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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233-8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2021年州能源局本级项目4个:能源管理专项经费、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能源行业管理工作经费支出。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支出2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9.35万元、办公费0.77万元、差旅费5.08万元、维修(护)费1.03万元、会议费0.27万元、培训费1.16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18万元。

  2.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12.62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支出12.6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差旅费1.52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1.1万元。

  3.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12.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支出12.6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10万元、差旅费  1.6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0.82万元。

  4.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6.9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资金使用支出12.62万元,资金使用率100%,资金使用合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开展对水电新能源项目在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防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拉网式联合检查;开展油气管道年初岁末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高后果区安全检查、隐患占压点检查等工作;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和用电安全检查,开展以上工作发生的差旅费、公务用车租用费支出。能源行业监管中需要购买专家服务提供技术支持;能源行业管理执法中聘请法律顾问;做好能源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

  2.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计划完成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1个。

  3.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计划完成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1个。

  4.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计划完成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1个。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各项能源业务工作,财务部门严把支出关,坚持专款专用,充分发挥专项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为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进行绩效项目评价。通过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了解部门项目支出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具体见附件)、评价方法、评价标准

  根据年度指标值和全年完成值进行对比,发现未完成的情况,并梳理原因,合采用了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成本效益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认真编制项目资金预算收入;在安排重大项目支出及相关政府采购计划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研究确定。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项目支出,规范项目支出编报。在实际执行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2.组织实施。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成立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工作开展及其资金使用。

  3.分析评价。按照制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分析评价工作。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2021年项目支出规范合理,投入产出等指标大部分完成年度目标值,项目实施达到预期效果,项目的自评绩效指标结果全部为“优”。其中:能源管理专项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07分;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2021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43矿次;能源行业监管中需要购买专家服务提供技术支持14次;开展对水电新能源项目在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防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拉网式联合检查6次;开展油气管道年初岁末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高后果区安全检查、隐患占压点检查等工作6次;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和用电安全检查4次;能源行业管理执法中聘请法律顾问1项;完成能源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1个,已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已编制完成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

  3.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已编制完成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

  4.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由于此项工作研究部署时间较晚,在2021年12月中旬确定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与相关编制服务单位签订了购买服务合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工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充分、规范。项目立项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不存在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重复的情况,立项依据较为充分。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的文件、材料符合财政局下达文件要求,因此立项程序较为规范。

  2.绩效目标合理、明确。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相符。同时,也对资金安排进行了测算,因此目标实施符合客观实际。目标实施明确,且设置了指标值。

  3.资金投入分析。预算编制科学。项目实施之前对预算资金进行了测算,预算资金分配较为科学、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资金到位率100%,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按照“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强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确保专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

  2.组织实施。管理制度健全性并执行有效性,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红河州能源局能源管理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经费支付符合资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手续完备,相关资料及时进行归档。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能源管理专项经费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2021年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43矿次;能源行业监管中需要购买专家服务提供技术支持14次;开展对水电新能源项目在汛前、汛中、汛后三个阶段防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拉网式联合检查6次;开展油气管道年初岁末安全检查、汛期安全检查、高后果区安全检查、隐患占压点检查等工作6次;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监管和用电安全检查4次;能源行业管理执法中聘请法律顾问1项;完成能源行业“十四五”规划编制1个,已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产出质量。开展对标、对表、对设计检查率100%,能源行业全年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零,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3)产出时效。资金下达均在2021年12月底前完成拨付。

  (4)产出成本。煤矿安全检查工作中聘请技术专家服务费每矿次费用0.49万元,低于计划成本0.5万元/矿次。

  2.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经费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编制完成了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100%;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为零。

  (2)产出质量。按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按质编制完成红河“风光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

  (3)产出时效。年内已完成规划编制支付全部费用,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100%。

  (4)产出成本。支付规划编制费用10万元,低于计划支付成本。

  3.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经费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编制完成了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前期工作目标完成率100%;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数为零。

  (2)产出质量。按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要求,按质编制完成红河流域“风光水储”综合能源基地规划报告。

  (3)产出时效。年内已完成规划编制支付全部费用,前期工作经费支付率100%。

  (4)产出成本。支付规划编制费用10万元,低于计划支付成本。

  4.红河州能源监管平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按照合同规定,根据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已支付20%编制费用,计划工作目标完成率100%,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

  (2)产出质量。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

  (3)产出时效。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了编制费预付款4.5万元,首付支付率100%。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

  (4)产出成本。按照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在编制中,支付了编制费预付款4.5万元。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促进产业升级,保障能源经济总体运行平稳,促进红河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社会效益: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提高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全州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生态效益:通过规划,发展“绿色”能源项目,推动全州“绿色”能源建设工作,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节省降耗减少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

  4.可持续影响:通过项目的组织实施,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州能源行业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通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优化支出结构,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积极开展支出管理绩效评价,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强化资金支出管理使用,对绩效目标管理精细化、规范化,通过对项目资金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结合预算绩效考核,对项目进行督导和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发挥了项目资金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对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层面上,主动性、参与绩效评价的积极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尚需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仍处于初步水平,存在编制内容不完整,绩效目标不清晰等问题。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程度不够。绩效管理工作应全面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很好地把绩效评价结果与支出管理实际有效结合,影响了工作推进和管理实效的发挥。

  七、有关建议

  (一)加强对科室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提高各业务科室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主动性、积极性,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二)逐步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进一步做到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

  (三)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把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资金安排、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内部管理流程,进一步改进预算资金执行管理及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全面提升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能源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能源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能源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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