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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421-470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01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州委组织部是中共红河州委工作机关,是州委主管组织、干部、人才和公务员工作的职能部门。

  1.部门主要职责

  (1)研究和指导全州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提升党的基层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的基层组织政治功能;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兴业态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规划党员教育和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全州党员发展计划和措施,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2)研究提出列入州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州管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州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任免以及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

  (3)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励、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州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法规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州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4)研究制定全州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组织落实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工作。

  (5)宏观指导全州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州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

  (6)负责全州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及时向州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7)研究和指导全州干部教育工作,拟订全州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州管干部和组织系统以及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各县市区的干部教育工作;协助各县市各部门抓好干部培训基地、乡镇党校及其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8)负责全州人才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代州委管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并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指导全州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指导全州退(离)休干部工作,管理州委老干部局。

  (11)研究指导全州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工作,指导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理工作,管理党员、州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2)完成州委及上级组织部门和州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机关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组织一科、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公务员一科、公务员二科、公务员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调研室、党员教育管理科(加挂红河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牌子)、人才办、信息科(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干部档案管理中心)、新闻和网络宣传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持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2)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激励干部锐意进取、奋发有为。

  (3)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大力提升公务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4)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统筹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以党建引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启动实施“智慧党建”工作;从严教育管理党员队伍。

  (5)加快优秀人才集聚红河扎根红河服务红河:健全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集聚;倾情关心关爱人才。

  (6)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持续推进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0年州委组织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立三个一级指标,分别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共设立六个二级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共设立二十六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培育“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数量、补助“两新”组织党组织数量、补助党组织书记数量、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计划招考录用人数、大学生村官计划分流人数、全州远程教育站点宽带网络运行维护、干部教育培训期数、干部教育培训人数、“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天数、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和未脱贫党员参加培训次数、培训学员出勤率、培训党员合格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培训费、全州远程教育站点宽带网络运行维护经费、8个州级示范点党建经费、“15311”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创新发展、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党员综合素质、计划促进就业人数、“15311”两新组织党员满意度、补助对象满意度、培训人员满意度。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州委组织部2020年预算支出批复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万元):

  表1:部门预算支出批复情况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2020年预算批复

项目

2020年预算批复

一、财政拨款支出

3,819.41

一、财政拨款支出

3,819.41

(一)本级财力安排

3,819.41

(一)本级财力安排

3,819.41

1.本级财力

3,819.41

1.基本支出

1,845.58

   

2.项目支出

1,973.83

收入合计

3,819.41

支出总计

3,819.41

  其中,项目支出1,973.83万元,包括:老党员定补378.83万元(用于农村60岁以上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党建经费(州本级)383万元、党建经费(补助下级)91万元、公务员招考录用经费140万元、教育培训经费(州本级)200万元、教育培训经费(补助下级)760万元、专家联系服务经费21万元。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州委组织部共收到财政拨款2,962.24万元(含补助县市1,169.83万元),实际支出2,773.88万元(含补助县市1,169.83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93.64%。其中:收到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4.29万元,项目支出1,787.95万元(含补助县市1,169.83万元);实际基本支出1,079.66万元,实际支出执行率91.94%,实际项目支出1,694.22万元(含补助县市1,169.83),实际支出执行率94.76%。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组织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预算绩效管理,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建立了《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暨实施细则》等,成立了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关于印发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财办预〔2019〕15号)、《云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云财绩〔2020〕10号),按照《红河州州级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财绩发〔2020〕7号)的有关规定,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工作委员会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绩效管理办法。

  同时参照执行《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财务管理规定》(红组办发〔2018〕4号)、《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部机关内部管理的通知》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效衔接,做到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对象和范围。

  绩效自评目的:了解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0年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取得的效果,客观公正地揭示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0年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和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实现程度,总结资金管理使用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指标体系,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绩效自评对象: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0年整体支出2,962.24万元的使用绩效,含基本支出1,174.29万元、项目(专项)资金1,787.95万元。

  绩效自评范围:评价范围包括部机关本级所有年初预算资金及补助13个县市的全部项目资金,共涉及资金2,962.24万元,其中州本级1,792.41万元,补助县市1,169.83万元,补助县市资金占总项目资金65.37%。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3.绩效自评指标体系

  2020年,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四块,分别从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反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其占比权重如下表:

项目

投入

过程

产出

效果

分值

15

20

35

30

权重

15%

20%

35%

30%

  二级、三级指标具体分别为:预算执行情况10分;产出指标50分,包括数量指标27.5分,质量指标7.5分,时效指标5分,成本指标10分,其中:培育“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数量指标2.5分、补助“两新”组织党组织数量指标2.5分、补助党组织书记数量指标2.5分、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指标2.5分、计划招考录用人数指标2.5分、大学生村官计划分流人数指标2.5分、全州远程教育站点宽带网络运行维护指标2.5分、干部教育培训期数指标2.5分、干部教育培训人数指标2.5分、“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天数指标2.5分、青年人才党支部党员和未脱贫党员参加培训次数指标2.5分、培训学员出勤率指标2.5分、培训党员合格率指标2.5分、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3.75分、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3.75分、培训费指标2.5分、全州远程教育站点宽带网络运行维护经费指标2.5分、8个州级示范点党建经费指标2.5分、“15311”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标准指标2.5分;效益指标30分,包括社会效益指标30分,其中: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建设创新发展指标7.5分、提高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整体水平指标7.5分、提升党员综合素质指标7.5分、计划促进就业人数7.5分;满意度指标10分,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其中“15311 两新”组织党员满意度指标4分、补助对象满意度指标3分、培训人员满意度3分。共计100分,评定等级标准为优≧90分、80≦良<90分,60≦中<80分、差<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由红河州财政局绩效管理科统一部署,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家全程指导,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委托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整个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印发绩效评价相关要求工作文件。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等,《红河州财政局印发<2020 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9号)。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自评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依托部机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是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根据2019年专项经费项目绩效再评价工作方案及2020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三是根据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自查和自评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小组根据项目资金实际情况到被项目实施地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四是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专家全程指导,保障预算绩效自评的质量。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涉及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2020年资金及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小组抽查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形成自评结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论。

  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93.42分,评定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州委组织部基本完成了2020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仅少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2020年红河州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组织部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20年组织工作要点,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政治力,着力加强执政骨干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制定的26个绩效指标,除“公务员计划招考录用人数”、“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计划促进就业人数”4个绩效指标部分完成,“其余25个绩效指标均已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

  1.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

  通过对绩效目标表的分析,绩效目标没有完全、完整反映项目的绩效目标。

  2.绩效指标设置不完整、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

  一是绩效指标编制不完整。设置的效果指标不完整,如涉及培训的指标缺少“师资库建设情况”、“精品课堂数量”等可持续影响方面的指标。二是个别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可考核性不强。如社会效益指标“提升党员综合素质”的指标值为“全员提升”,指标值可考核性不强。

  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主要由财务人员牵头并完成,各相关业务科室配合工作不积极。

  (二)下一步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应根据对应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设置,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关,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议部门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部门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部门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以后年度预算应用安排建议:等级为“优”,预算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我们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同时,聘请专家组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在州级政府网站将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和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大力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培养,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各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配套机制体制、完善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和公开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完成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管理预算绩效相关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 2020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 -整体支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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