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29-3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1〕2号)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绩效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年初下达项目资金2066万元,红河展览馆运营经费红财资环发〔2021〕14号文件,下达2021年运营经费200万元。红河展览馆建设工程款5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7号下达,红河展览馆提升改造经费200万元,红财资坏发〔2021〕8号下达。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矿产资源核查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3号),下达矿产资源核查经费260万元,包括10%的机动经费。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项目经费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国土空间规划经费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1〕15号),下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906万元,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经费700万元,国土空间修复规划经费146万元,不动产州级发证项目60万元。年中追加新增耕地核实认定经费262.5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经费2400万元。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改革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若干事项的通知》(自然办发〔2020〕2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自然资储量〔2020〕693号件)等文件精神,按照储量评审备案要求及矿政管理需要,2021年,共评审备案15个储量报告,备案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报告2个,评审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2个。
红河州是云南省地质灾害最严重的地州之一,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根据全州各县市2020年汛前排查结果,全州共有1714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呈点多面广,中小型居多,滑坡、泥石流多发特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在金平、绿春、元阳、河口、红河5个县。2020年度全州纳入群测群防监测点1676个,定岗定责落实群测群防员2227人。各类地质灾害潜在威胁人口161359人,潜在威胁资产490592.5万元。多年来,在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下,建立了州、县、乡三级防治管理体系及群测群防网络,认真组织实施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1-2020)。实施了绿春县城、红河县城、河口县城、红河县乐育乡政府驻地等大量的灾害治理工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由于我州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中小型居多,滑坡、泥石流多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全面抓好、做实做细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宣传培训及演练,群测群防,应急处置,应急治理;指导县市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加强灾险情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重大天气信息,有效应对强降雨天气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中小型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能力建设,提升防灾减灾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隐患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1年12月12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的通知》(红财资环发〔2020〕55号)下达的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共24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0日总计执行资金636.88万元。
红河州城乡规划展览馆是一座融专业性、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艺术性、科技性于一体的绿色智慧主题展览馆,是全面展示红河州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愿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展馆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红河展览馆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建筑造型磅礴大气,特色鲜明;室内空间装饰设计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简洁大方又不失美感。2017年2月15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5日投入试运行,整个工程历时9个月。展览馆包含规划展厅、城建档案馆、报告厅和综合会议室、其他业务用房和技术用房等,共三层。一层为城市序厅、历史人文展区及数说红河展厅,具体包括领导关怀、历史沿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保护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总规沙盘等15个展区;二层为建设成果展区和规划展区,具体包括奔腾红河、红河州城镇体系规划、滇南中心城市核心区数字沙盘等13个展区,还有能量单车、飞行影院等互动体验项目。三层主要为县市规划展区和互动体验区,具体包括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科普教育、13县市规划、4D影院及VR等多项互动体验项目。展览馆以“云上梯田,梦想红河”为展示主题,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丰富多彩的展示内容,生动形象的展示手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详尽展示了红河州独特的历史民族文化、规划建设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已成为提升和展示红河州形象的新名片,被称为红河州的"城市会客厅"。2021年安排展览馆工程款700万元,运行费用200万元。已经全部列支。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及《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技术手则(试行)》等要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完工后需开展耕地核定工作,方能最终认定项目实际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量,其程序为县级申报、州级核定和验收、省级备案,该项工作属于项目建设程序新增加内容,具有数据处理和内外业核查工作量大、技术涵盖要求面广等特点。为做好全州新增耕地核定及验收工作,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加快新增耕地入库备案,有效保障全州“十四五”发展期间对占补平衡指标的需求。安排资金228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8号)、《自然资源部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7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云南省州(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建设指南》等文件要求,红河州开展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及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项目,形成覆盖全州、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自然资源“一张图”,与省级平台对接,全面实现纵向贯通,数据共享。
该项目分“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运行支撑环境完善”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两个子项目实施,于2021年4月公开招标。前者由云南联横利众科技有限公司中标并承担建设,合同价149.9万元,目前该子项目已经通过验收,合同款已经全部付清。后者由长沙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中标并承担建设,合同价536.8万元,目前该子项目中已完成进度60%,部分建设内容通过了初步验收,合同款支付进度60%。
