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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2018-75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03-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重要精神,积极推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基准日2021年12月31日。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红室字〔2019〕32号),州农业农村厅是州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或拟订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和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指导农产品基地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州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指导乡镇企业改革发展,组织开展乡镇企业统计、信息工作和运行情况分析。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规划、政策,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订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测。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猪定点屠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7)负责动植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州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审批工作。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8)组织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指导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

  (9)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渔事纠纷,维护行政区域内水域渔业权益。负责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产业的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做好外来物种监管的职责。

  (11)负责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经济、技术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实施、管理农业利用外资项目。负责生物产业发展、热区农业资源开发等工作。

  (12)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内设办公室、法制与行政审批科、发展规划科、计划财务科、绿色食品科、乡村产业发展科、政策改革与社会事业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科教与环境资源科、市场信息与对外交流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种植业与农药管理科、畜牧兽医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田建设管理科共16个科室。2021年纳入预算管理的局属单位包括红河州农垦局、红河州农机安全监理所、红河州农经站、红河州植检植保站、红河州经济作物推广站、红河州渔业管理站、红河州种子管理站、红河州农业环保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站、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红河州分校、红河州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红河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红河州动物卫生监督所、红河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红河州畜牧技术推广站共14个事业单位。

  截至2021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00人,其中:行政编制75人,事业编制225人。在职实有29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44人,财政部分供养49人,非财政供养0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1)深入推进“一县一业”创建。力争2个以上县市跻身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行列,蒙自、建水、开远进入全省10个乡村振兴示范园区建设支持范围,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实现“十亿元镇”“亿元村”的零的突破,做多、做精、做强“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力争重点产业现价综合产值增速达15%以上,“绿色食品牌”基地化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研究中心)的作用,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大力提升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育种创新、品种测试、制繁能力,加快推进梯田红米、蔬菜、花卉、中药材的等产业种子资源创新及繁育基地建设,不断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

  (3)推动设施化、有机化、数字化发展。围绕提高重点产业设施化面积,建设高标准农田50万亩以上。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产地认定面积与产品认证数量增长15%以上。实施乡村振兴数字平台建设,推进开远数字乡村试点、石榴单品大数据应用试点,打造开远花卉、蒙自水果、泸西规模养殖数字农业示范。

  (4)着力推动绿色食品加工。坚持用工业化思维谋划农业生产经营,坚持园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方向,加快弥勒绿色品加工园区,肉制品精深加工和果蔬、中药材加工产业发展,推进蒙自、开远、泸西、建水、石屏、河口、元阳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深化与山东天同食品公司等企业合作,力促佳沃集团蓝莓分选加工和冷链物流、金锣集团生猪屠宰加工、温氏集团家禽屠宰加工、云天化集团全球农产品供应链加工等项目年内建成投产,推动粮经饲统筹、种养加工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比例和水平。

  (5)实施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积极争取脱贫出列县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纳入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争取投入、金融、土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持,增强其巩固脱贫成果及内生发展动力。

  (6)落实乡村建设行动。对照省委乡村振兴“百千万”工程,结合红河实际,在全州实施“十百千”工程,因地制宜、因类施策、分步推进10个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100个乡村风貌特色化、产业发展专业化、生活品质现代化的精品示范村,1000个生活富裕、生态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乡村建设。

  (7)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启动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五年行动,践行“田园风光是乡村最美的风景,蔬菜林果是乡村最好的绿化”理念,突出“规划、绿化、文化、整洁化”,持续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抓实乡村规划,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8)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农村改革事项,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动力。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信用体系,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一是抓实农业产业工作: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千方百计抓好粮食生产,提升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确保2021年全州粮食总产量,农林牧渔业产值增加,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全力推进绿色食品加工园集群发展,引进有品牌影响力的食品加工企业落地;发展壮大水果、蔬菜、花卉、梯田红米、规模养殖、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抓实产业扶贫工作:加大产业扶贫项目投入力度,进一步探索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益贫,加大贫困户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指导力度。

  三是抓实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大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统筹抓好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村庄规划和高铁、高速公路沿线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

  四是抓实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成果纠错完善,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推进贫困农场企业化改造,推动农场企业经营效益稳中有进。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为认真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对预算支出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要求,州农业农村局依据三定方案、部门职责和年度省、州农业农村局目标任务及其他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并从中总结提炼出最能反映工作任务实现程度的关键性指标,确定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指标。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共设定3个一级指标,8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如下: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1)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制定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同时为保证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经费作用效益,结合单位实际拟定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

