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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25-4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精神,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工作部署,我办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本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就州财政局预算安排的2021年度对外联络专项经费153万元的预算执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目标、资金管理使用实际效率和效果等情况,科学设置绩效自评定性,认真组织开展自评工作,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红河州驻昆明办事处共有1个项目,为对外联络经费。

  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各项中心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工作会议及州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州委“13568”工作思路,在开展好服务区域间经济合作、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政务联络、信息沟通等工作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

  阶段性目标: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各项接待工作规定,强化管理职能,做好2021年的接待服务工作。二是扎实做好政务联络,做好与省级部委办局和厅室的联系,不断巩固联络成果,扩大对外联系,在争取资金、争取项目上下功夫,促进我州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三是坚持推进对外宣传,与州投资促进部门、旅游部门等密切联系,有针对性宣传红河、推介红河,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红河、投资红河。四是积极推进招商引资,整合在昆资源,发挥前沿阵地,借助昆明市投资促进局、在昆商会、各州市驻昆办,营造跨省、跨地区招商引资环境,配合做好全州招商引资工作,确保招商引资任务顺利完成。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为强化部门政务联络、对外宣传、招商引资、信息调研、接待服务和信访维稳等职能,规范和加强对外联络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红河州驻昆工作实际,州政府驻昆办事处制定《州政府驻昆办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

  1.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分一级、二级、三级指标和各三级评价标准、指标说明等(具体详见附件2-2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绩效自评方法

  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本次绩效自评工作在州财政局相关科室的具体指导和我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领导下,明确职责,科学安排部署,按绩效自评工作要求对2021年度对外联络专项经费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1.绩效自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4)《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财绩〔2021〕4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

  (7)《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红河州政府驻昆办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

  (8)《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财绩〔2021〕4号)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2.前期准备

  (1)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细则(试行)》《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实施细则》《州政府驻昆办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3.组织实施

  (1)收集、整理资料;

  (2)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

  (3)报送州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4)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4.分析评价

   (1)此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是为掌握红河州2021年度对外联络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2)按根据《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我办2021年对外联络专项经费绩效自评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科学规范原则。注重财政支出的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二是公正公开原则。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三是绩效相关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综合评价结论

  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我办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财政局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及2021年整体工作情况,对照州驻昆办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我办自评分96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2-2)。

  (二)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1)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重点工作,全面做好政务联络工作。自觉克服多方面的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配合好州委、州政府及州属各部门领导在昆的政务联络工作,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主动沟通,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协调好各种关系。全年共协助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及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到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工信厅等部门政务联络83次,并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做好全州对外联络,圆满完成了2021年云南省两会;云南省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红河州荣获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对象座谈会;在海埂会堂、海埂宾馆等重点位置场所宣传推介红河州旅游品牌工作;《“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COP15 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红河专场新闻发布会》;红河州考察团至昆明市考察生态环境治理活动等重点工作的政务联络。

  (2)立足全州招商引资大局,发挥地处省城的优势,积极主动与州投资促进局和县市对接联络,积极推进与外地驻昆机构的横向交流合作,通过外地驻昆机构与其商会、企业进行经济协作,为全州招商引资做好服务。今年以来,重点抓住“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天然氧吧”文化旅游品牌、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沿边开放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等,宣传红河州现阶段的招商引资项目,达到协调、引进投资项目,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关注红河州的目的。积极推进与外地驻昆机构的横向交流合作,通过与外地驻昆商会、企业进行互联互通,向发达地区的商会、企业介绍红河州的情况。一年来,在驻昆办的不断努力下,温州商会、湛江商会、福建商会等多家有影响力的商会及云南金川经贸有限公司、山东天韵国际控股公司等业内知名公司主动要求到红河州进行投资意向考察,较好地发挥了驻昆办服务于我州招商引资工作的重要作用。配合州委、州政府做好赴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福建、贵州等省招商引资在昆服务工作。截至12月31日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5000万元工作任务。

