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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21-76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项目一: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一)项目概况

  以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发展生物医药健康产品、鼓励发展地方特色健康服务业、构建现代生物医药物流体系、培育“互联网+”新业态为重点。实施道地药材培育工程、产业园区建设工程、产业主体壮大工程、红药品牌打造工程、人才队伍培引工程、研发创新服务工程六大工程。推动哈尼、彝、苗、瑶等民族中药古方特色疗法产业化发展。努力将红河州建设成云南省重要的中医药及民族药发展药谷,省内领先、国内知名的养老养生、休闲度假基地,滇南道地药材溯源中心,滇南中药材贸易中心和滇南医疗康体服务中心,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培育成红河州的支柱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2021年州级财政资金投入为97.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从2015年55.04亿元增加到2021年99.49亿元,年均增长率达18.6%,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全州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25万亩,占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的八分之一;中药材产量15.28万吨(干重),同比增长22.6%;弥勒灯盏花药业“灯盏细辛”被评为云南省绿色食品牌“10大名品”;云河药业排名国家“中药企业品牌百强”之列,获“中国驰名商标”;红河云百草进入全省医药企业前十名,弥勒、泸西、红河、绿春、屏边、金平被评为云南省“云药之乡”,红河灯盏花、泸西除虫菊获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升“红药”品牌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把红河打造成为面向西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中药材交易中心。力争到2025年,全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50亿元,年均增长10%左右,其中,生物医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45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建立11个道地优势药材良种繁育基地、29个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11个良种中药材苗圃基地,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30万亩,产量18万吨,农业产值50亿元。

  2.阶段性目标

  到2020 年,产业基地建设水平不断提高,逐步建设 10 个总产值亿元以上的原料基地;形成 1—3 个在全国、全省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产品精深加工水平明显提高,形成 5 —10 条优势特色产业链。中药种植业快速发展,生物药、天然提取物、保健用品、营养食品、兽药生产稳步增长,化学药、医疗器械制造取得一定突破。原料供给功能、就业增收功能、生态保护功能、文化传承功能得到不断强化,医疗保健、养生养老、观光康体休闲、运动健身、康复护理、健康旅游、健康管理等服务水平整体提升,智慧医疗、第三方服务、医养结合等领域取得突破。面向滇南区域及周边的诊疗服务水平逐步提高;服务州内外的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了生物医药产业推进组,负责牵头编制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分年度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统筹协调全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加强对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调研和指导,协调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措施建议;按照省、州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指导、督促、检查生物医药产业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组建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专家团队,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咨询;组织落实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交办的其他事项;向省、州人民政府报告工作。

  编制了《红河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项目二: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

  (一)项目概况

  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力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助力乡村振兴,弥补红河州“三农”短板,打造农业生态化的战略举措;充分聚集高端要素,培育和发展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高地;系统解决区域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农业产业升级的重要杠杆。以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作为主攻方向,切实提高高原特色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着力打造农业创新驱动发展的先行区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试验区,引领带动云南农业农村现代化。

  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2021年投入资金为49.39万元,编制完成《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年)》、《云南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高旺盛等9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到弥勒对红河农高区规划、方案进行了深入论证,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正在全力打造全国最美农高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红河农高区基本完成农业科技创新资源的战略性优化,确立高效灵活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全面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弥勒农高区各项经济指标、创新指标与绿色发展指标大幅提升,总产值达到307.42亿元。

  2.阶段性目标

  全面启动农高区重点建设项目与科研项目、人才计划。加大农高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示范区各功能区,提升核心区科技创新与产业集聚能力。强化农高区创新创业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引入和集聚科教资源。大力引入和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主导产业专业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成立红河农高区建设专项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指导、协调、推进示范区建设工作,研究、审议示范区建设规划、方案及重大政策,讨论、审议示范区建设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协调州级有关部门及县市之间涉及示范区建设的重大事项。

  编制了《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等,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使用进行管理。

  项目三:2021年红河州科技工作会项目

  (一)项目概况

  组织全州各县市科技局(农科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州委全会、州委经济工作会议、州委农村工作会议、州“两会”和2021年全省科技工作会议暨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结交流2020年全州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十三五”科技工作,研究部署“十四五”科技工作任务和2021年具体工作。

  项目四:科技活动周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为隆重庆祝建党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按照《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举办2021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云科智发〔2021〕1号)精神,举办科技活动周,投入资金为59.6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45万元,州级资金14.6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

