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59-518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成立于1953年5月,是在中共红河州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主要职能:
(1)培训轮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后备干部,培养理论干部;
(2)承办党委和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3)围绕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党委和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
(4)针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5)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党校在职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6)承办州委、州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的建设办公室、干部培训科、科研管理科、行政科、继续教育科、公共管理与社会建设教研室、州情研究室、文化与科技教研室、信息中心、党的建设教研室、图书馆、经济建设教研室等14个科室和机关党委。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事业编制79名,其中:从事行政和党务工作的事业编制 29名,从事教学及专业技术人员事业编制50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5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继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头脑、进课堂、进课题工作。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建设一支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抓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增强领导班子的领导力和带动力,进一步提升干部教师能力素质。
三是扎实开展科学咨政服务。坚持科研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决策咨询服务的方针,深入开展州情、民情、社情调研。
四是加强行政后勤工作。打造高素质后勤服务管理队伍,为后勤服务保障提供人才支持。
五是加强办学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州委、州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完善办学基础设施,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
六是加强党的建设。按照“围绕业务抓发展,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实践同心同向,努力实现党建和业务工作双融合双推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党校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的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党校主业主责,坚持以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目标,凝心聚力、务实笃行、实干担当,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重点抓好党员干部、公务员等干部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举办全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全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全州财政金融国资国企、教育、卫生等系统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进修班,全州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党校系统师资班等主体班次以及省州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班次72期,累计培训总人数8462人次。
二是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培养“名师”“名士”“名家”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采取个人主动提高与组织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学科研能力。年内选拔任用事业科级干部5人,参公管理人员晋升职级6人。通过公开招聘和选调3名硕士研究生到校工作,推荐1名教师成为“云岭先锋讲师”“红河州宣讲名师”。补齐人才短板,不断充实教师队伍,师资力量得到了稳步的提升。
三是提高后勤人员专业化技能培训、规范后勤服务工作标准。适应党校后勤工作“新常态”,推进后勤服务工作标准化、精细化服务新进程。实现党校传统后勤向现代化智能服务后勤的改革与创新,创造党校后勤服务工作的新格局。
四是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党味浓、党性强、党旗红”机关党建品牌创建等工作,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校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4个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8个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1: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围绕部门职能职责,始终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办学指导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全面加强党校建设,完成干部教育培训任务。以建设全省一流州市党校为目标,按照“抓科研促教学、抓后勤促保障、抓管理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干部培训、教学科研、后勤保障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党校、行政学院在红河州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功能,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和制度体系建设
(1)组织保障。为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成立以常务副校长张态强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副校长李颖同志为组长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各科室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实施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重点工作。
(2)完善制度,夯实基础。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和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2019-8)、《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校办发〔2019〕7 号)、《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决算公开管理办法><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决算公开考核办法>的通知》(2020—53)、《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红校办发〔2019〕7号、《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行政办公议事规则>等三个管理制度》的通(2019—24)、《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21—25)、《关于印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绩效目标审核管理办法>,<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绩效自评管理办法>的通知》(2021—41)等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牢固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2.积极配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过程绩效管理指导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函〔202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过程绩效管理指导项目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红财绩发〔2021〕9号等相关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优化,指导部门开展1—6月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及2022年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针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党校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咨询阶段性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州委党校积极整改,通过绩效管理指导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强化评估结果应用
针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对编报2022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奠定基础。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根据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实施主体、制定绩效目标等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4.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评工作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预通知》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对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形成《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预算绩效考核自评报告》上报州财政局。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下达我部门经费预算1,72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0.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收入决算2,110.47万元。其中:财政拨入收入1,879.34万元,其他收入231.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182.32万元,增幅9.46%。主要原因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及培训班次人次增加。
2021年度支出决算2,16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5.09万元,占总支出的76.44%;项目支出510.17万元,占总支出的23.56%;与上年对比增加总支出226.89万元,增幅11.71%,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195.56万元,增幅13.40%,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31.33万元,增幅6.54%,主要原因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及培训班次人次增加。
3、预算执行情况
2050802项干部教育收入1,765.67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3.67%。
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收入56.7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70%。
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107.6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5.10%。
208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收入3.4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16%。
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收入27.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28%。
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34.9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65%。
