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911-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红河州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1年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反馈意见。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要求弥勒市、开远市、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强化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切实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绩效评价反馈问题
(一)前期调研不充分,核心建设任务未实现
《弥勒市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面积为5200㎡,实际建设面积为4754.80㎡,建设面积完成率为91.44%,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
(二)个别县市项目未按期完工,严重滞后
开远市2017年8月23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6月30日,实际竣工2020年9月23日,因为项目资金不足,无法支付施工工人工资,导致项目未按时完工。
(三)项目资金使用率低
弥勒市项目工程已完工,因不动产权证未办理,资金未支付给施工单位,2021年下达补助资金3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资金1.0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3.08%。
(四)管理工作不到位,竣工验收资料缺失
元阳县、弥勒市因项目管理不到位,未提供竣工验收资料,无法证明项目是否进行验收并验收合格。
(五)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工作不完善
一是部分绩效指标分类错误;二是部分绩效指标无法量化考核项目实施完成后的预期产出及效益;三是绩效自评工作不完善,自评报告分析不全面。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前期调研不充分,核心建设任务未实现”的整改情况
《弥勒市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建设面积为5200㎡,实际建设面积为4754.80㎡,建设面积完成率为91.44%,弥勒市未按照项目批复文件要求完成建设。通过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加建相关设施。责成弥勒市人社局深入调研,提前谋划,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同时完善项目保障措施,确保项目按照批复文件明确的建设要求落实、推进、完成。
(二)关于“个别县市项目未按期完工,严重滞后”的整改情况
开远市项目,于2017年8月23日开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6月30日,实际竣工2020年9月23日。主要原因为:由于与开远市七星湖片区“城乡一体”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文化艺术中心三期进行一体规划整合建设,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加之项目资金不足,导致项目未按时完工,严重滞后。责成开远市人社局遇到问题及时反映,加强协调和项目管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和州级主管部门汇报,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完成。
(三)关于“项目资金使用率低”的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加强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要求弥勒市人社局加快预算执行,按月报送资金支付进度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外,弥勒市人社局已和国土资源部门对接,尽快办理不动产权证,支付剩余工程款。
(四)关于“管理工作不到位,竣工验收资料缺失”的整改情况
针对弥勒市、元阳县竣工验收资料缺失的问题,加强项目档案的管理,要求弥勒市、元阳县人社局高度重视项目档案管理,安排专人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健全档案管理资料,并将补齐后竣工验收资料报并州人社局备案。弥勒市2020年9月18日组织设计、地勘、质监站、监理、施工方和建设方最终工程验收。由于工程验收后未到住建局质检科和房屋档案馆备案,暂未取得工程竣工合格证。针对此问题,目前弥勒市人社局已和住建部门对接,尽快完成合格证办理,将按照“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目录”提交资料。元阳县已安排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对项目档案进行整理。同时积极与原施工单位联系,收集收全项目竣工资料。
(五)关于“部分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绩效自评工作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绩效指标分类错误和部分绩效指标无法量化的问题,及时组织财务人员、经办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知识,充分理解绩效目标的含义以及绩效指标的设置要求,科学合理设置绩效评价目标和评分指标,确保设置的绩效指标量化、清晰化,可衡量。
针对绩效自评工作不完善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资金管理使用、日常检查和绩效评价机制,强化项目管理,加强对县市的监督检查,提高项目绩效自评的全面性和完整性,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项目实施存在问题及建议等进行全面分析,并针对性解决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预算绩效责任。按照《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文件要求,树牢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准确设置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分析。
(二)强化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风险防范能力,加强资金监管,加强对县市项目实施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加强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在今后的项目竣工验收前,对竣工资料的完备性进行检查,避免资料不完备的情况下组织竣工验收;对工程没有满足竣工验收要求,及时发现并责令改正,并要求建设单位应待满足验收条件后组织竣工验收,健全档案管理资料。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