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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27-094
  • 发布机构: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红河州财政局: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中国共产党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委员会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对2021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绩效目标实现等工作情况开展严格的绩效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州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州委报告。

  (5)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州委反映党员队伍建设情况。

  (6)配合州级有关部门抓好州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州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9)了解掌握州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州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州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州直机关妇女工作委员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州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

  (11)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督查、检查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训轮训州直机关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干部。

  (12)完成州委和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单位2021年编制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实有人数25人其中:行政17人,工勤3人,事业5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1年,我单位紧紧围绕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着力深化理论武装、着力夯实基层基础、着力推进正风肃纪,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州直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切实当好“三个表率”,创建“红河模范机关”。

  一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州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贯彻措施》,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始终,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采取有效措施,锤炼机关党员干部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党章为重点,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指导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聚焦“五强五带头”,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把创建“红河模范机关”工作引向深入。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思想建设:加强对州直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力度,不断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任务,分层次抓好科级干部轮训和普通党员专题培训。持续组织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等学习,不断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阵地建设,办好“红河红”微信公众号平台。围绕机关党员普遍量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思想状况调研,分析研判机关党员干部思想想动态。

  三是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举办州直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统一思想、规范工作、推动发展。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对达标示范支部实行动态管理。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后进赶先进、中间争先进、先进更前进。发挥机关党建责任片区作用,科学统筹机关、事业、企业等不同类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分类指导的针对性。抓实“两优一先”推荐、评选等工作,做好建党100周年党内集中表彰前期准备工作。严格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把好党员入口关。充实完善机关党务人才智库,加强管理监督和动态调整,推动机关党建优势资源整合。持续推动机关“驻点式”、“随机式”督促指导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督导精度和深度,推动机关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机关风清气正:突出政治监督,聚焦压实党建工作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开展常态化监督,

  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转变机关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和“慵懒散慢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认真落实《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规依法依纪开展监督执纪。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督促指导州直各部门党组(党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细化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不断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健全州直机关党的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云南省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抓好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述职评议,切实把抓党建责任落到实处。按照提高“八种本领”的要求,分层次抓好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促进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和专业训练,不断提高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深化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运用红色教育资源,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各基层党组织广泛开展国情、省情、州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充分运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健全州级党政领导干部为机关党员干部作形势政策专题报告制度。宣传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模范事迹,弘扬机关新风正气。

  二是提高引领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以《2021年州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为重点,推动机关党的制度建设全面落地落实。健全党的组织体系,做好州直部门机关党组织新建、撤并等工作。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州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领导干部上党课,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评定“优秀”党员。坚持做好州直机关党组织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学员。走访慰问老党员、因公牺牲(殉职)党员家属,收缴下拨党费。

  三是完成2021年上级部门交派的各项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我单位在设置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1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及制度建设

  一是为加快建成绩效与预算一体化体系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成立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制定绩效工作实施方案、操作细则,从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执行等相应的制度,明确规定了我单位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2.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0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建立本部门分行业分领域指标库;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1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2年预算项目开展事情评估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六是配合好财政开展的再评价工作及其他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文件,2021年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总收入53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3.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0.00万元。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533.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21.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86万元,对个人个和家庭的补助17.3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30.00万元,其中:机关党建专项经费30.00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收入合计587.6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15.44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4.28万元。2021年支出合计57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3.96万元、项目支出35.7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不再按权责发生制结转结余,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核算,归集上缴财政7.92万元,年末结余结转资金0.00万元。

  (1)基本支出

  我单位2021年基本支出到位543.96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9.68万元),全年共计支出543.9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保险等人员经费支出470.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8%;办公费、水电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委托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5.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9%。

  (2)项目支出

  我单位2021年全年实际到位项目资金35.7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资金5.76万元,本级财政拨款30.00万元。全年共计支出35.76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我单位2021年收入564.28万元,较上年增加28.64万元,增幅5.35%;2021年预算收入完成率105.77%。2021年支出579.72万元,较上年增加36.50万元,增幅6.72%,预算支出完成率108.67%。

  2021年调整预算数为30.80万元,比2020年调整预算数减少28.64万元,2021年调整预算减少原因主要是2020年新增2名行政人员和1名事业人员,2021年只新增事业人员2名。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为1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17条绩效指标全部完成;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三、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50分,评价等级为“优”。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流等违规现象。具体一级指标自评得分情况如下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方面主要从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2个方面进行自评,投入指标满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我单位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共计设定17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5条、质量指标4条、时效指标2条、成本指标2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编制2021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单位主要职责为:指导州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一系列职责为重点工作;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30万元(机关党建专项经费);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方面主要从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3个方面进行自评,过程指标满分20分,自评得分15分,得分率95.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截至2021年9月30日,部门整体实际支出440.1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2.51%;11月30日完成预算进度95%以上。2020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5.44万元,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0.00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00%。

  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00万元,实际支出数0.60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0.31元,“三公”经费变动率95.70%,“三公”经费控制率30.03%。

  2021年发生政府采购1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

  我单位除财政拨款收入和州委组织部党代会代表经费外,无其他收入来源,收入来源合规。各项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支付具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外,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并不断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内部管理和办法。2020年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操作细则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落实部门主体责任,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对1-6月和1-9月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对2020年绩效评价等工作。

