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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215-5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总工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红河州总工会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级地方工会,是中共红河州委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州委、州政府联系全州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红河州总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竭诚服务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动员和组织职工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1.部门职能职责

  (1)维护职工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调节社会矛盾和协调劳动关系。

  (2)把新建企业的职工组织到党领导的工会中;组织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活动;加强对全州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党风廉政建设。

  (3)搞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劳动争议调解、执法监督和职工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开展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增强企业竞争力。

  (4)确定全州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指导全州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全州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做好对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调查研究;认真履行工会对劳模管理的职责, 做好对州以上劳模的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组织做好全州职工生活福利、职工疗养休养和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加强对县市工人文化宫、工人俱乐部的管理。

  (7)做好全州女职工工作,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8)承担州委、州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设有办公室、组织民管部、宣传教育网络部等7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8名、群团机关使用事业编制13名。设主席1名(由州级领导兼任),常务副主席1名(正处级),副主席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7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州总工会机关负责管理州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州职工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领导和指导全州各级工会的工作,负责州总机关党的建设。领导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州政府决定的贯彻落实。协助党委和政府做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负责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协助全州各级工会精神文明建设。参与指导及督促全州各级工会工作,调查了解基层工会干部群众落实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州委汇报、反映,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负责全州各级工会组织换届选举、考察、任免、培训工作;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有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建议。参与督促、检查州总机关领导班子中心组的理论学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州各级工会组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完成劳模专项经费、送温暖项目、送温暖(补助下级)项目、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补助下级)帮扶经费、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专项经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专项经费等重点项目工作。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年度总体目标

  一是根据《红河州稳增长州级领导挂钩帮扶100户工业企业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二是春节和国庆、中秋节开展送温暖。三是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点抓好企业试点工作。四是开展 “夏日阳光就业行动”。五是组织一线职工、劳模疗养和开展职工心理健康服务。六是做好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基层建设,更好地联系服务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满足职工群众多样化的社会服务需求,为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2.年度工作任务

  (1)强化政治思想引领,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宣传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引领。

  (2)多措并举,精准施策,深化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

  (3)围绕中心凝心聚力,团结动员职工建功立业。深化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岗位技能竞赛提升职工素质,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全面推进。

  (4)着力打造服务体系,加大职工服务力度。抓实职工就业培训,完善劳模服务机制,整体推进县市职工驿站达标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组织广大职工参与医疗互助,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宣讲活动。

  (5)完善职工维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会民主协商扎实推进,切实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切实处理好职工群众来信来访,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

  (6)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强化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抓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持续深化工会改革,扩大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深化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统筹推进其他各项工作。

  (7)持续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

  (8)做好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工会基层建设。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州总工会2021年整体支出预算共计申报、批复8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3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补助下级)帮扶经费、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劳模专项经费、送温暖经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6个项目。设立了完整、客观和科学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共有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37个。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红河州人民政府、红河州财政局有关绩效管理工作文件通知要求,为确保部门工作目标与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性,在单位内形成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管理机制,红河州总工会积极开展了2021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认真做好上一年绩效工作自评

  红河州总工会按要求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自评的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等,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项目进行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20年度送温暖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度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2020年度劳模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有序开展好事前绩效评估工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7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3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1号)的要求,红河州总工会于2021年6月1日至10日,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由部门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第三方机构人员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各专家对2022年所有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进行评估,每个项目形成一套评估成果,评估成果包含“项目绩效评估部门评分汇总表”和“项目绩效评估专家评分表”。

  3.扎实推进绩效运行监控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7号)的要求,红河州总工会于2021年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目标,把绩效管理的目标分解落实到绩效监控中,明确绩效监控的意义为通过提高个体绩效水平来改进部门和组织的绩效水平,并形成《红河州总工会1—6月绩效运行监控表》、《红河州总工会1—9月绩效运行监控表》及《红河州总工会关于2021年1—9月绩效跟踪运行监控报告》。

  4.搭建好本部门指标体系

  2021年红河州总工会在第三方机构指导下,结合部门实际情况,搭建起了本行业、本领域的指标体系,形成《2021年红河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库》《2021年红河州总工会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库》。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2021年州总工会部门预算收入86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11万元,项目支出31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财务收支情况

  2021年上年结转结余16.61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958.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8.65万元),2020年度支出总计95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26万元,占总支出的67.00%;项目支出316.39万元,占总支出的33.00%。2021年末无结转结余。2021年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详见下表:

  

  3.预算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958.6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实际支出316.3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部分项目收支明细情况详见下表:

  

  (1)基本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642.26万元基本支出经费,累计使用642.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

