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111-45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时效性: 有效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以下简称“州委政研室”)2021年实施项目共2个,项目预算资金3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1个,项目资金3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个,项目资金5万元。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一:州委政研室围绕推动红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南部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方法路径;聚焦以文辅政主责主业,认真起草完成系列重要文稿起草,为州委、州政府科学决策部署提供参谋助手作用。统筹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培育发展动力,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会合力。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10月15日会议纪要第二个议程决定:1.应该增加州委改革办编制,由州委改革办按程序报编办、编委会研究审定;2.同意每年安排州委政研室政研工作经费30万元、改革办工作经费30万元,由州财政局从明年起列入经费预算,后将项目名称更改为“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项目二:为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0年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1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促进我室人才工作发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升干部生活质量,实施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2021年州委政研室预计开展12次调查研究,完成12篇调研报告,完成领导讲话稿34篇。
巩固两村脱贫攻坚成果,使挂钩扶贫箭竹林和新城两村5000人以上受益,帮助挂钩扶贫群众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7次以上,指导督促出台重大改革方案及事项10个以上。
强化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各项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服务中心、各项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蒙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在职党员进社区、乡村帮扶等工作。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0年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1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推动促进我室人才工作发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升干部生活质量。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州委政研究室2020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4.56万元;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文件,2021年州委政研究室年初项目预算资金30万元,年中追加一个项目,项目资金为5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州委政研究室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9.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4.56万元,本年预算收入3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39.56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100%,具体详见下表:
各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结余金额 | 预算 金额 | 到位 金额 | 使用 金额 | 资金 到位率 | 资金 使用率 |
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 4.56 | 30 | 34.56 | 34.56 | 100% | 100% |
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 0 | 5 | 5 | 5 | 100% | 100% |
合计 | 4.56 | 35 | 39.56 | 3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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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1)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一是聚焦以文辅政职能职责,组织或参与起草、修改州委有关文件、重要会议文稿;起草州领导同志的部分重要讲话、重要文稿,对州委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提出政策性建议。二是承担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相关工作;学习研究中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和省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向州委改革委提出贯彻落实建议。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进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三是组织对全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党的建设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对全州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经验,提出对策建议,为州委、州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负责收集和整理国内外、省内外、州内外重要综合信息、动态,对经济社会发展等重要问题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相关建议,为州委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报告。
(2)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0年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1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放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推动促进我室人才工作发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升干部生活质量。
2.阶段性目标。
(1)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一是着力提高文稿起草质量;二是着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三是着力统筹推进全州全面深化改革;四是着力抓好挂包帮扶;五是着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六是着力提高自身建设。
(2)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贯彻落实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关于《拨付2020年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和2021年定向选调生租房补贴经费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动促进我室人才工作发展,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提升干部生活质量。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成立州委政研室项目领导小组监督领导,制定州委政研室项目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全体干部职工具体实施。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2021年财政安排项目资金的绩效自评,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 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州委政研究室2021年实施项目共2个,纳入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项目资金35万元,占总项目的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抽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是否纳入绩效自评 | 备注 |
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 30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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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 5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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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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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7)其他相关资料。
3.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及本项目实际情况,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置如下:
(1)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个一级指标,下设5个二级指标和17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1:州委政研究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1)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体系设置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个一级指标,下设5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2:州委政研究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 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 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 绩效评价抽样
(1)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只涉及州委政研究室一个实施单位,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2)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只涉及州委政研究室一个实施单位,因此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州委政研室2021年实施的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项目实施达到预定效果。根据各项目实际实施的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各项目平均得分99.6分,评价等级为“优”。其中: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2分,评价等级为“优”;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各项目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1:绩效评价一级指标得分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综合项目的预算执行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进行了量化打分,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 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
根据《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项目设定17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6个,占总指标数的94.12%,未完成的绩效指标有1个,占总指标数5.88%,未完成指标分别是: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未完成原因分析如下:截至9月30日,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及调研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2. 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
根据《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及前期优化过程,投资促进专项经费项目设定5个绩效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完成的绩效指标有5个,占总指标数的10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0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州委政研室2021年项目收入决算数39.56万元,支出决算数39.56万元,执行率为100%。
(二)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平均实际得分49.6分,得分率99.2%,除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9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指标完成率较低外,其余指标基本完成,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表
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表
(三)效益情况分析
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看,各项目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0分,平均实际得分30分,得分率100%。项目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
1.通过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 2021年本部门开展12次调研活动、撰写重要文稿45篇等,为州委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效果显著。
2. 通过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有助于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有效提高了本单位绩效管理水平。
3. 通过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定点帮扶等活动开展,受益人口达到5000多人,有效调整了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积极性。
4.通过定向选调生一次性工作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了定向选调生工作生活质量,促进本单位人才队伍建设。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按照中央、省、州有关绩效管理的文件要求,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并依此开展相关工作。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制定《中共红河州委政研室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政研室项目管理制度》《中共红河州委政研室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中共红河州委政研室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共红河州委政研室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及办法。
(三)规范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在前期立项时,及时总结上一年度实施经验,优化调整指标体系,最大程度量化、细化各项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责任科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责任科室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证各项目指标按时完成,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政策研究课题专项经费预算支出进度缓慢。截至9月30日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为48%,完成指标值的60%。未完成主要原因:截至9月30日,牵头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点督察和专项督察及调研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导致相关费用未能形成支出。
七、有关建议
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分工,制定项目完成时间表,促进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