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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21-709
  • 发布机构: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简述部门职能 

  红河综合保税区于2013年12月16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的批复》(国函〔2013〕133号)批准设立,是云南省首个获批的综合保税区。红河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由海关参照有关规定对综合保税区进行管理,实行保税港区的税收和外汇政策。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州委、州政府派出机构,负责履行红河综合保税区行政管理职责,全面协调、指导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工作。具体职责为: 

  (1)负责中央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综合保税区的贯彻实施,制定、发布、组织实施综合保税区的有关管理规定。 

  (2)研究制定综合保税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建设发展等规划,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根据州人民政府授权或接受有关部门委托,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 

  (4)依法接受州级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统一管理综合保税区土地、规划、建设、工商、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保、卫生、安全生产等各项公共管理工作。 

  (5)协调海关、检验检疫、税务、金融、外汇等有关管理部门和其他驻区单位的工作和相关事务。 

  (6)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统筹产业布局,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 

  (7)做好综合保税区内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等项目的审核报批和政务服务工作。 

  (8)负责指导和管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9)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机构的通知》(红编﹝2014﹞84号)设立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共事务部、经济发展部、招商投资部4个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暂定人员编制7名。管委会下设市场发展中心,为相当于副处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名。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财政供养在职人员27名。其中,在职在编人员13名(包括5名行政人员,8名事业人员);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包括1名体制内招聘人员,18名社会招聘人员)。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聚焦党建抓引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管党治党,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 

  (2)聚焦产业抓规划。对标落实国家和省、州对综保区的 

  战略定位及发展要求,加强综保区“十四五”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思路、任务及布局研究,全力破解关系综保区发展的重大问题,高质量编制完成两个规划,高水平谋划和储备一批“十四五”重大项目,为综保区“十四五”时期建设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以高质量的规划来引领综保区实现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3)聚焦重点抓招商。按照“建链、补链、强链”思路,围绕“六大重点产业”及红河综保区产业方向精准招商。一是在深化重点产业招商上求突破。紧紧围绕打造加工制造中心,抓好新一代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等制造业招商。二是在保税物流保税服务招商上求突破。紧紧围绕打造保税物流分拔中心、检测维修中心,积极引进保税物流、保税服务项目,拓展矿产品保税进口及农特产品进出口业务。三是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对核心环节及其代表厂商进行精准分析,瞄准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有针对性地实施招商,争取“引进一个,带来一批;发展一个,辐射一片”。四是在招才引智上实现新突破。探索“人才+项目+营运团队”、“人才+基地”等招商引资模式,实现“引进一个人才、聚集一个团队、突破一项技术、推动一个产业”的裂变效应。 

  (4)聚焦项目抓服务。按照“签约项目抓落地、落地项目抓建设、建设项目抓投产、投产项目抓达产”的思路,坚持“一个项目一个专班”,统筹一切力量,压实项目建设责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努力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解决根本性问题,引导企业拓展空间,释放产能,扩大内销,拓展税源。 

  (5)聚焦业态抓创新。抓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保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试行)》的贯彻落实。围绕“建设制造业中心、保税物流分拔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的目标,巩固提升电子信息产业,全力推进食品加工及服装产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矿产品进口和农产品出口项目发展,积极复制推广自贸区创新制度,丰富综保区产业形态。 

  (6)聚焦发展抓联动。主动推进“三区联动、市区融合”发展,实现相向用力、优势互补,辐射联动区外产业,集群化发展,逐步形成以保税加工为基础、保税物流为载体、国际贸易为龙头、现代供应链为纽带的功能规划清晰,资源利用高效,设施完善的产业发展新格局,真正将综保区打造成为红河州外贸发展的重要平台、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平台、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重要平台、开放型干部锻炼成长的重要平台。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围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三大功能”,以加工制造为基础,保税物流为支撑,国际贸易为先导,供应链为纽带,积极引进国内外产品附加值高、产业链外向度高、发展效益好、规模经济突出的企业入驻综保区,推动电子信息全产业链拓展,形成科技含量高、配套能力强、产业集聚度高、对内陆开放型经济发展带动性强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加快构建综保区加工制造、研发设计、物流分拨、检测维修、销售服务“五大中心”。争取完成州政府下达的进出口贸易、工业总产值、引进省外到位资金、引进外资、纳规企业户数等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根据州政府下达红河综合保税区2021年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综保区按照完成州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70%以上作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是:海关确认的进出口贸易总额争取完成19.74亿美元以上;加工贸易额争取完成18.46亿美元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争取完成147亿元以上;新建纳规企业户数争取3户以上;引进省外实际到位资金争取完成7.7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数争取完成350万美元以上以及其他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任务目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从以下8个方面认真组织开展各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组织管理方面:成立了综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制度建设方面:制定了综保区预算绩效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该办法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宣传培训方面:利用多种方式宣传的形式积极的宣传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理解,便于今后绩效工作的开展。 

