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58-84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及绩效管理工作相关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对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20号),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红河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红河州中小企业局牌子。主要履行以下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工业和信息化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州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全州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州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全州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地方性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全州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州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有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州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工作;负责全州信息化应急协调、无线电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负责全州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全州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全州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实施工业园区管理;开展全州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推进全州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提出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州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拟订全州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指导全州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
(6)承担全州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快推进全州电子、新材料、绿色食品、先进制造、生物、软件业、信息服务业等新兴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州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7)参与拟订全州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拟订并组织全州实施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负责全州工业和信息化节能工作;研究制定全州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发展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监督检查民爆产品产销交易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初审。
(8)指导全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9)负责全州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统筹协调全州信息网络基础建设;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全州信息技术在工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提升“两化”融合水平。
(10)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州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边境地区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1)负责全州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导落实。
(12)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与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信息化行业管理,推动信息化产业发展。州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并监督指导信息化工作。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设19个内设机构(正科级),即:办公室、综合研究与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与投资管理科、经济运行科、物流与盐业管理科(州盐务管理局)、原材料工业科(州黄金管理局)、装备工业科、消费品与食品药品工业科、工业园区科、技术创新科、节约能源科、资源综合利用科、中小企业服务科、信息化与信息产业科、无线电管理科、无线电监督检查科、军民融合科、行业安全应急监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下设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州散装水泥办公室(州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州无线电监测站、州盐业监管支队、州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州节能监察支队。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含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共计87人,2021年末实有在职职工83人,其中:行政人员53人,行政工勤6人,事业24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抓好运行调度,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强化运行监测分析预警监测,紧盯全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的目标任务,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企业在电力保供、原料供应、物流运输等方面的突出困难,聚州、县(市)之力逐一协调解决,推动企业稳产达产。
(2)抓好规划编制,科学指导工业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规划为引领,谋划“十四五”产业发展路径。对标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编制《红河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起草《关于加快工业强州建设的意见》,研究提出我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业发展目标、定位、方向和路径,为红河州“三个示范区”建设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3)抓好创新驱动,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发展方式上正逐渐向创新驱动型转变。不断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创新能力,云锡化工、宏斌食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已通过认定,我州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达19户。
(4)抓好向上资金申请,支持产业项目建设
统筹抓好全州项目资金申报工作,指导各县市、企业认真编制申报材料,争取中央、省级资金。
(5)抓好“绿色能源牌”,高质量引领工业振兴
按照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议精神和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指示,全产业链打造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重点建设有色金属产业集群。
(6)抓好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发展后劲
坚持以大项目为主抓手,加强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全力破解项目建设的障碍堵点,全力推进工业产业项目建设。
(7)抓好民营经济,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以“增加数量、扩大总量、提高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提速、提质、提效”战略,全州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得到快速发展。
(8)抓好园区建设,提升产业聚集发展水平
一是不断优化园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二是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三区联动、县市区融合”发展迈出新步伐。四是不断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9)抓好“两化”融合,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一是加快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推进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闯出一条数字化赋能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深入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四是积极推进企业“两化融合”贯标认证,提升全州规上企业信息化建设水平。
(10)抓好绿色发展,优化发展底色
一是加速打造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牌”和“绿色食品牌”。二是着力发展绿色制造,不断提升绿色制造服务水平和能力。三是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加强工业水污染治理。五是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和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六是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监管和引导。七是依法依规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整合水泥产业,进一步优化红河州水泥行业产业布局和产业结构。八是认真配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州委第五巡察组对于环保问题的督查和整改工作。九是加强节能动态检测,做好节能专项监察工作。
(11)抓好物资保障,助力疫情防控
一是按时参加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召开的疫情防控专题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二是根据省打假办相关工作要求,走访部分疫情物资保供企业做好文件解读工作。三是配合州卫健委做好医疗卫生保障组防控物资应以预案编制,填写我州储备企业情况,确保我州应对疫情时能够做到及时物资供应和调拨。
(12)抓好监督检查,保障安全生产
