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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33-15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红财绩发〔2020〕1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对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情况,全面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2021年度项目专项资金单位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州本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绩效单位自评工作实现了项目资金自评全覆盖,15个项目资金共计12,129.30万元(不含涉密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为充分发挥电信普遍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守边固边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及边境地区4G网络建设升级,2021年中央财政计划投资360万元用于2021年红河州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的建设投资,红河州总计承接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中的20个基站建设任务,根据省通信管理局招标结果,收回63万元,最终拨付297万元;2019年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10%部分788.43万元,2020年被州财政收回,2021年返回并支付2019年项目尾款10%部分。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发2021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红工信无监〔2021〕134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预算的通知》云财建〔2021〕8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53号文件通知,2021年红河州无线电管理经费70万元,分别是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64万元、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项目6万元。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规〔2020〕2号)、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等政策文件。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坚持以“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为主体服务对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与挑战,千方百计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持续不断降低担保费率,在破解我州“三农”和中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16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77号)文件通知,坚持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体服务对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努力克服各种困难与挑战,千方百计做大做优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持续不断降低担保费率,在破解我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1年由于实绩突出、成效明显,获得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408.9万元。严格按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6〕841号)规定,坚持引领带动地方积极探索政府支持中小企业的有效途径的宗旨,规范使用奖补资金,该项资金均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担保业务代偿费用及公司业务费用支出。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256号)文件,红河州争取到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方向资金500万元,涉及县市1个,涉及企业1户,涉及项目1个。于2021年10月25日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开远市财政局,由县市财政与工信部门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开远如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线资金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1〕46号)文件要求,州工信局、州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工信联发〔2021〕1号),组织县市工信部门及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县市部门审核、推荐,州级部分复核,推荐了云南源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kt再生铅项目。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259号)文件,红河州最终获得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资金200万元,项目企业为云南源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kt再生铅项目。

  项目实施内容:云南源正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60kt再生铅项目位于个旧市创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约14.6亩,项目计划总投资为7144万元,新建处理废旧铅蓄电池100kt/a,年产60kt粗铅的生产线,年回收废旧铅蓄电池塑料壳5900t.主要建设破碎拆解车间、熔炼车间(包含余热锅炉及收尘系统)、浇铸系统、原料仓库、辅料仓及备料车间、制氧站、循环泵站及相关环保设施。专项资金100%用于项目中熔炼车间侧吹炉、高温烟气余热回收的余热锅炉及收尘器土建建筑厂房上,项目于2021年6月1日开工以来至2022年2月,共投入资金5980万元(包含专项资金200万元)。

  4-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256号)文件,红河州争取到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资金960万元,涉及县市2个,涉及企业5户,涉及项目5个。于2021年10月25日与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将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至个旧市、弥勒市财政局,由县市财政与工信部门负责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受扶持企业,拨付率100%。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我州2021年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专项资金共涉及1个项目210万元。项目资金于2021年10月29日由红河州财政局、州工信局联合下发《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并拨付,到位情况如下表:

  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没有经过州、县两级工信部门账户,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无挤占挪用情况。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8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红河州3户企业进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2020年底,3户企业完成搬迁改造工作并完成省、州、县验收。省级决定对完成搬迁改造企业进行奖补工作,红河州共涉及奖补资金1800万元,奖补额度根据《危化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奖补资金申报标准》确认,根据搬迁改造方式、企业规模,云南解化清洁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解化化工分公司奖补资金500万元,云南群星化工有限公司奖补资金500万元,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奖补资金800万元。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发〔2020〕11号)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云南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0〕24号)文件精神,“对全州锡、铟、铜、铝、铅、锌等有色金属产品进行商业收储,为期一年(即2020年),扶持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争取得到省级贴息补助。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以产品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其中,对收储锡、铟的企业争取省级给予80%贴息补助;对收储电解铜、电解铝、铅、锌的企业争取省级给予60%贴息补助。”

  实施情况:2020年7月15日,州工信局按照《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工信运行〔2020〕179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下发了《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启动贴息资金申报工作。全州共有云南振兴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振兴实业)通过红河州工信局申报承储电铅1万吨,云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锡股份)直接通过省工信厅申报承储铟锭25吨、锌锭2万吨。两户企业有色金属产品签订的贷款合同经省工信厅审核备案后,2020年10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0年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0〕331号)分别下达云锡股份、振兴实业预拨付70%贴息补助资金5862147.81、1836554.72元,已分别于2020年11月26日、12月10日拨付至相关企业。

  2021年6月,振兴实业、云锡股份两户企业完成为期一年的承储工作,并形成书面报告报省工信厅。2021年9月30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259号)分别下达云锡股份、振兴实业贴息补助资金30%尾款251万元、79万元。2021年10月29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将贴息补助资金30%尾款下达至个旧市,个旧市财政局于2021年12月2日将贴息补助资金30%尾款分别拨付到两户企业。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财建〔2021〕359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38号文件通知,2021年我州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90万元。分别是个旧圣比和实业有限公司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极材料高效资源化技术改造项目340万元、云南弥勒灯盏花药业有限公司云南灯盏花系列民族药创新改良产品产业优化升级项目760万元、云南红河浩志橡胶有限公司新建高强力输送带生产线项目100万元、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物联网的锡深加工自动化设备升级改造项目270万元、云南金普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化工研究院云南省高性能材料研究中心及配套产业基地450万元、弥勒羚羊能源有限公司200万吨/年处理褐煤提质项目690万元、红河众信能源有限公司100万吨/年洁净煤项目500万元、红河宏斌食品有限公司5万吨/年益生菌发酵果蔬及5万吨/年老坛酸菜智能化生产线、创新中心、冷库建设项目330万元、云南惠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创新补助200万元、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创新补助200万元、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电解铝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应用及智慧工厂建设项目200万元、红河州方程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示范方向项目50万元。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根据选调生补助政策,本部门2021年有一名选调生符合政策享受租房补助。省财政安排租房补助资金1.5万元,已及时兑现给选调生本人。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确定“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70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

