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20-5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科技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州财政局:
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我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基本职能
(1)拟订全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州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州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州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州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州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州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州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州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州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州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州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州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等。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在职人员156人。其中: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36人。纳入红河州科学技术局预算管理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红河州科学技术局(机关)、红河州农业机械研究所、红河州科学技术院、红河州农业科学研究院、红河州林业科学研究所。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科学谋划编制“十四五”规划。深刻把握“两个大局”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期的历史方位,把红河州科技发展放在全省科技发展大局中,制定切合红河州实际的“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十四五”生物医药规划。
(2)加快推进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把红河农高区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样板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规模化标准化高品质农业生产加工基地。
(3)加快推进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建设。把研究院建设成为立足红河,服务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多元化投入、实体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国际化发展的新型研发机构,力争成为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大学与地方共建研究院。
(4)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制定我州“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提出生物医药全产业链发展思路、重点任务和主要举措。重点支持云河药业、生物谷、俊港中药饮片药业、云百草药业等领军企业,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快速发展。
(5)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推进服务型共性技术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企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运用能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以技术创新和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构建红河州特色区域创新体系,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提升全州应用转化科技成果的能力。建设科技示范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形成有特色优势的产业聚集区。打造 “云药之乡”,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挥骨干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
3.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引进与培养相结合,以高层次创新人才、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乡土科技人才三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打造创新力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院士专家工作站等高层次人才载体建设。
4.扩大科技对外开放。借助“科技入滇”活动,积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对接,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一批科技型企业、科研平台、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和团队落地红河,提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5.增强自主创新实力。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学技术奖励工作。促进红河州科技发展基础不断夯实,科技创新环境日益优化,科技资源聚集能力明显提升,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支撑红河州高质量跨越发展。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单位在设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
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23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11条、质量指标1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经济效益指标1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可持续发展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为落实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我局成立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并对各科室绩效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不定期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会,研究、分析绩效目标任务,确保绩效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制度建设
为规范管理绩效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我局从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落实、绩效推进实施、绩效监控分析、绩效考核评估和绩效改进提升等几个方面制定了《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局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度终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总结会,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实际成效和存在差距,逐项认真分析,进行完善。
3.指标体系
为更好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支出的实际效果、发挥绩效导向作用,我局秉承科学性的原则,从科学和客观的角度入手进行规划;遵循系统性原则,综合考量各类绩效评价指标间的逻辑关联性,遵循重要性原则,结合预算支出计划,明确绩效评价的总体趋势方向和侧重点,建立了符合行业领域需求,有针对性和统一性的指标体系。
4.业务培训
我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培训,会上要求要严格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全面掌握科技计划项目资金预算执行动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对预算的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过程控制,加大对预算编制与执行的监督管理力度,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作用,让职工深刻领会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797.94万元,比上年增加282.29万元,同比增加54.74%。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总收入641.12万元,总支出638.83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63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28万元,项目支出167.77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推进全社会研发投入实质性增长。共有企业、科研院所、学校等178家填报研发经费投入,其中,企业161家(规上工业157家、服务业4家),科研机构11家,高等院3家,新纳入医院3家。
(2)推进科技新动能培育力度。全州高新技术企业达39家,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工业总产值27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销售收入达281亿元,出口创汇9.8亿元、净利润6.1亿元、上缴税费总额7.6亿元。2021年新增入库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16家,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29家。向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2家,申报云南省众创空间企业1家。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3家,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53家。
(3)推进浙江大学云南(红河)研究院加快建设。研究院申请技术专利37项,其中,发明专利20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外观专利2项。
(4)推进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红河现场办公会提出的建设“三个示范区”要求,修改完善《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积极组织农高区范围内申报高新技术企业7家、科技孵化器1家,星创天地4家,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
(5)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全州县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弥勒市获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市、区)建设经费100万元,蒙自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蒙自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获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项目立项,支持经费40万元。完成科技成果登记5项,技术合同登记394项,合同金额34198.94万元、技术交易额15323.78万元。
(6)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申报。2021年共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申报230项,其中,乡村振兴科技专项科技特派员申报186项、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2项、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20项、生物医药专项1项、生物种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专项1项。组织申报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10项、2022年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建议项目15项、科技成果转化奖补专项技术交易类项目2项。
(7)推进科技人才建设。目前共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6个,其中院士工作站3个,专家工作站13个。完成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14项。完成2021年省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省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申报10名,共有4名进入2021年度云南省“两类”人才计划,其中,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2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2名。省级科技特派员认定108人,“三区”科技人才认定64人,“云南省金平县梯田红米产业科技特派团”项目予以立项,获项目资金200万元。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比中,我州行政区域内承担、参与单位共荣获2020年获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9项,其中,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2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3项;自然科学奖三等奖1项。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科技局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红河州科技局2021年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红河州科技局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红河州科技局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绩效目标结合上年度完成情况及本年度工作任务侧重点,进行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合理测算,绩效目标充分考虑实际工作开展时的不可控性和实施条件,年初目标设定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根据县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分析
截至11月30日完成预算进度80%。2020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8.18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28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73%。
2021年发生政府采购5.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我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收入来源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四个暂行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单位财务管理办法、机关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内部管理和办法。2021年调整了红河州科技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相应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1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年度交办或下达数的重点工作进行落实办理,重点工作完成率100%,2021年设置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3条,已完成21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际完成率为91.3%,完成及时率为91.3%,质量达标率91.3%。
(四)效果情况分析
红河州科技局按照部门职责完成全部预期指标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效益较为明显;对社会发展带来直接或间接影响,效益较为明显;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生态效益或可持续影响,效益较为明显;预算年度中部门无违纪违法情况;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对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开展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满意度高于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绩效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机构各科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对相关人员进行绩效管理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省级及州级财政资金安排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为完成绩效目标制定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措施等办法、项目产出效益进行自评。下发了《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河州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州级有关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填报《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并上报自评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科技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科技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