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221-4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地震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2-2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红河州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州防震减灾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根据红室字〔2019〕52号文件,红河州地震局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拟订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组织拟订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规划,制定全州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规划和建立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州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州震情跟踪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州地震监测、地震预测、震情监视跟踪和地震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负责全州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州地震灾害预测;负责全州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的指导、协助、督促工作。
(5)负责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的震情速报、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参与震后地震科学考察与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灾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拟订等工作。
(6)承担全州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
(7)协助县市党委、政府落实县市地震工作机构双重领导体制。
(8)完成州委、州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内设办公室、震害防御科、监测预报科三个科室和一个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地震监测预警与震害风险防治中心。红河州地震局共有编制20人,实有21人(含2个工勤人员)。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加强震情跟踪工作,落实震情跟踪工作责任和措施。二是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红河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四是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五是加强地震应急演练的指导督促。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管理维护全州现有地震监测台站及视频会商、地震短信发布等业务系统设施设备,确保台站及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2.管理全州地震宏观测报网,加强培训,落实报酬,确保《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工作办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3.组织全州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加强监测资料分析、震情会商及异常调查核实,及时调查核实上报异常,及时上报震情判定意见。
4.加强对州内在建的石屏乾阳山洞体观测、泸西县钻孔应变台站等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配合省局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5.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深入宣传普及防震减灾科普知识。
6.加强应急值守,按照地震应急预案要求,及时有序做好有影响的突发地震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7.按照省局统一安排,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州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
8.按时完成州委、州政府及省地震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加强全州7个地球物理观测台站、7个GNSS观测站、16个测震台、27个强震动台、110个地震烈度台站的运维管理和39个地球物理测项的地震监测资料的日分析、处理、报送和研判,地震监测数据完整率和信息节点运行率95%以上,参加年度省地震局全省监测质量评比获前3名的不少于3项。
2.做好全州113个地震宏观测报点管理,及时做好宏微观异常落实。加强震情短临跟踪分析预报,开展震情会商不少于12次,及时报告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意见、月会商意见。做好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中考高考、国庆、cop15 等重点时段地震安全保障。
3.完成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红河项目建设,新建、改造15个基准站、10 个基本站、110个一般站,开通47套地震预警终端及电视地震预警服务,2021 年全州初步形成地震预警能力。强化地震预警科普宣传。
4.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六进”活动,在“5·12”“11·6”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启动全州防震减灾知识教育进校园“五个一”活动,完成34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及州属学校防震减灾科普宣讲员培训全覆盖,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建成州地震局50m2的防震减灾科普展览室并向社会公众开放。
5.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房屋抗震设防能力和判、房虚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
6.及时通报震情形势,开展地震应急防范准备检查督促;落实24小时震情值班和应急值守,快速高效处置有感地震应急事件。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领导重视,组织保障
2021年6月,我局调整完善了单位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评价指标体系,编制和报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材料,管理本部门预算绩效日常及考核工作,组织培训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
2021年5月20日成立红河州地震局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财政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助推我州防震减灾工作高效率全面开展。
2.认真贯彻,落实工作
我局按照《红河州地震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州政府、州财政局等相关制度文件要求,认真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务总收入484.71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6.87万元(基本支出426.87万元,项目支出50.00万元),上年结转7.84万元(基本支出6.99万元,项目支出0.8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地震2021年度部门财务实际总收入504.52万元,其中:州本级资金478.62万元(含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0.00万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5.15万元(全部下拨县市局),省地震局下拨本单位专户资金0.75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
红河州地震2021年度部门财务实际总支出502.77万元,其中:州本级支出合计479.37万元(含州本级财政资金478.62万元、非本级财政拨款支出0.75万元),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3.40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收入总计504.52万元,支出总计502.77万元,执行率99.65%。其中:基本支出收入合计429.55,支出合计429.55,执行率100%;项目支出收入合计74.97万元,支出合计73.22万元,执行率97.67%。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落实防震应急办公室工作职责。3月12日,州政府召开2021年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对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3月19日,召开2021年全州地震工作会议,传达省、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总结2020工作情况,安排2021年工作任务,并与各县市地震部门签订红河州地震系统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目标责任书。
2.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阶段目标如期实现。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在红河州内新建及改造台站任务基本完成,目前,州内已安装的47套地震预警终端全部开展试运行服务,通过电视机顶盒在广电、移动、电信3家运营商成功上线“云南地震预警”应用,开通了电视地震预警功能,省内、州内发生的有感地震均成功预警,“2021年上半年在全州形成地震预警能力”的阶段目标基本实现。
3.地震监测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石屏乾阳山地震观测站洞体观测项目建设基本完成,正在进行仪器安装准备工作。泸西县钻孔应变观测站项目建设完成。在元阳新街新装低精度水温观测仪器1套,再次购置2套仪器准备在建水、石屏进行安装观测。完成开远三中强震动台的重建,恢复正常观测。红河县地震观测中心站正式投入使用,全州地震监控震级达到0.8级。
4.加强地震监测管理。制定印发了《2021年红河州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全州地震部门开展2021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全州地震监测台站运维管理,确保仪器正常运转,2021年共排除微观监测仪器故障5起、强震台故障8起,及时组织修复文澜观测站等台站市电通信网络故障。每日按时开展地震监测资料的分析、处理、报送,上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干扰库各45份。全州观测仪器正常运转率、观测数据完整率均超过95%。