  实施情况:2021年3月,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1〕7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县市工商信、统计部门初审,州工信局、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全州共有43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2021年4月25日,州工信局2021年度第8次局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43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同意对43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拟奖励资金共计645万元,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5月7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5月13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33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全力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全年产值增速达8%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2021年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510万元。

  实施情况:2021年3月2日,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1〕8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经过县市工信、统计部门初审,州工信局、州统计局复核并在阳光云财一网通网站上公示,共有26户企业符合奖励条件。2021年4月25日,州工信局2021年度第8次局党组会议对符合条件的26户企业相关指标数据和资金分配方案进行研究,拟对26户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奖励,并报州人民政府审批。5月7日,州人民政府分管副州长批示同意。5月12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32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相关资金均按要求由县市财政部门直接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背景和主要内容:为培育壮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推动“大抓工业”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全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确保全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2021年初,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了2021年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100万元。其中20万元列为年度培训费,80万元按预算规定作为单位机动金使用。

  实施情况:2021年9月2日,州工信局致函州财政局(红工信发〔2021〕43号),商请拨付2021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中的州本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9月28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年初预算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92号)将2021年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拨付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在州内共组织3次培训班,支付培训费用11.38万元。因疫情原因无法组织到省外开展培训,剩余8.62万元资金被州财政局收回调整使用,最终全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为11.38万元。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按照云财综〔2009〕75号和云财非税〔2017〕28号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备齐相关资料向收取专项基金的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申请清算。清退所需资金,由墙体材料革新管理机构按预算管理的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和支付。2021年度,本部门共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1183.16万元,按照工作要求,向州财政局申请拨付返退基金1183.16万元。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为紧扣“新兴工业强州”发展定位,着力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大力提高制造业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围绕全州着力构建“5+6”千百亿现代化产业体系,指导全州工业领域培优培强传统产业、聚焦聚力新兴产业,推动红河州制造业由中低端向中高端,逐步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十四五”专项规划目录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州工信局负责组织《红河州“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编制工作,目前,昆明滇朴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9月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已上报州政府待常务会审议。为贯彻落实省委红河现场办公会精神,着力发展4+N产业体系,编制《红河州有色金属及新材料产业专项研究报告》《红河烟草产业专项研究报告》《红河州绿色食品加工产业发展专项研究报告》《红河州电子信息产业专项研究报告》4个产业专项报告,现已编制完成,待专家评审。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白鸽村委会隶属屏边县和平镇,有10个山脚、老街上、阿尼底、二台坡等10个村民小组,全村有588户1850,是州工信局挂钩帮扶的行政村之一。白鸽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经村两委研究,并报和平镇及州工信局领导研究同意,实施两条产业道路项目,一是群众投工投劳、以奖代补方式,投入7万元资金用于硬化长250米、宽4米的阿尼底产业道路;二是群众投工投劳,以奖代补方式,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挖二台坡村产业道路2千米。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本部门本年死亡2名离退休干部,按死亡抚恤政策给予一次性补助。财政拨付项目资金41.66万元,及时兑现死亡家属。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本部门将闲置资产(个旧市金湖东路20号商铺、蒙自银河路北段商铺、个旧市中山路55号商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出租(租字第〔2021〕年1-3号),租期5年。2021年取得租金收入34.13万元,扣除税费2.32万元后,租金收入缴国库31.81万元,州财政按40%间接成本返还单位使用12.72万元,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根据红财预指〔2015〕665号(州补)“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贷款担保基金管理要求,财政局下达500万元指标,由工信局分别转入信用联社、邮储银行两家银行,作为“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总体目标:充分发挥电信普遍服务在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守边固边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农村地区及边境地区4G网络建设升级。

  阶段性目标:有效提升农村地区,边境线0至3公里范围内20户以上边民集居区、学校和卫生室、口岸、哨所及周边道路等区域4G网络覆盖广度和质量。同时做好2019、2020年度电普项目验收、维护等后续工作。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总体目标:整体围绕无线电“管资源、管台站、管秩序”服务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党政机关,突出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的工作重点进行,扎实推进无线电事业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故障排除;无线电干扰案件的查处和办结;无线电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和无线电监测。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总体目标:加大对我州小微企业的服务力度,扩大对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规模,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促进小微企业快速成长。

  阶段性目标:单户贷款10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60%;年化担保费率≦3%;小微企业满意度≧90%。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开远如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年产4.2万吨针织、7万吨梭织高档面料项目竣工达产后,年产针织布料4.2 万吨、梭织高档面料7万吨。计划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一期工程建设。项目正常生产后,可提供各类工作岗位4600个。同时,为推动红河州纺织园建设打下基础,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与示范效应。项目竣工达产后,年均销售税金及附加预计可达1036.19万元、年均利润总额53228.06万元。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全省重点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延链,推动我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业结构持续优化,提高产业聚集度。

  二是通过项目落地实施,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推动红河州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重大新兴产业培育,为打造新型工业强州提供坚强保障。

  三是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培育壮大工业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促进我州工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4-3.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1)总体目标:按照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在全州筛选出具有示范性和带动性的企业项目进行申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项目落地实施,规范管理,实现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就业人数等预期目标,推动红河州重大项目建设、培育重大新兴产业培育,为打造新型工业强州提供坚强保障。

  (2)阶段性目标:

  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50吨砷化锌系列产品。其中,砷化锌200吨/年,专用锌粉150吨/年、高品质金属砷200吨/年。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调试、试生产、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评价;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实现达产达标。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铜业务板块全产业链数字化改造项目编制企业主数据管理标准一套,获得一个专利实用授权,带动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有效提升,新增就业岗位13人,实际投入资金超过4740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大于15倍。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2021年度锌合金及锌基材料深加工项目建设锌产业技术改造升级项目1个,锌合金及锌基材料产品产量得到大幅提升,项目可新增就业岗位15个,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30倍。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铝电解废槽衬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示范项目铝电解废槽衬年处理量6105.34吨,项目年均申请专利2件,项目年新增营业收入878.13万元,项目年新增利润682.15万元,专项资金投入带动工业投资比例13倍。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万吨钢(铝)板数字化彩印生产线建设项目包括数字化、智能化彩印钢(铝)板生产线和深加工线建设。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申请专利1项以上,制定企业标准1项以上,研发新产品5个以上,培训相关专业人员5人以上,带动就业人数10人以上。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总体目标:通过该项目的实施,服务的地方企业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包括综合物流成本)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持续优化改进限制该项目未来发展的环节和流程,全面体现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和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同时,通过强化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阶段性目标:为企业降低综合生产成本,效益提升的目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2021年底前,3户企业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有效缓解有色金属企业资金困难和经营压力,提振市场信心,改善市场预期。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总体目标:为激发民营企业新活力,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新动力,推动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健康较快发展,带动社会就业,增加群众收入,积极达到项目绩效目标,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阶段性目标:严格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管,指导项目单位管好用好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有效引导我州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提升装备和智能制造水平,参与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总体目标:完成兑现选择调生租房补助。

  阶段性目标:完成兑现1名选择调生租房补助1.5万元。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全力扶持工业企业提质增效。对新建投产并于当年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食品类加工企业),以及由规模以下首次升为规模以上、当期产值增幅达到20%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2021年兑现2020年纳规升规的43户规模以上企业(645万元)奖励。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全力激发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对2020年产值增速达8%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2021年兑现2020年度26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508万元)奖励。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进一步扩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帮助企业完善管理和统计相关制度。促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州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州工信局每年举办1-2次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总体目标:全年清退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

  阶段性目标:全年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1183.16万元,返退1183.16万元。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以群众投工投劳自筹,单位以奖代补方式,硬化长250米、宽4米的阿尼底产业道路,以及开挖二台坡长2000米、宽4米的产业道路,切实解决群众出行难、农业生产成本高的难题,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进一步激发群众种植养殖积极性,有效解决土地闲置问题,推动阿尼底、二台坡产业发展。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总体目标:完成兑现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阶段性目标:兑现2名死亡干部一次性死亡抚恤金。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总体目标:收取全年出租房屋租金,扣除相关税费后缴国库。

  阶段性目标:全年房屋租金34.13万元,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2.32万元后缴国库31.81万元,州财政按40%间接成本返还计12.72万元,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总体目标: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阶段性目标: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2021年产生利息收入1.65万元,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根据《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按照各级要求完成了2021年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专项资金使用。其中无线电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运行维护项目64万元:技术设施运行维护支出60万元,专用车辆运行维护支出4万元;无线电专项监管和其他项目6万元:考试保障支出6万元,严格按照省、州等要求,于12月底前100%完成资金执行。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同商业银行、工商机关、税务机关、政府机关、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借款人的上级单位、供货商、客户,专业征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作单位对担保项目展开系统评估。担保项目的评估与银行贷款项目的评估在原则和评估要素上有一致性。担保项目评估具有系统性、客观性、稳健性和预测性的特点,并遵循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风险和效益相结合和以风险控制为核心的评估原则。担保项目评估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并与相关单位合作、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支持项目评估。2021年公司不断加大与我州政府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合作力度,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融资担保业务发展的困难,提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建议,积极对接,加深“政银担”紧密合作,推动建立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最终与政府、金融机构达成共识。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本项目由州工信局负责项目整体申报及绩效目标制定备案,由开远市工商信局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红河州工信局工业经济工作一线调度服务领导小组督促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正式审核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正式审核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同时,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企业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总负责制,分项工程以各项目经理监管制及技术总工对各建设工程技术把关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及专款专用。

  4-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本项目由州工信局负责项目整体申报及绩效目标制定备案,由个旧市、弥勒市工商信局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为顺利推进项目,红河州工信局工业经济工作一线调度服务领导小组督促项目推进及资金管理使用,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部署安排相关工作。

  企业根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及要求,经县市、州级工信部门初审、复审后逐级上报推荐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正式审核批复后,根据省《云南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按照省州关于做好2021年度的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工作的相关要求,州工信局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是及时学习并转发项目资金申报文件。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线资金的通知》(云工信规划〔2021〕46号)文件要求,红河州工信局、州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工信联发〔2021〕1号),组织县市工信部门及企业开展申报工作,经县市部门审核、推荐,州级部分复核等程序。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各县市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根据省州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对区域内的企业组织筛选,复核申报。通过复核筛选,共收到5户企业申报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专项资金,最终1户企业得到省级补助。

  三是项目的推荐上报。按照县市推荐、复核,州工信局科室评议评审,并进行现场复核后,上报省级相关部门。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2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验收标准和工作程序(试行)〉的通知》(云工信石化〔2019〕331号)等文件要求,对企业搬迁改造工作进行验收,确保企业按照要求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工作。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云南省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及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工信运行〔2020〕179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承储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级)