(二)项目绩效目标。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聚焦矿产资源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报批、矿业权出让征收,提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储量评审、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评估等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提升红河州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切实加强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健全地质灾害综防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总体目标。以逐步完善全州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包括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地灾培训演练、防治工程治理项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地灾气象服务系统、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等工作为阶段性目标。
红河展览馆打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的展馆环境,把服务人民、展示规划、普及知识、宣传引导作为根本。做好相关规划项目的公示、告示等工作,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关注、参与和监督城市规划。完成每天24小时的安保巡逻、检查;完成馆内各展厅的卫生保洁;完成各展厅所需电力供应;完成馆内绿化养护管理、电梯检验等工作,确保展览馆正常开馆。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根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项目2和3,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项目通过省级审查并发布实施。
全州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开展核查认定,含新增耕地(旱地和水浇地)、新增水田(提质改造水田)的范围及地类面积核查认定,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别核实等工作,为州级核定和验收提供技术支撑;对县级填报的新增耕地范围及地类面积进行核查的任务。技术指导和培训新增耕地核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严格按照部、省厅储量评审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0〕399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号)等开展工作。
地质灾害防治严格按照《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国土资规〔2017〕2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2号)文件执行。
红河展览馆2021年,全馆共组织参加各类学习20余次,开展反恐怖、消防安全等各类知识培训和演练3次,维修馆内强电、弱电、中控、LED屏、展示设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共82次,接待各级各界参观者共计6万余人。其中,接待省级督导组、州委统战部、政协委员考察团、长沙规划院等各级各类团体280个,开展专业讲解服务300余次,在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迎来接待高峰,展馆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热诚服务,整个展馆秩序井然,未发生安全事件。
新增耕地核查认定工作自然资源开发整理中心收到县市局申请后,向技术服务单位发出核查通知单,技术服务单位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单个项目1个月内完成核查认定工作。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州级管理矿种储量报告评审、建设项目压增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评审备案、对采矿权出让收益进行评估等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出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健全项目及资金管理相关建议、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对州县(市)两级地质灾害防治主管部门项目资金从预算到支出过程及实施效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从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出发,分析项目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效果的关键因素,提出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及资金管理相关制度规定、调整支出结构及此项目资金是否继续投入的建议。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等有关要求,提高公共项目管理水平,更好地进行公共项目管理,全面发挥公共项目的最大效益,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对2021年度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技术服务采购进行绩效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绩效导向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要以绩效为核心导向,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管理全过程,实现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管理效益最大化。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绩效管理要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责任追究原则。预算绩效管理强调单位的预算支出责任和财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实行绩效问责。
信息公开原则。绩效管理结果信息要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方针政策;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部门预算申报材料、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财政部门预算批复、项目年度报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财政部门和单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和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3、绩效评价技术方法:有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
4、标准:计划标准,是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行业标准,是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历史标准,是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如财政部门确定的支出定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综合考虑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根据相关绩效评价文件精神,按照前期准备、单位自评、现场评价、报告撰写四个阶段,科学运用比较、审阅及分析、调查了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待项目实施完成收集文件资料、细化评价指标等。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项目绩效自评为优。见附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2021年安排项目六个,一是红河展览馆运营经费,二是矿产资源核查经费,三是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一张图”经费,四是红河展览馆工程款,五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六是新增耕地核实认定。
红河展览馆是一座融专业性、知识性、互动性、趣味性、艺术性、科技性于一体的绿色智慧主题展览馆,是全面展示红河州城市发展历程、建设成就和未来愿景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展馆总用地面积24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428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407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6356平方米,布展面积约11000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元。
红河展览馆注重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和谐共生,建筑造型磅礴大气,特色鲜明;室内空间装饰设计追求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简洁大方又不失美感。2017年2月15日,项目正式开工建设,2017年11月15日投入试运行,整个工程历时9个月。展览馆以“云上梯田,梦想红河”为展示主题,通过先进的数字技术,丰富多彩的展示内容,生动形象的展示手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详尽展示了红河州独特的历史民族文化、规划建设发展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已成为提升和展示红河州形象的新名片,被称为红河州的"城市会客厅"。2021年,全馆共组织参加各类学习20余次,开展反恐怖、消防安全等各类知识培训和演练3次,维修馆内强电、弱电、中控、LED屏、展示设备、消防设施等问题共88次,接待国内外各级各界参观者共计6万余人。其中,接待省级督导组、州委统战部、政协委员考察团、长沙规划院等各级各类团体280个,开展专业讲解服务300余次,在建党节、国庆节等节日迎来接待高峰,展馆干部职工坚守岗位、热诚服务,整个展馆秩序井然,未发生安全事件。