  (2)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州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职责,完善了工作机制,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同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了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在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范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3)进一步规范、完善绩效目标。

  在申报2021年州级预算项目时,各项目科室、站所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方案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形成了《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审核表》。审核后的绩效目标同2021年预算同步下达,并随预算一起公开。

  2.组织开展绩效评估。

  州农业农村局申报2021年州级预算项目之前,组织各项目科室、站所开展了项目事前绩效评估。

  3.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对州对下转移支付或对下分配的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

  4.组织绩效管理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全州农业农村系统财务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业务能力和水平,2021年9月8日,州农业农村局在建水举办了财务业务管理工作培训班,围绕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编审管理、农业农村领域项目绩效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了讲解和指导,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1〕15号)对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预算的批复情况如下: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8303.9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830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33.94万元,项目支出3070.01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405.74万元,总收入8256.92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7910.19万元,事业收入312.52万元,其他收入34.21万元。实际支出850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16.92万元,占比63.68%;项目支出3088.42万元,占比36.32%。年末结转和结余157.3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结余124.65万元,占比79.24%;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2.67万元,占比20.76%)。

  3.预算执行情况。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收入为8662.66万元,2021年总支出8505.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7.32万元,2021年预算执行率为98.1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部门年度绩效目标实现较好,年初绩效目标超额实现。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分解的绩效指标共14项,完成14项,完成率达100%。具体情况如下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2021年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三、绩效自评结论

  州农业农村局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从履行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对预算资金的需求出发,按照州财政局有关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和工作程序编报预算、决算,做好预算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保障了2021年履行职能职责,完成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总体上符合部门预算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综合局本级和直属预算单位的自评情况,我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详见附件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绩效等级为“优”。

表3:绩效自评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自评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

13

86.67%

过程

20

19

95%

产出

35

35

100%

效果

30

30

100%

合计

100

97

97%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15分,绩效评价得分13分(得分率86.67%),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整体绩效目标设定。

  部门在编制2021年年初预算时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复核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要求,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相匹配,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2.项目绩效目标设定。

  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量化的项目,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3.预算编制科学性。

  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州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部门支出需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的需要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编制2021年度预算。本年度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紧密衔接;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

  4.基本支出保障。

  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5233.94万元,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不存在编制预算时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5.重点支出保障率。

  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3070.01万元,全部用于重点项目,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20分,绩效评价得分19分(得分率95%),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总收入为8662.66万元,2021年总支出8505.3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57.32万元,2021年预算执行率为98.18%。

  (2)结转结余变动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157.32万元,上年度结转结余405.74万元,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248.42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61.22%。

  (3)“三公”经费变动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55.65万元,2020年86.60万元,本年比2020年减少30.95万元,减少35.74%。

  (4)“三公”经费控制率。

  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55.65元,年初预算201.40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7.63%。

  (5)政府采购执行率。

  2021年共发生政府采购金额1168.83万元,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6)收入合规。

  收入主要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

  (7)支出合规。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

  (1)预算绩效管理。

  一是完善制度。制定《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施细则》《红河州农业农村局绩效评价管理实施方案》《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及资金分配管理制度(试行)》《红河州农业农村局预算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制度》等预算绩效管理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二是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科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三是及时按要求对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四是积极配合财政开展各项绩效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按要求将2020年部门决算和2021年部门预算同步公开在红河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资产管理。

  州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资产管理办法》,以规范和加强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2021年固定资产价值9535.09万元,全部在用,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35分,绩效评价得分35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2021年,州农业农村局共设定14个绩效指标,均圆满完成,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

  2021年全州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78.54万亩(省级任务577.8万亩),同比增长0.13%,产量184.4万吨(省级任务183.5万吨),同比增长0.5%,单产达到318.74公斤/亩,比上年同期增1.17公斤/亩。

  2021年,全州生猪存栏320万头、牛存栏103万头、羊存栏116万只、禽存栏320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10.34%、0.64%、0.35%、3.77%;生猪出栏400万头、牛出栏37.1万头、羊出栏96.2万头、禽出栏6000万羽,同比分别增长20.7%、0.9%、1.14%、3.24%。肉类总产50.33万吨,蛋产量9.56万吨,牛奶产量7.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1.13%、3.8%、0.65%。

  2021年全州水果种植面积达315万亩,产量33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4.65%、5.35%,蔬菜累计播种面积236万亩,产量425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72%、2.66%,花卉种植面积27万亩,鲜切花产量10亿支,同比分别增长8%、11.1%,中药材同种植面积131万亩,产量12万吨,同比分别4.8%、-20%。

