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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50-5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3-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红河州司法局: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红财预〔2015〕97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3〕5号)等文件要求,我所组成以所党委书记、所长任组长,所党委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对2022年度整体财政支出的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绩效重点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以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和法律法规,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履行强戒人员的收戒管理、戒毒治疗、教育矫治、康复训练、生活卫生、习艺职业技能培训等教育戒治工作,依法开展诊断评估、所外就医和探视探访等工作;履行对公安机关委托的被决定行政、刑事拘留的涉毒人员进行戒治管理。

  (3)履行戒毒场所的所政管理、警戒护卫、基建及维护、国有资产、服装、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

  (4)履行戒毒场所所管安全、生产安全、生活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及戒毒康复、心理矫治等工作;编制场所习艺劳动规划和年度习艺计划并依法组织开展习艺生产劳动。

  (5)负责强戒经费预算编制、经费管理、使用、报批、结算工作;负责财务管理、物资采购,保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负责所领导班子、基层组织和场所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戒毒人民警察、辅警、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执法执纪教育、业务培训以及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7)加强警察、职工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宣传、教育培训、人事警务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管权限报请干部任免工作;做好退休警察职工服务和共青团、工会、妇女、青年工作。

  (8)负责场所的制度化、正规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强戒所工作。

  (9)负责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10)完成州委、州政府、省戒毒局、州司法局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红河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红编〔2014〕55号)文件规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设纪委、政治处和18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所政管理科、教育矫治科、生活管理科、卫生科(卫生所)、习艺劳动科、警戒保卫科、调查科、信息技术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后勤保障科、第一至第六个强戒管理大队。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州司法局和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红编〔2021〕34号)文件规定,在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习艺劳动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综合科牌子,财务科加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财务科牌子。

  (2)人员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末人员编制1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110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11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05人,工勤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18人。

  2022年人员变动情况为:行政人员调入2人,调出1人,退休3人,死亡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2022年,全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司法部的工作部署和省戒毒局“七抓一考核”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建警,打造过硬队伍,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提高教育戒治质量,防范化解风险,埋头苦干、勇毅前行,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稳定保卫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是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所党员干部、警察职工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宣讲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领会精神学、掌握实质学,读原文、悟原理,深刻领会要点要义,准确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用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推动学习贯彻全会精神走深走实。

  二是要始终如一抓好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调整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场所管理执勤备勤模式的方案》、“平安戒毒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最大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坚决完成司法部“把疫情封堵排除在大墙之外”和省司法厅“决不让疫情流入所区”的硬任务。要坚持“三个一切”、“三防一安全”、“六必”工作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场所安全稳定两手抓两手硬,不厌战、不松懈、不麻痹,慎终如始,始终如一,全力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场所安全稳定保卫战。

  三是要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抓实《戒毒工作基本规范》和《戒毒工作条例》的学习、应用,认真落实三部委《戒毒治疗管理部分》和《执法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给警察戴上“紧箍”的同时穿上“防护服”,把加强教育和强化督导相结合,坚决杜绝管理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现象。要按照推进场所规范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学习制度、工作纪律、保密要求、值班备勤、现场管理、车辆管理、内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实行规范管理,强化严格管理。要强化智慧戒毒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强化“七抓一考核”,推动“清隐患、抓整治、稳收官”专项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要建设高素质警察队伍。要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戒毒警察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强化司法行政戒毒警察队伍建设。针对履职能力弱的现状,解决不会干、不想干、不愿干的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和新措施,切实提升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工作新方式、新方法。要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党史学习教育、警察执法权益、执法监督建设、政治理论武装、业务知识培训、警务技能培训等工作,重点加强实战化建设,分类别、分业务针对岗位专业需求,科学开展“教、学、练、战、考”为一体的岗位练兵,不断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

