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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324-26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的相关要求,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020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开展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我单位于2018年11月29日挂牌成立,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红政发〔2019〕2号文件精神,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的直属部门,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属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31号)文件,明确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1.主要职能。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退役军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机构情况。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政策法规科)、移交安置科(军休管理服务科)、就业创业科、拥军优抚科(褒扬纪念科)5个科室及两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红河州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红河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3.人员情况。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下属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4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2020年末实有在职人数30人(行政21人,事业9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预算编制要求,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在编制2020年度预算时编制《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制定了部门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等内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20年年初结转和结余319.25万元,2020年度收入总计81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07万元),2020年度局机关支出总计93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8万元,占总支出的50.52%;项目支出462.92万元,占总支出的49.48%,对下转移支付支出1958.08万元,2020年末结转和结余201.72万元。2020年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1-1。

   

  2.资产分布情况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末资产总计300.84万元。流动资产228.20万元,占资产总额75.85%;固定资产71.62万元,占资产总额23.81%;无形资产1.02元,占资产总额0.34%。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了解2020年度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绩效自评掌握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支出、项目支出、资产运行的情况、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并找出部门整体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以此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部门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更具针对性地提高本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评价对象: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3.评价范围:包括2020年度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部收入和支出。

  (二)绩效自评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绩效自评原则:

  本次评价指标体系制定遵循相关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可比性原则、经济性原则和系统性原则。

  2. 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绩〔2015〕97号);

  (3)《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

  (5)《政府会计制度》;

  (6)其他资金下达文件及相关制度等。

  3. 评价指标体系:

  依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红财绩〔2015〕97号)等文件及本部门实际情况、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等资料并结合部门的特点进行绩效指标体系的制定,共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等7个二级指标和军队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军休干部服务管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等24个三级指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2020—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4. 评价方法:主要通过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其他评价方法等进行评价。

  5. 评价标准: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绩效自评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组织各项目实施科室及实施单位收集绩效自评的有关资料,对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分。

  2.组织实施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19〕3号)要求,领导重视,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财务室。积极组织力量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相关工作。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再评价得分99.25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3:绩效再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5.00 

100% 

过程 

20.00 

19.25 

96.25% 

产出 

35.00 

35.00 

100% 

效益 

30.00 

30.00 

100% 

合计 

100.00 

99.25 

99.25%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情况(履职履责情况)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全国、全省退役军人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打基础、抓落实、强服务、求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立足当前解决突出问题,综合施策,持续发力,全面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创新发展,围绕实现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满意,让他们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这一目标,在工作理念、工作领域、政策制度、运行机制、方式方法上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不断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创建团结进步美丽红河和实现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1)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着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五有”目标要求,全州建立14个州县(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135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管理网络。全州服务中心(站)落实经费保障1053.21万元。

  (2)军队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阳光安置”机制,挖掘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安置空间,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部门通道,突出安置好团职转业干部和功臣模范,增强安置政策的刚性落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落实好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2020年,完成27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2名随调家属和19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3)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

  2020年采取个人自愿原则,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共培训2000余人,认真审定退伍证、培训通知、取得的证书,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拨付培训补助。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积极签约合作,利用现役军人退役返乡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州、县级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全面推进网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全面就业服务。今年5月底,我州启动退役军人夏季“线上+线下”联动专场招聘会仪式暨现场招聘会,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分公司举办专场招聘会,13县市退役军人200余人参加现场招聘,千余人参加线上招聘,百余人通过初试。9月12日,联合多家单位在蒙自市南湖广场举行面向全州随军家属和退役军人的红河州2020年随军家属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招聘报名企业共计128家,提供672个就业岗位,招聘岗位需求3800余人,招聘会现场各岗位共计收到应聘简历915份,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81人。积极与金融、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直接受理承办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与驻州8家金融机构签署的拥军优属优惠优先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建“裕农通服务站”,持续为乡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做好稳岗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云南省建行杯创业创新大赛,获省级一等奖1个、铜奖1个、优胜(秀)奖12个。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路子,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全面服务。

  (4)“双拥”创建工作

  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烈士纪念等重大时节,州委牵头组织,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组织座谈会、议军会、慰问走访、烈士纪念活动等。2020年是全国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考核年,红河州双拥办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全力指导蒙自市、开远市争创,促进双拥工作跃上新台阶,让“双拥”的光荣传统在红河州这方热土上发扬光大。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远市、蒙自市务必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自觉地把迎接考核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效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2020年10月20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蒙自、开远两市被命名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其中,蒙自“四连冠”、开远“七连冠”。