矿产资源核查经费按照省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工作的有关部署,红河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正有序推进。州级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了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完成了规划编制基础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启动了2项重大专题研究的工作,目前正在对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进行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绿色矿山评估、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均按照相关规范高质量完成项目。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 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 ﹞87号)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全面推进红河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0年12月底前州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和规划数据库建设通过专家评审。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第一阶段:乙方组织技术团队进行现场初步踏勘和资料收集;第二阶段:完成初步规划方案,提交甲方研讨及征询意见;第三阶段:根据书面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送审成果,提交报送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形式为甲方联系组织召开的专家评审会或技术审查,完成州规委会审议;第四阶段:根据书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提交审批成果(含数据库),提交审批机关审批;第五阶段:后续服务阶段,协助完成规划数据录入红河州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确保数据达到正常使用标准。
完成红河州区域内新增耕地州级核定及县级核查的任务,对核查项目真实性负责,采用内业核查、外业核实的方式,确保认定结果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核查标准,客观真实反映核查认定数据。具体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代表州级对全州新增耕地开展核查认定,含新增耕地(旱地和水浇地)、新增水田(提质改造水田)的范围及地类面积核查认定,整治前后耕地质量等别核实;以及县(市)级填报的新增耕地范围及地类面积进行核查的任务。
2021年度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效果显著。一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防灾减灾效果良好,生态环境得到一定改善;二是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主动防灾意识得到提高,切实提高临灾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宣传和培训常态化,有效提高了全民识灾、防灾、减灾、避害的科学知识和自救技能,有效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科学应对能力,切实提高全州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保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可行性情况:所有项目按照科室分工属于科室职责范围的由科室自行完成,具体由州、县(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2.预算编制: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相关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由于项目是地质灾害防治资金项目,主要是体现社会、生态效益,项目目标设置明确、合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拨付及时,未发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
2.财务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制度的要求。
3.制度建设情况: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工作管理办法,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流程,明确责任。
4.组织实施情况: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制定了《红河州中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治理工程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验收、州自然资源局组织最终验收。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全省统一制定了《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审核工作方案》,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由县(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初步审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最终验收。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工作经费、地质灾害培训演练经费,以及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入库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耕保﹝2020﹞301号)、《云南省新增耕地核实认定技术手则(试行)》等规定。根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实地核查项目新增耕地情况,核定水田指标5371.66亩,完成垦造水田指标5100亩任务数。
有效保障由州级配套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经费,完成开展权籍调查、数据建库等技术服务工作。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防灾成效明显,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造成财产损失。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为全州加快进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储备,为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提供有力保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对打造资源品牌效应,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
社会效益:通过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核查及应急处置、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对等措施,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同时加快了省、州人民政府下达耕地占补平衡任务指标的完成,有效助推脱贫攻坚工作。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提高了地方知名度,加强了水生生物的保护,有效维护生态安全。
生态效益:通过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改善和修复灾害隐患区生态系统,减少灾害发生,有效保护生态环境。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执行财务核算,并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二)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云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三)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部分项目验收工作推进慢,影响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资金发挥防灾减灾效益。
(二)部分项目现处于前期勘察设计工作阶段,项目资金执行率不高。
(三)受疫情影响及边境县对疫情防控的要求,影响项目工作的推进进度。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项目资金闲置的情况,加快项目工程进度,按照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建设。二是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后续管护制度。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危害面广的特性,针对现有的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后续的管护制度,使防治效果长期化。三是州级自筹地质灾害防治预算资金于年底下达,仅间隔两个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未不能全面真实反映资金发挥效益。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