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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30-9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2021年,红河州信访局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对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完善信访制度,强化源头预防,抓实日常业务,推动重点工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源头性、基础性作用,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服务保障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大局。

  2.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2021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信访经费为71.29万元,其中劝返经费20万元,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0万元,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10万元,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经费21.92万元。按预算审核、绩效监督、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方式和程序组织实施。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到2021年12月31日,我局年初预算及年中调整追加的信访专项工作经费已全部列支完毕,共支出71.2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2021年红河州信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大力度,坚持抓源头、抓重点、抓导向,坚持细致、精致、极致的工作作风,强化源头治理,着力解决问题,维护信访秩序,全力维护全州社会大局稳定。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职责分工:成立了由州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长钟红荘任组长,副局长段和平任副组长,各科室长、负责人和办公室财务人员邵俊、潘锦丽为成员的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工作的具体事务。

  2.管理流程和组织实施:按绩效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评价结果应用等各环节的管理流程,明确各环节的工作要求、时间节点、主体责任。

  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和中央、省、州的要求,我局认真受理、交办、督办群众信访问题,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组织实施。

  3.制度建设:制定了《红河州信访局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修订了《红河州信访局财务管理制度》《红河州信访局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信访局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红河州信访局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等相关制度。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目的是掌握我局2021年度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专项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经费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充分发挥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为指导预算项目编制和申报项目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对象是州信访局本级。范围是2021年度使用的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原则:按目标管理原则围绕绩效目标来进行,事前设定目标、事中监控目标实现进程、事后评价目标完成情况。

  2.依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室字﹝2019﹞4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等红河州信访局相关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制度及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3.评价指标体系: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及年度目标任务等实际,设置“产出、效益、满意度”3个一级指标,指标分值权重分别为:50%、30%、10%,执行率权重为10%。

  本次绩效自评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绩效自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4.绩效自评方法:按照科学规范、公正公开、绩效相关的原则,依据下达的预算,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专项经费投入与产出相结合的办法,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实际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对比分析,评价项目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一是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工作,及时传达学习有关绩效评价工作的文件,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关于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上来,充分认识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绩效自评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二是严密组织,职责明确。根据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绩效自评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措施,健全制度,为确保绩效自评工作客观准确和顺利开展,结合本局实际制定和完善了《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信访局绩效管理工作制度》《红河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管理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运行管理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等关于保障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的制度和办法。

  2.组织实施:一是收集、整理资料;二是客观分析,实事求是,形成报告;三是报送州财政局部门整体、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四是总结提高,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公开绩效自评情况。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在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项目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对照州信访局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件)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1.产出指标。办理化解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利益诉求类信访件633件,办结率100%;办理化解中联办交办第一批重复信访事项182件,办结率100%;州级党政包案化解信访案件60件,州级领导接访群众67批250人次;全州140个乡镇(街道、农场)全部建立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全覆盖。

  2.社会效益。做好信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来访接待工作,认真排查、梳理、交办、督办群众反映的涉疫情信访,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梳理涉疫情信访问题,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信访风险分析研判预警,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对疫情防控信访事项,当日受理,当日交办转办,做到日日清。 

  3.可持续影响。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分别于年初和下半年两次召开全体会议,及时贯彻落实中联办、省联办的工作部署和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齐抓共做信访工作的要求。州委联席办召集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突出信访隐患及时交办,与公安维稳专班形成合力。

  4.满意度。2021年信访工作未接到人民群众、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不满意情况反映。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网上信访工作的意见>》(厅字〔2021〕48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两会”期间信访工作的通知>》(云人办发电〔2021〕60号)、《云南省信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信密电〔2021〕160号)等文件精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认真分析当前信访形势,切实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对中央、省《通知》部署的信访工作分解任务,由州信访局班子成员分项督促联系,各县市、各部门按职责具体抓落实。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2021年度信访工作考核。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内,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支出控制较好。我局完善了单位内部工作目标管理体系,将目标责任纳入机关工作目标之一进行考核。签订了局内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明确到人、任务落实到人。2021年项目绩效自评金额71.92万元,个数为4个(州级领导接访工作经费,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劝返经费,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经费),信访专项资金落实及实际支出绩效均达到优,覆盖率100%,有效保障了信访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和“红河模范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州、县市信访局人人到接访窗口和基层一线参与接访接待、参与业务办理、参与问题解决,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办结,减少重复信访。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开展人民建议办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分析机制,对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及时预警研判。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持续抓好党建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推进信访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工作、国家安全工作、精准扶贫工作、扫黑除恶工作和参与蒙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突出加强信访部门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制度,坚持党组全面领导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局信访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信访干部队伍忠诚、可靠、纯洁的政治本色。制定了《红河州信访局贯彻落实〈州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任务分解》《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清单并扎实推进,突出了政治建设。

  (二)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局党组和党支部把党员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二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和邀请州史志办领导、州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三是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四是充分利用身边的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到蒙自市烈士陵园瞻仰烈士开展“祭扫英烈 学革命传统”主题党日活动;五是积极选派年轻同志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演讲比赛、理论宣讲活动、读书展演比赛;六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七是组织3名党员干部分别参加省信访局和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在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办的加强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学习;八是结合加大信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州信访干部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

  (三)全力做好重要会议(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主要是全力做好全国、省、州“两会”、建党100周年、COP15第一阶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研究印发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细化配套制定印发应急处置预案、劝返工作方案,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工作保障;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强化源头预防,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落实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包保稳控责任,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制定稳控措施;四是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把大量信访群众吸附在属地;五是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六是启动“零报告”机制。对各县市各部门发现的重要敏感信息及时处置,坚决防止造成现实危害;七是组建劝返工作力量,分别驻北京、昆明、弥勒开展驻点劝返工作,坚决把拟进京人员妥处在北京外围。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做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年初,州“两办”印发《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对17位州委州政府领导接访日程作了安排。各县市、乡镇(街道)也对党委政府领导接访日程作了安排;二是继续做好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办理和中央、省信访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有效使用2021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五是抓好信访信息宣传工作。编辑出刊《红河信访》11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专门开设了“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专栏,加大了信访宣传力度。

  (五)着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齐抓共做信访工作的要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会议11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突出信访隐患及时交办,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二是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州信访局先后举办5期培训班,从全州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选派信访干部229人参加培训,对云南信访信息系统操作暨信访业务规范化办理工作、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使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相关业务进行集中培训,促进全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三是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和“红河模范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州、县市信访局人人到接访窗口和基层一线参与接访接待、参与业务办理、参与问题解决,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办结,减少重复信访;四是抓好党建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推进信访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和参与蒙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建设;五是信访工作力量实现新突破,根据州委组织部与州信访局共同研究出台的《红河州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方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州信访局锻炼。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尚需提高;二是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附件: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

  红河州信访局

  2022年02月25日

附件【附件(红河州信访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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