  (3)充分发挥驻昆办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切实加强全州各县市与省内外和州市之间的沟通联系,办事处积极搭建派出地党委政府与昆明市、外省驻昆商会组织及企业的合作交流平台,为开展区域合作搭建平台,在推动我州与昆合作、滇中经济圈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办充分发挥各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对外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推介,充分展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宣传推介各地的资源优势、政策优势、招商项目和历史人文旅游资源等,提高各地知名度、积极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4)一年来,坚决落实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结合公务保障工作特点,按照“确保安全、热情周到”的原则,统筹谋划,主动作为,全力做好公务保障工作,在接待地点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停车、住宿、水电等都受到约束的状况下,办事处变压力为动力,寻求创造内部接待条件上作文章。一是驻昆办全体干部职工查找以往接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尽如人意之处,从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上进行调整,让每一位办事处的干部职工树立起服务至上的理念,服务意识得到不断增强,接待服务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保障服务标准,坚持方便务实,勤俭节约的原则。在保证客人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的前提下,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摆阔气,不讲排场,严格按照要求办事。2021年开展各类公务保障服务50批777人次,公务保障费用支出与去年同比减少20.29%。圆满完成了州人民政府代表团赴“数字云南”展示中心参观考察;州委、州政府代表团赴省工信厅、交通厅、农业农村厅、水利厅、财政厅及生态环境厅专题汇报;上海市长宁区党政代表团赴红河州调研;州人民政府与南部战区空军商谈对接工作;驻昆离退休老党员党史学习教育宣讲等重要公务保障工作,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既保证保障服务工作的圆满完成,又注重节约接待支出,减轻财政压力,保障服务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5)信访维稳作用发挥不断凸显。2019年底原红河州各县(市)驻昆办事处已全部撤销,我办就承担了由原县(市)办事处承担的在昆信访维稳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办充分利用州信访局搭建的各县市在昆处理各地上访问题的工作平台,积极参与处理全州各县市到昆上访各项工作,与县市密切配合,主动掌握上访人员动态,及时做好劝返和思想稳控工作,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加强源头预防,做好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圆满完成了省两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

  2.社会效益

  州驻昆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聚焦全州工作大局和政府驻外办事处本职工作,积极履行“办事、服务、协调、窗口”的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务联络、信息沟通、招商引资、接待服务各项工作,为红河州经济社会事业的平稳发展发挥了有力的桥梁作用。

  3.满意度

  2021年,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工作未接到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的投诉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到位资金153.26万元,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名称:对外联络经费。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红河州驻昆办2021年对外联络项目经费预算批复收入153.26万元,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底工作开展情况,按照经费跟着计划走的要求,强化资金管理,充分发挥经费使用效益,加大预算执行力度,努力完成年度预算执行率,全年支出54.82万元(含上年项目结余支出)。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严把项目经费管理“四关”,确保经费管理规范有序。把项目经费的管理提上会,摆到位,站在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支出管理,严把项目经费开支事前请示报告关,事中跟踪监督关,事后审批报销关,核销资金支付关,使用效果绩效关,全面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了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落实。

  2.狠抓法规制度落实,严守财经纪律,确保项目经费管理合法、合规、合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严守财务法规制度、财经纪律,规范支出管理,全面落实法规、程序,确保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在法规、纪律、制度的轨道上运行。

  3.专款专用,杜绝截留挪用,确保资金安全。坚持经费跟着工作走、工作跟着计划走,按照规范管理,发挥效益,资金安全的原则,加强项目经费使用全过程的管理,严防“跑、冒、滴、漏、散”,有效保证了项目经费的安全。

  4.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确保公开、透明。严格按照项目经费使用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全面参与专项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监管,充分发挥项目资金的效益。并以透明求公开,以公开求规范,有力促进项目经费管理使用的安全、有序。

  5.规范管理,建立红河州驻昆办专项经费管理的长效机制。规范财务报销流程,明确进一步严格执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的要求,从制度上保证了专项经费使用效益和资金安全。

  6.强化绩效管理工作,完善制度,不断提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能力。为切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州驻昆办工作全面开展和任务的完成,不断完善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和办法。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全时段纳入绩效管理范畴。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是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管理不够规范;二是制度还有待健全完善,与部门及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还存在差距;三是少数指标落实不到位,与项目规定存在一定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办将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对外联络专项经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管理以及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努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二是加大跟踪管理力度,督促项目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责任制,强化实施主体责任,不断增强项目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附件:红河州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

                                  2022年2月22日

附件【红河州人民政府驻昆明办事处2021年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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