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收入38.5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82%。
21011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收入3.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18%。
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72.6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3.44%。
2050802项干部教育支出1,793.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2.82%。
20805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6.7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2%。
20805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6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4.97%。
20805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46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71%。
21011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7.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25%。
21011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9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61%。
21011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52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78%。
21011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18%。
22102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72.6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3.35%。
2299999项其他支出15.3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0.71%。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支出12.61万元,决算支出1.69万元。2020年预算支出13万元,决算支出2.68万元。主要为“公务接待费”支出,共接待10批次92人次,比上年减少支出0.99万元,减幅36.94%。主要原因是坚持从严从简,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度州本级部门预算安排我部门除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他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外,重点预算项目支出2个,即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和科研咨询项目专项经费,现已顺利完成各个项目的支出。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改善州委党校的教学条件,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干部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是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的重要保证。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2项未完成,其中:重点支出保障率指标,主要是科研咨询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拨入50万元,决算支出32.23万元,因课题研究开展的特殊性,部分课题需在次年结项,财政收回结余资金17.77万元;预算执行率指标,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203.66/1,879.33]×100%=64%,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1,676.66/1,879.33]×100%=89%,预算支出进度缓慢,未能按预算执行完成;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超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2.92万元,决算数117.86万元,超预算支出。
三、绩效自评结论
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是:投入绩效得分13.5分,过程绩效得分17分,产出绩效得分35分,效果绩效得分30分,总绩效为95.5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本部门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做好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的细化、量化工作,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分值15分,自评得分13.50分。设定“目标设定”“预算配置”2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即整体绩效目标设定、项目绩效目标设定、预算编制科学性、基本支出保障、重点支出保障率。扣分原因为重点支出保障率项未完成。本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对收入预算、基本支出预算、项目预算支出进行编制。2021年度预算安排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基本支出预算金额1,610.61万元,实际拨付1,570.07万元,重点项目支出2个,预算金额110万元,实际拨付110万元。其中: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预算收入60万元,拨入60万元,决算支出60万元。科研咨询项目经费预算50万元,拨入50万元,决算支出32.23万元。因部分课题结项时间为次年,未能完成支付。
(二)过程情况分析
分值20分,自评得分17分。设定“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二级指标和14个三级指标,即预算执行率、结转结余变动率、“三公经费”变动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收入合规、支出合规、管理制度健全性、落实绩效主体责任、整改落实、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等。扣分原因为预算执行率指标未能按照预算支出进度完成,政府采购执行率指标超预算,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2.92万元,决算数117.86万元,不得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61万元,决算支出2.68万元,控制率为21.25%。本部门通过开展课程录播、课堂远程直播、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创新教学方式和选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开展好干部教育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激励机制,培养“名师”“名家”等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选调优秀年轻教师,加强青年教师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传帮带”作用,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课题、论文等科研成果质量有了很大提升,课题研究、科研咨政、平台搭建、第三方专家评审等顺利开展,较好地为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咨政参考。
(三)产出情况分析
分值35分,自评得分35分。设定“部门履职”1个二级指标和4个三级指标,即重点工作办结率、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等。本部门2021年度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党校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相关精神,坚持党校姓党,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理论建设重要阵地作用,为州委、州政府提供智力支持;不断夯实办学基础设施,改善办学条件。进一步深化后勤管理改革,推进行政后勤工作不断科学化、规范化。推进“党味浓、党性强、党旗红”机关党建品牌建设等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推进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执纪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到实处,积极发挥党性锻炼大熔炉作用,为提高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效果情况分析
分值30分,自评得分30分。设定“履职效益”1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行政效能、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2021年本部门一是完成年度培训、宣讲任务。举办全州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全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全州财政金融国资国企、教育、卫生等系统中青年干部能力提升进修班、全州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党校系统师资班等主体班次以及省州有关单位部门委托班次72期,累计培训总人数8462人次;积极完成州委和相关部门安排的宣讲工作,组织教师完成宣讲400余场次,受众达52500余人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二是提升科研咨政服务水平。启动《红河州地方党史简明读本》和《红河州州情(干部读本)》教材编撰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课题立项42项,完成课题结项37项,组织理论征文活动23次,开展年度全州系统学术理论研讨活动,承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加强智库成果运用,积极争取科研咨政成果得到州委、州政府领导批示或进入部门决策参考;积极在各类宣传媒体刊载党校理论文章40余篇,在重大时间节点及重要会议发出党校声音。三是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落实,着力规范内部管理,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执纪问责,2021履职过程中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四是开展了对学员能力提升情况、教学方式创新情况、教学质量提升情况等方面进行教学评议,要求对学员能力提升及创新教学方式的满意度达到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学习培训的力度还不够。组织学习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还不够广泛、深入、透彻,学习宣传方式多样化有待提高。
2.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提高。一是绩效目标编制不完整。二是绩效指标类别划分不准确、部分绩效指标量化程度不高
3.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一是部门绩效管理理念还未深入,预算绩效管理主体意识不强,部门未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加强预算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的有效管理模式,绩效管理工作大都为被动应付,存在被财政推着走的情况。二是部门内部协调机制不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各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二是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规范绩效自评工作,提高绩效自评质量。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2.强化预算约束力,规范使用资金及会计核算。逐步建立资金支出追溯机制,确保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3.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培训力度。强化素质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将预算绩效管理考评加入到日常工作中,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形成常规化管理。加大绩效评价工作。
5.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做到事前必编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改进绩效管理工作。
(四)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重视评价结果实际应用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
1-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