思想建设为核心,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基层组织和机关建设为切入点,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关注民生民意,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充分发挥民进界别特色和优势,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帮困等社会服务工作。为红河州经济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繁荣稳定作出努力和贡献。
主要成就:1.自身建设:召开“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学习全国两会精神;多举措学习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纪念中国民主促进会成立75周年为契机,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履职能力培训班;成立民进红河州委开明画院;邀请法律界别的会员向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会员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会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本年度向省委报送信息33条。在民进云南省委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民进红河州委被民进云南省委评为“组织建设先进地方组织”;被红河州政协评为“红河州州政协系统2019至2020年度新闻宣传先进单位”。
2.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在州政协召开的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交大会发言6篇,集体提案7件,委员提案12件。大会发言《大力发展中职教育 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作为现场交流发言在会上进行交流并登载于《红河日报》和《红河政协》杂志上。《关于疫情防控背景下网络授课的几点建议》得到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转给分管副州长和州教育体育局提供工作参考,《在疫情防控工作向好时,妥善盘活城乡劳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建议》被民进云南省委采用。社情民意信息《加强边境沿线无线网络覆盖及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被民进中央采用。民进红河州委被红河州政协评为“红河州政协系统2019至2020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本年度3次参与民进云南省委调研组到元阳、石屏、金平、屏边等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3.脱贫攻坚与社会服务:在定点扶贫上,今年机关干部共到村委会开展8次扶贫走访工作;认真核对、填写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的相关信息和明白卡,2020年我委3人挂钩的24户贫困户,均脱贫;划拨2万元补助村委会工作经费;按照民进中央的统一部署,在村委会开展庚子(2020)年民进全国“春联万家·迈向小康”活动。在教育扶贫上,持续打造“同心·彩虹”品牌工程,采取联动方式与个旧市和平小学共同到蒙自市期路白苗族乡武警希望小学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助力贫困山区教育发展;组织屏边县10名幼儿教师到云南工商学院参加民进中央“同心·彩虹”暨民进云南省委“春雨行动”幼儿教师同心班培训学习,帮助贫困地区教师拓宽视野、提高业务能力,接受科学、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邀请个旧市机关幼儿园老师到卡房镇龙头寨小学作示范教学并就卡房镇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老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指导,购买价值1.2万余元的办公用具、图书、文体用品捐赠给卡房镇龙头寨小学;在联动扶贫上:与民进云南省委联合到红河县迤萨镇小河村委会捐建“同心综合市场”一个;协调民进云南省委的帮扶资金8.8万元补助元阳县黄茅岭乡政府用于对村民开展种植、养殖等技术培训;争取民进云南省委帮扶资金9万元,用于挂钩村委会的老干沟机耕路岔路部分进行硬化建设,为下一步帮助村民发展采摘园、农家乐提供必要条件,让庭院经济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促进村民稳定增收。在抗疫的特殊时期:红河民进积极响应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号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迅速行动起来,以各种方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争取到了民进云南省委、红河州政协和社会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并通过各种途径协调价值881.2万元医用防疫物资,通过红河州红十字会送达部分医疗机构、学校、村委会和外出务工人员。鉴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委的主动作为实绩,收到中共个旧市委、市政府的专门感谢信。
2020年,在民进云南省委和中共红河州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下,我委认真落实民进云南省委八届四次全会和中共红河州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根据2020年我委工作要点安排,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组织工作:成员发展率低于3%。2、参政议政:课题完成2个,重点课题通过评审并形成提案,提案完成8个,州政协提案立案率90%以上。3、社会服务:完成1次,努力开展好对定点帮扶地屏边垇嘎村委会的帮扶任务。4、完成培训1次;5、宣传工作:在省委网站上刊载量20篇以上。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总收入为114.22万元。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114.2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财政拨款收入中:201.28.01项收入92.25万元,占总收入比重80.77%;201.28.99项收入8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 208.05.01项收入0.06万元,占总收入比重0.05%;2080505项收入8.84万元,占总收入比重7.74%;221.02.01项收入5.07万元,占总收入比重4.44%。
本年支出113.48万元,①按资金来源分类: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13.4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②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05.48万元,占总支出的92.95%;项目支出8万元,占总支出的7.05%。③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90.21万元,占本年支出79.49%;商品和服务支出22.57万元,占本年支出19.8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占本年支出0.01%;资本性支出0.69万元,占本年支出0.61%。
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2020年收入支出预算执行基本情况,与上年度对比增加28.79万元,比上年增加36.89%,主要是由于2020年增加1人的工资列入年初预算,所以年初预算比2019年增加。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部门预算、执行部门预算,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民进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民进红河州委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财务制度,具体情况为:1.按相关要求、程序、预算报表格式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送州财政局。2.按照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各项支出,在核定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分类支出数额情况下,核定工资、公务费、设备购置等、修缮费、业务费等末级支出明细。3.在预算执行中严格控制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开支,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和支出规模。4.严格控制“三公”经费。5.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目标考核办法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确定绩效评价组成员。
(2)培训绩效评价组成员。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明确了我单位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1)充分了解评价项目有关情况,制定了民进红河州委的评价组织实施方案、评价指标体系。
(2)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3)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
(4)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1〕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认真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在资金分配中的项目申报、评审和安排,均按规定严格执行,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没有发生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
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分为93.52分,自评等级为“优”。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0年民进红河州委机关完成了以下绩效目标:1、组织工作:成员发展率不超过3%,培训次数2次。2、参政议政:课题完成数量2个,重点课题形成提案,提案完成19个,州政协提案立案率100%。社情民意信息《加强边境沿线无线网络覆盖及服务能力建设的建议》被民进中央采用。民进红河州委被红河州政协评为“红河州政协系统2019至2020年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3、社会服务:开展和完成对定点帮扶地屏边县垇嘎村委会的帮扶任务。全年开展社会服务8次,活动受益人数1000人以上,鉴于疫情防控期间我委的主动作为实绩,收到中共个旧市委、市政府的感谢信。4、宣传工作:信息采集33条,。5、民主监督:本年度3次参与民进云南省委调研组到元阳、石屏、金平、屏边等县开展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
(一)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
整改措施:一是提高科学统筹能力,将预算绩效工作抓好抓实。二是进一步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绩效评估。三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统筹安排,合理配置,不断完善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率,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20年我单位预算绩效自评分93.52分,评定等级:优。2021年将进一步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力度、扎实工作,将预算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我们将在州财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针对财政局的反馈意见,我们将认真落实整改。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压实责任,重视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确保各项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纪,为民进红河州委机关正常运转提供强有力的财务保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深入开展预算支出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民进红河州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和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表
民进红河州委员会
2021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