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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47-079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9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州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和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州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知识、决定,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州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州委统战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预算252万元调整年初预算102.47万元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州委统战部于2021年共申请1个项目,下设9个小项目,财政核拨经费354.47万元 

  (1)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方面的相关工作等; 

  (2)统战部门特需透经费,主要用于宗教人士的培训、慰问及办公经费; 

  (3)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主要用于党外代表人士培训及开展对台相关工作; 

  (4)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统一战线相关工作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5)统战工作会议经费,主要用于召开2021年统一战线工作会议。 

    (6)特定项目1。

  (7)特定项目2。 

    (8)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支付病逝人员抚恤金。

    (9)特定项目社008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军转干部办公经费。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项目13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106万元,到位率80.92%;全年收入决算数13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102.37万元,资金执行率78.15%;未下拨资金25万元、结余资金3.63万元年末被财政收回。

   (2)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统战部门特需经费项目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50万元,到位率100%;全年收入决算数5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49.74万元,资金执行率99.48%;结余资金0.26万元年末被财政收回。

   (3)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项目5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20万元,到位率100%;全年收入决算数2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2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4)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项目5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50万元,到位率98.04%;全年收入决算数5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49.93元,资金执行率97.90%;结余资金0.07万元年末被财政收回。

    (5)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统战工作会议经费项目0.8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0.85万元,到位率100%;全年收入决算数0.85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0.8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6)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特定项目1。

  (7)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特定项目2。 

  (8)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死亡抚恤金项目31.6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31.60万元,到位率100%;全年收入决算数31.60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31.60元,资金执行率100%。 

  (9)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特定项目社008补助经费项目1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实际申请拨款1万元,到位率100%;全年收入决算数1万元,全年支出决算数0.9971元,资金执行率99.71%;结余资金0.0029万元年末被财政收回。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阶段性目标。 

  1.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州基督教“两会”、州佛教协会、州天主教爱国会、州黄埔同学会等宗教团体,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教职人员培训,改善办公条件,看望慰问黄埔抗战老兵,积极带领信教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开展民族人士及宗教界人士有关工作。 

  2.统战部门特需经费主要是根据中央、省、州工作要求,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3.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主要是每年举办党外干部培训班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培训班协助各民主党派州委开展培训活动;协助州台办、州工商联、州侨联加强对社会阶层人士、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代表人士队伍的培训。 

  4.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主要是通过项目的扎实有效实施,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提供重要保障;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凝聚港澳台海外人心和力量,进一步增进他们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文化认同,为红河州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5.统战工作会议经费,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统战部长会议和全省统战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6、特定项目1。

  7.特定项目2。 

    8.死亡抚恤金,主要用于支付病逝人员抚恤金。

    9.特定项目社008补助经费,主要分配干部行政经费,有效组织开展计划移交安置工作。。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相关方职责分工、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制度建设情况等。 

  一是日常工作方面,项目实施单位为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和履行,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年度工作计划,从职能履行、依法行政、科学明主决策、政务公开等方面开展工作。 

  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我部门于2019年4月18日印发《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办〔2019〕1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委统战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5号、《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6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统通〔2020〕17号等相关制度文件,对预算绩效目标、预算绩效追踪、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规定。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2021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所有部门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体系,以资金安排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重点,了解资金使用情况、日常组织管理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效果及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和做法,为指导预算编制、优化部门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提高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管理。 

  我单位2021年度全部的收支安排、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的情况,全面涵盖了我单位全部收入和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整体预算绩效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自评原则是按照科学规范原则,要求绩效评价严格遵循既定程序,科学可行;分级分类原则要求根据评价对象特点分类组织实施;绩效相关原则要求支出与其产出之间有紧密相关关系;然后,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并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门拟定的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及时制定了我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并组织指导我单位预算的绩效评价工作,按财政部门要求对整体支出绩效实施评价或再评价;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云财预〔2015〕295号); 

  (4)《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和2020年全程绩效管理指导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5号); 

  (5)《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 

  (6)《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 

  (8)《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9)《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10)其它相关依据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根据项目特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为“预算执行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4个一级指标,并按照10%、50%、30%、10%的权重进行评分。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具体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详见《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审阅自评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资料、各种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资料审阅法、比较法、实地评价法、公众问卷调查法等,系统、科学的反映项目综合绩效情况。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要求,我部按照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单位领导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成立项目自评工作小组,结合评价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扎实开展本次自评工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作出自我评价,做好自评工作。 