  (5)优待抚恤,褒扬纪念工作

  采集、登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悬挂光荣牌完成率100%。根据服役贡献制定细化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落实优待政策,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摸排清理审定重点优抚对象。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6280.1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613.22万元。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工作,通过“线上网祭+线下代祭”方式,方便军烈属和广大群众足不出户祭奠英烈。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建成覆盖全州烈士陵园的网上祭扫平台,访问量达61.6万余人次。4月3日,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一组织开展“六个一”清明代祭扫志愿服务活动,祭扫烈士3657位,活动情况被新华社、中华英烈网、云南电视台、红河电视台等中央和省州多家媒体报道。各烈士陵园接待零星祭扫人员148人,受委托代为祭扫烈士197位,确保了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9月30日,严密组织保障了红河州暨蒙自市2020年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第二、三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县(市)共设立专门机构(即陵园管理所、中心)10个,其中国家级陵园4个、县级6个。

  (6)思想政治权益工作

  积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紧密联系退役军人思想和生活实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纪律规矩教育。坚持服务优先,坚持教育管理不缺位,深入做好涉访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和疏导稳定工作,引导全州退役军人赓续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军人本色,珍惜荣誉、遵纪守法。二是矛盾问题化解稳行为。

  2.效果情况(履职效益情况)

  (1)抓党建强引领,始终保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党建工作贯穿于发展的全过程、各环节,以云南省“基层党建巩固年”“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为契机,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把党的要求落实到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上。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州委实施办法,聚焦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重点对局机关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推进模范机关、支部规范化创建,全面提升党组织的活力。积极融入所在社区建设,与蒙自市艺海社区党支部签订共驻共建协议,积极参与蒙自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着力为社区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

  (2)固基层打基础,提升服务水平营造尊崇氛围。一是着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按照“五有”目标要求,全州建立14个州、县(市)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41个乡镇(街道)、1353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服务管理网络。全州服务中心(站)落实经费保障1053.21万元。围绕“枫桥经验”学习推广,充分发挥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积极落实省、州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做好年度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重点针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严格执行关于退役军人组织关系相关规定,明确先转接组织关系再接收安置的工作程序。对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由县市委组织部直接转接组织关系,待安置退役军人的组织关系由局机关党支部统一管理,安置结束后转接到相关的基层党组织,确保了退役军人组织关系及时落地。三是加强走访慰问及帮扶援助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上门为退役军人宣讲相关政策等形式,了解家庭状况、健康状况、收入状况、需求状况,密切与服务对象联系,传递党和政府温暖,营造退役军人暖心、现役军人安心、党和政府放心的氛围。结合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的老战士、老革命及配偶、“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伤残军人、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军人、遭遇重大变故或遇到重大困难的现役和退役军人家庭分级分类走访慰问。四是全力营造尊崇氛围。综合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三个模范”、“最美退役军人”、抗疫先锋等先进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保持优良作风,做遵纪守法模范,努力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多媒体等宣传作用,大力宣扬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中央、省、州电视台和报刊杂志采用新闻信息180余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600余条,点击量35万余人次。

  (3)惠民生促就业,多措并举全力助推“六稳”“六保”。围绕退役军人“六保”“六稳”工作目标任务,多措并举,稳定退役军人就业。一是抓实移交安置工作。坚持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发挥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安置退役军人的主渠道作用。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扎实分类做好计划分配转业干部、自主择业、随调家属、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健全完善“阳光安置”机制,挖掘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安置空间,畅通军转干部进入政法部门通道,突出安置好团职转业干部和功臣模范,增强安置政策的刚性落实。创新军休服务管理模式,落实好军休干部和伤病残军人专项政策。2020年,完成了27名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和2名随调家属、192名退役士兵的安置任务。二是抓好就业创业工作。教育引导退役军人积极转变就业理念,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退役军人培训就业信息,建立就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创新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新模式,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实行培训、就业一体化服务,不断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结合州情,提出合理定点承训机构布局,根据本地用工需求和参训人数,合理分配培训任务,开设适合退役军人特点的消防、制陶、电脑、驾驶、信息数据等培训专业,不断增强就业岗位匹配度,满足就业需求。从2017年至2020年采取个人自愿原则,鼓励、引导退役军人参加培训,共培训2000余人,认真审定退伍证、培训通知、取得的证书,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拨付培训补助。研究制定适合退役军人就业的岗位目录,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积极签约合作,利用现役军人退役返乡等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州、县级每年不少于2次的专场招聘活动,同步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全面推进网上线下招聘活动,为广大退役军人提供全面就业服务。今年5月底,我州启动退役军人夏季“线上+线下”联动专场招聘会仪式暨现场招聘会,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红河分公司举办专场招聘会,13县市退役军人200余人参加现场招聘,千余人参加线上招聘,百余人通过初试。9月12日,联合多家单位在蒙自市南湖广场举行面向全州随军家属和退役军人的红河州2020年随军家属暨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招聘报名企业共计128家,提供672个就业岗位,招聘岗位需求3800余人,招聘会现场各岗位共计收到应聘简历915份,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381人。积极与金融、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直接受理承办退役军人创业就业“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与驻州8家金融机构签署的拥军优属优惠优先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共建“裕农通服务站”,持续为乡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金融综合服务,做好稳岗帮扶工作。组织实施参加云南省建行杯创业创新大赛,获省级一等奖1个、铜奖1个、优胜(秀)奖12个。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路子,组建退役军人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全面服务。

