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213-53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州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州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州级应对较大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州委、州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县市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州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州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 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直属机构,正处级单位。核定编制58名(行政编制29名,事业编制29名),2021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57名。纳入预、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红河州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单位,独立核算)、红河州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红河州安全生产资格考试分中心(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尤其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重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上下功夫,主动适应应急管理新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着力补短板、织底网、强能力、促协同,全面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最大程度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担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为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营造持续稳定的社会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要求。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强化落实行业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个办公室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职能,推动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2)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加强源头治理,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制度,抓实抓细查风险、除隐患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及时研判自然灾害发生规律、发展趋势等,做好灾害评估,加强汛期监测预警,深入开展自然灾害普查和防汛抗旱、山洪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督查检查,科学有效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强化安全监管依法治理。严格落实职能部门执法责任,不断健全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和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安全生产“1+3+5”大检查长效机制运行工作,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隐患整改事前问责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不断规范全州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4)深化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对标任务目标,倒排工期,在年内全面完成非煤矿山关闭退出、尾矿库治理、城镇人口密集区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危化品企业整治改造等既定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加强、优化、统筹全州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2.建立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保障能力,实现我州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3.安全生产现代化治理体系初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大幅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4.形成更加完善的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体系、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信息网络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应急救援工作体系。
5.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全民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死亡人数继续下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圆满完成。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安全生产责任制方面。从州安委办层面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推动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监督和帮助企业结合实际量身定制安全生产自检自查标准,推动企业形成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
2.隐患排查理和专项整治方面。健全以企业全面自检自查为基础,部门专治项检查、专家明察暗访、政府综合督查为配套,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机制、“一企一标”对标检查机制、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机制、隐患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机制为支撑保障的安全生“1+3+5”大检查长效机制,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动态化监管;深化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防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3.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方面。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从安全技术角度出发,全面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工贸等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牵头制定应急预案管理细则,落实预案管理责任,完善政府及企业预案衔接,推动高危行业、重点领域应急预案简明化、专项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卡片化。依托公安消防、大型企业等应急救援力量,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等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健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机制,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运行机制,完善统一指挥、协同响应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联动指挥机制,规范救援队伍调动程序,加强救援队伍管理和保障工作机制建设,提高区域间骨干救援队伍的组织、协调和跨区域联合作战能力。
5.创新安全监管机制方面。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结合,深化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由单纯简政放权向构架合理的项目安全审查制度转变,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严格管理。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面。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州发展规划,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大力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7.自然灾害应急管理方面。加强、优化、统筹全州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评价工作作为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在征集项目和提出资金分配预案阶段,认真研究,明确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的绩效目标,细化支持方向和范围。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负责所涉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目标的具体管理工作,制定了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方案,依据绩效目标开展相应的绩效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工作组织领导,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指导检查,按时汇总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管理规范,促进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项目实施,认真贯彻落实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持续下降,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门预算的批复》,2021年我局年初预算收入20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9.91万元(包含人员经费988.96万元,公用经费170.95万元);项目支出932.00 万元(包含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77.00万元,红河州森林消防员招录经费10.00万元,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灾害普查及避难设施补助资金85.00万元,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56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整体支出1544.33万元,按功能分类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00万元,占总支出的0.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36万元,占总支出的6.50%,卫生健康支出75.70万,占总支出的4.90%,住房保障支出57.27万元,占总支出的3.7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96.00万元,占总支出的83.92%;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197.93万元,占总支出的77.57%,项目支出346.4万元,占总支出的22.43%;按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027.21万元,占总支出66.51%,商品和服务支出407.8万元,占总支出26.4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5万元,占总支出的0.01%,资本性支出109.28万元,占总支出7.07%。
3.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全年总支出1544.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93万元,预算执行率103.28%;项目支出932.00 万元(包含安全生产专项经费277.00万元,红河州森林消防员招录经费10.00万元,对下全州13市县转移支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灾害普查及避难设施补助资金85.00万元和农村居民住房统一保险专项资金56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过去的一年,疫情防控形势波动起伏,重要活动、重大庆典安全保障任务繁重,特别是下半年接连而来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深入推进、元绿高速在建隧道涉险冒顶事故应急救援、红钢公司动力能源厂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异地督查指出问题整改等大项工作,全州应急管理系统饱经严峻考验。2021年全州应急管理工作,在州委州政府坚强领导下,我们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守牢底线,协调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处置各类事故灾害,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三下降”的态势。全州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6起,同比减少16起,下降12.1%;死亡108人,同比减少27人,下降20%;受伤61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6.2%。最大限度减轻了灾害事故损失,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绩效自评结论
今年以来,州政府、州安委会、州安委办共13次以专题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等形式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第二是从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推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效落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保证,及时调整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制订红河州安委会(办)工作规则和红河州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理顺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提醒、督办等手段加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日常跟踪督促,持续传导压力,深化责任落实。一是强化源头风险管控。严格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动态更新《红河州高风险单位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督促责任部门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深入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建设。把严格落实“1+3+5”大检查长效机制运行作为末端安全防控的有力抓手,督促企业系统梳理隐患风险,定期开展风险评估,自查自改隐患,企业隐患整改率达99.4%。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治。紧盯建党100周年期间和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持续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聚焦水库湖泊、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强化水利安全监管,完成对全州小型以上水库全覆盖排查检查。全面推进水利安全标准化建设,开远市泸江水库、建水县大田水库、金平县铜厂水库、红河县勐甸水库、绿春县路俄水库等5个中型水库已完成标准化二级评审。狠抓汛期安全防范,建立全州水库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清单,成立工作组先后4次对各县市防汛救灾工作进行检查督查,进一步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汛责任和措施。三是抓实挂牌督办整改。树牢问题导向,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抓好上级检查督查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按时限和要求闭环销号。坚持抓整改与抓督办相结合,今年以来,州人民政府共对非煤矿山、消防等领域存在的22条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整改,州安委会16次下发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切实督促县市加强事故调查处理,确保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到位。非煤矿山行业治理尾矿库“头顶库”16座,尾矿库累计闭库49座、销号26座,完成整合重组矿山27座,对302座矿山进行改造升级。
从支出绩效评价综合情况看,投入、过程和产出方面有点问题。投入方面主要是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年初申报预算时绩效目标和指标不明确不合理。过程方面主要是对下级资金的监管不够完善,未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效益,实施单位未按要求认真开展自评以及建立专账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管理。产出方面主要是未完成部分绩效指标。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考试分中心严格掌握每场考试情况,不定时到考场进行巡考,并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掌握考场动态。
(二)掌握拨付后的资金流向和用途。
(三)通过政府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四)对项目的进度及时跟进,并于每周报送工作统计表和工作情况,并于活动结束后形成汇总统计表和“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在自然灾害防治中,全州地质地貌复杂、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灾害强度大、救灾难度大,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总体较为严峻,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全州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仍较薄弱,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风险逐步增加,从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层面减少事故总量、防止事故反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艰巨。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局内设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持续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严格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规范预算编制程序。进一步提高局各内设科室预算编制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程度,形成“编制全面参与、成果全面共享”的良好局面,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
3.持续加强预算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和预算约束,严把预算追加关,做到“无预算不开支”;坚持目标导向,积极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确保完成既定绩效目标,做到“花钱必问效”;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积极压减年末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减存量遏增量,有效提高预算执行率和结转结余控制率。
4.保障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的推进,加强项目进度跟踪与检查,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压减年末结余资金规模,提高预算完成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二是进一步贯彻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等财经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三是结合工作完成情况、产出指标、效率指标、效果指标等规范评审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