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38-61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云政办发〔2006〕181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 年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20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我所成立以所党委书记、所长为组长,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进行自评。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附件: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改扩建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度警察服装经费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2年2月24日
附件【附件.xlsx】
附件【附件2.docx】
附件【附件.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