  (4)重优抚广褒扬,军民携手共创双拥模范城县。一是做实双拥优抚工作。在“春节”、“八一”建军、烈士纪念日等重大时节,州委牵头组织,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参加,组织座谈会、议军会、慰问走访、烈士纪念活动等。采集、登记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8.6万余条,悬挂光荣牌完成率100%。按时按质完成通过审核的2028名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根据服役贡献制定细化各类对象优待目录清单,在养老、医疗、住房、家属随迁安置、子女教育等方面,落实优待政策,给予区别化优先优惠,做好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位。摸排清理审定重点优抚对象24334人。按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6280.15万元,价格临时补贴613.22万元。组织走访慰问边海防现役官兵家庭,抗日战争、抗美援朝老战士。二是落实褒扬纪念工作。科学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烈士祭扫工作,通过“线上网祭+线下代祭”方式,方便军烈属和广大群众足不出户祭奠英烈。依托局微信公众号,建成覆盖全州烈士陵园的网上祭扫平台,访问量达61.6万余人次。4月3日,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统一组织开展“六个一”清明代祭扫志愿服务活动,祭扫烈士3657位,活动情况被新华社、中华英烈网、云南电视台、红河电视台等中央和省、州多家媒体报道。各烈士陵园接待零星祭扫人员148人,受委托代为祭扫烈士197位,确保了祭扫活动安全有序、文明和谐。9月30日,严密组织保障了红河州暨蒙自市2020年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全面提升烈士纪念设施水平,完成烈士纪念设施第二、三阶段数据采集校核工作。县(市)共设立专门机构(即陵园管理所、中心)10个,其中,国家级陵园4个、县级6个。三是抓好双拥创建工作。2020年是全国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的考核年,红河州双拥办抢抓机遇,积极作为,全力指导蒙自市、开远市争创,促进双拥工作跃上新台阶,让“双拥”的光荣传统在红河州这方热土上发扬光大。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开远市、蒙自市务必从全局的战略高度,自觉地把迎接考核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高效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2020年10月20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蒙自、开远两市被命名为第十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其中,蒙自“四连冠”、开远“七连冠”。

  (5)解矛盾维权益,着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一是思想政治引领稳思想。积极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紧密联系退役军人思想和生活实际,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政治理论、意识形态、纪律规矩教育。坚持服务优先,坚持教育管理不缺位,深入做好涉访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和疏导稳定工作,引导全州退役军人赓续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保持军人本色,珍惜荣誉、遵纪守法。二是矛盾问题化解稳行为。依法依规办理每件信访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推动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争取理性正确看待。充分发挥基层服务中心(站)优势,主动靠前了解退役军人情况,多措并举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州共收到和办理信访件488件,接待各类来访人员754人次。

  (6)分步骤明责任,凝神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及时组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行业扶贫职能。认真贯彻上级征兵工作指示精神,积极协调争取降低农村建档立卡户入伍条件,近年来,照顾征集农村建档立卡户家庭应征青年169人,每年可为农村建档立卡户每户增收优待金1.09万元。抽调1名年轻骨干担任驻村工作队员,分配在绿春县大兴镇阿迪村委会。全局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结对帮扶绿春县大兴镇东德村委会、阿迪村委会、大寨社区部分建档立卡户共计48户613人,为有效解决定点扶贫村委会基础设施和建档立卡户“两不愁三保障”存在问题,助力农户增收,局机关为定点扶贫东德村委会规东村小组活动中心订购了价值2.25万元的桌凳50套,筹措了改造建设资金7600元。全局干部职工向挂联户捐赠现金物资2.05万元(其中,现金1.04万元、物品价值1.01万元),购买农副产品,价值3.59万元。帮扶干部职工坚持到挂联户家中每月开展一次走访,通过进村入户开展脱贫攻坚政策宣传,为党员干部上党课,座谈交流,帮助农户收家打扫卫生,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各项扶贫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通过考核验收,可以按期脱贫。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配套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制约职能作用发挥。原因是州级财政统筹安排的专项资金不及时到位,不能满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不利于各项业务工作的连续性、统一性、规范性;二是编制部门预算时不确定因素较多,绩效指标设置难以全面涵盖。原因是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新成立单位,退役军人各项事务正在摸索运行中,每年工作重点和改革变化较大,绩效目标设置出现漏项、过时项,不能反映当年工作目标任务。

  (二)整改措施及建议

  一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报工作,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筹能力,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部门下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提前研究预算编制工作,在申报新增项目时与财政等部门沟通汇报,争取按政策和程序列入年度预算安排,提升部门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性,提高预算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五、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的绩效自评价结果,将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在今后编制预算时,不断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跟踪,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今年,州财政安排中介机构对2020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开展绩效再评价。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开展项目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

  (二)充分盘活上年度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2019年度预算时充分考虑上年度资金结余情况,挖掘上年度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使用资金,降低资金结余率,以最小资金投入,实现效益最大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红河州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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