  2.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集中宣传科学家胸怀祖国、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怀,大力弘扬爱国精神和创新精神,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3.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让大中小学生树立尊崇科学家的人生价值观,激发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树立良好的作风学风,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红河州科技活动周主场地点安排在弥勒市。启动式于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举行,邀请红河州领导,以及有关部门、科学工作者、学生、社会各界代表出席,参观科技创新和科普展览,参与现场科普互动体验活动等。启动式由州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和弥勒市人民政府主办。

  主场展示建党百年科技事业发展历程,重点展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以来取得的突出成就、脱贫攻坚伟大胜利成就等内容,开展以生物安全为重点的国家科技安全教育。科普集中示范活动由州科技局、州委宣传部、州科协和弥勒市人民政府主办。

  项目五:红河州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为推动地方科技事业发展,全力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实施各市(县)区域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合理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集中财力办大事,结合州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以“项目法”支持各市(县)项目承担单位申报的省科技项目和经认定后的各类补助经费和“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央补助,2021年红河州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为3334.4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对全州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引导和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增长,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201400万元;

  2.支持科技创业投资风险补助、科技贷款补助、科技贷款担保补助、科技保险保费补助,引导金融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金融融资金额3720万元;

  3.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对挂牌的6家云南省“星创天地”、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给予补助;

  4.支持州重点研发、科技入滇落地、科技成果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科技普及等项目,实现获专利授权7项,解决关键核心技术7项,带动新增销售收入2300万元等,举办科普活动5场次;

  5.培养州科技人才,为州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持,累计认定和培养省“两类”人才14人;

  6.支持乡村振兴,选派科技特派员50人,科技特派团1个。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云财教〔2021〕92号)及《云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一批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中的项目由州科技局审核推荐并报省科技厅评审。

  2.下达县市的绩效目标,要随同项目同步分解下达,明确到各项目单位,作为对项目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的依据。

  3.严格按照《云南省州市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办法(修订版)》(云财预〔2018〕146号)的要求,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收到文件后30日内完成资金下达,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涉及政府采购的,要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对财政资金支出的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引导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资金管理。评价对象为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规财〔2021〕1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我单位以资金安排使用和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对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开展自评。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组织实施

  我局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通知文件,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项目一: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项经费项目共计设定9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4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发展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2021年批准了苗保河、曹尚银、白松龄、钟彩虹、谭乐和等5家专家工作站;印发了《红河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红政发〔2022〕02号文件)》于2021年11月23日在蒙自举办了2021年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中草药砂仁发展到19.9万亩,面积扩大了29%;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为99.49亿元;建成6个“云药之乡”。

  项目二: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1条,生态效益指标1条、可持续性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完成8条。具体情况为:2021年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5个;系统解决区域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推动农业产业升级;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减少化肥农业污染。

  项目三:2021年红河州科技工作会专项经费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0年全国、全省科技工作会精神,总结交流2019年全州科技工作和科技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工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创新型红河建设。

  项目四:科技活动周活动经费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本届科技活动周主场集中示范活动特设建党100周年历史、弘扬科学家精神、国家安全教育专项展示以及中科院昆明动物博物馆、昆明植物园野生动物保护、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综合保护等60余家涵盖工业、农业、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成果参展单位和义诊单位的成果展示摊位110余个,参展科技品目100余个,发放各类科技宣传单1000余份。

  项目五:红河州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我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资金下达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资金相匹配;资金配置科学合理,项目执行积极有效,资金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我单位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项目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绩效管理,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我单位对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红河州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共计设定1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7条、时效指标1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3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条,已全部完成。具体情况为: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201400万元;促进科技金融融资金额3720万元;建设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新增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家;实现获专利授权7项,解决关键核心技术7项,带动新增销售收入2300万元等,举办科普活动5场次;累计认定和培养省“两类”人才14人;选派科技特派团(员)50个。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红河州科技局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项目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州级财政年初项目预算资金为40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决算收入167.77万元,项目决算支出167.77万元。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334.4万元,项目支出3334.4万元。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021年批准了苗保河、曹尚银、白松龄、钟彩虹、谭乐和等5家专家工作站;印发了《红河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红政发〔2022〕02号文件);于2021年11月23日在蒙自举办了2021年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中草药砂仁发展到19.9万亩,面积扩大了29%;红河州生物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为99.49亿元;建成6个“云药之乡”。按照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建设“三个示范区”要求,修改完善《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组织农高区范围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7家、科技孵化器1家,星创天地4家,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39家,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工业总产值27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281亿元,出口创汇9.8亿元、净利润6.1亿元、上缴税费总额7.6亿元。2021年新增入库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6家,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9家。向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2家,申报云南省众创空间企业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3家,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3家。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其中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13个。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度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填报《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并上报自评报告。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工作还需加强。认真做好预算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二)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三)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管理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七、有关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科技局

                   2022年2月23日

附件【红河州科技局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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