  按《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工信委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建立严格的资产管理责任制,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力度,提高项目建设质量。我州严格按照申报省级专项资金相关文件,公平、公开开展申报资金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运行规范。同时,在工作中注重做好痕迹管理和资料归档,随时接受审计督查和绩效考评。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拨付程序依法依规,项目资金采取报账制,严格按批复的建设内容支出,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人事科负责向组织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办公负责向州财政局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并配合人事科发放租房补助。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红工信发〔2017〕224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实施办法》(红工信发〔2020〕42号)、《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红政发〔2020〕4号)及《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相关规定执行。同时督促企业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基本规范,采取财务审批、不定期检查等监控措施,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严格遵照《红河州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红工信发〔2021〕6号)、《关于印发<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红财产业〔2016〕36号)及《红河州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红财发〔2018〕53号)相关规定执行。在整个培训过程中,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州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州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受理建设单位清退申请,审核通过后,报州财政局拨付清退费用。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规划编制费用59.9万已全部拨付至第三方编制单位。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1)组织架构。为了使该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成立了由村总支书记任组长,村委会干部及驻村队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与村组干部一道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责任,合理分工。

  (2)实施流程。首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分析评估,对现场进行勘测,然后按程序报批后交由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3)监管措施。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全方位监管,严把安全质量和文明施工关。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负责按政策向州财政局申请项目资金;人事科负责向州社保中心报送死亡离退休情况;办公室负责抚恤金发放。

  14.州补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办公室负责收取租金,缴纳相关税费后将租金收入缴入国库,并申请使用间接成本40%部分,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

  根据州工信局、财政局、信用联社、邮储银行联合发文(红工信〔2015〕156号)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担保基金日常管理机构设在州工信局,监管会由州工信局、财政局、信用联社、邮储银行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管理和审议担保基金贷款损失代偿事宜。2021年产生利息收入1.65万元,本年未发生呆坏账,利息收入继续作为担保基金组成部分,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自评的目的

  围绕制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进行自查、分析、研究,通过绩效自评,验证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是否明确、有针对性;绩效指标设置是否准确、合理、可量化评价;预算配置是否合理、预算执行是否高效、预算管理是否科学、部门履职是否到位;产出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达到提高政府管理效率、资金使用效益和公共服务水平的目的。

  2.绩效评价对象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①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

  ②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

  ③技术改造升级方向

  ④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

  ⑤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

  ⑥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

  (5)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14)州补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3.绩效评价范围

  对本部门所有中央、省、州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支出(包括本级和对下转移支付)进行绩效单位自评。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原则。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3)《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

  (4)《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

  (5)《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2015〕171号);

  (6)《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

  (8)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和决算报告;

  (9)资金拨付相关文件。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项目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经济性、系统性原则,结合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相关要求设立相应的指标,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15个项目指标体系详见附表。

  4.评价方法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20〕10号)的规定,本次绩效再评价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等绩效评价方法。

  (1)成本效益分析法。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2)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3)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4)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5)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6)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5.评价标准

  主要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分标准,其中包括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定性标准采用两段评分法和分段评分法,定量标准主要针对项目完成情况按百分比计算得分。

  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得分≥90分为“优”,80≤得分<90分得“良”,60≤得分<80分为“中”,得分<60分为“差”。

  6.评价抽样

  州级新增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及州级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按受奖励企业总户数的50%开展抽样调查,受奖励企业所在县市全覆盖。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在编制预算时,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预算绩效考核工作,保证本部门预算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本部门根据确定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确定评价目的、内容、任务、依据、评价时间及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实施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要求,局党组高度重视,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各相关科室开展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相关工作。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由各相关项目科室负责,报各分管领导审阅后由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2021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资金297万元,2019年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0%项目尾款788.43万元已按程序拨付省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严格按照省、州等要求,于12月底前100%完成资金执行。自评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408.9万元已拨付至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等级为:“优”。

  4-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2021年度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4-2.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

  4-3.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项目自评得分99.4分,评价等级为“优”。

  4-4.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项目实施后,项目企业反映良好,认为政策实施后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项目的实施对企业对社会均产生了积极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4-5.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反向项目(对下)绩效评价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4-6.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项目实施后,项目单位(企业)反映较好,认为政策实施后对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经抽查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检查情况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分,等级为“优”。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完成兑现1名选择调生租房补助1.5万元。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项目实施后,项目单位(企业)反映较好,认为政策实施后对推动全州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经抽查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检查情况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打分情况详见附表)。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项目实施后,项目单位(企业)反映较好,认为政策实施后对推动全州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经抽查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检查情况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打分情况详见附表)。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项目实施后,项目单位(企业)反映较好,认为政策实施后对推动全州工业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经抽查基本完成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申报、拨付程序依法依规,资金全部到位,做到了专款专用,未发现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根据检查情况,按指标体系标准量化打分,综合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打分情况详见附表)。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2021年共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返退基金1,183.16万元,返退1,183.16万元,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绩效评价得分100分,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详见自评表)。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白鸽村乡村振兴项目评价得分100分,等级为“优”,当前全国上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该项目决策科学,依据充分,项目管理较为规范,项目完成效果好,达到预期效果,满足了群众的迫切需要。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抚恤丧葬经费41.66万元已按时按规定支付给死亡职工家属,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2021年收费成本返还经费12.72万元已按规定补充本部门公用经费,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已按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入账。自评分为100分,自评等次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预计可按期完成100%,详见绩效自评表。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从项目推进过程看绩效目标均已经实现;效益指标完成较好。详见绩效自评表。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的设立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从项目推进过程看,目前已完成项目总施工进度63%,投资5980万元,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时间预计在2022年6月初完工,7月份进行联动试车阶段,8月份进行试生产。