5.认真落实震情会商制度。共参与省地震局周(月)视频会商10次,组织州级视频月会商12次,召开漾濞6.4级地震震后紧急会商1次,上报《震情反映》15期、年中和年度地震趋势报告各一份、《震情跟踪月报》12期。
6.持续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管理。动态调整全州地震定点宏观测报点为113个,对部分测报点管理情况进行巡查。严格执行每日宏微观异常零报告制度,及时核实上报石屏异龙镇符家营村龙潭发浑等6起宏观异常。
7.紧抓科普宣传,提升公众防震减灾意识。坚持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相结合,努力推进防震减灾知识“六进”活动。全州各级地震部门共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19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6.29万多份,受众人数近28万人。
8.开展了地震灾害风险普查相关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要求,督促、指导建水县地震局完成了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配合省地震局组织开展了基于遥感影像和经验估计的全州房屋抗震设防能力初判工作。启动了全州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目前,全州已采集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8664条。
9.积极处置州内外有感地震。严格落实24小时地震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开展了4月13日石屏3.3级、5月21日漾濞6.4级、6月10日双柏5.1级、6月12日盈江5.0级等5次地震的应急处置,为州委政府及时掌握情况、作出安排部署提供了依据。
10. 参加全省地震业务评比获得好成绩。参加年度全国地震监测质量评比获3个二等奖,全省评比获5个第一名、3个第二名、2个学科综合奖、2个专项奖,获奖数量及质量高于上一年度,位于全省前列。2021年度地震趋势会商报告获全省评比第三名。
11.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文明城市、法治建设、深化改革等各项工作。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州各防震减灾部门的努力和财政局的支持下,2021年防震减灾工作各项任务完成,达到了预期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全年绩效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红河州地震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红河州地震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细化及可量化,与部门年度预算资金相匹配。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红河州地震局项目均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绩效目标明确,可细化和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部门支出中,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所需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情况。
(3)重点支出保障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重点项目有两个,一个是州本级项目地震业务经费40万元,另一个是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石屏乾阳山洞体观测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项目支出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率
红河州地震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努力采取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全年预算执行率99.65%。但因部分工作任务未结束,无法进行资金支付,导致11月节点的预算执行率未能达到政府要求进度。
(2)结转结余变动率
2021年末无结转和结余资金,结转结余变动率-100%。
(3)“三公经费”变动率
红河州地震局按照财政要求,逐年压缩“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8.2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9.50万元,变动率-13.68%。
(4)“三公经费”控制率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20万元,支出数7.62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92.93%。
(5)政府采购执行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9.43万元(含财政局定点采购公车燃油、维修、保险),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6.5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57.05%。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政府采购执行率偏低,主要是因为年初编制预算时,把专用设备(不在政府集中财政目录里)和州财政局定点采购的公车加油、维修、保险等纳入了政府采购预算,导致后期执行时相关采购未通过政府采购网进行。
(6)收入合规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收入来源均为州本级财政拨款、省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省局下拨专户款,收支依据充分,符合相关预算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7)支出合规
红河州地震局财务支出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红河州地震局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控制等制定办法,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红河州地震局成立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并按规定及时开展单位预算项目事前评价、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
(3)整改落实
2021年审计局对我局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进行审计,我局已对审计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州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按照财政规定,按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算决算及时公开。
3.资产管理情况
(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红河州地震局建立有相关资产制度,资金管理合法、合规、完整,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资产管理安全性
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实相符,资产无有偿使用等情况。
(3)固定资产利用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地震局固定资产总额390.89万元,在用固定资产总额390.89万元,固定资产利用率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率
2021年党委、政府、人大未下达工作任务给我局,我局认真按照“三定”职能来履职,全年按时、按质圆满完成年初各项工作计划任务(见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实际完成率
红河州地震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均全部完成,完成率100%。
(3)完成及时率
红河州地震局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均在年内全部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4)质量达标率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整体绩效标准值19条,全部完成17条,未完成2条,质量达标率89.47%。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防震减灾工作不能直接创造经济效益,但是已经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机制之一,为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可持续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分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2)社会效益
防震减灾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强防震减灾工作可以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能力。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分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3)可持续影响
防震减灾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各级政府已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防震减灾工作的有效发展将为政府处置地震灾害事件提供有效的决策依据。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部分达到预期指标,效益明显。
(4)行政效能
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未发生违纪违法事件,部门预算绩效问卷调查综合评分98.33分。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我局共发出15份调查问卷,有效问卷15份。综合评分98.33分。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率未达标。部分工作受政策因素、预算编制时间、前期准备不充分等因素,导致经费支付缓慢,预算执行率未达到政府要求进度。
2.经费预算安排的科学性、精准性有待提高。由于有的预算支出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环节效率,加快工作进度,确保经费支出进度达到标准。
2.继续加强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准化。严格人员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完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重视绩效跟踪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整改,确保绩效目标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地震局
2022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