一是牢固树立行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行政执法“底线”思维,强化日常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进一步夯实行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组织开展2021年“六月安全月”政企联合安全、反恐、消防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活动,提升科学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扎实抓好园区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园区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隐患排查,强化闭环管理。四是加强《食盐专营办法》宣传贯彻工作,组织开展食盐监督检查工作,有效保障食盐安全和食盐供应。五是持续开展无线监督管理和检测工作,做好重要活动、各类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查处未经许可设置的无线电台站,保障无线电安全和无线电业务正常运行。
(13)抓好党建工作,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局党组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完善党建工作制度。三是持续强化责任担当。四是持续强化制度落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践行使命任务,建设“红河模范机关”,推动“红河奔腾 奋勇争先”精神在工信系统落实落细、落地见效。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明确的“三个示范区”发展定位,全面抓好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13568”工作思路,坚持做优存量与做大增量并重,以园区为主战场,以大项目为主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服务为有力支撑,通过推动红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红河高质量建成“三张牌”示范区。履职总体目标及工作任务:
1.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速完成省州下达目标,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户数完成省州下达目标。
2.2021年全州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完成计划目标。
3.“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完成省级下达任务。
4.做好省级“3个100”工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5.完成省州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任务。
6.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完成省级下达任务数。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本部门主要工作职责,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
1.加大规上企业培育力度,确保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0户以上。
2.加强运行监测协调服务。力争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达到8%。
3.累计培育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0户。
4.兑现2020年符合纳规升规奖励条件企业户数40户。
5.力争进入省级“3个100”工业重点项目10个。
6.竣工新建及技改扩能项目10个。
7.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达到3%。
8.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达到240亿元。
9.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1户。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1年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绩效业务知识,平常通过OA办公平台,QQ工作群向职工宣传绩效管理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各业务科室“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绩效管理意识,提高了绩效管理水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完成2020年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和财政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号)要求,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绩效管理知识培训,在2021年1月至2月开展2020年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2月26日将自评报告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工作
(1)配合中介开展2020年全过程指导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和2021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补充通知》(红财绩发〔2021〕9号)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对本部门开展2021年度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指导我局完成2020年全年绩效管理和2022年部门预算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等工作。
(2)完成事前评估工作。成立绩效评估专家组,并邀请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和中介机构参与,对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进行事前评估,6月完成评估项目10个,11月申报2022年州本级预算中期规划前对新增2个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12个项目评估结果均为“建议予以支持”。
(3)指导完成整体绩效指标库和项目绩效指标库。在天职会计师事务所指导下建立了整体绩效指标库和项目绩效指标库,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比较科学的指标依据。
(4)开展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工作。6月开展对整体绩效目标和拟申报2022年州本级预算10个项目进行绩效目标审核,《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表》、《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审核意见表》报州财政局业务科室备案,审核自评结果均为“优”。
(5)邀请中介机构指导编制绩效目标。在编制2022年州本级部门预算时,邀请北京中天华庆会计师事务所对本部门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进行指导,提高了绩效管理针对性和绩效目标的可行性。
3.开展2021年绩效监控工作
(1)编制绩效监控报告。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分别对2021年6月、9月、11月整体支出绩效运行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进行监控,编制监控表和监控报告。
(2)根据监控结果,调整本年预算。根据人员变动等原因调整本年基本支出预算,并对因客观原因无法支出的项目资金向州财政提出了调整预算的申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大力推荐绩效专家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征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专家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16号)要求,采用自荐和单位推荐方式,向州财政局推荐绩效领域专家2人,行业领域专家5人。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下达我局2021年整体部门支出预算3,034.73万元,其中:本级1,819.73万元,州对下转移支付1,215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初调整后结转结余1,802.49万元,部门收入决算合计15,009.7万元(本级4,457.8万元+上级和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数10,551.9万元),部门支出决算合计15,083.67万元,(本级4,531.77万元+上级和本级对下转移支付数10,551.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28.52万元(主要是政策性结转结余1,509.22万元和进入司法程序的应收项目款219.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1)2021年收入决算合计15,009.7万元(本级4,457.8万元+上级和本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007.76万元(本级4,455.86万元+上级和本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其他收入1.9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74.97万元(本级1,423.07万元+上级和本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
收入年初预算与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增基本支出77.67万元,二是调增项目支出12,046.27万元,(中央对本级1,155.43万元+省对本级184.5万元+州本级1,307.44万元+中央、省级对下转移支付9,398.9万元),三是调减州本级项目支出150.62万元;四是本年增加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
(2)2021年支出决算合计15,083.67万元(本级4,531.77万元+各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1.79万元,项目支出13,221.88万元(本级2,669.98万元+各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048.94(本级1,497.04万元+各级对下转移支付10,551.9万元)。
支出年初预算与决算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调增基本支出77.67万元,二是本年调增项目支出12,046.27万元,(中央对本级1,155.43万元,省对本级184.5万元,州本级1,307.44万元+中央、省级对下转移支付9,398.9万元),三是本年调减项目支出150.62万元;四是本年基本支出中包括上年结转结余64.39万元,项目支出中包含上年结转结余11.23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基本完成了2021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个绩效指标未完成,其余绩效指标均已完成。具体完成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完成95%,原因是:一是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297万元,因企业原因未及时办理拨款手续;二是12月拨入并支出大额项目经费,导致11月支出进度未达要求。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97.97分,评价等级为“优”。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评价得分 | 得分率 |
投入 | 15 | 15 | 100% |
过程 | 20 | 18.27 | 91.35% |