  2021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四)效果情况分析。

  此项自评满分为30分,绩效评价得分30分(得分率100%),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从经济效益看,2021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07.02亿元,同比增长10.2%;全州第一产业增加值370.89亿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39元、增长10.7%,城乡收入倍差2.55:1,比上年同期缩小0.02;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成为经济运行的最大亮点。

  从社会效益看,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19元、增长12.2%,城乡收入倍差2.55:1,比上年同期缩小0.02;对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成为经济运行的最大亮点。

  从可持续影响看,持续推进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化。印发《红河州2021年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要点》。在全州范围内建设省级1.44万亩水稻、玉米等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

  从满意度上看,规范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农村改革稳步推进,项目区农户满意度达到92%。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预算执行率有待提高。

  二是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量化、细化不够,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跟踪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有待加强。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一是加快推进资金预算执行,做好2022年资金支出计划,实现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好资金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是从制度入手,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各项管理流程,确保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有效衔接,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单位绩效管理水平。多组织人员参加绩效管理的相关培训、讲座,从多种渠道学习绩效管理的新知识、新理念,加深对政策的了解,将绩效管理工作制度落到部门工作的各个环节,实施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稳固农业基本盘,现代农业稳步推进。

  1.经济平稳发展,各项经济指标稳步增长。全州“绿色食品牌”水果、蔬菜、花卉、中药材、茶叶、咖啡、坚果、肉牛、生猪九大重点产业预计实现综合产值1000亿元以上。

  2.持续品牌打造,“绿色食品牌”成效显著。一是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绿色食品牌”加快打造。大产业发展增量提质。“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成效明显,目前已形成个旧奶业、蒙自水果、河口水果、红河水果、建水水果、屏边水果、石屏水果、金平中药材、开远花卉、泸西蔬菜、绿春茶叶、弥勒生猪、元阳梯田红米为主导产业的“一县一业”发展格局。蒙自市、开远市进入全省2021年度示范创建县名单。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不断发展,开远市、泸西县自2020年分别以花卉和蔬菜产业成为全省创建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建设县市以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绿色有机认证取得新成效,制定实施《红河州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抓有机创名牌育龙头三年行动计划》,州级财政每年安排近3000万元专项奖补资金,建立奖补机制。今年完成新认证绿色食品40家87个产品,新认证有机产品70家100个产品。“新主体”培育增添动能。红河州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469户,其中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重点龙头企业82户,州级重点龙头企业271户。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吉成园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已通过农业农村部审核公示。“新平台”建设效果显现。全州现有县级以上“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195个,排名全省第三,其中认定省级基地20个,排名全省第三,泸西县明康汇蔬菜基地、石屏县卓易水果基地、红河县库博水果基地、元阳县呼山众创养殖基地被列入全省2021年高质高效重点产业基地示范创建名单。加快推动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建设,目前累计签约入驻农产品加工项目23个,正在集中精力“招大商、引大企”,重点推进温氏、金锣、天韵等企业加工项目。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开远市、个旧市正式获批2021年第二批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品牌打造影响力持续增强。42个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品牌目录管理,“明康汇”牌蔬菜、“蒙涯红”牌石榴、“佳沃”牌蓝莓、“鑫湖东”牌杨梅、“丰岛”牌菊花等14个产品进入云南省“10大名品”名单,云南乍甸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进入云南省“20佳创新企业”名单,名企名牌申报数量逐年增长,参与主体实力不断增强。三是“五个基地”建设成效初显。高端稻谷基地建设方面:已选育水稻新品种13个,完成梯田红米区域公用品牌规划,正在加快5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梯田红米地理标志认证。干热河谷基地建设方面:有序推进水源工程前期勘测工作,正在开展本那河水库和红河谷灌区工程规划,调研市场化运作光伏提水工程可行性。高端果蔬基地建设方面:以蒙自市万亩优质蓝莓产业园为核心,辐射带动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打造中国南方优质蓝莓产业带2.8万亩,正在对接云天化大湾区蔬菜直供基地项目。高端云花基地建设方面:依托开远现代花卉产业园区打造花卉育种基地,建成“陈发棣专家工作站”试验棚5000平方米,与国际知名花卉企业合作,引进玫瑰、菊花、蝴蝶兰等专利品种500余个。优质畜禽供给基地建设方面:完成400万头生猪养殖、2000万羽肉鸡养殖、60万头肉牛养殖等项目的项目用地、环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预计年内开工建设。