  在2021年财政局开展的再评价工作中,我单位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落实到位,并在红河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整改情况及预决算。我单位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并及时上报财政局。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对实物资产贴记资产卡片标签,按照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的要求,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2021年度资产处置规范。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方面主要从职责履行1个方面进行自评,产出指标满分35分,自评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始终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追求:在11月8日召开州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推进会议,扎实推动机关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牵头制定《红河州州级机关贯彻落实<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单》,对标形成7个类别、细化为34项具体措施,以强烈的政治意识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二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首要位置:着力加强政治监督,结合巡视巡察反馈意见,运用“驻点式”“随机式”检查,开展两轮全覆盖实地督查,深入指导机关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州部署,做到“上下贯通”、一插到底,切实增强州直机关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对州委政法委、州气象局等10家新创建的“红河模范机关”进行表彰和授牌,通过以创促建、以创促改,使创建工作成为破解工作难题、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的助推器。

  三是始终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现实需求:将州直机关86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三个党建责任区,由工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分类指导、调查研究、督促落实,进一步提升抓党建工作合力。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86家州直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向工委述职,抓机关党建成效纳入年终考核及评优评先。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加强思想建设

  一是突出抓好深学笃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班2期,轮训州直机关科级干部1400余人。组建63人机关宣讲团,全覆盖集中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促进机关全面系统学。

  二是突出抓好系列主题活动: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深入开展州直机关“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机关理论宣讲大赛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红色信仰”党性教育、“跟着总书记学党史”读书会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建机关百人合唱团参与“党的光辉照边疆 边疆人民心向党”红河州建党百年文艺晚会,举办党史学习教育“四本书”读书展演比赛等,展示机关学习成效,教育机关党员知史爱党守初心践使命。迅速启动州直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州第九次党代会“六个专题行动”,切实把机关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党代会各项任务上来。

  三是突出抓好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行州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行动,指导成立186个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突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相结合,不断提高青年干部“七种能力”。先后选派了115名优秀党员干部赴延安、井冈山接受党性教育培训,选调106名业务骨干到浙江大学开展数字经济高质量专题培训,引领机关党员继承党的优良传统,拓宽发展视野和思维。

  3.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推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一是以压实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强制度治党: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聚焦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研究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等目标任务。

  二是以提升组织力为关键,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围绕“五个基本”创建标准,累计完成458个规范化达标支部创建验收。州委办文秘一支部、州委党校第四党支部等7家党组织被命名为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建立了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支部联系点462个,解决问题困难757件。坚持深耕基层支部,实现了机关党支部规范化达标创建率100%、专职党务干部配备率100%、“智慧党建”支部上线激活率100%、党员远程教育终端接入率100%。

  三是以党员队伍建设为核心,加强常态化管理服务:坚持“严”字当头,注重发挥支部管到人头的特点,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期,培训普通党员515人。加强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举办党务干部集中培训班共计480人。突出政治标准,举办发展对象培训班3期,发展党员176人。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机关风清气正

  一是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州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将“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聚焦疫情防控、蒙自创文等工作部署,组建成立了机关“党员志愿服务队”、“职工志愿服务队”、“青年志愿服务队”、“巾帼志愿服务队”300余支,细化蒙自21个社区、2个居委会、77个小区包保服务责任,累计服务时长25万小时。严格组织程序,选举产生州直机关出席州第九次党代会党代表54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配合州委组织部审核完成州直机关79家部门轮换调整525名驻村工作队员。

  二是持续做实履职担当:牵头履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行业系统主管责任,机关党组织累计参与服务1153次3259.38小时,在职党员累计报名服务28540人次61173.4小时。建好用好“智慧党建”强化日常监督,利用后台数据实时监测和提醒,下发通报4期,工作提醒8期。

  三是持续加大关心关怀:组织对脱贫攻坚一线队员、防疫抗病一线职工等21人提供疗休养服务,慰问伤病公安干警、困难职工、因公受伤(牺牲)干部家属共12人次,发放慰问金2.40万元。先后为930名生病住院职工核发医疗互助款69.84万元,建立了州直机关党员驿站、职工驿站、巾帼书屋,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通过努力,工委2021年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州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红河模范机关”。

  5.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坚持警示教育走在前:注重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编印了《州直机关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剖析》,开展以案促学、以案促治活动。制定《关于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加强对机关纪委领导的实施办法》,教育机关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清廉机关。

  二是强化监督执纪走在前: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累计,受理案件18件,结案17件。给予党纪处分9人,政务处分1人,党纪政务处分4人,党内除名1人,有效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推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三是紧盯关键少数走在前:坚持严的主基调,对年度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为“一般”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问题整改。从严从实开展机关党建考核,发挥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导向作用。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方面主要从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和满意度3个方面进行自评,效果指标满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得分率100.00%。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通过2021年单位履职,坚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有助于提升政治文明与精神文件的有机融合,对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得到持续提高。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增强干部职工团结干事。2021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相关受益人员满意度达90.00%以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未到相关要求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实施财政支出预算执行考核的通知》(红财预〔2015〕67号)要求“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我单位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疫情影响部分培训、活动推迟导致未到预算执行进度要求。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合理安排规划项目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部室需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科学制定绩效目标,改进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强化绩效目标的实质性审核和前置评价,切实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高度重视,管理规范

  部门内部各科室高度重视项目管理工作,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牵头组成工作组,不断增强项目规范意识、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有效确保了项目的管理规范。

  (二)制度完善,监督有力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本地实际的项目管理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加强监督力度,确保项目能顺利、规范、有序的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一)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产生影响的因素

  满意度调查中参与调查的人员是随机抽取的,调查对象和样本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满意度情况不具有完全代表性。

  (二)往年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在2021年4月至6月,州财政局委托云南华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再评价,再评价提出问题:1.整体目标设立与实际工作内容不匹配;2.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整改情况:根据绩效再评价存在问题对相应的工作进行重新规划部署,对下一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设立作出了进一步的调整。主动向发放劳务费专家核实收取的劳务费专家本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1: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附件2: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中共红河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2022年2月22日

附件【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和项目支出自评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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