  4-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项目决策绩效目标设立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从项目推进过程看绩效目标均已经实现;效益指标完成较好。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政策成效进一步显现。2021年,省级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共补助1个210万元,为该项目服务的地方企业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包括综合物流成本)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持续优化改进限制该项目未来发展的环节和流程,全面体现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和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5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2021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项目(对下)决策绩效目标的设立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从项目推进过程看绩效目标均已经实现;效益指标完成较好。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绩效目标表中共设有6个绩效目标,根据企业月报数据和贴息补助资金拨付情况,6个绩效目标均可实现。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通过项目实施,推动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扩大了优质企业规模,激发了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活力,民营经济增加值稳步提升。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绩效目标表中共设有6个绩效目标,通过比对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企业总户数、新增企业数、拉动增长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分析,6个绩效目标均完成。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绩效目标表中共设有5个绩效目标,均完成。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绩效目标表中共设有5个绩效目标,除“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个百分点”无法完成外,其余4个目标均完成。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决策绩效目标的设立合理,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两个项目均已按要求完成工程量的100%,正在申请镇级相关部门验收。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绩效目标完全实现,详见绩效自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根据省通信管理局工作安排,我局申报专项均从2021年初计划实施,于2021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按照州财政局下发的文件通知严格遵照执行。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申报专项均从2021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4-2.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工业项目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4-3.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4-4.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从项目的申请、设立依据充分、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符合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与创新方向申报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合理。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项目从2021年初计划实施,并于2021年底前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2020年省级重点企业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是省工信厅为贯彻落实省、州支持实体经济政策措施(云政发〔2020〕11号、红政办发〔2020〕2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按照州财政局下发的文件通知严格遵照执行。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符合享受租房补助政策1人,按政策测算并申报租房补助资金。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州级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州级2020年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是州工信局为贯彻落实《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作用而制定立项的重要项目。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与部门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收到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申请返退基金1,183.16万元,返退1,183.16万元。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根据州工信局提出初步规划构想及要求后按相关采购程序通过招标代理的方式确定昆明滇朴为第三方编制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按照规划编制服务合同按时合规拨付了相关资金。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州工信局挂钩扶贫工作,推动所挂钩扶贫的白鸽村委会发展白芨、黄精等特色产业,在现有种植近3000亩,带动贫困群众2000余人的基础上,支持其持续发展,加快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红河州人民政府给予安排州工信局工作经费10万元。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根据死亡2人养老金构成,按政策测算并申报抚恤金。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按合同收取租金,缴纳相关税费后缴入国库,并申请使用间接成本40%部分,用于补充单位办公经费。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2021年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项目总计投资建设20个基站,项目批复已下达,项目投资已按期完成支出,项目支出资金情况符合规范,项目造价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出现超预算情况。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1年项目。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按照有关开支标准,结合实际工作,对费用开支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每个项目安排人员负责管理、监管,层层把关,层层担责,建立了科学的决策体系、内部控制机制、风险防范等制度。每个项目由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合同等。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进行跟踪,确保专项资金正常规范使用,创造最大效益。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1年10月29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所在地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1年10月29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所在地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4-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1年10月29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所在地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按照省级资金下拨文件要求,州工信局组织企业编制了省级资金项目绩效目标,与州财政局于2021年10月29日下发了《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102号),已将项目资金足额下拨至项目所在地财政局,资金拨付率100%。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项目(对下),3户搬迁改造企业完成搬迁改造工作,通过省、州、县验收,3户企业资金到位率100%。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根据企业上报的仓储台账月报表,截至2021年6月底,振兴实业、云南锡业已按要求完成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工作。收储到期后,根据实际贷款发生额及收储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相应产品贴息补助标准进行清算,2021年10月29日贴息补助资金30%尾款已拨付至个旧市财政局,12月2日拨付至云锡股份、振兴实业。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严格按照省厅下达的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1年项目。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时兑付给选调生本人。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2021年3月,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补助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1〕7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5月13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1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33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并由各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2021年3月2日,州工信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工信发〔2021〕8号)启动专项资金申报工作。5月12日,《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州级2020年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32号)正式将奖励资金下达各县市财政部门,并由各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至受奖励企业。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2021年9月2日,州工信局致函州财政局(红工信发〔2021〕43号),商请拨付2021年初预算批复项目中的州本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9月28日,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年初预算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的通知》(红财建发〔2021〕92号)将2021年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20万元拨付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9月27日于蒙自凯恰酒店举办了2021年行业管理暨报废机动车监管培训班;11月23日至11月26日于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举办了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12月1日至12月2日于蒙自绿宝银河大酒店举办了2021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训班。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规定及时返退至建设单位。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照与编制服务企业合同要求及时拨付企业。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指标完成2021年项目。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及时兑付给死亡职工家属。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财政下拨项目资金后,按规定补充本部门公用经费。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已按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入账。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项目按期完成基站建设20个,全部通过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无线电基础和技术设施维护率达到95%以上,故障排除率达到100%,成本控制率在15%以下。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年度担保贷款发放数1,881笔,金额为41,258.07万元,其中2021年公司单户贷款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业务笔数占比为99.84%。较好地发挥了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务。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资金扶持项目开远如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目前1号及3号厂房基建已完成,所需的设备均安装完成,10号、11号厂房基础建设已经完成,2021年12月新到220台圆机到货,截至12月31日已完成40%装机。2号宿舍楼已完成桩基建设。一期工程已经全部完工。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目前已完成项目总施工进度63%,投资5980万元,项目整体建设完工时间预计在2022年6月初完工,7月份进行联动试车阶段,8月份进行试生产。预计产出再生铅20000吨左右,预计2022年8月至12月拆解铅酸蓄电池30000吨左右。

  4-3.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2021年完成砷化锌生产155.8吨,专用锌粉产量30吨,专用金属砷生产20吨。已编制技术标准1项,新增专利3件。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是进一步搭建和优化了基础网络、通信线路等硬件设备平台;二是改造了生产环节设备的数字化、网络化;三是引进了领先的软件平台和集成的数据交互环境;四是培养了一批懂业务又懂信息化、数字化的人才队伍。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建设锌合金及锌合材料深加工项目1个,对公司现有产出产品锌锭的进一步深加工,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3个100”重点项目。

