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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30-47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职能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州城乡规划管理责任;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根据州委、州政府授权,对县市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下列20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正科级):办公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开发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科技与信息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机关行政编制7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5名,正科级领导职数21名(含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负责管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支队、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州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州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中心、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州自然资源规划档案馆、州城乡规划展览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坚持机构改革入正轨,统筹布局优空间,打好“三调”工作收官战,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打下坚实基础,主动服务保发展,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重点做好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项目等各类资源要素保障。加强已储备土地的出让,推动储备土地从“净地”向“优地”转变。优化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执行用地“增存挂钩”“增违挂钩”“增减挂钩”机制。生态优先护资源。积极申报乡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两条主线助脱贫。坚持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两条主线,落实好用地保障、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扶贫政策措施和控辍保学、产业帮扶、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工作。依法依规严执法,常态化抓好执法工作,严格开展新增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发现、查处、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强党建,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把从严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规划管理方面1.抓紧推进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衔接落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全域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力求县域村庄布局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完成。矿政管理方面1.规范日常监管。做好矿产资源基础报表审核及上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审批、备案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2.推进矿山综合整治。依据“三调”数据,编制、入库全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全年计划完成接待人数6万人次;对设备及损坏展板更新维护;健全内部科室管理及相关规章制度建立;组织开展外出交流学习、专业培训、内部消防安全、反恐防范等活动,重点提升接待讲解水平。完成2020年全年安保、保洁等服务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完成展览馆序厅宣传影片、总规沙盘影片、数字沙盘影片和总规物理沙盘的修改制作和展厅部份展板的修改制作。红河展览馆位于蒙自市红河文化广场东南侧,观澜路与景观河交叉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合36.2亩),总建筑面积约1984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786.4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6.87平方米,主要包含六个部分建设内容。主要包含规划展厅、城建档案馆、报告厅和综合会议室、其他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地下建筑和室外环境工程等六个部分建设内容。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1年绩效目标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在大局中的定位,切实履行好建设生态文明、保障高质量发展和自然资源综合管理职责。一是规划管理方面1.抓紧推进全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2.衔接落实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全域旅游、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力求县域村庄布局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同步完成。二是土地管理方面1.加强耕地保护。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2021年底前归还提质改造承诺和借用省级储备指标,按期兑现借用承诺。2.保障用地需求。紧盯4个深度贫困县完成2019年和2020年跨省调剂任务项目,确保按省厅要求时限完成任务。督促指导非深度贫困县抓紧推进项目实施验收工作。3.提高利用水平。严格按照部提出“增存挂”的要求,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切实消除建设用地无效和低效供给现象。4.推进不动产登记改革。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的信息共享集成。5.严格执法监督。三是矿政管理方面1.规范日常监管。做好矿产资源基础报表审核及上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和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审批、备案工作。完成矿产资源储量新老分类标准数据转换。2.推进矿山综合整治。依据“三调”数据,编制、入库全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四是地质灾害防治方面。以聚焦提升防灾减灾能力,针对防治工作中突出问题,以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总目标,选定编制单位科学编制红河州“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五是基础工作方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切实做好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编制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2021年,全馆共组织参加各类学习20余次,开展反恐怖、消防安全等各类知识培训和演练3次,维修馆内强电、弱电、中控、LED屏、展示设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共88次,接待国内外各级各界参观者共计6万余人。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按照省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工作的有关部署,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州级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启动了2项重大专题研究的工作,目前正在对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绿色矿山评估、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均按均按照相关规范高质量完成项目。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号)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全面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和规划数据库建设通过专家评审。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1年下达资金预算421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52万元(人员经费1872.0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60.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37万元),项目支出2066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2278.75万元,项目支出5064.57万元。

  红河展览馆运营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14号文件,下达2021年运营经费200万元。红河展览馆建设工程款5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7号下达,红河展览馆提升改造经费2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8号下达。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矿产资源核查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3号),下达矿产资源核查经费260万元,包括10%的机动经费。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项目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5号),下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906万元,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700万元,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经费146万元,不动产州级发证项目60万元。年中追加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经费262.5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400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本年基本支出2278.75万元,项目支出5064.57万元。