  3.坚持稳中求进,种养殖业基本盘更加稳定。一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调整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稳定粮食产量。二是进一步调整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产业。三是坚持“北部重点发展特色渔业,南部重点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加强渔业“三大安全”监管,发展绿色健康渔业”的发展思路,全力推进渔业工作。

  (二)坚持绿色发展,农业提质增效突出。

  1.抓生产环境保护治理,绿色发展取得进展。一是开展畜禽污染防治工作。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21个,建立禁养区日常巡查制度,确保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零新建”。全州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装备配套率达100%。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远市完工率89.83%,泸西县完工率94%。二是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对全州受污染耕地26278个图斑种植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在安全利用区内采取绿肥种植、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实施面积1086847.91亩、完成率100%,在严格管控区内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还草等措施实施面积190035.90 亩、完成率100%。督促指导蒙自市、建水县等县市完成2021年1.6万亩的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三是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和病虫害防治工作。印发《红河州2021年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要点》,持续推进2021年化肥农药减量化。在全州范围内建设省级1.44万亩水稻、玉米等作物绿色高质高效示范。

  2.抓安全生产监管,长效发展显成效。一是强化执法监管。截至目前,全州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990人次 ,开展巡查检查2707次,检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渔机及零配件等农资经营门店8497个次,查处违法案件375件,处罚没款189.28万元。有效阻击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2021年累计检测农产品样品3238批次,合格率96.10%。蒙自市、建水县创建为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泸西县创建为省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开远、泸西、石屏创建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三是做好农机安全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农机安全事故。个旧、开远、蒙自、弥勒、建水、石屏、泸西7县市确定为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其中开远、蒙自、弥勒、建水、石屏、泸西6县市荣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

  3.抓农业产业化发展,市场占有率加大。一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服务。充分利用政策工具和技术平台,转变服务方式、出台多项工作措施,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二是实施产业强镇项目建设。建水曲江镇(主导产业马铃薯)被列入2021年产业强镇建设项目。三是抓好“一村一品”培育。全州共有26个乡镇、302个行政村被列入云南省2021年“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目录。弥勒市西三镇蚂蚁村被新认定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蒙自市新安所镇、石屏县龙朋镇甸中村分别被认定为2021 年全国特色产业十亿元镇 、亿元村。四是布局畜牧业产业链。积极推进饲料本地化进程,引进云天化集团建设100万吨饲料加工项目,弥勒温氏公司投资9750万元建成投产年产25万吨饲料厂1个,建水公司24万吨、蒙自公司30万吨饲料厂已落实建设用地等前期工作。抓屠宰加工业发展,山东金锣集团在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投资1.2亿元,建设200万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深加工项目;蒙自市畜禽屠宰加工园区项目基本建设完成;弥勒温氏家禽公司2500万羽家禽屠宰及熟食加工厂落户弥勒绿色食品加工园区。五是抓好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推荐14家农业经营主体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申报省级基地冷藏初加工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建水县人民政府成功申报2021年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试点县,争取中央财政资金1911万元。

  4.抓农业保护研发运用,农业经济效益提升。一是种业为先,夯实发展基础。扎实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作物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红河州第三次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和地方畜禽遗传资源重点调查工作,有效促进种质资源、畜禽资源保护利用。二是品种培育,增强发展动能。积极开展水稻、玉米、薯类、蕃茄等作物的新品选育和引种试验、品种提纯复壮、品种收集整理,在全州范围内有序开展试验示范。三是保险支撑,降低种养风险。2021年,我州政策性险种涉及玉米、水稻、育肥猪、奶牛及水稻、玉米、小麦制种等12个。

  (三)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乡村振兴成效显著。

  1.抓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成效明显。一是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二是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定印发《红河州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2021—2025)》,加快推进全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化建设,补齐两污治理设施短板,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模式,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就近分类试点,推进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达95.69%,村庄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100%。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是全面提升村容村貌。。

  2.抓产业帮扶,扶贫成果不断巩固。一个行动,巩固产业扶贫成果。促进农户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增收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提质增效,确保农户发展产业获得稳定收入,村集体经济稳定增收。三项排查,切实换化解风险隐患。先后组织全州农业农村部门开展了“因产业失败返贫致贫风险农户排查”“产业扶贫项目风险排查”“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情况排查”工作。清理未实际带动农户的新型经营主体210个,未实际“双绑”的企业27个,合作社279个。

  3.抓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动能不断凸显。一是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二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三是完成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7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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