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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50-235
  • 发布机构: 民盟红河州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时效性: 有效

民盟红河州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民盟红河州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主要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项目经费是民盟州委在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特色和优势,积极履行职能,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贡献的重要保障。

  1.项目资金财政拨款依据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资金依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项目类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文件,项目资金10万元。

  2.项目资金性质、用途、内容及范围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属财政全额拨款,年初项目经费预算1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实际拨付到位10万元。项目经费包括:办公费7万元,主要用于民盟州委机关开展各项盟务工作的支出。二是培训费3万元,主要用于盟员骨干培训、新盟员培训以及宣传平台维护、宣传展板制作等支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组织建设活动:认真贯彻“人才兴盟、人才强盟”战略,以加强基层建设为重点,以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增强组织活力为目标;加大对盟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开展或举办各种类型的活动,增强盟员之间的凝聚力量。

  2.思想建设工作:加强盟员干部的思想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盟员的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

  3.参政议政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第一要务,整合参政议政资源,深入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反映社情民意。

  4.社会服务工作:全州民盟组织充分发挥优势,组织盟员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工作,扩大受益群体的人数。

  5.宣传工作: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中心环节,树立大宣传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

  6.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任务。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项目的组织管理使用均由本单位完成。民盟州委监督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民盟州委主要领导作为项目责任人对项目支出进行审批,经费的使用过程严格按照《民盟红河州委收支管理制度》执行。为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已制定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管理健全,会计资料做到完整真实,加强审核,防止弄虚作假,根据真实、有效的凭据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规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我单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实施管理情况、整体支出绩效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自评原则、依据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制定《民盟红河州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对本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进行自评。

  2.评价指标体系

  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本着客观公正和有效性原则,按照设定的指标体系,由单位干部职工参与评价并进行打分,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总梳理并整改。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及各项文件规定,确定了评价组成员,完善了《民盟红河州委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评价的实施方式、目的、内容、依据、时间及要求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根据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评价组成员收集查阅与评价项目有关的政策及相关资料,审查有关对应的业务资料。按时间、要求开展我单位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最终形成评价结论并撰写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根据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次评价分别采取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核实了预算批复的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本项目自评得分97分,综合绩效级别评定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组织建设工作:召开例会、学习会、专题会等各类会议9次,会议出勤率95%。新成员培训率达100%。

  2.思想建设工作:举办干部培训班1次,通过宣讲会、专题会、选送参加上级部门培训等形式,共培训盟员137人次,培训满意度90%,盟员的思想素质得到加强。

  3.参政议政工作:完成盟省委和州委统战部交办的调研课题2个,形成调研报告2个;向政协红河州十二届四次会议提交集体提案3件,提案立案率100%;关注民生,向上级部门报送社情民意信息10篇。

  4.社会服务工作:发挥智力优势,开展义诊、科技培训、“黄丝带”帮教等社会服务活动8次,受益人数1700人次。

  5.宣传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盟员政治站位和理论水平,向盟内外宣传平台报送宣传信息34条,微信公众号刊载宣传讯息33条,编印《红河民盟》内刊2期。

  6.完成其他中心工作任务:完成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下拨挂联村工作经费2.5万元。完成机关档案电子化服务1次。计划购置办公设备2件,但由于采购计划调整,延后到明年完成。

  7.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月30日前完成100%。本单位绩效目标基本完成。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充分性。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是加强自身建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保障,项目立项符合统一战线宏观政策:《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第三章第16条以及《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的职能职责。

  (2)项目立项规范性。民盟红河州委根据民主党派职责职能、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项目发展规划进行项目立项报批,组织相有关人员进行事前评估。

  2、绩效目标

  (1)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设置遵循统一战线相关政策,对绩效目标的设置进行了论证,按照民盟云南省委五年工作规划、民盟红河州委2021年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量化。

  (2)绩效指标明确性。将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23项绩效指标,与项目目标任务相对应。

  3、资金投入。

  (1)资金预算科学性。经事前评估论证,年初预算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分配合理性。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合理分配项目资金。项目经费10万元,包括办公费7万元,主要用于民盟州委机关开展各项盟务工作的支出;培训费3万元,主要用于盟员骨干培训、新盟员培训以及宣传平台维护、宣传展板制作等支出。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

  (1)资金到位率。年初预算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财政下拨资金10万元,到位率100%。

  (2)预算执行率。年初预算民盟红河州委项目经费10万元,截至12月31日项目经费支出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各项开支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提交主委会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1)管理制度健全性。本单位制定有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控评价与监督制度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23项。

  (2)制度执行有效性。成立了民盟红河州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经费使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费用审批规范、报销手续齐全。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50分,实际得分47分,得分率94%,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设定指标14项:调研活动次数≥2次,学习培训班次数≥1次,学习培训参加人次≥136人次,会议次数≥8次,提案完成数≥2件,调研课题完成数量≥2个,社情民意信息报送数量≥10篇,宣传信息报送量≥30条,宣传平台刊载报道≥30条,社会服务活动次数≥4次,社会服务活动受益人数≥1000人次,购置设备数量≥2件,出版内刊数量≥2期,档案电子化服务次数≥1次。分值36分,达到目标值得满分。完成情况:购置设备数量未完成,不得分。其他目标均已完成。

  2、产出质量。设定指标2项:会议出勤率≥90%;提案立案率≥90%。分值各2分,达到计划的提案立案率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完成情况:会议出勤率95%,提案立案率100%。

  3、产出时效。设定指标2项: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80%;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95%。分值各2分,预算执行进度达到目标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完成预定目标。完成情况: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65%,未完成目标不得分;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100%,完成目标。

  4、产出成本。设定指标2项:人均培训标准为220元/人·天;会议人均会议标准220元/人·天。分值各3分。按照人均培训标准执行得满分。完成情况:举办干部培训班人均标准46元/人·天,召开各类会议人均标准46元/人·天。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40分,实际得分4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项目效益。设定指标2项:社会效益指标-提高公共的认知度≥90,分值15分,根据满意度问卷调查,达到得满分;可持续影响指标-多党合作事业持续发展≥长期,分值15分,根据多党合作事业持续发展计划要求,达到得满分。完成情况:通过系列履职活动,社会公众的认知度90%;充分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促进多党合作事业持续发展。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设定指标1项:培训对象满意度≥85%。分值10分,根据问卷调查成员对开展各类学习培训的满意情况,达到得满分。完成情况:各级培训中,参训盟员的满意度达9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深入开展预算支出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预算项目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三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了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四是按时在规定公开网站对本单位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公开。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的科学性、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项目安排统筹力度还需加大;三是个别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支出进度不均衡的现象。

  以上问题的存在原因主要是对本单位当年度的各项工作的开展预见性不够,工作计划的制定统筹性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不断产生新的任务需求,随着实际工作的调整,导致资金拨付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不同步,进而影响项目经费的使用进度。

  七、有关建议

  一是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一方面加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另一方面选定熟悉自身发展、行业特点和经费使用状况,具备丰富工作经验人员,从事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和监督,跟踪预算经费执行结果,反馈执行过程的信息,按照项目支出特点,对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调整预算执行内容,发挥财政资金实际效果。二是按照新的要求做好新的项目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支出管理工作,确保预算项目资金合法合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效益,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民盟红河州委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民盟红河州委

  2022年2月28日

附件【附件(民盟州委项目支出).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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