  (2)项目支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316.3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累计使用316.39万元,其中:劳模专项经费6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劳模外出疗休养,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和劳模创新项目建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送温暖(补助下级)经费80.00万元,主要用于对长期在高(低)温、高空、有毒有害等环境中和苦脏累险艰苦行业岗位上工作的一线职,春节期间坚守在生产一线和交通运输、电力、环卫以及直接面向群众的基层岗位干部职工等给予生活救助;送温暖经费71.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职工疗休养,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补助下级)帮扶经费39.00万元,主要用于对职工家庭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州级配套经费30.00万元,主要用于组织职工开展劳动技能竞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上级补助)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奖励性补助资金5.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贷款帮扶,开展培训班及组织交流会。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设定3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34个,占总指标数的91.89%,未完成绩效指标3个,占总指标数的8.11%。未完成指标分别为:“数量指标:助学救助人数”“时效指标:全面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成本指标:助学人均标准≤2500元/人”。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红河州总工会部门整体支出设定3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34个,未完成绩效指标3个,未完成原因分析为:按照《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停产半停产项目中助学救助资金改由省总下拨的中财资金全额保障,故在执行过程中未使用州级财政资金开展救助,致使助学救助涉及的数量与成本两项三级指标未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较好地完成了履职任务,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较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根据自评情况,对“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评价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7.00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00分,实际得分14.50分,得分率9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年度绩效目标,将年度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基本符合要求、绩效指标基本明确,但项目绩效目标预算时设立了助学救助的数量与成本指标,由于该类救助资金由省总下拨的中财资金全额保障,故在执行过程中未使用州级财政资金开展救助,涉及指标未完成,需进一步优化。

  2.预算配置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预算编制金额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预算支出内容与部门年度目标一致,预算编制全面、范围完整,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2)基本支出保障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拨付642.26万元基本支出经费,累计使用642.2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各项津贴补贴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严控一般性支出,力保重点支出,重点项目支出编制合理,共计安排预算310.00万元,重点项目实际支出为310.00元,重点支出安排率达100.00%,良好的保障重点工作有序开展,部门履职效益明显。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9.00分,得分率95.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执行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年初预算861.11万元,调整预算97.54万元,决算958.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是1—9月份资金拨付率为73.88%,未达到设定的80%的目标,阶段性目标未完成。

  (2)结转结余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结转结余总额0元,预算资金已全部使用完,不存在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3)三公经费变动及控制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良好。“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00万元,实际支出1.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公务接待费0.61万元。控制率为8.30%,变动率较上年下降9.91%。三公经费情况详见下表:

  (4)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9.34万元,采购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合规,成本控制良好。

  (5)收支合规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研究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财政绩效考核办法和一系列文件精神,切实按照全总、省总和州委、州政府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执行财经和财务制度,修订完善了《红河州总工会会议管理办法》《红河州总工会出差管理办法》《红河州总工会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机关行政经费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加强了预算管理,规范了收支行为,为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关注财政下发的预算及相关文件,成立了州总工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挂帅,财务人员具体负责实施。

  (3)整改落实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对近3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财务管理更加规范。

  (4)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的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部门预算、决算均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了公开。

  3.资产管理

  红河州总工会资产主要为日常办公设备,部门资产账务管理规范,账实相符,资产利用率高,不存在闲置,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00分,实际得分33.50分,得分率95.71%,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按时完成党委、人大、政府和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100.00%保障重点工作完成。

  2.完成情况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年初预算安排6个重点项目,资金总额310.00万元,5个项目完成绩效目标,1个项目未全部完成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为:红河州停产半停产企业困难职工帮扶经费项目预算时设立了助学救助的数量与成本指标,由于该类救助资金由省总下拨的中财资金全额保障,故在执行过程中未使用州级财政资金开展救助,涉及指标未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00分,实际得分30.00分,得分率100.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红河州总工会加强工会经费的收、管、用,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推动将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保障体系。

  2.社会效益

  一是建立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改善困难职工生活条件,落实党和政府民生政策,提升工会服务能力。二是认真做好接触重点职业危害因素职工职业健康疗休养工作,代表党委、政府关心广大职工身体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一线职工队伍稳定,树立党委、政府良好形象。

  3.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

  通过开展劳模疗休养、劳模创新工作室建设,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开展一线职工疗养、困难职工慰问、产业工人培训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好工会桥梁作用,贯彻落实好党委、政府的民生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行政效能

  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为统领,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工会系统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推动建立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机制。

  5.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自评,采用回访的方式收集满意度,通过收集回访信息综合满意度达到95%,满意程度较高,年度工作完成效果明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门未制定中长期规划

  红河州总工会未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中长期规划应在国家、省级、州级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的长期规划框架内,定位于本部门的职能职责,拟定一定时期内的目标计划。未来战略层面目标的确定才能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目标、认真规划。逐年细化到年度目标,具体到单个项目的实施目的,科学策划项目实施的资源统筹安排、过程方法、步骤、时间节点等,细化到项目实施的预算支出,最终评价出预算资金的支出绩效与目标的匹配。

  2.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质量有待提高

  红河州总工会按照红河州财政局的要求填报了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但绩效目标申报表存在填报不规范、指标设置不合理等情况。

  3.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受疫情影响2021年项目实施主要集中在下半年。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制定部门中长期规划

  红河州总工会应结合部门职责,按照州委、州政府“十四”五工作规划要求,编制部门中长期规划,设立绩效目标时应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

  2.合理编制绩效目标申报表

  项目实施科室在熟悉项目情况的基础上,与预算部门积极协调沟通,及时了解财政部门对项目资金的支持情况,作出合理、科学规划,保证项目绩效指标的可行性,确保绩效目标顺利完成,提高预算资金的支出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红河州总工会制定了《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管理制度》《红河州总工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河州总工会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初步形成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监督项目经费的使用,严格做到项目经费专款专用,保障项目正常开展。

  (二)严格项目台账资料管理

  红河州总工会对各县(市)总工会不同类型项目台账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要求分资金来源项建立实名制凭证及相关业务台账,发放清单的建立一式一份,严禁造多册,台账资料管理规范、有序。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总工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红河州总工会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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