  五是要加快新所改扩建项目建设。要全力推进新所改扩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级、州级部门领导的大力支持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和“一岗双责”,建立主要领导带头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专班专门抓的工作机制,全力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改扩建项目建设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将改扩建项目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立项目监督员和巡查员,确保改扩建项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力争在2022年内一期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所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应收尽收、依法收治”的要求,充分挖掘场所收治潜力,努力配合好各地公安机关的送戒工作。

  2.生活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强戒人员的伙食管理工作、依法保障强戒人员的合法权益。

  3.警戒保卫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强化责任担当,确保我所各项工作协调开展和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4.教育矫治工作: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法律、道德、人生观、政策形势、爱国主义教育。

  5.卫生工作:救死扶伤,不辱使命,切实保障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身体健康。

  6.所政管理调查工作:紧围绕安全隐患问题的预防,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保安全,有效维护了场所安全稳定。

  7.习艺劳动工作:全面履行职责,持续深入做好生产项目引进,消防安全管理,防震减灾,有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所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

  8.信息技术工作:加强场所安全设施的建设,保证视频监控的全覆盖,优化场所技防设施,为所管安全夯实基础。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在设置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上级部门及州委州政府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计设定5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7条、质量指标11条、时效指标5条、成本指标3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具体设定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会议人次

>=1200人次

购置采购完成率

=100%

因公出访批次

< ="1

行文份数

< ="上年数份

学习习近平系列讲话次数

>=12

学习宣传二十大批次

>=2

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和主题党日活动次数

>=12

党员社区服务时限

>=6/

涉密事件发生量

< ="0

公务用车编制控制数

< ="7

开展政治轮训专题学习

>=5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12

开展食物中毒、季节性疾病应急预案演练

>=2

开展疫情防控和卫生常识宣传教育

>=12

全年入所教育课时

>=200

全年出所教育课时

>=200

全年开展集体谈话数量

>=120

全年开展个别谈话数量

>=3800人次

利用云戒通组织戒毒人员与家属开展视频亲情

>=800人次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禁毒法治宣传五进活动

>=8

走访戒毒人员家庭和解戒人员

>=20

戒毒炊事人员体检数量

>=20人次

全年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2

进行禁毒法律宣传

>=15

改扩建项目建筑面积

=10000平方米

全年召开党委会议

>=12

全年开展党课教育

>=12

质量指标

政府采购执行率

=100%

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

=100%

单位设备实施完好率

=100%

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

>=100%

疫情防控覆盖率

>=100%

戒毒人员改好率

>=95%

出所评估率达

>=100%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

< ="0.2%

食品留样率

>=100%

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

>=90%

改扩建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30

>=80%

预算执行支出进度1130

>=95%

党费收缴的及时率

=100%

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率

>=100%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

< ="100%

公用经费控制率

< ="100%

改扩建项目超概算(预算) 比例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良好的履职基础,提高社会发展能力

有效提高

提升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建设

有效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维护场所安全稳定

有效维护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执法规范程序的满意度

>=90%

主管单位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的满意度

>=80%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组织保障

  明确预算绩效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职责,落实该项工作由财务科具体负责,并由分管所领导牵头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制度建设

  根据相关的绩效管理文件要求,结合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实际,于2021年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印发<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和< 预算绩效指标体系>的通知》(红司强戒〔2020〕8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红司强戒〔2020〕6号)等制度,明确规定了本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流程,明确了任务分工,落实了工作责任。

  3.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做好事后评价工作,对2021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二是健全预算绩效指标与标准体系,进一步细化完善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三是做好事中监控,对2022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双监控”;四是做到事前有评估,对2022年预算4个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工作;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六是配合好财政部门做好绩效相关工作,及时上报各项绩效管理资料。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2〕15号)及 《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州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 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2022年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预算总 收入3876.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464.68万元(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11.87万元(财政拨款19万元、其他资金392.87万元)。

表1:整体收入明细表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

年初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483.68

基本支出

3,464.68

项目支出

19.00

小计

3,483.68

小计

3,483.68

其他收入

392.87

其他支出

392.87

合计

3,876.55

合计

3,876.55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3464.6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62.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5.64万元,资本性支出49.65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411.87万元,其中:警察服装经费项 目19万元,边坡治理和绿化项目392.87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收入合计7354.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399.85万元,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94.85万元,其他收入159.88万元。

