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25-20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0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单位主要职能。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州委、州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州委、州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州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州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核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承担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红河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做好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8)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信访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下设6个正科级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指导科、接访科、办信和网络信访科、督查督办科、协调联络科。州信访局负责管理州信访信息技术中心、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
红河州信访局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工勤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25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年度工作计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强力推动化解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认真办理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件,持续做好涉疫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三是系统谋划和推进信访制度改革,健全完善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机制,深入推进和深度应用云南省信访信息智能辅助系统,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健全完善领导包案常态化工作机制;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源头化解机制,坚持多元方式化解信访矛盾,开展“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创建活动;五是全力做好重点时期信访稳定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要敏感信访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完善群体性上访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总结固化重大活动期间信访保障工作经验;六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引导广大信访干部牢固树立“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组织轮岗交流、挂职锻炼、跟班学习不断提升信访干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持续抓好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
(2)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全面推进《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的落实和“枫桥经验”本土化,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三是认真做好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和重复信访专项治理工作;四是认真抓好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接访下访工作;五是认真办理初信初访,切实减少重复信访;六是认真做好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工作;七是建立乡镇信访联席会议机制。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以抓好建党100周年信访工作为主线,忠诚履行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项职责使命,切实抓好专项治理重复信访、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保障工作大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项重点任务,扎实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信访工作示范县(市、区)建设、寻找最美信访干部三大专项活动。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加强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视频接访与其他信访方式同样管用、好用的正确导向;积极探索完善视频接访各项措施,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切实提高视频接访系统使用率;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和保养,协调好各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视频接访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立场、不忘为民初心,以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坚持带头履行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州委书记、州长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带头接访、带头阅批群众来信和信访舆情、带头督办、带头解决信访问题。州委、州政府分管领导坚持常抓不懈,始终坚守在一线,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领导包案下访的同时,多次听取分管领域和部门信访工作情况汇报,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委、州政府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全州各级各部门对信访工作的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形成齐抓共做的良好局面,推动信访工作的开展。三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州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新部署新要求,着力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统筹抓好问题解决、源头预防和制度完善,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防范化解矛盾风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大局。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州信访局成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评价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信访局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红河州信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类、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收入561.21万元,预算支出561.21万元。
年初预算批复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2021年预算批复 | 项目 | 2021年预算批复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561.21 | 一、财政拨款支出 | 561.21 |
(一)本年收入 | 561.21 | (一)本级财力安排 | 561.21 |
1.本级财力 | 561.21 | 1.基本支出 | 511.21 |
2.项目支出 | 50.00 | ||
收入合计 | 561.21 | 支出总计 | 561.21 |
其中: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50.00万元,安排项目3个。包括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20.00万元、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0.00万元、劝返经费20.00万元。
年中追加调整预算情况:
年中追加调整预算6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4万元,项目支出21.92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1)部门整体收入情况。部门整体实际收入642.54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4.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570.62万元,项目收入71.92万元。
(2)整体支出情况。部门整体实际支出642.54万元(包含上年结转14.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52万元,资本性支出2.98万元。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71.92万元(年初预算50万元,年中调整追加21.92万元),其中劝返经费支出20万元,红河州州级领导接访经费10万元,红河州视频接访系统专线租用及设备维护经费20万元,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经费21.92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数561.21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数66.66万元,决算数62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5.95万元,项目支出71.92万元。年中追加调整预算数是退休人员去世后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补助经费及新调入本单位人员各项经费年初未纳入预算数。预算执行率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我局部门整体支出设定13个绩效指标,其中产出指标10个,效益指标2个,满意度指标1个。具体情况如下:产出指标-上京上访群众人数同比下降率;产出指标-租用专线条数;产出指标-信访答复率;产出指标-州级领导公开接访下访次数;产出指标-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数;产出指标-群众投诉率;产出指标-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产出指标-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产出指标-信访回复时限;产出指标-故障维修反映时限;效益指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效益指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满意度指标-信访事项群众满意度。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主要通过快速和有效地处理赴昆进京上访人员的信访问题、劝返工作、领导接访下访、疑难信访问题化解、领导包案和积案化解等途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维护和提升政府的良好形象。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统计,我州信访总量下降,群众进京、赴省、到州上访明显下降,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得到各级充分肯定。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信访部门群众满意率明显上升,2021年群众满意率95%,完成满意率90%的目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1个,未完成指标2个。原因分析如下:
由于部分工作安排在年末,所以产出指标-时效指标-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11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暂未完成。州信访局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控制好增量,化解存量,努力实现全州信访秩序进一步好转,为营造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作出最大的贡献。
三、绩效自评结论
在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中,我局认真筹划,严密组织,以严谨、务实的态度,不折不扣的落实州委州政府和州财政局的相关要求,认真收集整理评价资料,全面真实反映年度经费使用管理及2021年整体工作情况,对照州信访局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评分表,我局自评分97.7分,自评结果为“优”。(详见附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1.整体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中长期实施规划及年度工作任务。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经过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和科学、合理测算后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
4.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等于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我局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政府采购执行率较好,资金收支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我局先后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内控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成立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规范整改,在实现部门绩效目标过程中,按照绩效评价通知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
3.资产管理分析。为加强部门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制定《红河州信访局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资产保存完整、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下达数71.92万元,实际完成数71.92万元,重点工作办结率100%;计划工作数已在规定时限内全部圆满完成,且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
部门履行职责达到全部预期指标,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可持续效益;部门履职过程中未发生廉政问题,部门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尚需提高。
2.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根据信访工作运转及年度内专项工作实施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
2.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建立规范的财政预算绩效运行机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项目工作经费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突出加强信访部门政治建设。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重要制度,坚持党组全面领导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坚持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坚决扛起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对一切工作领导的政治责任。始终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信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全局信访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永葆信访干部队伍忠诚、可靠、纯洁的政治本色。制定了《红河州信访局贯彻落实〈州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的任务分解》《关于中央第十巡视组巡视云南省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工作方案》等重点工作的任务分解清单并扎实推进,突出了政治建设。
(二)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一是局党组和党支部把党员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超前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二是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采取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讨学习和邀请州史志办领导、州委党校教授作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发展史;三是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四是充分利用身边的红色文化资源,组织党员干部到蒙自市烈士陵园瞻仰烈士开展“祭扫英烈 学革命传统”主题党日活动;五是积极选派年轻同志参加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演讲比赛、理论宣讲活动、读书展演比赛;六是积极开展专题培训;七是组织3名党员干部分别参加省信访局和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在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举办的加强党性修养专题培训班学习;八是结合加大信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州信访干部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
(三)全力做好重要会议(活动)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
主要是全力做好全国、省、州“两会”、建党100周年、COP15第一阶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信访安全保障工作。一是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研究印发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细化配套制定印发应急处置预案、劝返工作方案,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工作保障;二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强化源头预防,把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落实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包保稳控责任,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制定稳控措施;四是落实各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把大量信访群众吸附在属地;五是加强信访信息收集、分析、研判、预警;六是启动“零报告”机制。对各县市各部门发现的重要敏感信息及时处置,坚决防止造成现实危害;七是组建劝返工作力量,分别驻北京、昆明、弥勒开展驻点劝返工作,坚决把拟进京人员妥处在北京外围。
(四)扎实推进重点工作。
一是坚持做好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年初,州“两办”印发《关于印发<2021>的通知》,对17位州委州政府领导接访日程作了安排。各县市、乡镇(街道)也对党委政府领导接访日程作了安排;二是继续做好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工作;三是认真开展中央第十巡视组移交利益诉求类信访件办理和中央、省信访联席办交办重复信访、信访积案专项治理工作;四是有效使用2021年度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五是抓好信访信息宣传工作。编辑出刊《红河信访》11期。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之际,专门开设了“党史学习教育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专栏,加大了信访宣传力度。
(五)着力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
一是充分发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召开全体会议,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关于齐抓共做信访工作的要求。州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会议11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排查突出信访隐患及时交办,与政法、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二是加强信访基础业务规范化建设。州信访局先后举办5期培训班,从全州各县市和州级相关部门选派信访干部229人参加培训,对云南信访信息系统操作暨信访业务规范化办理工作、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使用、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办理相关业务进行集中培训,促进全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三是深化“人民满意窗口”和“红河模范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州、县市信访局人人到接访窗口和基层一线参与接访接待、参与业务办理、参与问题解决,推动信访问题实体化解、办结,减少重复信访。四是抓好党建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扎实推进信访部门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乡村振兴工作和参与蒙自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红河模范机关”建设。五是信访工作力量实现新突破,根据州委组织部与州信访局共同研究出台的《红河州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信访部门实践锻炼工作方案》,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州信访局锻炼。
附件:
1.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信访局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