  2.组织实施。制定了《红河州统战部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委统战部关于看望慰问统战工作对象的相关规定》、《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内部控制制度》红统发〔2018〕5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办〔2019〕1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委统战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5号、《红河州委统战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统通〔2020〕16号、《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红统通〔2020〕17号等相关制度文件,使预算财务管理工作做到有制度可依,按制度办事,在制度管理的范围内执行。 

  3.分析评价。不断完善资金绩效考评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指标清晰、公开透明、便于操作的考评体系,对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通过自评,总结经验,找准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完善管理办法,指导项目预算编制,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在被评价项目相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基础上,经查看项目实施成果和听取项目实施效果,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小组针对申报内容、实施情况、资金兑现、财务管理、社会效益等做出自我评价。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经自评,我部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统战部门特需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统战工作会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特定项目1绩效评价得分为99分,评价等级为“优”;特定项目2绩效评价得分为66分,评价等级为“中”;死亡抚恤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特定项目社008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评价等级为“优”,评价结论如下: 

  我办2021年度项目资金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专款专用,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无违规、挪用、拉用财政资金情况。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我部按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和项目绩效目标实施项目,2021年基本实现了既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履职效益较好,具体目标实现情况如下: 

     1.民族宗教团体特殊经费项目。

  2.统战部门特需经费项目。 

  3.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经费及对台经费项目。 

  4.特需费统战专项资金项目。 

  5.统战工作会议经费项目。 

  6.特定项目1:略 

  7.特定项目2:略 

  8.死亡抚恤金项目。 

  9.特定项目社008补助经费项目。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我部项目立项符合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部门职责要求,依据充分,程序规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我部所设定的项目绩效目标依据充分,绩效目标基本合理,基本选取了最能体现总体目标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绩效指标基本明确,已基本细化、量化或具有可衡量性。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形式,由州财政局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按照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强化监督,指派专人长期对项目的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监督,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保证按时完成。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从项目产出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4个方面进行评价,总体上项目在产出方面完成情况较好,主要体现在项目实际完成率、年度目标完成情况、项目质量完成情况等方面均有效完成,项目产出效果较好。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1.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为新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2.全面压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统战、民宗干部队伍,全面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水平,稳妥推进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积极做好抵御渗透工作,全州宗教领域总体安全平稳可控;3.按照项目化、精准化要求,探索构建涵盖红河统战各领域的大数据库,成立红河州统战基础信息“数字化”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各方协调,将红河统战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纳入全州安全可靠国产化替代工程项目,为大数据建设打下硬件基础;4.推动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协助州委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组织会议协商,制定出台政党协商的保障制度,政党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推进5.充分发挥州、县市两级知联会作用,围绕州委中心工作搭建平台开展活动,并着力打造“电商+农业”党外代表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实践创新中心。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强了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州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各项有效机制,积极促进党政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台胞关系,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2.项目实施单位应根据实际需求,针对每一个项目制定工作目标,科学编制和细化预算,做到预算有目标,执行有细则,控制专项支出,分析资金结余或超支的原因,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3.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确保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小于上年预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4、根据优化完善后的绩效目标,重新梳理绩效目标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并设定明确可考核的指标值。 

  5.根据建立健全对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目资金使用范围,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出预算批复内容使用资金。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达到特定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申报、审核和监控。 

  6.加强对《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内部控制制度》(红统发﹝2017﹞7号)、《财政部关于印发<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加强财务核算流程的规范性。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预算追加了部分经费,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预算编制要求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编制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等特点,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 

  (二)因统战工作职能特殊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属于部门工作业务费支出,均需要在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开支、301类-其他资本性支出开支。 

  (三)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四)加强内部权力制衡,规范内部权力运行。结合单位实际,科学设置内设机构、管理层级、岗位权限和权力运行规程,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做到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明确分工、相互分离,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五)建立长效机制,把绩效评价作为统战系统各级各部门的日常性工作,建立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机制。 

  七、有关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意识。 

  二是增强绩效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培训。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附件: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评表 

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  

  2022225 

附件【统战部2021年绩效项目支出自评表(不涉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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