  云南云铝润鑫铝业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12月,项目累计销售炭素材料6105.34吨,累计销售金额340.15万元;分拣销售钢棒1851.40吨,累计销售金额488.2万元;分拣销售铝渣(无法熔炼)554.46吨,累计销售金额22.32万元;对外销售均流型焦粒250.56吨,累计销售金额27.45万元;2021年1月至12月,累计销售收入878.13万元。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彩印金属板生产线累计开发产品38款,其中包括彩涂单色、木纹、石纹、拉丝纹、极光铝等产品,产品的尺寸、外形、技术要求等质量要求满足行业及国家标准,并在产品多样性上开展镀锌板、镀锌铝板、镀铝锌板、镀锌铝镁板、铝板、不锈钢板、冷轧板、外墙装饰板、门板等多种材料的实验。

  4-4.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为该项目服务的地方企业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包括综合物流成本) ,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持续优化改进限制该项目未来发展的环节和流程,全面体现该项目的服务能力、市场竞争力和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3户搬迁改造企业完成搬迁改造工作,企业安全、环保、技术得到提升。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3项产出指标,分别是收储铅锭数量、收储铟金属数量、收储锌金属数量。根据仓储台账报表等分析,3项产出指标均可完成。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支持重点产业链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8个,支持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研发创新补助项目2个,组织实施中小企业“三化”改造试点示范项目1个,服务当地特色产业中小企业数量1个(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兑现1人,按时兑现。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2021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达479户,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实际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64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州工业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3个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达1500亿元以上、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和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根据统计联网直报数据和资金拨付情况,3个产出效益指标均可确保完成。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项目共有2项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2021年组织培训期数、参训人数。经统计,2021年先后组织了“行业管理暨报废机动车监管培训”“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培训”3次培训,参训人数累计达200余人。两项产出指标均可确保完成。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返退6户建设单位新墙材基金。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完成规划编制。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已完成硬化长250米、宽4米的阿尼底产业道路,以及开挖二台坡长2000、宽4米的产业道路。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兑现2人,按时兑现。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收取房租、缴纳税费、非税收入缴入国库。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已按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入账,待项目完成结算并发生呆坏账时支付。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1.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社会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州行政村4G网络深度覆盖,提升4G网络覆盖水平。

  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明显拉动企业投资。

  2.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无线电干扰申诉办结率达到95%以上,无线电重大活动保障率达到100%。

  3.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2021年红河红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按照国家、省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政策要求,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严格执行担保费率收费标准,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按照财政部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 文件要求,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担保费率不超过1.5%。本年公司担保的1,881笔业务中,收取的担保费平均年化率≦1%,真正实现了为企业融资降低成本,践行了普惠金融的本质要求。

  4-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开远如佑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在工厂尚未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已创700万余元增值税销项税,在当地有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与示范效应;在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已经招收了400余名工人并送往江苏培训;专项资金投入后,带动当地工业投资比例;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90%。

  4-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预计2022年8月至12月产值在3亿元左右,新增就业人数约60人。

  4-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红河砷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砷化锌产品销售收入1425.44万元,销售毛利600多万元。针对云南冶炼系统产生的砷实现开路消耗55吨,整个系列产品生产线的建设使用增加就业52人。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项目的实施,编制企业标准1套,新增数字化团队5人。财务人员工作效率提高50%,财务结算效率提高50%,逾期应收账款所占百分比下降10%;采购人员工作效率提高30%,平均采购批准时间减少30%,采购提前期缩短40%,采购成本,降低20%;库存周转天数下降20%,库存废弃成本(占销售收入的百分比)下降30%,运输成本下降10%。

  鑫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个旧分公司项目投产后,可创造就业岗位15个以上,可实现年销售收入155415.50万元,利润3901.32万元,为地方增加税收2159.88万元,经济效益好。

  云铝润鑫公司对该项目实行独立财务核算成本,2021年1月至12月处理总成本1113.74万元,其中主要包括工资及附加502.13万元,制造费用552.94万元,辅料5.15万元,动力53.52万元,单位处理成本1141.6元/吨。2021年1月至12月,实现销售收入855.81万元,加上减少的外委处置费1154.64万元,扣减处理成本1174.70万元及期间费用及税费153.59万元,收益合计682.15万元。

  红河创新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实现产品产量1652吨,产值2004万元。

  4-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项目资金到位后,为企业降低综合生产本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4-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社会效益:获补助项目对行业发展或保障民生促进作用提高。

  经济效益:获补助项目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积极效益良好。

  4-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收储货款金额、收储货款利息支出。根据贷款申请情况等分析,2项效益指标均可完成。通过有色金属商业收储贴息资金补助,有效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等不利因素影响,极大改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提振我州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企业信心。

  5.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中小微企业户数增速≥8%,专项资金投入带动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投资比例≥8倍,服务对象满意度≥90%。

  6.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按政策及时兑现租房补助资金,满意度100%。

  7.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1)产出指标

  项目共有3个产出效益指标,分别是申报纳规升规企业户数40户以上、对符合奖励企业每户补助资金15万元和资金于2021年6月底前及时拨付。根据2020年企业升规纳统和资金拨付情况分析,3个产出效益指标均可确保完成。

  (2)效益指标

  项目共有2个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450户以上和新增企业拉动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个百分点。根据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和拉动情况分析,2个经济效益指标均可确保完成。

  8.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项目共有1个经济效益指标,即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在6%以上,根据统计部门公布数据,2020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为6.1%,该项经济效益指标已完成。

  9.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项目共有2项经济效益指标,分别是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2021年,全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户数达479户,已完成总户数达470户以上的目标;由于2021年新增的50户规模以上企业体量整体偏小,拉动全州规模以上工业增长1.64个百分点,未完成拉动增长2个百分点的目标。