  2022年支出合计7209.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9.11万元(人员经费支出31,894,399.62元,较上年29660698.77增加2233700.85元,增长7.53%;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96664.82元,较上年4101104.86减少204440.04元,下降4.98%)

  项目支出3629.9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及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资金不再按权责发生制结转结余,采取收付实现制进行账务核算,年末非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159.88万元。

表2  项目支出收支明细表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支出数

年末结转和结余

小计

年初结转和结余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传染病防治经费

10.00

0.00

10.00

0.00

10.00

0.00

红财建发〔2019107号州级预算内项目前期费

6.98

6.98

0.00

0.00

6.98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AB门设施设备

111.00

0.00

111.00

0.00

111.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所区统一模式和规范化标识标牌

13.83

0.00

13.83

0.00

13.83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污水处理站优化调整

240.92

0.00

240.92

0.00

240.92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强戒人员膳食配送中心设施设备

98.00

0.00

98.00

0.00

98.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40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疫情防控隔离物资静置活动房

15.00

0.00

15.00

0.00

15.00

0.00

红财预发〔202213红财预发〔202230号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

1,932.26

0.00

1,932.26

0.00

1,932.26

0.00

红财预发〔202216号单位自有资金边坡治理

210.13

210.13

0.00

0.00

198.53

11.60

红财预发〔202216号单位自有资金大树移栽绿化工程

42.73

42.73

0.00

0.00

17.27

25.47

红财预发〔202289号所属企业兰翔综合厂补助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土地划拨尾款

137.46

0.00

0.00

137.46

137.46

0.00

红财政法发〔202240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智慧戒毒建设项目

200.00

0.00

200.00

0.00

200.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智慧戒毒建设项目

189.53

0.00

189.53

0.00

189.53

0.00

红财预发〔202216号单位自有资金智慧戒毒

140.00

140.00

0.00

0.00

32.38

107.62

红财预发〔202289号单位自有资金全国司法加密网建设项目

21.60

0.00

0.00

21.60

21.60

0.00

红财预发〔202215号警察服装经费

19.00

0.00

19.00

0.00

19.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教育矫治设施设备项目

45.53

0.00

45.53

0.00

45.53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巡逻设施设备

6.00

0.00

6.00

0.00

6.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警械器具

14.00

0.00

14.00

0.00

14.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体测温筛查系统

12.00

0.00

12.00

0.00

12.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戒毒医疗中心设施设备

187.00

0.00

187.00

0.00

187.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2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疫情防控经费

30.00

0.00

30.00

0.00

30.00

0.00

红财政法发〔2022402022年中央强制隔离戒毒补助资金-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经费

25.00

0.00

25.00

0.00

25.00

0.00

红财预指〔2022175号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部门执收成本返还补助资金

12.49

0.00

12.49

0.00

12.49

0.00

红财社指(本级)〔20223号普兴明抚恤金专项经费

26.33

0.00

26.33

0.00

26.33

0.00

红财社指(本级)〔20223号彭中强抚恤金专项经费

27.86

0.00

27.86

0.00

27.86

0.00

合计

3,774.65

399.84

3,215.75

159.06

3,629.97

144.69

  3.预算执行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收入合计7354.58万元,支出合计7209.07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02%。

  2022年预算收入3876.55万元,决算收入7354.58万元,差异3478.03万元,差异主要原因:2019年中央补助我所改扩建项目资金按照存量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州财政局于2020年统筹安排,2022年红河州财政局根据我所工程项目实施进度,用本级资金安排改扩建项目经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本单位所属企业红河州兰翔综合厂补助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土地划拨尾款及司法加密网项目建设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完成。年初设定51条绩效指标,共计完成50条。具体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时效指标—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80%,实际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56.22%,未完成主要原因为:2022年疫情反弹,我单位改扩建项目属人员密集型施工项目,为疫情防控需要,项目组织实施及验收受一定影响,从而影响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二是部分配置所政设施设备的采购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影响资金的支付。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25分,评价等级为“优”。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责职能、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匹配,为部门履职尽责明确了方向;部门预算配置较为合理,重点工作任务资金安排得到有效保障;部门各项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不存在专项资金的挤占、挪用、截留等违规现象;2022年整体绩效目标基本得到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情况分析