产出 | 35 | 34.7 | 99.14% |
效果 | 30 | 30 | 100% |
合计 | 100 | 97.97 | 97.97% |
州工业和信息化局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年度计划工作任务,综合评价结论如下: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局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紧扣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明确的“三个示范区”发展定位,全面抓好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落地,以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13568”工作思路,坚持做优存量与做大增量并重,以园区为主战场,以大项目为主抓手,以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企业服务为有力支撑,通过推动红河州工业高质量发展,助推红河高质量建成“三张牌”示范区。
通过绩效自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管理目标设定合理、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在职人员、“三公”经费支出控制较好;预算管理基本规范、预算管理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及时。基本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计划目标。但存在资金结转结余较大;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分,自评得分15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统筹规划、目标引领,合理设定年度绩效目标。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年度履职目标编制科学,绩效指标设定基本明确。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2.资金投入和机构运行有保障,预算配置基本合理。能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
(二)过程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0分,再评价得分18.2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1.3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管理
(1)预算执行情况
本部门11月预算执行进度为85%,未达到95%的预算执行进度要求;全年收入决算数(包含各级对下转移支付数)为15,009.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包含各级对下转移支付数)15,083.67万元,执行率100.49%。
(2)结转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1年调整后年初结转结余1802.4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728.53万元,变动率为-4.1%,较上年减少73.96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中:州补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州补贷款担保基金509.23万元;无线电监管资金219.3万元。
(3)“三公”经费控制情况
本部门“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较好。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4.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73.5万元减少39.34万元,变动率为-53.52%;“三公”经费预算批复数为34.16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0.35万元,控制率为59.57%。“三公”经费决算数较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包括:本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并且减少了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年度预算12.1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3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27.49%,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涉及采购的项目采购程序规范。(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数和实际采购金额不含上级安排资金项目)
(5)收入支出管理
收入依据合规、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
(1)管理制度健全性
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制定有项目支出管理办法或制度、规定;建立部门支出内控制度或相应措施;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落实绩效主体责任
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3)整改落实
已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整改。
(4)资料、信息报送、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
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三)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分,再评价得分34.7分(占该项满分值的99.1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重点工作办结率,党委、政府、人大、相关部门交办或下达的工作任务全部完成。
2.实际完成率,全部完成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实际完成率100%。。
3.完成及时率,全部按时完成年初工作任务计划,实际完成率100%。
4.质量达标率,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27个重点绩效目标,完成26个。
(四)效果情况分析
从综合自评得分情况看,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再评价得分30分(占该项满分值的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经济效益
2021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为12.1%,完成年度任务目标;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速10.4%,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产值369.4亿元,完成年度任务目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州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4.74%,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2.社会效益
2021年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1户,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组织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数量 137人,完成年度任务目标;5G基站部署数2875个,完成年度任务目标。
3.生态效益
1-12月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0.78%,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4.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部门、基层(含县市工信局、企业、挂钩点)和职工三个层次进行满意度调查,收回调查问卷86份,三个层次分值各占三分之一,满意度达95%。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执行率低。2021年11月预算执行率为85%,低于财政要求95%,原因是:12月拨入并支出大额项目经费。
2.政府采购执行率较低。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数12.15万元,实际政府采购金额3.34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27.49%,原因是:一是政府采购预算不能调整,年初预算时无法准确掌握采购事项,导致出现需要采购的项目无预算,有采购预算的项目当年可以不采购;二是采购预算数只针对州本级安排资金,对于上级安排项目资金无年初采购预算。
3.个别项目资金无法全额兑现,需要调整使用。由于资金预算在前,兑现补助在后,从而导致预算数与实际支付数出现偏差,3个项目资金无法全额兑现。其中: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510万元,按照“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的标准和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完成情况,共26户企业符合奖补条件,共兑现508万元,剩余2万元被调整使用;纳规升规奖励705万元,经对2020年47户升规纳统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有4户企业不符合奖励补助标准,共兑现43户645万元,剩余60万元被调整使用;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费100万元,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外省组织开展培训,导致培训费剩余88.62万元被调整使用。
4.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有待提高。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导致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及时反馈项目资金分配情况,剩余资金便于州财政调整使用。稳产扩能增效专项资金剩余2万元;纳规升规奖励剩余60万元,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费剩余88.62万元,通过及时反馈意见,州财政局将该资金作调减预算处理。
3.加快支出进度,除政策原因结转结余外,减少结转结余资金。
4.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紧扣工作需要做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采购预算执行率。
5.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根据新形势和新要求,相应的制定和修订了州工信局预算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强化预算管理,事前必编预算,控制经费使用,使用必问绩效,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等环节。
(三)加强宣传,加强对资金各阶段的绩效管理,做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
(四)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时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1年整体收入决算数和支出决算数中包含2个涉密项目金额1083万元,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中不含2个涉密项目。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2021年度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