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57-084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2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州级党校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中共红河州委制定了《中共红河州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22号),明确了红河州党校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明确党校办学所需的教学、科研、师资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办学经费投入要与地方党员干部人数、办学规模、脱产培训学时要求相适应,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确保党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的相关规定。《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下达项目经费110万元,其中:科研咨询项目50万元、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6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科研咨询项目到位资金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使用数50万元,资金使用率63.79%,未完成原因主要是因课题研究开展的特殊性,部分课题需在次年结项时才能完成支付。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到位资金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使用数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一是重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州干部培训需要,本年度红河州党校系统科研课题立项32个,达到预期立项数,按时限要求完成结项30个,完成率100%。积极组织我校教研人员申报省级党校系统、省社院研究、州级部门委托课题共立项12个,结项2个。投入资金33.49万元。
二是重点加强党校的智库建设,充分发挥党校理论阵地的作用,与红河日报社共建“红河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共投入8万元。
三是印刷书籍6本,分别是年度课题成果集《探索与实践》1本300册、咨政报告文集1本50册、《红河探索》4期共2000册,投入资金9.09万元。
四是2021年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投入资金3.75万元,包括外聘教师授课费、征文评审费、获奖征文合集等。
五是为鼓励教师善学习、勤思考、深研究,努力做科研、用心出成果,故订购各类学术著作和刊物以供教研人员使用,共投入6.78万元。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能力和水平,继续加大培训力度,2021年组织全州党校系统干部职工313人次,参加27个班次的师资、党性教育培训。并抓好精品特色课开发打造,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拟定出《红河州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三治融合”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红河模式研究》《“两山论”的红河实践---以红河哈尼梯田为案例》《聚焦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岭星火——中共云南一大及其精神》等5个主题作为地方精品特色课程。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全州党校系统教师理论素质和专业素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理论功底扎实、教学技艺精湛的党校师资队伍,也极大地改善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的教学条件,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干部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共投入资金6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科研咨询项目建设是一项公益性很强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有利于繁荣和发展我州哲学社会科学。围绕州委、州政府根据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总遵循、总纲领、总指引,牢牢把握住省委提出的红河州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地提升红河州党校系统对全州社会以至全省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为推动我州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阶段性目标:一是确保红河州党校系统课题每年度的立项、结项完成;二是建立平台完善咨政体系,将每年的科研成果转化为咨政报告,承担好党校智库的责任;三是办好年度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加强全州党校系统的交流发展,提升全州党校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经费
总体目标:为充分发挥州级党校为教学服务、为党委政府提供咨询服务的职能作用,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为抓手,大力提高党校科研教学水平,发挥党校干部培训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提升干部培训整体质量,为担当起新时期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历史重任提供重要保证。
阶段性目标:通过外出培训,加强师资队伍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深入学习,提高全州党校干部教师及职工的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于全州干部教育培训事业,为党校教育培训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为参与培训的广大干部党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培训载体,使党校在推进我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适应红河跨越式发展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及推动我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与管护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根据干部任用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2.建立项目管理制度
为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建设管理行为,强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控,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等目标的实现,建立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一是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会计内控制度》执行,坚持“三专”(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五统一”(统一资金拨付渠道、工程设计和概预算标准、账务票据、报账程序、会计核算)制度;项目结算坚持“五有”制度(有施工合同、项目验收单、项目预算单、项目决算单、正式税务发票)。
二是严格监督管理。项目立项后,根据部门制定的《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项目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中共红河州委党校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财务审批制度》《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外出学习培训管理规定》等制度,对项目运行过程、完成结果、实现程度、预算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并接受州财政局、州审计局等部门的监督、审计。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绩效自评是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
2.绩效自评的对象
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下达的项目经费110万元进行绩效自评。
3.绩效自评的范围
绩效评价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项目实施完成后,按照事先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项目自评,并形成报告报送财政部门。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可行性原则。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是可以达到的。
(3)指标量化考核原则。考核实行量化指标优先原则,难以量化的指标必须具体明确。
2.绩效评价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云财评审〔2017〕39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4)《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8)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0〕15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附件4)
项目评价指标设置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
4.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
5.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相关科室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提供绩效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材料,采取听取汇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积极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确保2021年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完成。
2.组织实施。