  红河展览馆运营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14号文件,下达2021年运营经费200万元。全部列支,2021年下达的200万元经费主要用于展览馆合同制人员的工资、水电费、保安、保洁、馆内外绿化养护、电梯维修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展厅电子设备的维修维护等等,此经费是展览馆正常运行的基本保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使用。

  红河展览馆建设工程款5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7号下达,红河展览馆提升改造经费2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8号下达。已经全部列支。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矿产资源核查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3号),下达矿产资源核查经费260万元,包括10%的机动经费,已经全部列支。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项目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5号),下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906万元,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700万元,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经费146万元,不动产州级发证项目6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支出471.98万元,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经费0万元,不动产州级发证项目22.75万元。

  年中追加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经费262.5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400万元,列支636.8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坚持多规合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力争11月底前完成县级前期专题编制和论证,为编制能用、管用、好用的规划打下坚实的基础。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三条控制线”试划工作。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按计划开展2022年40%的村庄规划编制任务。督促未完成委托的6个县市尽快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精准供给,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加快推进用地报批。扎实推进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和实施验收。坚持底线思维,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抓紧推进在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实现到2022年底前,全州新增补充耕地水田规模指标13400亩以上。确保年底如期归还借用省级水田规模指标2859.65亩,助力全州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切实加快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坚持人民立场,维护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全力做好地灾防治。推动不动产提质增效。坚持执法监管,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察。坚持从严管理,全面强化基层党的建设。持续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严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贯彻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廉政教育,做好廉政承诺,做好“四述”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拧紧责任链条。认真践行“四个意识”,强化党内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廉政风险点,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工作。统筹推进干部培训、作风督查、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勤政的工作水平。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绩效目标全部完成。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96分,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可行性情况:所有项目按照科室分工属于科室职责范围的由科室自行完成,具体由州、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由于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主要是体现社会、生态效益,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二)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制度的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4.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治理工程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最终验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省统一制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审核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产出情况分析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以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技术手则(试行)》等规定。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实地核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核定水田指标5371.66亩,完成垦造水田指标5100亩任务数。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经费,完成开展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防灾成效明显,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为全州加快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打造资源品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社会效益:通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及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对等措施,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同时加快了省、州人民政府下达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指标的完成,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高了地方知名度,加强了水生生物的保护,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生态效益: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改善和修复灾害隐患区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发生,有效佑护生态环境。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方面

  针对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映的“预算与实际支出不符的原因,主要是储量报告数量及需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的项目数量难以预测,仅为估算,故实际发生数与估算数量存在差距”的问题,我单位认真对标问题落实整改。

  2、国土空间规划经费方面

  问题1:规划成果因上级政策调整,未能按原计划完成报批

  问题2:合同存在瑕疵,存在合同履约风险

  合同条款“进行汇报,修改完善并提交专题成果后”约定过于宽泛、不明晰,不利于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合同权益保护。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改进的方向一是通过对评审备案情形的严格管控,有效控制评审备案数量。二是通过提前介入调研,有效掌握当年度需要评估的矿业权当量。三是通过采购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机构,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将实现申请一个,评估一个,为及时足额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推进矿业权手续及时办理奠定基础。

  整改措施:虽然因国家政策变化,规划成果提交时间先后3次调整,现要求2021年底完成规划文本编制。但红河州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州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不等不靠不观望,按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要求提前谋化、夯实基础、高位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成果文本已基本形成,并开展了2轮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线”试划工作,待上报国家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批复后,我州将及时调整修改“三线”试划成果,修改完善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及时按程序完成规划审查报批。

  按合同约定我州开展了17项专题研究,目前已提交成果16项,其中2项成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后已责成编制单位修改完善,组织专家评审14项,通过13项,其中“双评价、双评估”成果已按要求完成省、州两级专家审查并通过;《红河州国土空间控制线划定与管制分区研究》专题已完成初稿,待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成果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批复后,即可修改完善提交评审。在组织专题审查前,为确保专题研究成果质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将专题研究成果通过OA系统发到州规委会成员单位及涉及相关部门、县市政府征求意见,专题评审时邀请涉及相关部门参会审查,以确保研究数据来源可信、分析研究过程科学、研究成果结论真实、上下传导务实管用。为弥补合同瑕疵,规避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合同履约风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和编制单位共同协商约定,进一步明确必须在专家意见反馈并修改提交成果后,方可支付第三次至第六次付款。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云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1.xlsx
附件【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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