  (1)根据州财政统一布置,在编制2022年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合理,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和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部门年度工作任务。

  (2)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根据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计划、部门职能职责、重点工作安排部署等资料设定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并分解为51条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27条、质量指标11条、时效指标5条、成本指标3条,社会效益指标2条,可持续影响指标1条、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2条。指标设定科学合理、目标明确。

  2.预算配置情况分析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编制2022年度预算时根据财政局相关要求、部门年度目标,参照上年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对本年度收支预测情况进行编制,编制内容细化、详实,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相吻合。

  (2)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须的支出,不存在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

  (3)2022年预算批复我所项目2个,项目资金411.87万元,分别为警察服装经费、边坡治理及绿化工程项目,2个项目均属于重点任务范畴,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根据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会计凭证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核对、计算、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我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截至2022年9月30日预算执行进度达到56.22%,未达到财政部门要求的80%以上;全年完成预算执行进度98.02%。

  (2)结转结余变动情况分析。2021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399.85万元,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45.51万元,结转结余变动率-63.61%。

  (3)“三公”经费变动情况分析。本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12.77万元,2021年实际支出35.38元,“三公”经费变动率-63.92%,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中央、省、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厉行节约要求,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三公”经费控制情况分析。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7.52万元,实际支出数12.77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72.88%。

  (5)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分析。2022年发生政府采购2355.40万元,所有采购均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应的采购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6)收入合规性分析。我所的收入主要为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及其他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

  (7)支出合规性分析。我所管理使用预算资金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合规率达100%。

  2.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分析

  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文件,还建立了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等四个暂行办法,建立并不断修订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所财务管理办法、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合同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和办法。2018年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2021年成立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涵盖了事前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方面。

  绩效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2022年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应的工作成果提交上报绩效主管部门。

  3.资产管理情况分析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资产管理,并制定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在实际管理中,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无闲置资产,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1.重点工作办结情况分析

  (1)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安保。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任务。

  (2)倾力抓好专项行动。自“严执法 强管理 清隐患 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的戒毒人员收治等11项执法事项。收集整理年度执法评查和所间交叉检查发现的问题,共组织和参与各项督查、安全检查24次、自查发现隐患问题77项,已经全部整改。

  (3)鼎力抓牢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后进行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教育35场次,进行谈心谈话共800余人次。将扫黑除恶专题教育纳入入所教育,持续对戒毒人员开展扫黑除恶形势政策的宣传教育,穿插进行专项问题整治等教育活动。

  (4)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召开党委会议18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开展党课教育25次,党委书记讲党课3次。每月开展1次思想动态分析,实现警察队伍思想状况分析研判常态化。

  (5)疫情防控安全高效。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严防外传”的底线要求,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

  (6)教育矫治有了新发展。制定了《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模式的实施方案》,3份案例被司法部司法行政案例库采用,实现了零的突破。注重戒毒场所矫治文化建设,加强场所文化建设,创新文化矫治载体,积极组织戒毒人员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文体活动,进一步丰富戒毒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

  (7)医疗卫生保障稳步有序。一是持续提升生活卫生标准化建设,加大专项资金投入。二是修订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突发停水停电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预案,并定期进行预案演练。三是严格落实食品验收、农残检测、48小时留样等安全管理措施。全年落实戒毒炊事人员晨检4356人次,食品索证索票检验报告228份,蔬菜残留农药检测171份。四是精细伙食管理,提高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水平,依法依规,把好物资采购关,确保采购物资品质,入所前紫外线消杀。五是精细规范艾滋病管理工作,全面实现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均超90%防治目标,我所达100%。