  10.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新墙材使用节约土地,节约标煤;新墙材返退基金及时返退建设单位,满意度100%。

  11.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目前已完成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9月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已上报州政府待常务会审议。

  12.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一是阿尼底产业道路硬化项目:该路段不但是该村群众通往田间地头的必经之路,也是出入村寨的必经之路,项目实施后,不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切实降低了农业成本,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二是二台坡产业道路开挖项目:所开挖地段是二台坡村的主要农地所在地,长期以来,由于公路不通,生产成本高,大量土地被闲置,实施开挖后,群众种粮种经济产业的积极性得到明显提高,切实提高了群众种植养殖积极性,同时,两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得到切实提升,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13.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按政策兑现死亡抚恤金,死亡家属满意度100%。

  14.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招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承租户满意度100%,收费成本返还后补充单位运行成本。

  15.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收入1.65万元已按财务核算要求及时入账,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加强与省通信管理局和项目各具体实施单位的对接协调,推动项目按期完成,及时验收,加快形成支出。

  (二)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积极开展年初项目预算申报工作,项目资金下达后积极筹备所在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三)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下级)

  严格按程序规定办事,确保专项专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和质量。

  (四)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通过项目建设,带动了当地就业,改善了就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2.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无。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通过项目实施,为企业解决了部分资金问题,促进了工业的发展。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1)严格审核程序。各县市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项目资料、数据进行初审后报州工信局进行复审,州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初步意见,最后报经局会议研究同意确认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并严格要求每家企业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资金。

  (2)注重科学规划,层层压实责任,完备手续确保质量。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减少交叉作业和平行作业,要求市县工信部门不断加强对项目实施的跟踪及协调服务,完备项目绩效考核的相关程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5.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严格审核程序。各县市工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的企业项目资料、数据进行初审后报州工信局进行复审,州工信局相关业务科室提出初步意见,最后报经局党组同意确认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并严格要求每家企业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资金。

  6.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1)严格审核程序。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贴息资金企业的资料、数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企业承储计划上报省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联席会议审议,相关拟签订贷款合同也一并报省工信厅审核备案。贴息资金下达后,严格要求企业按(云工信运行〔2020〕179号)文件精神,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提前做好收储到期后贴息补助资金清算相关准备工作。

  (2)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做好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发展需求,带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健康高效发展。

  (五)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积极开展年初项目预算申报工作,项目资金下达后积极筹备所在项目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并保证项目按期完成。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明确牵头统筹和责任科室,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2.严把项目申报材料质量关。按照《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紧急通知》的要求,认真部署、认真审核项目的申报材料。保证扶持资金落在实处,发挥财政资金的最大效益。

  3.加强督查、跟踪问效。对获得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12个项目共4090万元。从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和取得的成效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推进项目建设的进度,促进企业发展建设。

  (六)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1.按政策测算租房补助。

  2.按时申报资金需求。

  3.按时兑现租房补助。

  (七)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州工信局通过多渠道加大对企业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把抓企业纳规入统作为工业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实,同时通过举办全州工业纳规升规业务培训班,通过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从而调动企业纳规升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严格审核程序。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补助资金企业的资料、数据进行初审,进一步核实和审查相关数据,提出初审意见。经筛选后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并严格要求每家企业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资金。

  3.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做好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发展需求,带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健康高效发展。

  (八)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州工信局通过多渠道加大对稳产扩能增效资金的宣传力度,切实把抓企业复工复产、达产达效作为工业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实,充分调动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引导复产企业满负荷开展生产,力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确保我州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2.严格审核程序。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申报补助资金企业的资料、数据进行初审,进一步核实和审查相关数据,提出初审意见。经筛选后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扶持,并严格要求每家企业做到独立核算,专款专用,按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法使用资金。

  3.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做好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发展需求,带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健康高效发展。

  (九)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1.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州工信局通过多渠道加大对企业培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把抓企业纳规入统作为工业工作的核心抓紧抓实,同时通过举办全州工业纳规升规业务培训班,通过强化业务指导与培训,从而调动企业纳规升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精心组织业务培训。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6日,州工信局在红河职业技术学院培训中心举办红河州2021年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会上邀请红河学院的专家教授,对州县两级工信系统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州女企业家协会代表、重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责人、“三区”工作人员进行授课,通过集中统一学习和互动交流,全面提升全州工业管理干部和企业家队伍整体素质,丰富知识体系、开阔眼界视野;促进各行业之间、行业间上下游企业的交流沟通。

  3.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建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做好引导企业资金投向、分配使用方式和绩效管理方向,符合国家政策及地方发展需求,带动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健康高效发展。

  (十)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1.积极受理,审核把关,及时返退。

  2.按政策对清退条件认真把关,严把程序要求。

  (十一)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无。

  (十二)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按照村民意愿和领导调研指示精神,经村两委研究,并报经和平镇及州工信局领导研究同意,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资金由申报时的扶持白芨黄精种植基地调整扶持开挖、硬化产业道路。

  (十三)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1.按政策测算死亡抚恤金。

  2.按时申报资金需求。

  3.按时兑现死亡抚恤金。

  (十四)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1.按合同收取租金。

  2.按政策缴纳税费后,非税收入按时缴入国库。

  (十五)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按季度结息,及时入账。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项目招标主体为省通信管理局,实施主体为省级各基础电信运营商。在后期资金支付过程中,需由州工信局反复对接省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对接难度大周期长,难以及时形成有效支出。

  (二)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由于省级下达的无线电专项资金发生改变,造成本年度项目按时效执行难度比较大。

  (三)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本级)