  绩效目标管理方面: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项目均设定了绩效目标并报送财政局;在预算执行时严格按照设定的目标开展项目,并在事前、事中、事后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考核。我委2021年纳入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的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均按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设定,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规划,项目预算申报文本内容完整具体,指标设置清晰,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评;具体分析了绩效目标完成和实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运行保障效果,可持续影响等情况;绩效目标匹配合理,符合客观实际,均能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 

  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方面:严格按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开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工作。 

  绩效评价管理方面:主要是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均进行了绩效自评,并进行了上报。 

  评价结果应用方面:将综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完善相关办法、改进预算管理。 

  结果公开方面:根据预算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和规定内容与预决算同步公开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评判和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蒙自经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部门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蒙经财〔2021〕1 号)以及调整预算的批复,2021年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5078.20万元,其中,基本收支安排687.91万元,项目收支安排4390.29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额50992017.0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8.20万元。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支出总额50939733.82元,其中基本支出6748927.72元;项目支出44190806.1元。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额50992017.03元,支出总额50939733.82元,年末结转结余2751343.3元,2021年预算执行率为95%。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见下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综保区管委会2021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三、绩效自评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21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红河综保区管委会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部分满分分值15分,自评分值15分,得分率100%。 

  目标设定方面,我委根据红河综保区发展总体规划,结合部门三定方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要求,制定了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和调查研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项目,结合项目实际,设置了项目绩效目标表,确保项目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的同时保证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任务数对应,与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预算配置方面,我委紧扣部门履职目标,编制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的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充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不存在缺口;预算编制时充分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与本部门履职和发展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和经济影响的重点项目支出总额占部门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部分满分分值20分,自评分值19.5分,得分率97.5%。

  预算执行方面,我委 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3.56%; 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5%;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751343.3元,结转结余变动率1.94%; 2021年三公经费98602.50元,较上年减少70%,三公经费变动率为-70%;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52200元,实际支出数98602.5元,三公控制率39%;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100%且全年收入依据充分,资金来源合规,100%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100%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方面,我部门制定了《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及项目支出管理办法,建立了部门支出内控制度;管理办法、制度、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成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红河州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财政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积极制定措施并全部加以整改;同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 

  资产管理方面,我部门已制定资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2021年我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为88169368.64元,所有固定资产总额为88169368.64元,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部分满分分值35分,自评分值35分,得分率100%。 

  我部门2021年度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年度实际完成率为100%,年度完成及时率为100%,质量达标率为100%,具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1-3《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部分满分分值30分,自评分值30分,得分率100%。 

  红河综合保税区2021年1-11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20.89亿美元,占全州38.09%,占全省的5.55%;实现工业总产值230.18亿元,同比增长45.28%;完成省外到位资金6.17亿元,同比增长9%;实际利用外资287.18万美元。外贸进出口总值在全国封关运行的145个综合保税区中排名第63位。预计2021年全年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22.84亿美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60亿元,引进省外到位资金6.17亿元,实际利用外资525.275万美元。 

  2021年综保区招商引资成效明显;产业业态不断丰富;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创新发展再次突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绩效目标达到全部预期指标,效益较为明显;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采取社会调查方式获得满意度调查结果,综合满意度为98%。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 保障园区运行的机构运行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纳入项目预算对绩效目标的设定以及资金使用率等存在一定的问题。 

  2. 对现行的预算绩效管理不适应。随着财政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在财政改革中的地位更加凸显,而当前绩效管理没有成熟模式,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也缺少培训机会,容易在绩效管理工作中管理不到位,导致绩效管理结果出现偏差。 

  3. 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有待提高。目前,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经济科目细化到款级,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有的预算支出项目具有预测性和不确定性,造成实际支出与预算编制不符,需要对预算进行调整或年末结转数额过大。 

  (三)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我委将结合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自身绩效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预算编制做到全面、精准、结合实际;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价考核相关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预算执行时间,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州政府每年都会对综保区下达具体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明确考核达70分为绩效及格,特说明综保区整体绩效目标主要按州政府下达目标任务数的70%以上给予设定。 

  附件1:红河综合保税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综合保税区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单位名称:红河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附件【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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