围绕部门基本情况、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综合评价情况及结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有关建议、其他需要什么的问题等方面,依据“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秉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项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开展自评,并形成《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上报州财政局。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其中: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2021年度科研咨询项目支出绩效自得分98分,其中:预算执行率8分、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满意度指标10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1年度科研工作取得了较大突破,课题、论文等科研成果质量有了很大提升,课题研究、科研咨政、平台搭建、第三方专家评审等顺利开展。4期《红河探索》、科研成果集2021年《探索与实践》、咨政报告均按时印刷交流邮寄。完成对一本学术专著的出版资助。科研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加大外派培训力度,适时选送教师参加各类师资培训。共选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27个班次,共计313人次参加培训。举办2021年度理论研讨暨师资培训班,85人次参加学习培训。通过持续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极大地开阔了教师的视野,激发了工作的热诚,提高了教师的执教能力和水平。我校高度重视精品课建设打造工作,明确主题,组建工作专班,积极研究、高位推动。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拟定出《红河州构筑沿边开放新高地》《“三治融合”边疆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红河模式研究》《“两山论”的红河实践——以红河哈尼梯田为案例》《聚焦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云岭星火——中共云南一大及其精神》等五个主题作为2021年聚力打造的地方精品特色课程。每门课由一位校领导挂帅,并组建专门的工作团队,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员组织、总体考虑、工作思路研究重点等方面加以明确。目前五门地方精品特色课程已完成教学课稿的编制和课件制作。为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专题培训、宣讲服务工作,已开发相应新课程。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依据法律法规、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标准,按照科学性、有效性、约束性的工作要求,从数量、质量、时效和效果设定,做到导向清晰、具体量化、合理可行,扎实有效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整体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实施内容符合国家、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与项目实施单位或委托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绩效指标设置明晰且细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会计核算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
2.项目管理
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及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干部培训科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管理职责、申报与组织实施、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检查与验收等进行了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实行项目支出报告制,并接受财政部门的检查、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该指标分值为50分,其中:科研咨询项目自评得分50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自评得分50分。
1.产出数量情况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6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理论研讨培训次数、理论研讨培训参加人数、理论研讨培训天数等5个指标,自评得分16分。全州党校系统理论研讨会暨师资培训于2021年11月举行,全州共85名教师参加培训。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25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教师综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参加人次、干部党性教育培训参加人次、开设精品课程数量等6个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25分。
2.产出质量情况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4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咨政报告文集汇编成册完成率、研讨培训出勤率、课题验收合格率等4个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4分。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15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培训出勤率、参训率、培训人员合格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5分。
3.产出时效情况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0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课题按时完成率、培训按时举办率、内部交流资料按时发送率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0分。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5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培训按时举办率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5分。
4.产出成本情况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0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课题成本、人均研讨培训标准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0分。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5分,按照三级指标设定的人均培训标准指标完成情况,自评得分5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情况设定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两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为30分,其中:科研咨询项目自评得分30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自评得分30分。
1.社会效益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5分,设定三级指标咨询服务能力提升指标,本年度有2个咨政报告获得批示,实现了突破。自评得分15分。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15分,设定三级指标师资队伍能力提升情况指标,通过持续组织教师外出学习培训,极大地开阔了教师的视野,激发了工作的热诚,提高了教师的执教能力和水平。自评得分30分。
2.可持续影响
科研咨询项目指标分值15分,设定三级指标科研创新能力提高指标,2021年度省级以上公开发表12篇、《红河日报》等平台发声共36篇文章,部门内部刊物:《红河》7篇,《调查与研究》2篇,《红河探索》12篇、获奖共24项。自评得分15分。
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指标分值15分,三级指标设定的教学质量提升情况、教学方式创新情况指标。通过开展课程录播、课堂远程直播、组织教师外出培训等创新教学方式和选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开展好干部教育轮训培训工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培养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干部队伍。自评得分15分。
(五)项目满意度分析
项目满意度情况设定培训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两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为10分,通过学校教研人员内进行对科研工作满意度的调查问卷及教学评议等,其中:科研咨询项目自评得分10分、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自评得分10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算绩效管理是提高科研效能和资金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本部门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绩效评价工作,落实具体工作措施,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项目科室的沟通配合、业务培训和指导,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评工作。
(二)强化绩效管理,规范管理资金
本部门各项绩效目标实施合法合规,完整的工作体系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目顺利、规范、有序地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取得更大、更多的社会效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 预算执行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预算完成率较低,预算执行进度不及时。
二是部门预算执行中,资金结余管理不到位
2. 预算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资金使用合规性不足。
二是基础信息完善性不足。
3.绩效管理不到位,绩效自评质量不高。
一是对绩效管理意识不强。
二是绩效自评流于形式,对绩效运行情况的揭示不够深入。
七、有关建议
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编制绩效目标人员的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0年度科研咨询项目经费结转20.88万元,已支付完毕。2021年度科研咨询项目经费年初预算下达50万元,因课题研究开展的特殊性,部分课题需在次年结项,因此实际完成2021年度的科研经费32.23万元,财政收回结余资金17.77万元。
附件:
1.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科研咨询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科研咨询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4.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21年度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科研咨询项目绩效指标体系.xls】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绩效指标体系.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