  1.对绩效理解不透,把绩效等同于所做的工作和完成任务。

  2.对费用开支分类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确保费用开支和绩效产出挂钩。本单位为公司,一些绩效很难用数字和具体的指标来衡量,对成本分析有难度,目前,对成本统计分类不够清晰,开支和绩效产出不能完全挂钩,需要从日常工作做起,分类统计出预算、开支、绩效、成本数据。

  (四)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无。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无。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无。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1)企业综合物流成本较高、市场变化货源波动起伏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一定程度存在。

  (2)2021年云南省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资金到位稍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统筹规划。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无。

  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无。

  (五)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一是获批项目少。一些发展前景好、能带动地方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项目未能进入,申报范围、申报重点偏窄,条件限制太严;二是疫情影响了部分项目的正常实施,影响工人到位、原材料供给、企业正常生产等。

  (六)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无。

  (七)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无。

  (八)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无。

  (九)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无。

  (十)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该项清退费用,属于2017年4月1日前收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非财政收入,对符合清退条件的建设单位,受理后及时返退,无法预估其使用成效及2022年申请返退预算。

  (十一)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无。

  (十二)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无。

  (十三)州级抚恤丧葬经费(本级)

  州财政每季度拨付一次死亡抚恤,有时资金拨付较慢,死亡家属多次催促。

  (十四)州补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2021年非税收入管理局下达我局4万元非税收入任务,因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资产并入局机关统一核算之前,个旧市金湖东路20号商铺、个旧市中山路55号商铺没有出租,无法预估收入,导致非税收入预算数与实际收入差额过大。

  (十五)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无。

  七、有关建议

  (一)中央电信普遍服务补助资金(本级)

  建议协调省级部门,调整支出方式,直接在省级部门间形成资金支出,减少工作程序。

  (二)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本级)

  随着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发展需求不断扩大和财务管理不断细化,中央无线电管理经费使用依据文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12〕158号)已经不能和当前资金使用需求一一对应,望上级部门在资金下达时附相关资金使用对应经济分类科目详细说明,让各级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清晰明了。

  (三)中央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对下)

  1.做好专项开支分类,加强对单位职工培训、现场指导,平时做好业务的准确分类,费用确认正确,入账准确。

  2.设计有效的管理指标,做好单位项目评价、审计、考核工作。

  3.建议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担保行业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效应,但是担保机构得到的收益(收取的担保费)不足弥补成本和风险。

  (四)2021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

  1.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龙头企业带动及产业链延补链强链项目(对下)

  无。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制造工程项目方向(对下)

  无。

  3.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技术改造升级方向(对下)

  无。

  4.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对下)

  (1)加大对地方优势产业、特色产业的物流补贴力度,助推此类产业的发展积极性和空间性。

  (2)根据各级财政收入情况,配套设立企业生产性物流补短板项目补助专项资金,努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为全州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物流支撑。

  (3)尽量提前申报资金,确保资金及时发挥作用。

  5.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方向(对下)

  无。

  6.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有色金属产品商业收储贴息资金(对下)

  无。

  (五)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下)

  建议财政部门继续加大对工业投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引导企业更加注重专精特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信息化、专业化等方面的建设。

  (六)省补选调生一次性租房补助(本级)

  无。

  (七)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建议州级财政预算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奖励政策。近年来,存量工业拉动作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州级出台的纳规升规奖励政策大大提高了企业纳规入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积极开展纳规培育工作,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源源动力。因此建议,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奖励政策,鼓励13县市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

  (八)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无。

  (九)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建议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政策。近年来,存量工业拉动作用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通过积极开展纳规培育工作,新增规模以上企业成为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拉动力量。为增强新纳规入统企业统计业务和工信系统纳规升规业务指导水平,全力以赴壮大我州规模以上工业规模,在此建议继续保留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政策,鼓励州县两级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培育力度。

  (十)州级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退资金(本级)

  非税局在考核2021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时,充分考虑年内不可控因素。

  (十一)州级“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本级)

  无。

  (十二)州级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本级)

  无。

  (十三)州级技改丧葬经费(本级)

  州财政加大死亡抚恤金拨付频率。

  (十四)州级收费成本返还(本级)

  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在考核2021年非税收入完成情况时,充分考虑年内不可控因素。

  (十五)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利息(本级)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州级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本专项资金为事后奖补资金,存在资金预算在前,申报审核兑付在后的问题。全州2020年共升规纳统48户企业,其中弥勒水泥制品厂1户企业于2021年初退规。因此在2021年初资金预算时,按照每户新增企业奖励15万元的标准,47户升规纳统企业共申请州级预算705万元。但在资金申报兑付过程中,因4户企业不符合奖励补助条件未给予奖补,共兑付43户符合条件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645万元,从而导致年初预算数与全年预算执行数出现偏差。

  (二)州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对下)

  本专项资金为事后奖补资金,存在资金预算在前,企业申报、部门审核在后的问题。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稳增长促发展12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红政发〔2020〕4号)文件中“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对全年产值增速达8%以上的存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2019年基础上,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通过梳理全州存量企业2019、2020年产值数据,共有90户企业符合奖励标准,拟奖励资金共730万元。但由于2021年州级财政预算仅安排了510万元稳产扩能增效奖励专项资金,无法全额兑现获奖励企业。州工信局以510万元为限,按拟奖励资金从高到低择优,对奖励资金排名靠前、符合奖励条件的26户企业进行奖励,奖励资金共508万元。

  (三)州级纳规升规及相关业务培训经费(本级)

  2021年州级虽然预算安排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费100万元,但实际拨付的培训费仅为20万元,兑付3次培训费共11.38万元后,剩余8.62万元被调整使用;80万元单位机动金,未拨付到我单位,故本次绩效评价全年收入决算数为11.38万元。

  (四)此报告中不含2个涉密项目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5日

附件【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15个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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