  (8)安全生产得到保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实现了场所安全生产事故“零指标”。

  (9)改扩建项目平稳推进。对15个项目分别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规范化推进项目实施。

  2.实际完成率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27条数量指标,年底全部按量完成,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3.完成及时率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4条时效指标,年底完成部分,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月30日前未达到80%,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详见附件2: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4.质量达标率

  根据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中,设定的11条质量指标,年底全部按质完成。政府采购执行率100%;党支部“三会一课”完成率100%;单位设备实施完好率100%;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率100%;疫情防控覆盖率100%;戒毒人员改好率95%;出所评估率达100%;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率0%;食品留样率100%;艾滋病感染者发现率、治疗率、治疗有效率90以上%;改扩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部门履职,有效提高社会发展能力;强制隔离戒毒所规范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经过治疗和教育,实现强戒人员生理脱毒和心理脱毒,吸毒人员戒断率100%;加强对强戒人员禁毒防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知晓率明显提升;2022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六无”目标。

  2.可持续影响分析。

  2022年度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认真做好所政管理、生活管理、教育矫治、卫生工作、警戒保卫工作、调查工作、习艺劳动工作、信息技术等工作,积极推进全国统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完善安全排查防控机制,积极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排查工作。场所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实现“六无”工作目标,保持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

  通过对可持续影响指标的分析、计算,2022年度,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对社会可持续发展影响良好。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试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执法规范程序的满意度95%,主管单位对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的满意度90%。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施工进度缓慢

  建设工期严重滞后是始终贯穿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建设过程的最为凸显的问题与矛盾。主体一标段开工时间为2020年8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1年4月;主体二标段开工时间为2020年9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1年5月;室外工程开工时间为2022年4月,合同约定竣工时间为2022年11月。但时至今日,主体一二标段仍有细部未收口、工程待整改问题若干,室外工程仅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的40%,上述工程均不满足交付验收条件。根据工程推进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造成项目推进迟缓的原因主要为:供地延迟及重新选址;场地地质条件复杂;施工方组织不到位。

  2.资金拨付问题

  2022年6月、8月、10月,州强戒所分别向红河州财政局申请拨付改扩建项目工程建设款629.04万元、746.59万元、747.29万元,上述款项合计2122.92万元。但由于州财政非常困难未能及时给予资金拨付,施工方在人员工资和材料款支付上受到影响,工程进度也同时受到影响。经过多方请示汇报协调,州财政局针对当前改扩建项目急需支付的资金进行协调统筹,于12月16日拨付677.78万元用以缓解当前项目急需资金的迫切需求。但仍有1445.14万元的待拨付资金未拨付到位,而且在未拨付完成款项的背景下,当下完成的工程量会形成新的待拨付款项,项目的整体运行还未完全顺畅。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全力以赴督促主体一标段、二标段对照待整改问题清单尽快开展问题整改及细部收口工作,不断加大检查、督促力度,压实施工方建设责任,尽快完成主体工程交付验收的目标任务。

  不断加大督促协调沟通力度,争取同心协力、群策群力解决室外建设工程中发现的难点重点,全面杜绝工程滞后的相关问题再次发生,持续加大室外工程建设提质增效的力度,主动破除困难局面,倒排工期任务,坚决确保明年3月底完成室外工程建设任务。

  2.积极争取州财政局的理解与支持,不断确保工程款项拨付到位、支付及时,为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改扩建项目的全面竣工验收夯实资金基础。积极向州委、州政府,蒙自市委、市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得到州委、州政府,蒙自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尽早将通行道路和其他配套设施配套到位,加快改扩建项目的实施建设。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科学规划绩效目标,有效开展绩效培训,使绩效管理涵盖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考核等领域。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通过绩效管理,完善了财务、资产、改扩建项目、合同等内控,严格执行经费事前审批制度,树立和强化“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强化支出责任,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本单位无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附件: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3年3月3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单位自评表.xlsx
附件【附件2:红河州强制隔离戒毒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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