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20240913-201843-2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2-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数据资产管控平台红河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整改情况报告
(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2021年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数据资产管控平台红河分中心项目 |
||
评价事项 |
£政策绩效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R 项目绩效评价 |
||
评价得分 |
91.47 |
评价等级 |
R优 £良 £中 £ 差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琴芳 0873—3856546 |
||
整 改 情 况 |
一、基本情况 云南省生态环境数据资产管控平台红河分中心系统建设项目,为加强红河州对生态环境数据资源的技术管理能力、数据分析应用能力,解决数据应用需求等现实问题,发挥数据在“摸清家底、说清动态、预测趋势、科学决策”的作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到位项目资金150万元,实际使用149.70万元,云南省生态环境数据资产管控平台红河分中心系统已按计划完成建设。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经查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数据资产管控平台红河分中心系统项目相关财务会计凭证,2021年8月10日,支付项目启动资金748500元,后附支付审批单局领导审批时间为2021年8月11日,存在支付审批未完成已支付款项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项目费用支付审核。部门应严格执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及《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管理制度的通知(试行)》的相关要求,落实项目支付审批要求,保障资金支付规范。 存在部分纸质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如:软件试运行记录、软件安装调试报验申请表签字签章缺失等。 整改情况:强化项目“痕迹”管理,规范项目资料整理,加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保障项目资料完整。 问题(三):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未有效落实 与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的收集整理不够完整,满意度指标列示实际完成值为85%,未见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情况缺乏相应依据,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自评结果的可追溯性。 整改情况: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优化绩效自评方法,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工作。在开展绩效自评时,及时收集、整理与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评分相匹配的过程性记录和评价数据、证明材料等,并与相应的评价指标对应,保障绩效自评过程和结果可追溯。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落实项目支付审批要求,保障资金支付规范。 二是认真做好日常的档案管理。 三是落实预算管理要求,提升绩效自评质量。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