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909-42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财政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州财政局:
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2021年度州级部门整体支出和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要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部署,并明确专人逐一对照绩效评价指出的问题,扎实认真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和《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2〕11号)的要求,州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对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评价得分85.93分,评价等级为“良”。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
1.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有待加强。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二是绩效目标不全面。三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四是个别三级指标未量化。五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目标值不匹配。六是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全面。
2.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
(二)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如:计划完成8个配套项目建设,实际仅完成4个;计划创建2户绿色工厂,实际创建1户等。
(三)预算编制不准确。
1.预算调整率高。
2.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过大。
3.政府采购执行率低。
4.预算执行进度慢。
(四)州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1.部分县(市)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
2.未按计划完成奖补资金兑付。
三、整改情况
(一)部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及绩效指标填报质量方面。
一是绩效目标不完整方面。根据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的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增加2021年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中未包含数字经济方面的目标,增加发展后劲方面的目标。比如:配套项目建设数量、竣工投产项目数量等,增加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规升规奖励项目、稳产扩能增效和纳规升规及其他业务培训等项目方面的目标,已完成整改。
二是绩效目标不全面方面。编制的绩效目标增加了包含产出时效和满意度等方面的绩效目标,已完成整改。
三是绩效目标量化程度不高方面。编制的绩效目标主要为定性描述,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量化绩效目标,编制量化、可衡量的预期产出及效果目标,已完成整改。
四是个别三级指标未量化方面。生态效益指标“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指标值为“上级下达任务数”改为10%,已完成整改。
五是设置的绩效指标值与目标值不匹配方面。设置的指标值与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重的目标值匹配,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全州规模以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已完成整改。
六是设置的绩效指标不全面方面。设置体现2021年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到5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绩效指标;设置体现新签约投资3000万元以上重大工业项目8个以上的指标等,已完成整改。
2.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性不足方面。
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环节中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自评、绩效运行监控环节的制度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预算支出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已完成整改。
(二)实施项目规划性不足、部分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问题整改情况
在下一年项目预算和实施中,加强实施项目规划性,统筹做好项目规划与建设,力争达到预期目标,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三)预算编制不准确问题整改情况
1.预算调整率高方面。
严格按照州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充分了解预算年度人员及业务的发展情况,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合理预测单位经济发展趋势、提高资金效益;分析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原因,按年度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2.项目结转结余资金过大方面。
通过盘活存量资金,2022年州财政局要求整合、收回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及“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11月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及利息已交回国库;“两个10万元”贷款担保基金收回程序正在协调办理中,力争2022年12月前完成。
3.政府采购执行率低方面。
编制采购预算时,充分征求科室及领导意见,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可执行性,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4.预算执行进度慢方面。
加快本级资金支出进度,并充分与上级沟通,加快项目资金拨付进度,避免在年末拨入,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四)州对下项目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方面
1.部分县市奖补资金发放不及时方面。
奖补资金涉及10县市,按时限及时兑现的有6个县市,超过规定时限兑现的有4个县市,责成项目科室指定专人在州级下达资金后督促县市及时将奖补资金兑现到项目单位,已完成整改。
2.未按计划完成奖补资金兑付方面。
未按计划完成奖补的2户企业,已责成相关县市工信部门原渠道返还不能兑现资金,已完成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增强部门绩效管理意识,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1)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编制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一是编制完善的年度绩效目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现与项目年度实施内容预期产出及效果相对应,全面完整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
二是设置完整、准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根据编制的绩效目标梳理绩效指标,对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全面完整反映绩效目标;规范绩效指标的填写,严格按照绩效指标编制的相关要求,正确编制绩效指标名称、指标值、度量单位等,同时明确绩效指标值,具有考核性、可衡量性;根据项目实施预期产出及效果编制对应的绩效指标。
(2)加强绩效目标基础管理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的绩效目标审核机制,每年预算申报前按照财政预算编制要求对制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对于绩效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及时修改、完善,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项目实施单位项目遴选排序、安排项目实施单位预算申报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是提高绩效目标编制人员水平。对编制绩效目标的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编制绩效目标审核的要求,并提供绩效目标编制模板,加深编制人员对绩效目标的理解,掌握编制方法,规范填写绩效目标、绩效指标、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类型等,切实提高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三是加强部门内部协调机制。落实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部门内部财务人员以及业务人员的预算绩效管理意识,共同配合完成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2.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出台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明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的步骤、方法及要求等。根据财政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工作结束后将评估结果运用到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等过程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提高预算资金分配决策的科学性、公开性和公正性,提升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二)加大实施项目规划力度,保障效果长期体现
一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对存在问题的项目及时纠偏,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按期实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提高项目预期目标编制的准确性。年初编制项目预期目标时,结合往年项目实施情况及当年项目计划实施内容,编制完整、准确的预期目标,避免出现因年初目标编制过高,导致年底目标实现程度较低的情况。
(三)强化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准确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加强对预算的认识;提前安排预算编制时间,提早开展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延长预算编制的时间,并调动全员参与预算编制积极性,提高预算编制的质量水平。
二是年初预算申报时,分析上一年度结转结余原因,按年度项目预期完成情况申请财政资金,避免出现资金到位与项目实施进度不匹配的问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结合部门预算管理实际,建立健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
三是编制部门预算时,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方式,在采购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专用仪器设备等时,对采购项目、数量、资金来源等进行详细编制。办公室会同项目支出申请科室,认真审核项目支出预算,根据项目重要性、可行性和效益,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对政府安排的刚性支出项目必须保证,优先保障单位所需的运行资金,不留缺口。对部门运作中容易失控的支出项目,如会议支出、公务接待等,要合理分解并严格标准,尽量做到年度预算与核算相符。
(四)强化项目监督及责任追究,加强资金监管
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部门定期自检自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一方面,对州对下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分析和总结,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以提高资金使用单位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规范性。另一方面,除开展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外,需对项目执行的序时进度、工作质量等进行及时跟踪及纠偏。针对资金未及时拨付的情况及时督促其整改,并加强监督结果的运用,如在下一年预算安排中减少存在问题地区的资金分配额度或分配方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红河州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